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個省的收費都有所不同的。
這是湖北的·給你參考參考釋出部門: 湖北省物價局
釋出文號: 鄂價費字[2001]28號各市、州、縣物價局: 根據《國家計委辦公廳關於涉案物品價格鑑證有關問題的覆函》(計價格(1998)847號)和《湖北省涉案物品價格評估管理辦法》(省政府第154號令)有關規定,價格認證機構開展了道路交通事故車輛損失價格鑑定業務,為保證這項工作健康有序地進行,現暫定道路交通事故車輛損失價格鑑定收費標準如下:
一、各地價格鑑證機構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委託,對交通事故車輛損失進行價格鑑定時,可按評估價值的相應比例收費,具體收費標準為:
(一)評估鑑定價值10000元(含10000元)以下的;5%;
(二)評估鑑定價值10000至30000元(含30000元)的:4%;
(三)評估鑑定價值30000至60000元(含60000元)的:3%;
(四)評估鑑定價值60000元以上的:2%。
按評估鑑定價值分檔累進辦法計收費用。每輛車損價格鑑定收費起點為50元,最高不超過5000元。
二、待國家計委對車輛損失價格鑑定收費作出統一規定時,由省物價局按國家規定另行通知執行。
三、以上暫行收費標準自二00一年二月十五日起執行。
各個省的收費都有所不同的。
這是湖北的·給你參考參考釋出部門: 湖北省物價局
釋出文號: 鄂價費字[2001]28號各市、州、縣物價局: 根據《國家計委辦公廳關於涉案物品價格鑑證有關問題的覆函》(計價格(1998)847號)和《湖北省涉案物品價格評估管理辦法》(省政府第154號令)有關規定,價格認證機構開展了道路交通事故車輛損失價格鑑定業務,為保證這項工作健康有序地進行,現暫定道路交通事故車輛損失價格鑑定收費標準如下:
一、各地價格鑑證機構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委託,對交通事故車輛損失進行價格鑑定時,可按評估價值的相應比例收費,具體收費標準為:
(一)評估鑑定價值10000元(含10000元)以下的;5%;
(二)評估鑑定價值10000至30000元(含30000元)的:4%;
(三)評估鑑定價值30000至60000元(含60000元)的:3%;
(四)評估鑑定價值60000元以上的:2%。
按評估鑑定價值分檔累進辦法計收費用。每輛車損價格鑑定收費起點為50元,最高不超過5000元。
二、待國家計委對車輛損失價格鑑定收費作出統一規定時,由省物價局按國家規定另行通知執行。
三、以上暫行收費標準自二00一年二月十五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