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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太康三歲女童小鳳雅患病去世之後,被曝出家人“詐捐”15萬元,事後證實家屬募捐數額為38000多元,而且已將剩餘的款項捐給公益機構。認為受到冤枉的小鳳雅媽媽表示,將起訴造謠者,追究其法律責任。儘管陳嵐已在公眾平臺道歉,王鳳雅的母親和奶奶均向澎湃新聞表示,他們不接受作家陳嵐 的網上道歉和電話道歉,堅持將起訴作家陳嵐、志願者馬嬋娟等相關人士,要一個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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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AAA_Song

    在說說造謠或者炒作者,首先是做人的道德有問題,炒作的人相當自私,為了自己的利益啥都不顧了,更不會考慮自己的行為對他人造成的後果。

    最後說說盲目跟風的人。沒有自己的獨立性,人云亦云,不值一提。

    做好自己,才能有能力幫助別人,大家共勉。

  • 2 # 霍小姐的八卦爐
    女童王鳳雅的事件風波,已經隨著真相的水落石出逐漸平息,然而在整個鬧劇發酵中扮演了一個“不光彩”推手的陳嵐,也終於尷尬地品嚐到了自己一手釀造的苦酒——不僅向所有在這場風波中受到傷害的人們道歉,而且刪除所有帶有情緒衝動時的表達,但“亡羊補牢”的被動此舉在某種程度上也讓其聲譽形象“受了傷”。

    一、 在沒有認真調查、徹底搞清真相之前,信口開河,歪曲事實,誤導大眾,推波助瀾蹭熱度。

    網路自媒體時代靠什麼吸粉絲、聚流量、博眼球?除了講究文筆、尊重真相的文章質量之外,傳播思想導向上還必須樹立正直向善,有社會責任擔當。而不斷宣告自己是兒童婦女權益保護者的陳嵐,卻恰恰言不由衷,遊走在事實和真相的邊緣。

    陳嵐寫道:她(備註小鳳雅媽媽)直播的過程,就是鳳雅慢慢被腫瘤耗死的過程。

    而為了榨取更多捐款,她不止一次,透過影片,讓鳳雅對鏡頭求求大家,孩子稚嫩的哀求:“救救我、我想活”。

    她透過展示鳳雅的苦難,瞬間錢財潮水般湧來,她獲得了從未想象過的鉅款(事實上,前後收到善款只有區區3.8萬餘元,而非網傳的“15萬元”驚人鉅款)。

    而這些錢,她沒有花費一分錢在鳳雅的治療身上。

    唯一的“治療”是在鄉衛生院掛生理鹽水,醫保報銷的,免費(從鄭大一附院、北京市兒童醫院出示的診斷證明等單據來看,善款已經用在小鳳雅疾病救治上)。

    二、不吝用惡毒語言,冷嘲熱諷殘疾家庭的現實痛苦(以下全部來自陳嵐的自媒體發聲摘錄)。

    陳嵐寫道:“他們家在當地,算是奇葩。鳳雅媽生了 5 個孩子,但其父親精神異常。5 個孩子裡,鳳雅是老 4,最小的一個是男孩。患有唇顎裂。”

    也許覺得這樣輕描淡寫,不足以排遣心中的怨恨和憤怒,於是陳嵐又追加道:“唇顎裂、眼母細胞瘤都可能遺傳基因方面的疾病,這個家族,基因壞了。人心,也不忍直視。”

    且不說事實緣由經過如何,愛心募捐花去多少,單單是對本該社會關愛、呵護物件的殘疾家庭和成員而言,任何冷嘲熱諷的毒辣語言,都會像一把無形的刀子,讓他們受到不可忽視的莫大傷害。

    正如現在受到輿論譴責、好像良心突然發現的陳嵐在圍脖上反省感慨的那樣:“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為何我憤怒起來就忘記寫在桌面上的話?把自己變成了一把利刃?”

    三、利用自己的網路知名度,不停臆想捏造子虛烏有的“爆料”,一次次將小鳳雅家人(尤其她媽媽)捲入輿論漩渦,折磨得“遍體鱗傷、痛苦不堪”。

    王鳳雅爺爺稱,“兒媳婦現在不能看手機,看到網上彌天的謾罵受不了。之前已經接受了精神治療,今天又在當地衛生院接受了檢查,拍了片子,不能再受刺激了。”

    陳嵐寫道,今天網際網路上掀起前所未有的風浪——為小鳳雅討說法。

    而根據最新的官方訊息,鳳雅家庭拒絕透露所得善款數額,也拒絕公佈花銷明細,也拒絕退回餘款(事實上,王鳳雅爺爺表示,給王鳳雅使用的醫藥費、尋醫差旅費、生活費、喪葬費等支出後,善款剩餘金額為1301元,已於5月25日交至相關政府部門)。

    她一邊把錢塞進腰包,一邊罵著志願者,一邊看著女兒痛苦地死去,一邊在用她的苦難壓榨大家最後一點鈔票(呵呵,不得不佩服這種臆想加揣測的寫法,就像在橫店拍電影錄大戲,好有身臨其境的感覺)。

    陳嵐接著寫道,悲傷+憤怒壓倒了一切。我是一邊哭一邊敲手機寫了一條微博,表示不信、但竟然是真!

    我吐槽了當時為了送醫的各種努力,及對方家庭的不配合。以及最讓我憤怒的“幾次死而復生”。

    並決定,我要舉報及查明死因。

    正是她這種一次次無中生有的文字情緒升級,把一起小機率的普通善款救助女童事件,炒作的沸沸揚揚,波詭雲譎,而透過不斷髮聲陳嵐又一次受到了社會普遍關注,彷彿又出了一次名似的。

    四、事實真相出來後,無奈道歉,但並未認真反省,只是勉強地擠出了一句“但我確有不當”貌似反悔的話(出自陳嵐圍脖)。

    陳嵐回顧了自己表達情緒的過程並表示,她逐漸從憤怒中冷靜下來。“鳳雅已逝,說什麼都沒意義了。向在所有在這場風波中受到傷害的人們道歉。向鳳雅的家人,向努力奔波的民政和公安及村鎮幹部,以及曾為孩子一起傷心難過的人們,在圍觀中被我的憤怒情緒傷害到的每一位網友道歉,並刪除所有帶有情緒衝動時的表達。

    在道歉中,陳嵐感慨道:唯有愛和忍耐、智慧能彌合分歧。爭吵只能加劇撕裂和痛苦。這是我學到的悲傷的一課。

    霍小姐以為,在事實真相沒有弄清的情況下,憑空指責,推波助瀾,誇大渲染,無疑會加大隔閡與誤解,間接把一場普通捐贈演繹成了慈善鬧劇,無端傷害了小風雅家人、公眾的慈善熱情,這個教訓的確值得人們汲取和反思。

  • 3 # 一笑風雲過

    目前小鳳雅事件在公眾討論領域引發極大爭論,構成造謠的兩個重點,第一是詐捐,透過眾籌得款十五萬,但是未對孩子積極進行治療,第二個點是重男輕女,籌款後不給小鳳雅治重病,反而帶兒子去北京治療唇顎裂。也正是因為這兩個重點,導致鳳雅的家人遭受到了嚴重的網路輿論暴力,那麼這兩個謠言最初是由誰提出來的呢?

    當然是陳嵐女士了。

    3歲女嬰王鳳雅疑似被親生父母虐待致死。王鳳雅,被確診患上眼母細胞瘤後,其父母多次利用孩子的慘況,在水滴籌、火山小影片、快手上公開募款,公開自己微信賬號接受善心人士捐款。籌款數萬以上,後被多方舉報後,被水滴籌中斷疑似騙捐行為。卻從未給孩子進行過正規治療。不給重病的女兒治病,籌款後,卻給兒子送去大醫院治療唇顎裂。

    不過陳嵐女士當時造謠的內容,其實不侷限於上述兩點,還包括如下內容

    2018年4月6日,在多位愛心人士上門走訪,強烈要求必須送醫後,萬般催促下,王鳳雅才被其母其爺爺送到北京兒童醫院就診,在醫院眼母細胞瘤專家確診並肯定孩子還有救後,其母立即在醫院撒潑大鬧(可以調取監控錄影),隨後將孩子強行抱走消失。請警方積極介入,立即封存孩子屍體!請查明死因,查清疑似涉嫌詐捐的款項!

    時至今日,我覺得也可以說點兒內幕訊息了,實際上陳嵐4月9日的公開舉報,引起了河南省公安機關的高度重視,太康當地公安機關迅速介入開展調查工作,最初確實是奔著刑事案件的方向走的,但是初步調查之後發現陳嵐所舉報事項與事實不符,本著謹慎負責的態度,經過十餘天的調查之後,才由當地政府接受媒體採訪,發出不構成詐捐,大部分募得款項用於小鳳雅治療的結論,而我當時也非常關注這一事件,鑑於陳嵐在多起社會熱點事件中,如天津無肛女嬰事件、榆林產婦自殺事件中習慣性的煽動行為,我對她的言論始終是保持高度質疑的,果不其然,小鳳雅事件,又只是她的一次“習慣性”操作罷了。我大概是在4月15號左右就瞭解到了小鳳雅事件的有關基礎事實,只是最近一段時間我工作較為繁忙,沒有及時站出來揭穿陳嵐的嘴臉,深感自責。

    在有槽釋出的《王鳳雅小朋友之死》一文中,有如下描述

    目前在小鳳雅救助專案上,已知的到賬款項達到了15萬元2017年12月……關心著小鳳雅的熱心人們意外地發現,孩子媽媽確實去了北京,確實去了醫院,但帶去治療的不是鳳雅,而是她的哥哥。此次出遠門為的是給這個男孩子治療兔唇。可以看出,一家是打車去的醫院,醫院的環境還相當高大上,貌似高階民營或外資醫院。相比之下,很多捐款人恐怕還要帶孩子去擁擠的公立兒童醫院看病。

    當然了,有槽在造謠上也有自己的創新

    正在商討方案時,匪夷所思的一幕出現了,小鳳雅的奶奶搶走了志願者的手機,並開始毆打志願者,接著,其他家屬也參與了毆打。最終,志願者只能報警後無奈離開。

    我和有槽算是“老朋友”了,有槽當年成名的《魏則西,一個被百度殺死的年輕人》一文,邏輯混亂,主次不分,我就曾經對其進行過批評,有槽能寫出這種謠言來,同樣是習慣使然罷了。

    實際上陳嵐和有槽的做法,已經不是誘導公眾了,而是赤裸裸的欺騙公眾,煽動情緒,他們要麼虛構不存在的事實,15萬,重男輕女;要麼故意對事實斷章取義,隱瞞部分不利於其煽動的內容,比如在小鳳雅事件中,將家屬與志願者之間發生的衝突,扭曲成家屬監禁志願者,毆打志願者,這樣的自媒體人,大概只能稱之為自媒體,而不能再稱之為“人”了,他們習慣於透過攻擊他人、製造聳人聽聞的新聞去誤導公眾,從中攫取流量,換得名聲和財富。

    在今天,僅僅支援家屬起訴陳嵐和有槽是不夠的,我覺得更重要的,司法機關應當全面清查陳嵐及其公益組織,是否在公益事件中騙取公眾捐款,畢竟陳嵐的公益組織的財務問題至今也沒有透明過,陳嵐女士左手女權,右手公益,炒熱點炒得不亦樂乎,背後必然有利益的驅動,這才叫合理質疑,至於有槽,到現在連道歉都還欠奉,結果如何,最終都是咎由自取罷了。

    最後我想介紹一下我這些年工作中總結出來的一個經驗,第一個跳出來指責別人是壞人的人,往往比他們所指責的“壞人”更邪惡,望廣大網友睜大雙眼,不要再被這些雙面人所迷惑。

  • 4 # 陳武鵬律師

    但是,前幾天事情出現反轉,事情真相根本就不是作家陳嵐說得那樣,很多網友得知真相以後也紛紛向女童家人致歉。

    那麼,作家陳嵐作出了哪些誤導性言論呢?我來簡單梳理一下。

    一、女童死亡時間有誤

    作家陳嵐在4月9日發微博聲稱女童已經被虐待致死,但其實當時女童並沒有死亡,事實上女童是在5月4日那天離開人世的。

    二、女童家屬並沒有放棄治療

    作家陳嵐聲稱,女童家屬一直對其放棄治療,甚至直言不諱說他們直接拖死了女童。但實際上,從女童患病以後,家屬就從未放棄過對她的治療,該女童的主治醫生出面證實了這件事。

    女童王鳳雅的主治醫生、張集鎮衛生院副院長楊榮光表示,王鳳雅的家人從未放棄過治療。三、女童家屬並不存在騙捐行為

    作家陳嵐聲稱,女童家屬透過水滴籌等籌款平臺為女童籌集善款數萬元,但並沒有將其用於女童的治療費用,而是用來治療兒子的唇顎裂。

    但事實上並非如此,兒子治療唇顎裂是2017年的事,而女童是在2018年被確診患病的,怎麼可能用2018年籌到的錢去2017年給兒子治療唇顎裂呢?況且兒子治療唇顎裂的錢是嫣然天使基金全額支付的,更談不上挪用女童治病的錢了。

    女童家屬透過水滴籌等平臺籌集到的善款一共有3萬多元,大部分用於女童的治療費用上,有相關票據為證。剩下的1000餘元,他們家也已經上交有關部門。

    作家陳嵐在沒有事實根據的基礎上,動用了“虐待”、“騙捐”等博取眼球的詞彙,讓眾多網友在不明真相的情況下出離憤怒,給女童一家造成難以言喻的痛苦,可以說是嚴重不負責任。近日,作家陳嵐發表了疑似“致歉宣告”的言論,但在我看來更多的是一種開脫,並沒有多大誠意。

    以後再遇上這種博取眼球的不負責言論,大家還是理性對待吧,不要在不明真相的情況下製造網路暴力。

  • 5 # 說天評地鹽城哥

    作為吃瓜群眾而言,說實話,很多時候並不是網民很暴力,而是網路上有先入為主的印象。從最初的詐捐,棄醫,毆打志願者等“志願者組織”現身說法,到目前的官方闢謠,真的是驚人的翻轉。咳咳,不好,我的下巴都驚掉了。這是現實版的宮鬥戲麼?

    網對於該事件,作為吃瓜群眾的我不知道該如何評說。但是作為某些地方“重男輕女”的思想是確實存在的,否則也不會家庭條件不好有那麼多孩子還要生,多子多福的時代已經過去。

    作家陳嵐某些方面是確實沒有經過查證的:

    1.水滴籌等眾籌平臺的實際籌款金額,沒有進行確切的調查,僅僅是用目標金額來說事,確實是以偏概全,誤導大眾。

    2.對於小鳳雅哥哥的治療情況沒有能實事求是的反應情況,有利用另一件悲劇增強自己說服力的誘導。實際上,孩子哥哥在此之前已經出院,而且用的嫣然天使基金。

    3.對於孩子死亡的資訊,沒有經過官方的核實,隨意釋出,彰顯自己的正義化身。這就有點過了。

    4.雖然作家陳嵐是愛心組織的志願者,可是畢竟不是眾籌平臺負責人,而且自己也沒有單獨籌得很多的醫療費用,卻對所有的眾籌款項進行了想像式統籌管理。有越權行為。

    5.不考慮孩子家庭的現實情況,指定的醫院,眾籌的費用根本不足以救治孩子。強迫孩子家人按照自己的意願進行治療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行為。

    6.孩子的家庭是一個普通百姓的家庭,不可能把這一個孩子當做全部,只能說是盡力,對於沒有把握性的治療機會,當然有權力選擇保守治療。不可能因為一個孩子而讓其他的家庭成員吃不上飯。

    其實本來這是別人的家事,但是因為眾籌的行為,卻成了公共事件。希望這樣的悲劇越來越少,相關的法制建設也能同步跟上,不讓愛心被誤解,也不讓普通家庭受傷害。

    如果認同作者觀點請贊並關注,我們會有更多的共鳴。

  • 6 # 一心唯公

    1、誇大捐款數目,造謠15萬,實際只有3萬多。15萬的“詐捐”數目,最初公眾就是從陳嵐這個渠道知道的,而陳嵐和冰清目前將責任推到北青網,這三個人應該逃脫不了責任,帖子刪了,但總理都說過“凡走過必留下痕跡”,網友有截圖,證據並不難取得。

    2、誣陷小鳳雅母親重男輕女,挪用捐款給兒子治病。小鳳雅媽媽給兒子治兔唇的錢,是嫣然基金負責報銷的,包括手術和兩次複查費用,都是免費的。這些不良自媒體,卻誣陷小鳳雅母親重男輕女,用捐款給兒子治病,不理女兒死活。

    3、誣陷小鳳雅母親虐待致死。水滴籌就捐了3萬多,志願者要求小鳳雅母親去北京治病,又違犯自己的保證沒協調好醫院。小鳳雅家裡面,父親有病只能在別人的帶領下打點零工,母親種幾畝地,年收入有限,有四個孩子需要養育,小鳳雅病是中晚期,化療一次2萬多,還不一定有效果,那有母親不疼孩子?可這個母親傾盡所有也支援不了幾次化療,她有選擇嗎?志願者從孩子的一聲嗚咽中能YY出“救命”,也真是活在自己的世界中。捐了幾十一百塊錢,就道德綁架別人花幾十萬元,這些人才真的需要化療。

    小鳳雅的家人最後將剩下的一千多塊錢在鄉鎮人員的監督下捐了出來,而其母親也受打擊生病。這些陳嵐之流,最終肯定逃不過法律和道德的譴責。熱心公益是好事,但不要把自己的主觀意想,凌駕到被幫扶者意志之上,更何況利用社會輿論、道德綁架,欺負弱勢群體,並從中獲利,自媒體也要自律,也要講道德和良心。

  • 7 # 飛翔63265840

    這些所謂的磚家如果不製造點爭議話題,怎麼出名?怎麼撈錢?成名以後憑藉磚家的身份,站在道德制高點指責他人,以此顯示自己對專業多有愛心!個人感覺現如今國內所謂的專家教授太多了!這些人最大的特點就是憑藉身份引導輿論!至於陳嵐,各位可以看看她關於吃不吃狗肉的辯論影片!

  • 8 # 小虎62

    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言行負責,作為一名作家,在沒有了解清楚事情的真相就傳播謠言,這是一種嚴重的違法行為,給受害人及其家屬帶來了嚴重的二次傷害,輿論的導向在這件事情上也應該負責任,在沒有經過查證和對比事情的真實性上就開始傳播!作家和輿論在這次事件的發生中都應該負責到底!道歉,補償精神損失,給別人帶來的不良影響要儘快儘早的解除!責任應該明確到人,該誰負責誰就負責

  • 9 # 老特媽平局聯隊

    當事人家庭因為自身經濟情況,選擇保守治療,無可厚非,他們有選擇自己生活的權利,這無關重男輕女,無關虐待。

    我相信,在這樣的家庭裡,即使男孩得了這種病,面對幾十萬的醫療費用,他們也會做出同樣的選擇。

    網友們先入為主的觀念認定了保守治療就是因為重男輕女而非其他,忽略了這個家庭的實際情況,即使他們傾家蕩產也拿不出手術費用的一半,並且在腫瘤已經擴散到腦部的情況下,強行舉債治病的後果,只會是病治不好,又欠下鉅額債務,讓這個本就貧困的家庭滑入更黑暗的深淵。

    他們選擇的保守治療其實更類似於臨終關懷,在提倡人性化的今天,這個不幸的三歲孩子已經嚐到了這個世界的痛苦,那麼在她有限的生命裡再讓她感受一下這個世界有限的快樂,我想這本身應該並不違背慈善的本意。

    而陳嵐以及其身後的慈善機構,以慈善的名義,以關愛病童的名義,不顧受助人感受,不看受助人實際情況,以自身意志為準繩,強行要求受助人按照他們的要求去做,這是慈善嗎?這近乎強盜了吧!

    我認為,慈善有一個非常重要而經常被人忽略的要點,那就是尊重受助人的意願。(當然,這個尊重是要在合情合理合法的框架下,這一點不說清楚,一定會被鍵盤俠噴死)不管捐了多少錢,這是捐助人愛心的體現,而不是他們可以指責別人生活的資本。如果想不明白這一點,還是遠離慈善吧!這樣的慈善只能造成傷害

  • 10 # 乖乖龍的凍

    真是無利不起早!為了自己的利益!就利用新浪微博大V的身份為所欲為!陳嵐的團隊還是以前的團隊!連放式方法都一樣!只是小希望之家換成了上海大樹公益組織!換湯不換藥做表面偽慈善,撈錢是真!所謂的志願者和義工也是你自己團隊的人吧!俗話說得好無利不起早!哪裡有家暴哪裡都有你們組織的身影,國家有法律有正規組織!你們可好為了名利雙收什麼方法都能想到!曾經發生過你們私人公益組織和別人家人搶小孩事件!就算別人父母被法院定他們沒有撫養權!但撫養權也不是給你們私人公益組織拿去的吧,別人還有親人,及國家兒童福利院。每次都是你們找家屬要所有的病例單和住院費用單子!要是不給你們就用社會壓力,或網路輿論壓力給別人家人施壓!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形容野蠻的詞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