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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手機使用者2402834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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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杏林老翁4
公安以法刑拘。被打者受傷法判刑。很簡單一件事。不知其人背景如何,更不知公檢法是否作為。法律制定不嚴,把人者貫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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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一抹斜陽給了我信仰
首先像這種現象不是一個,男子沒有基本的素質本身狗就不能上公交車,除導盲犬,而且他沒有栓繩這是沒咬人,公交車上人也多,萬一有小孩被咬萬一有人踩到狗,狗在咬一口,還有司機是非常負責任的他知道狗在車上可能會產生安全隱患,所以勸他離開,男子不聽勸還動手打司機看,男子道德觀基本的素養很差不遵守規則藐視法律,應當批評教育或刑事拘留,這種已經觸犯了刑法,男子把一車人的生命當兒戲,這讓我想起了前段時間一女子和司機有爭執,最後動手一車人都掉入了河中,要知道這是多少個家庭。
當大家遇到這種事情時要趕緊撥通知警察,在車上如果男子有過激行為大家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可以制止制服男子,等待警察的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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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Szcb921
司機和帶狗上車的人,應該雙雙下車斗毆對打。車上的顧客們願意留下觀看的或者不喜歡看的好之為之吧。看有那位頭腦清醒的乘客,檢視車內工具箱裡取出郎頭或者扳手分別給他倆當武器對打使用。好多時刻,對待愚昧無風起浪,小題大作的人們,以毒攻毒是最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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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純爺們54590
帶寵物乘公交車是不應該的,對於(公共場所)由其是公交車,對大家安全是有(傷害的,國家應該把乘公交車不讓帶(寵物))來(規定一下,)這樣也是對大家的人身和司機的安全相對好一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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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情歌聲控
我這樣認為: 狗主人與狗是人與財物之間的關係。公交司機阻止狗上車就是禁止乘車人帶危險品上車,這是有法律依據的。公交司機被狗主人毆打,如果造成輕傷以上,狗主人就構成了故意傷害罪,如果構不成傷害罪,就構成尋釁滋事罪。如果二者都構成,就構成法條競合擇其重,按照最重的法條規定的罪行處罰。公交司機是職務行為,他的民事賠償權由狗主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也可以由公交公司承擔,公交公司有向狗主人追償的權利。如果認為我的回答還算可以就給個關注和點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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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使用者3739084868553
最怕惡人養惡犬,這個說打的好,讓司機去醫院住半年的可以與惡人同罪了!它建議打的好,我建議華人關注有關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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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使用者2143206195680
很多主持人,名星,作家都是愛狗人士或偏向愛狗人士,總說養狗是個人的事無可厚非。總說愛狗人士有愛心善心良心,愛狗人士真的有善心良心,這個暴打公交司機的養狗者和杭州暴打婦女的養狗者,武漢為狗殺人者,強迫婦女向狗下跪者,不顧危害公共安全上高速路攔車者等等,都給出明確的答案。是玉林市的狗肉館抹黑了中國還是以上列舉的愛狗人士抺黑了中國?陳明才,楊曉芸有大量的錢買肉給狗吃卻沒有一分錢給被狗咬殘的兒童醫病,這就是愛心善良心嗎?我們期盼著政府執行八九十年代的城市禁止養狗的條例或出臺新的城市禁狗條例,靠養狗人文明養狗自覺檢拾糞便,只能是一廂情願。養狗的人只有因長期與狗相處而人性退化變得兇殘,更加破壞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和諧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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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坑親王府帶剪子侍衛
我就經常帶狗上公交車,司機從來不說什麼。
我也經常帶狗去電影院,從來沒人攔我。
我還帶狗上過火車 動車 公共氣車,都沒人說什麼。
我的狗一般都是裝到飯盒裡的。
紅燒的,清蒸的,油炸的,不過最喜歡的還是醃狗肉,切成條,切成絲,或切成片,和饅頭一起吃哪叫一個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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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讀書文史
狗不懂事情有可原,人也不明理,這就是養狗人的過錯了。暴力毆打司機,已經構成違法犯罪,他面臨的將是拘留處罰。
事件起因經過:
監控錄影顯示,4月8日中午1:00左右,168路公交車在在行駛到人民路立交橋北站時,上來了幾名乘客,其中還有一條沒有拴繩的狗也跟著上了車。
起初司機並沒有發現異常情況,當公交車啟動時,司機才發現車廂內有一隻狗,隨後司機把車停了下來,並打開了車門,要求乘客把狗帶下車。誰知,乘客根本不聽勸阻,直接衝到司機的駕駛座位,二話沒說就把司機暴打了一頓。
男子先是用手扼住了司機的脖子,隨後便對司機的頭部、面部進行毆打,在拉扯推搡過程中,司機捂住了自己的頭,車上的其他乘客見狀,紛紛指責男子的不文明行為。
從整個事件中可以看出,該名男子是事件的挑起者,也是過錯者和犯罪者。
我們都知道,明文有規定,公眾場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攜帶寵物、禽、畜等,除導盲犬、扶助犬等之外。男子出行選擇公共交通工具,卻攜帶寵物狗上車,從一開始男子就已經犯了禁令,先違規在先。
國家有國家的條例法規,企業、公司有企業、公司的規章制度,司機在崗,需要按照相關的規章制度來執行任務。公交司機出於安全考慮,要求乘客將狗帶下車,這是合情理的,司機只是在履行其職責,確保乘客的乘車安全。
而乘客不聽勸阻,反而目中無人、橫行霸道、囂張跋扈地將司機暴打,這已經構成了故意傷人罪。
說心裡話,愛狗本來沒有錯,錯在於不文明、無道德的養狗行為。近年來,狗患問題已經發展成為一大社會公共問題,各種狗傷人、狗擾民的事件頻頻發生。狗不是人,狗沒有辦法像人一樣思考,你外出遛狗不給狗拴繩子,不給狗帶嘴帽,你能保證狗不咬人?
有些狗主人說:“我家的狗不咬人,咬了再說!”但凡聽到這樣毫不負責的言論,就想上去給他兩巴掌!
這起事件中,先不說帶狗上公交車是否被允許,本來外出不給狗拴繩子就是過錯在先。狗主人無視規則,明之故犯,還強行毆打他人,已經構成多項違規行為,因此,必須要嚴懲打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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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廣州美途租車
你愛不愛狗是你個人的事,但公交車是公共場所而且是封閉式的,當然不能帶上車,被阻止就打司機,不僅違反公德還違法,應該依法處罰並廣而告之,起到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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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說天評地鹽城哥
根據《城市文明養狗規定》,狗狗出行需遠離人群,栓狗繩,戴口罩,並應該按規定佩戴狗牌。不知道這個狗是不是有狗牌沒戴還是戴在了狗主人的脖子上了?導致了狗還沒開始咬人,而狗主人已經開始得了狂犬病了。
司機根據《文明乘車規定》維護車廂秩序,規定中就明確乘客不得攜帶寵物上車,這是司機正常的職務行為。況且,狗在人群中很容易暴怒,並不會因為別人騷擾而傷人,沒人騷擾同樣有可能會傷人,這就是對其他乘客的安全威脅。可是沒想到,這個狗還沒瘋,狗主人已經瘋了。
司機發現車上有狗以後,並沒有採取什麼其他的過激行為,只是開啟門要求攜狗者趕緊帶狗下車。幸好司機是停車後被打,否則,這又是一個危害公共安全的惡性事故。還好該狗主人的野蠻行為得到了大多數乘客的譴責,並且最終該狗主人被報警帶走。
任何人都應該做到文明乘車,縱然司機真的有不合理或者不文明的行為,可以到站後下車並記錄車牌號向交委投訴,而不是野蠻的動手威脅司機安全。特別是養狗的那群“狗奴”,千萬別圖自己一時之快,帶著狗狗乘車!恐怕下車就不是狗主人打人了,而是狗主人被打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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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使用者64365537423
這個狗爹倒黴了,帶狗兒子上公交車就違章了,回頭不聽勸告毆打司機,我想問問狗爹,你窮死了人都吃不飽了用啥來餵你狗爹??一元錢坐公交,給狗爹打票沒有?你這回倒黴了服法律責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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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手機使用者13842875519
打唄,有錢幹啥都行,他家有礦,也不像,要是有礦還坐公交車,那小子太能裝了。不管他家有沒有礦這次是裝大了,後續得錢花吧,刑拘是一定要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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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河水常流童樂無比磊
難道行兇者打司機車上就沒有一個見義勇為的人嗎?這種風狗咬人乘客應群起而攻擊打傷風狗在說後事。這個瘋狗難道就這樣亂咬人嗎?要抓去坐10年監獄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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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孤獨的行者2222
真是看不懂現在的許多養狗人了?難道在你們眼裡那些畜牲真的比人都金貴?越來越多的狗傷人事件,因狗引起的矛盾讓人觸目驚心!狗患問題都快引起民憤了!政府難道連狗的事都不能好好解決?各省儘快出臺相關法律法規,對這類問題重處重罰,讓縱容狗的人害怕,讓每個養狗人能自覺起來,不要一味的發展房地產,這樣才能國泰民安!最後送許多養狗人一句袁隆平老先生的話,真不該讓你們吃飽。否則那些畜牲不過是你們嘴裡的一塊肉罷了!
4月8日中午1時許,168路公交車駛入人民路立交橋北站,幾名乘客上車。在一夥人上車時,駕駛員還尚未注意到,這其中 " 亂入 " 了一條狗。
當車再次啟動時,駕駛員李劍發現車廂內出現了一隻狗,便要求其主人趕緊將其帶下車。8日下午,瀟湘晨報記者聯絡上車隊負責人陳紅兵,對方介紹,寵物狗沒有牽繩子,自己跳上了車。" 被勸阻以後,這個乘客二話沒說就將駕駛員一頓暴打。"
監控影片的其中一個視角顯示,大約在中午1點24分,一名乘客開始上車,在接下來一名乘客上車的間隙,一條狗跳上了車。跟在寵物狗後面的是一名男子,也就是它的主人。
待這一批乘客上完車後,車子啟動。駕駛員李劍開車行駛了一段路程之,從後視鏡中注意到車上還有一條狗在車廂內活動,並且其沒有牽繩。在影片中,李劍將車停下,並把車門開啟,說了 " 快把狗帶下去 " 之類的話,這時,男子突然衝向了駕駛座。
衝向李劍的男子首先用手扼住了他的脖子,接下來是一頓推搡及對著頭面部的毆打。拉扯中,李劍捂住了自己的頭部。男子的行為引起了車上大部分乘客的反感,紛紛斥責其毆打駕駛員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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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狗男就錯到底了,公共場所禁止帶狗,公交司機沒有錯,這種情況就報警,讓警察來解,公交司機被打情況嚴重,那男的可能被判座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