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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遇見小心眼的魚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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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藍天白雲下的自信
不是十萬火急,非你莫屬的事,不幫!
分手戀人最怕糾纏不清,藕斷絲連。可以找別人能解決的事就不要參合了。必定曾經的參合已經釀成了惡果,不要好了傷疤忘了疼,心軟善良再惹一身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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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ICE冰
對於這個問題我來說一下我的觀點!對於前任從分手的那一刻他就註定是你以後生活,最熟悉的陌生人了!沒有必要聯絡和藕斷絲連了,如果他有事找我幫忙,說實話我是會拒絕的,因為我感覺分手最好連朋友都不要做,免得以後節外生枝,分手最好的狀態就是互不打擾……如果前任找我幫忙,首先他就是個沒心沒肺的人,找誰幫都可以,唯獨不能找他的前任,事辦成了說不定以後還來個藕斷絲連,如果事辦不成,他說你惡意報復!怎麼都是錯。好不容易走出來的傷痛,就不要再揭開傷疤了!天大的事有地承擔,能有什麼事,不就是想找藉口,打著有事的幌子舊情復燃嗎?這就是套路!我認為真正愛過的人,分手就是陌路人,互不打擾!如果分手後再聯絡,就是不捨,就是還沒有碰到合適的,就是對方想挽回你的一種方式,如果你答應了,除非你想再走進他生活,重蹈覆轍!就算他真有事,作為一個有責任心的人是不會打擾你生活的,因為他沒有任何資格再請求你的幫助!他自己都會不好意思的!如果他真張開口請你幫忙,那一定是想挽回你!分手前任找你,不管任何形式上的都是想挽回你的一種方式,在你沒答應前一定要考慮清楚,他找你幫忙是假,想和你複合是真,如果你感覺眼前這個人還是你想要的你就給他一個臺階,如果你不想繼續,那就果斷拒絕,不要怕絕情,這樣對他對你都好!讓他斷了念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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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深藍2892
不幫,不管,不聯絡,既然選擇分手就相忘於江湖,一別兩寬,永不相見,為啥還接對方的電話。
我不知道為啥有了人分手了還能做朋友,反正就我本人而言,分手就是陌路,離婚也一樣,如果有孩子牽扯不清,不得不為孩子的事而互相聯絡,沒孩子的離婚夫妻也永遠不相見為好。
這個問題因人而異吧,有的女人比較糾結,可能還會幫忙,但我這樣比較心冷話冷的人,是不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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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平步青雲雲中有雨
還得用心去幫,讓我死我也會去的,因為那是孩子的父親,我不能沒有良心,他對不起我母女,無情,但是我還不能無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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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讀書芽聊情感
我是讀書芽,我來回答。
我會有選擇地幫。
什麼叫“有選擇”的幫?就是在自己的能力範圍內,並且不會因此給自己惹上麻煩的,就幫。
跟人有關,也跟事相關。
如果前任有事請求幫忙,是出於某種自私又損人的目的,那就沒必要幫。如果前任無不良居心,但要幫的事會給我們帶來麻煩,就堅決不幫。
沒有原則,沒有選擇的幫忙,就是屬於濫好人,屬於好欺負的物件。
有人說,不要把人想得那麼壞,多個朋友多條路!
有道理,沒人願意把人想太壞,我們也都想要多個朋友路好走。
人生是一條充滿荊棘的路,有時暗藏風險。重視不一定躲得過風險,無視卻等同於風險加倍。
如果不幸你的前任是一個心胸狹窄,睚眥必報之類,又如果他是一個隱藏的暴力狂而你並不知曉,那關鍵時刻你又如何自保?
當然,這些潛在的風險,你應該會有基本預判。前任有無風險傾向,你是有感覺的,感覺不會欺騙你。別告訴我你願意說服自己力圖前往。
大機率上,我們遇到的都是好人,包括前任。愛T也好,不愛T也好,幫一幫總不是壞事。人情淡薄重利輕義的大現實面前,我們的舉手之勞,說不定還能給予人心一點點溫暖。
前任之所以成為前任,一定存在某些不認同,但不代表否定全部。分手,也不代表必須做成老死不相往來的仇人。
相遇是緣,分手是無緣,有相幫的機會,又是緣。
我獨自艱難前行時,前任不動聲色地幫過我,那也是很長時間以後才偶然知曉。雖然我早已忘了他,但他的舉動確實感動到我。巧合的是,不久前他的好友臨時遇到急事,而我恰好也能幫助解圍。
萬事如此奇妙!以為再也不會見的人,還是會在某個時候產生關聯。愛與不愛,依然會感到溫暖,然後也很願意反饋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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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OKOKOK
為了各自好好生活,前塵舊事翻篇了。再說,有什麼事非你們不可,就當你們不存在,他不也一樣得辦事。這種有事就找,藕斷絲連必遭後患,家宅不寧。既然雙方同意分開,老死不相往來才對,是對彼此今後生活的尊重。有子女的,怎麼協議怎麼做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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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開心快樂每一天6833
如果戀愛分手後就不要幫忙了,(但是)90%的男人會幫前女友,如果是夫妻離婚後因為有孩子牽掛,但都沒有另(娶、嫁)可以幫忙,如果都已經另(娶、嫁)就不要幫忙了,那樣幫忙各自的另一半都會不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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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永豔律師
合情合理的會幫。
且不說助人是一種美德,僅憑相愛一場,雖無緣做夫妻,但還可以做朋友。畢竟多個朋友多條路,何況你們曾如此親密。幫、可以展現你的寬容與大度,同時也表明你已能平靜面對他。
回覆列表
分手後,前任如果需要幫忙,首先要看自己的另一半是否介意。
以前在一起,不管感情有多好,那都是過去了。既然分手,最好不要有太多的瓜葛,免得糾纏不清。
特別是有了現任後,我們首先考慮的,必須是現任的感受。如果前任需要幫忙的事不合理,那就乾脆拒絕,如果在情理之中,那就開誠佈公的跟現任說,徵求他的意見。不能因為前任,導致和現任之間的誤會。
並且,也要光明正大的讓前任的另一半知道,不要破壞他們之間的感情。
前任的問題,永遠是最微妙的。有時候,幫與不幫,看具體情況,還要看兩個人當初分手的具體原因。
如果因為一方道德問題分手,前任的事,還是不幫為好。如果因為其他原因,那麼量力而行,不要給現在的感情造成誤會和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