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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女孩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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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貼士人生
可以賠償。不知道有沒有介紹人,有的話叫上。
女方要求男方家長到場,不光是父母,三姨六舅都得到場做見證人。
每筆帳說出某年某某日在哪裡花的,買了什麼。雙方認可,簽字畫押。
最後合成總價。寫上“男方全款已收,日後保證絕不糾纏”的字樣。女的給錢。
我保證這麼一搞男的以後絕對沒人給介紹物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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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歡囍食堂
如果男方能提供出實質的票據,可以歸還,沒有票據,首飾電子類也可歸還,不要跟負能量計較,還給他,相信自己配有更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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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楊老實you
看到這個問題我覺得很不可思議,兩個人談戀愛花費是不可避免的,如果分手就要以前的花費的費用,我想這個事情不能用小氣來形容了!
我們戀愛期間避免不了各種花銷,如果男方分手選擇要曾經一起花的錢,那麼這個男人想娶到老婆猶如登天!在說了女孩子跟你在一起,不管什麼原因青春總陪伴著你吧!女人的青春非常寶貴的,她們不像男人30歲或者40歲只要有實力有錢,找個小十幾歲的都能找到!
女人呢過了30成功率高不高我想大家都是明白人,我就不關公面前耍大刀了,女性朋友們從18到28這十年,是她們最寶貴的十年,你談個一兩年戀愛就想要花的那些錢,人家還想問你要青春損失費呢!
做男人要大氣一點,心胸開闊一些,不要用想著自己如何如何,卻不考慮女性朋友們的苦處!
我曾經談過一個東北大慶的女朋友,比我找6歲,還沒我弟弟大一歲呢,我很寵愛她,不讓她上班吃什麼買什麼,她很聽我的話在我父母面前也很懂事,我們一開始認識了兩年,後來她說想跟我在一起,我們才處了半年左右,這半年時間裡我為她花了5萬多,我們分手是因為她媽讓我在大慶買房子,並且要20萬彩禮直接說20萬不會讓女朋友帶著的,然後讓我買一輛不低於15萬左右的汽車,無奈我是真心拿不出來,當時恨自己沒本事,我很愛她,她也非常愛我,無奈她媽說條件太高了,於是分手了,臨走那天她哭的一塌糊塗,問我能不能不走,我沒辦法,於是強忍著淚水回來了!
我從沒想過我給她花那麼多錢,為什麼我不要過來,我愛她我不在乎這些,只是某些方面導致我們不能在一起,我也不怨恨她比我卻沒有強行跟著我,我知道她家情況,也不想她這麼極端!
所以男人不應該要這些錢,讓人瞧不起也看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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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奮鬥的80後加油
我很慶幸你的閨蜜和這樣奇葩的男人分開,小氣扒拉的男人就是結婚後也不會幸福的,要是本姑娘的話還讓他賠償青春損失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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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天馬行空37592
對於以騙吃騙喝為目的的,美其名曰處朋友的女騙子,必須發揚痛打落水狗的精神,讓這些貪得無厭的女無賴徹底是身敗名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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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什麼男的嗎?媽寶男,那我還要你陪青春損失費呢,沒個萬把塊勞資跟你沒完,還好分了,不然以後更有的吵,這讓你看清楚了男方家裡面是一個什麼樣的人,幫你鑑定完閉~渣男一枚離遠一點,別惹得一身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