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舉例子——具體、明晰、真實舉出實際事例來說明事物,使所要說明的事物具體化,以便讀者理解,這種說明方法叫舉例子。 運用舉事例的說明方法說明事物或事理,一要注意例子的代表性,二要注意例子的適量性。作用:使文章表達的意思更明確,讀者更能理解,具體地說明了說明物件的特點。2、引資料——更充實具體、更具說服力為了使說明的內容更充實具體,更具說服力,可以引用一些文獻資料、詩詞、俗語、名人名言等。引資料的範圍很廣,可以是經典著作,名家名言,公式定律,典故諺語等。作用:使文章更具說服力。體現說明文語言的準確性。引用古詩:使說明文更具詩情畫意 。引用故事使文章具有趣味性。3、作比較——鮮明、突出、具體作比較是將兩種類別相同或不同的事物、現象加以比較來說明事物特徵的說明方法。說明某些抽象的或者是人們比較陌生的事物,可以用具體的或者大家已經熟悉的事物和它比較,使讀者透過比較得到具體而鮮明的印象。事物的特徵也往往在比較中顯現出來。 在作比較的時候,可以是同類相比,也可以是異類相比,可以對事物進行“橫比”,也可以對事物進行“縱比”。作用:把……與……進行比較,突出強調了說明物件的特點。4、列數字——準確、嚴謹、具體為了使所要說明的事物具體化,還可以採用列數字的方法,以便讀者理解。需要注意的是,引用較多的數字,一定要準確無誤,不準確的數字絕對不能用,即使是估計的數字也要有可靠的根據,併力求近似。作用:用列數字的方法進行說明,既能準確客觀地反映事實情況,又有較強的說服力。更體現了說明文的準確性,準確地說明了說明物件的特點。5、分類別——條理、層次清晰,直觀明瞭說明事物的特徵,往往從單方面不易說清楚,可以根據形狀、性質、成因、功用等屬性的異同,把事物分成若干類,然後依照類別逐一加以說明。這種說明方法,叫分類別。作用:條理清晰,層次清晰,一目瞭然。清晰地說明了說明物件的特點,使文章更具有說服力。6、打比方——生動、形象、具體利用兩種不同事物之間的相似之處作比較,以突出事物的形狀特點,增強說明的形象性和生動性的說明方法叫做打比方。說明文中的打比方的說明方法,同修辭格上的比喻還有聯想是一致的。不同的是,比喻修辭有明喻、暗喻、和借喻,而說明多用明喻和暗喻,借喻則不宜使用。作用:把……比作……,生動形象地說明了說明物件的特點,使說明更通俗易懂。7、摹狀貌——更形象、具體為了使被說明物件更形象、具體,可以進行狀貌摹寫作用:描摹了……的……特點,生動形象詳細具體地說明了……,使被說明物件更準確更詳盡更生動。8、下定義——準確揭示事物的本質用簡明的語言、科學的術語對某一概念的本質特徵作規定性的說明叫下定義。下定義能準確揭示事物的本質。作用:使人們在閱讀時對抽象的字詞能夠更加明白、理解。9、作詮釋——通俗易懂從一個側面,在事物的某一個特點做些一般性的解釋。作用:使讀者在閱讀時對抽象的字詞能夠更加明白,更加理解。10、列圖表——更直接、了當為了把十分複雜的事物說清楚,就可以採用圖表法,來彌補單用文字表達的缺欠,對某些事物解說更直接、了當。作用:使人看了一目瞭然。條理清晰,直接地說明了說明物件的特點。11、作假設作假設是用假設的想法表示出將來會出現的情況。作用:用假設的環境來預設將來可能要出現的狀況。12、引資料引資料是在說明文字中透過引用一些固有的資料來說明事物特徵。作用:可以增加讀者對文章的印象。擴充套件資料:說明文透過對實體事物科學地解說,對客觀事物做出說明或對抽象事理的闡釋,使人們對事物的形態、構造、性質、種類、成因、功能、關係或對事理的概念、特點、來源、演變、異同等能有科學的認識,從而獲得有關的知識。說明文的中心鮮明突出,文章具有科學性,條理性,語言確切生動。它透過揭示概念來說明事物特徵、本質及其規律性。說明文一般介紹事物的形狀、構造、類別、關係、功能,解釋事物的原理、含義、特點、演變等。說明文實用性很強,它包括廣告、說明書、提要、提示、規則、章程、解說詞等。說明文有的是以時間為序,有的是以空間為序;有的由現象寫到本質,有的由主寫到次;有的按工藝流程順序來說明,有的按事物的性質、功用、原理等順序來說明。
1、舉例子——具體、明晰、真實舉出實際事例來說明事物,使所要說明的事物具體化,以便讀者理解,這種說明方法叫舉例子。 運用舉事例的說明方法說明事物或事理,一要注意例子的代表性,二要注意例子的適量性。作用:使文章表達的意思更明確,讀者更能理解,具體地說明了說明物件的特點。2、引資料——更充實具體、更具說服力為了使說明的內容更充實具體,更具說服力,可以引用一些文獻資料、詩詞、俗語、名人名言等。引資料的範圍很廣,可以是經典著作,名家名言,公式定律,典故諺語等。作用:使文章更具說服力。體現說明文語言的準確性。引用古詩:使說明文更具詩情畫意 。引用故事使文章具有趣味性。3、作比較——鮮明、突出、具體作比較是將兩種類別相同或不同的事物、現象加以比較來說明事物特徵的說明方法。說明某些抽象的或者是人們比較陌生的事物,可以用具體的或者大家已經熟悉的事物和它比較,使讀者透過比較得到具體而鮮明的印象。事物的特徵也往往在比較中顯現出來。 在作比較的時候,可以是同類相比,也可以是異類相比,可以對事物進行“橫比”,也可以對事物進行“縱比”。作用:把……與……進行比較,突出強調了說明物件的特點。4、列數字——準確、嚴謹、具體為了使所要說明的事物具體化,還可以採用列數字的方法,以便讀者理解。需要注意的是,引用較多的數字,一定要準確無誤,不準確的數字絕對不能用,即使是估計的數字也要有可靠的根據,併力求近似。作用:用列數字的方法進行說明,既能準確客觀地反映事實情況,又有較強的說服力。更體現了說明文的準確性,準確地說明了說明物件的特點。5、分類別——條理、層次清晰,直觀明瞭說明事物的特徵,往往從單方面不易說清楚,可以根據形狀、性質、成因、功用等屬性的異同,把事物分成若干類,然後依照類別逐一加以說明。這種說明方法,叫分類別。作用:條理清晰,層次清晰,一目瞭然。清晰地說明了說明物件的特點,使文章更具有說服力。6、打比方——生動、形象、具體利用兩種不同事物之間的相似之處作比較,以突出事物的形狀特點,增強說明的形象性和生動性的說明方法叫做打比方。說明文中的打比方的說明方法,同修辭格上的比喻還有聯想是一致的。不同的是,比喻修辭有明喻、暗喻、和借喻,而說明多用明喻和暗喻,借喻則不宜使用。作用:把……比作……,生動形象地說明了說明物件的特點,使說明更通俗易懂。7、摹狀貌——更形象、具體為了使被說明物件更形象、具體,可以進行狀貌摹寫作用:描摹了……的……特點,生動形象詳細具體地說明了……,使被說明物件更準確更詳盡更生動。8、下定義——準確揭示事物的本質用簡明的語言、科學的術語對某一概念的本質特徵作規定性的說明叫下定義。下定義能準確揭示事物的本質。作用:使人們在閱讀時對抽象的字詞能夠更加明白、理解。9、作詮釋——通俗易懂從一個側面,在事物的某一個特點做些一般性的解釋。作用:使讀者在閱讀時對抽象的字詞能夠更加明白,更加理解。10、列圖表——更直接、了當為了把十分複雜的事物說清楚,就可以採用圖表法,來彌補單用文字表達的缺欠,對某些事物解說更直接、了當。作用:使人看了一目瞭然。條理清晰,直接地說明了說明物件的特點。11、作假設作假設是用假設的想法表示出將來會出現的情況。作用:用假設的環境來預設將來可能要出現的狀況。12、引資料引資料是在說明文字中透過引用一些固有的資料來說明事物特徵。作用:可以增加讀者對文章的印象。擴充套件資料:說明文透過對實體事物科學地解說,對客觀事物做出說明或對抽象事理的闡釋,使人們對事物的形態、構造、性質、種類、成因、功能、關係或對事理的概念、特點、來源、演變、異同等能有科學的認識,從而獲得有關的知識。說明文的中心鮮明突出,文章具有科學性,條理性,語言確切生動。它透過揭示概念來說明事物特徵、本質及其規律性。說明文一般介紹事物的形狀、構造、類別、關係、功能,解釋事物的原理、含義、特點、演變等。說明文實用性很強,它包括廣告、說明書、提要、提示、規則、章程、解說詞等。說明文有的是以時間為序,有的是以空間為序;有的由現象寫到本質,有的由主寫到次;有的按工藝流程順序來說明,有的按事物的性質、功用、原理等順序來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