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青燈問史

    一、 雍正給年羹堯定罪92款之多,我們來看看都有哪些:

    有5款涉及大逆不道。

    有9款涉及欺君罔上。

    有16款涉及僭越之罪。

    有13款涉及狂悖之罪。

    有6款涉及擅權弄政。

    有33款涉及貪婪腐敗。

    有4款涉及忌刻之罪(刻薄善妒)。

    有6款是貪汙之罪。認定貪汙銀兩350萬兩。

    二、刑部議定的判決為:

    1.判處年羹堯死刑。

    2.年羹堯的家人連坐。家族中16歲以上的男子斬首,15歲以下男子和女子發給功臣家為奴。

    但是,這只是刑部議定的年羹堯罪狀和處決意見,並不等於就按此執行。實際上,雍正看過議決方案之後,認為有點嚴重,他擔心殺年羹堯會引起對自己不好的影響,比如會有人說皇帝刻薄寡恩,亂殺功臣。事實上雍正的判斷是準確的,當時就有像楊明時這樣的威望很高的漢臣為年羹堯說話。

    所以,雍正當時要殺年羹堯的心是搖擺的。經過“野虎入門”事件後,雍正才最終給年羹堯定論。(野虎入門大家都知道,就不贅述了)

    三、雍正定論為:

    1.賜年羹堯全屍,讓他自盡。

    2.年羹堯父親年遐齡和哥哥年希堯革職。

    3.兒子年富斬首。

    4.不連坐,年家15歲以上男子全部發往廣西雲貴等邊遠之地充軍,永不寬宥,永不為官。未滿15歲的,等長大之後再發配。凡是年氏子弟為官的,一律革職。

    5.查沒年家全部財產,共110萬兩白銀充繳國庫彌補虧空。

    從以上決議的對比來看,雍正最後的定論還是要輕鬆很多。那麼,對於年羹堯92款大罪,到底有多少是實打實的呢?也就是年羹堯必死的證據呢?

    四、我們拋卻那些所謂個人性格方面的問題,比如說驕橫跋扈,目中無人等等的罪過,我個人覺得,應該從這幾方面去考證。

    一是“忠心”的問題。雍正對於不忠心的人是絕不饒恕的,“忠”意味著不背叛,不分心。在這一點上,92款大罪之中,只有欺君罔上,大逆不道之說,這算不算不忠呢?實在是難以找到相關證據。年羹堯手握幾十萬兵馬,並沒有反叛,即使雍正下旨立刻解除他的權力的時候,他也沒有質疑。所以,年羹堯雖然跋扈擅權,但是並沒有涉及到“忠”的問題,這可能也是雍正在年羹堯死一年之後,特意下旨對發配邊疆子弟進行寬宥,准予回京的原因之一。

    二是權力衝突問題。結黨是歷朝歷代皇帝最為忌憚之事,因為結黨必然與皇權發生衝突,挑戰皇權而造成皇權難以執行。年羹堯巔峰時期,恃寵而驕,大清督撫十有六七出自年門,有“年黨”“年選”之稱,與皇權必然產生衝突,最終,雍正必然為了絕對皇權而摧毀年羹堯。在這一點上,年羹堯犯了忌諱,不死真的很難說過去。

    三是貪腐問題。在西北,年羹堯軍政大權集於一身,他貪汙軍餉,貪汙公帑,搜刮民脂,買官賣官,可以說毫無節制。據說,為運走這些鉅額財富,年羹堯裝車233輛,每輛車運1300斤財物。他曾在西安知府趙世朗家寄存皮箱250件,板箱231件,都是裝運他的私財的。就算是現在,這麼大的貪汙行為,也是死罪一條。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如何看待茅臺進入天貓超市,每瓶只要149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