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甲球迷

    負沒勸阻責任:一是知道開車來:沒勸別喝酒,二是開車前沒勸別開車

    有責就賠償:賠多少協商或法院判

  • 2 # 赫崇君

    會有責任的,可以說設局害死了朋友。酒駕違法為什麼讓開車回家。不阻止,你找來的人違法了你應當制止。死者明知去喝酒為什麼開車,知法犯法主要責任。應負40%責任。

  • 3 # 情歌聲控

    可以明確的說你是有責任的!這可以從民事和刑事兩方面來說。一,從民事上說,有先行行為就會有法律義務和責任。你叫朋友開車來你家喝酒,你已經有個先行行為,你就有義務保護朋友的自身不受傷害和不傷害別人。你明知道喝酒是不能開車的,喝酒會傷害自己的身體和有可能會傷害別人的可能,況且在喝酒喝多的時候,你有保護他不受傷害,送他安全回家的義務。你做到了嗎?比如,你帶別人的孩子出去玩,你有義務把孩子安全送交他的父母。如果孩子在你帶出去玩的時候出現了孩子自身受到傷害和傷害了別人的事,你是有責任的。二,從刑事上來說,你朋友醉駕傷害別人構成危險駕駛罪,你明知而不去制止,你就是放任事故的發生,是間接故意,朋友犯罪,你就是幫助犯,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從民事和刑事上,你都應付法律責任!如果認為我寫的對就關注和點贊吧!

  • 4 # 陳武鵬律師

    如果你明知道他要開車回家還讓他喝酒,那你就難辭其咎了,多少都要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如題所述,春季期間你叫朋友來家中喝酒,酒足飯飽後席散離場,朋友自行開車回家。不料,朋友在回家途中突發車禍不幸身亡,你是否應當承擔責任呢?

    根據司法實踐中的裁判觀點,你多半都要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首先是你邀請朋友來家裡喝酒的,那麼你就對他負有相應的安全保障義務,不光要保證他在你家中不會遭受人身傷害,還要保證他能安全離去回到家裡。其次,你邀請朋友來你家喝酒,既然是你讓朋友喝酒的,也明知道醉酒以後辨認能力和控制能力會明顯降低,那麼你就對他負有更高限度的保護義務,不能讓他因為醉酒狀態而受到傷害。

    因此,當朋友自己開車回家時,你明知道酒後開車具有相當的危險性,但你還是放任他開車回家,顯然具有重大過錯。後來,朋友因為醉酒之後意識不清,難以正常駕駛車輛,從而突發車禍不幸身亡,你對他的死亡當然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理應承擔一定程度的賠償責任。當然,朋友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理應知道酒後駕車的危險性。他明知道是去你家喝酒還開車前往,醉酒之後仍不顧危險地開車回家,最後發生車禍不幸身亡也可以說是他自擔風險的結果。因此,朋友自身對自己的死亡也有重大過錯,可以相應減輕你的賠償責任。

    在司法實踐中,這類案件通常都是由死者自行承擔部分責任,由一起喝酒的人分擔部分責任,至於具體的責任劃分則要視具體案情而定了。因此,聚會有風險,喝酒需謹慎。

  • 5 # 淡如秋菊2015

    如果朋友來赴宴一定勸他別喝酒或者幫他找個代駕(一定要有證人),如果他執意非要酒後開車,那出了事故只能由他個人負責了。

  • 6 # 律師獨角獸

    從題目上描述來看,題主的朋友這明顯是酒駕或者醉駕,出了事故題主多多少少有一些責任。下面我具體分析一下:

    其一這個案子有類似的案例。這個案子中題主的朋友酒後駕車發生事故,其實和酒友酒後身亡,同桌喝酒者被判承擔賠償責任是一個道理。

    其二在法律上會認為題主沒有盡到注意義務。為什麼這麼說呢?自從醉駕入刑以來,大家都知道酒後不能駕車。儘管也許是朋友執意要自己開車,法律的邏輯是既然題主沒有阻止,並且這酒局是題主所設,題主就應該承擔未盡到注意義務的賠償責任。

    其三題主可能會被判決賠償十多二十萬。根據上述的分析,題主會被認為要承擔最終朋友身亡的次要責任(朋友自己承擔主要責任),那麼雙方要多朋友死亡的賠償金額進行劃分,題主肯定要承擔十多萬的賠償至少。所以一定要堅持並且奉勸酒友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 7 # 行人外

    肯定是有責任的,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大家都知道喝酒之後絕對是不能酒駕的,你既然叫朋友來家中喝酒,那你就想到喝酒之後該怎樣讓朋友回去,幫他請個代駕,或者是讓沒有喝酒的人送他回去。就算是他自己執意說自己沒有喝醉酒,自己開車回去,你也是不能允許這種事情發生的,生命只有一次,意外卻是從來不打招呼就直接來了。

    在這件事情當中,車禍不是由你直接引起的,對於朋友的死亡,你並不具有直接性的因果關係,所以你不用負刑事責任,但是朋友死亡間接性與你有關,因為你叫他來家裡喝酒,並且沒有對他的安全進行負責,所以在民事方面,你需要負首要責任的。一條人命就這樣沒了,所以在錢財方面你肯定是要賠償一些的。

    部分人在喝酒之後,明明已經喝得意識都已經不清楚了,卻還是執意說自己還行,頭腦還清楚,還能開車回家,不顧親朋好友的勸阻,把生命當做是玩笑。

    春節是一個高高興興的節日,親朋好友之間聚會,喝喝酒,聊聊天,嘮嘮嗑也是非常快樂的。但是一定要注意安全,不能在高興之餘就忽視了一切。人生短短几十載,還有很多值得去嗨的地方,千萬不能因為一時的疏忽大意而丟失了很多嗨的機會。

  • 8 # 元芳有看法

    講一個前些年發生在我們這裡的案例。

    同事之間元旦聚會,席間都喝了酒,有開一個開車的同事喝了酒後沒點數,非要開車回家,同事們勸說之後他答應打車回家,可走出酒店之後他自己又返回來開車,結果在路上出了車禍,兩條腿撞斷了,腦袋也震盪了,好在沒丟命。因為是酒後駕駛,保險公司不予理賠。

    這個人的媳婦直接把當晚喝酒的全都告了,雖然沒有全賠,但聽說後來一個人賠了大概接近三萬塊錢,而請客的好像還多負擔了一些。同事們都很委屈,感覺自己當晚也盡了力了,而且還勸說了,都怪那個出事的同事沒數兒。

    當時法院的判決最關鍵的依據是,同桌人是在明知對方開車前提下,不但沒有制止飲酒,而且當場還有勸酒行為,雖然酒後有安全提醒,但同樣要負連帶責任。

    對比你這個事兒來講,我感覺多少也是要負責任的,一是朋友確實是在你家喝的家,而你也應該是知道對方開車的,不但讓其在家裡喝酒了,而且喝酒後開車你還沒有勸阻行為,明知酒後駕駛是違法行為不去制止,你說有沒有責任呢?二是最關鍵的,你朋友車禍去世,死了人這事兒就大了,在判決時會傾向於死亡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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