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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智多房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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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豬房論
婚後購買的房產無論是登記夫妻雙方的名字,還是登記在一方名下,在進行房屋交易時,均需夫妻雙方一同到產權登記交易中心辦理產權交易手續。
但是,有一種情況例外,對於只登記在一人名下的房產,如果購房時,夫妻雙方在進行產權登記時,已在產權登記中心做出書面宣告,約定該房屋屬於登記名字的一方的個人所有,那麼在辦理再次交易登記手續時,只需登記名字的產權人一人到現場辦理即可,而無需另一方到場簽字。
因此,對於婚後自己按揭買的房子,如果是登記在自己名下,且在辦理不動產權登記時夫妻雙方已經在不動產登記中心宣告約定該房屋屬於你的個人財產,那麼,出售時就不需要配偶到場簽字,否則,就需要配偶一同前往簽字才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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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一紙家書
題主的問題需要區分情況,不能一概而論。
核心在於如何界定婚後買的房子的產權歸屬、以及每個人在其中所佔份額的多少。如果是完全歸屬於個人、或者持有份額達到2/3,出售與否只需要個人說了算,簽字也僅需要個人簽名即可。
但是,婚後買的房子,不一定肯定屬於個人。
題主提到幾個關鍵詞:自己買,自己按揭。這幾個關鍵詞不足以判定房產歸屬。分幾個方面簡單解釋一下:
如何界定是“自己”買房我們先談一個基本原則:如果完全是用個人財產出的首付、並且僅僅登記在個人名下,可以認定房產歸屬於個人。所以,取決於兩個因素:
1.是否完全用個人財產出資付的首付。
購房所用的出資款,羅列幾種常見的情況(不限於以下情況),可以認定為是“個人”:
完全用自己婚前個人財產。需要有相關的證明,例如,婚前自己的存摺、銀行卡,且其中並未在婚後發生過資金往來。舉個例子:如果婚前自己銀行卡,裡面有存款。婚後這張卡里面的資金出出進進,那麼進來的錢是屬於個人還是家庭的?這時候就比較難以界定。
個人家人幫忙出的資。例如,自己的父母“贊助”的錢付的首付。這種情況,可以認為是父母的贈與。
婚內明確界定的個人財產。在婚姻內,二人有過明確的類似婚內財產分割協議之類的證明,明確說明這部分錢屬於個人。
這種情況下,首先可以認定,購房是用自己的錢購買的。再結合登記情況,判定房子歸屬。
如果不是,即使登記一個人的名字,也視作是夫妻共同財產,倆人均有產權份額。
2.登記的產權人。
(1)在滿足上述條件:首付款是個人出資的,再加上登記的產權人僅為個人一個人,那麼,基本就可以判定,房子屬於個人。至於婚後按揭的錢是個人出、還是家庭出,關係不大。
(2)但是,如果房產證上登記了夫妻兩個人的名字,基本就可以認定為是夫妻共同財產。這種情況,即使錢全是個人出的,也可以認為是一方把房子的份額“贈與”給配偶了。
這時候,如果要處置,又細分為兩種情況:
如果一方在房產中的份額達到2/3,這時候是可以單獨出售的,不需要另一方簽字。前提是:在房產證上的“共有情況”登記的是“按份共有”、且出售人的份額≥2/3。
如果是“共同共有”,單方出售不了,必須徵得兩個人都同意、都簽字才行。
關於按揭的問題前面我們解釋過:
房屋的產權,跟後續每個月償還的房貸的出處關係不大,無論是否是用個人財產償還。
這裡,只是擴充套件一下,償還的貸款,不同出處有什麼區別?主要對夫妻雙方涉及到房產分割的時候,有影響:
如果是個人出資還貸。結論是,對方如果要求補償,是無法得到的。當然,如何界定錢是個人的,方式同上。
如果不能嚴格界定清楚是個人還貸。先舉個例子,有些人可能會認為:我們家就我一個人上班掙錢,每個月家裡的生活費、貸款都是我的工資還的。很抱歉的說,即使這樣,也算作夫妻共同財產還貸。如果不能界定是個人出資按揭的話,未來涉及到補償的時候,已付貸款部分的一半兒、以及增值部分是要賠給對方的。結論先看出資首付部分,是不是能夠肯定為完全個人出資。
再看房產證登記的產權人情況,以及登記的產權份額。
按揭款是個人出、還是家庭出,對產權的影響不大。
前兩種情況,決定了出售房產,是一個人簽字說了算、還是必須要兩個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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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Zwm180557986
婚後變賣房產,需要夫妻共籤。
但是如果奕賣後,夫妻要分割就要看誰出資,協商不成,可提供證據茯得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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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孔家景兒
這個肯定需要的呢,你們結婚後就是財產共有化了啊,夫妻的共有財產,需要夫妻雙方共同到場同意賣出才可以把房子賣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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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W快樂的八戒
如果是婚前按揭買房,婚後按揭及房屋增值部分夫妻共同所有。婚後買房,不管房產證登記人是夫妻誰,只要雙方沒有事先特殊書面約定,住房產權,是夫妻共有,處置共有住房,需要雙方當事人一起簽字。
《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
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智慧財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回覆列表
不管婚前還是婚後買,都需要夫妻雙方簽字,所不同的是,婚前買,離婚後算你自己的(前提是婚後房產證上沒加上配偶的名字),婚後買就一人一半。
這就是為何很多人要在婚前買房子,而很多女性在婚後要求加入自己名字的原因,婚姻如果從現實點說,就是一次買賣契約,所不同的是,時間久了,會有感情,就會有很多糾葛。
看你的問題,你的婚姻肯定已經出現紅燈,否則不會問這個問題,溝通才是解決這個事情的最佳渠道,實在難以溝通的,快刀斬亂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