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快修小俠
-
2 # 為啟人
如果交警動真格隨時等待被處罰、被強制報廢甚至違章坐牢……因為極大部分電動車都是超標,超標意味著違章……隱患極大。
-
3 # 阿牛185420190
國家應該先整頓超標車的生產和銷售,不應該先收拾買車的人,這樣治標不治本。抓住源頭,百姓想買都沒有。沒有製毒的,哪裡會有販毒、吸毒的。
-
4 # 多斌修車
電動車購買的時間都是不一樣的,有些最早的已經有10年以上,有些短期的都是幾年以上的。誰都沒有考慮到以後會上車牌會嚴查電動車整治電動車這些現象。所以受傷的都是消費者。很多人購買電動車肯定都是合法的,他都是從各店我售賣市場合法購買的,但是他們有些人的手續和合格證就不齊全了有些有,有些就沒有,就說是當時買車的時候有這些手續卻時間一長,不知道放在哪都丟失了,當時的人們都認為留著它們都沒有什麼用處,也就沒在意好好保留下來。有這些手續的也就是近期幾年買的。有細心人保留下來。還有一部分人是經過二手車買賣購買回來的,說明很多人都是合法購買的電動車,但是手續和合格證這些東西,但是也沒在意索要。
電動車上牌在每個地區都經歷過,有電動車的車主很多都經歷過這個過程,上牌都是親自上陣或者是家人上陳,或多或少都瞭解一些情況。那我們這個地區來說吧,剛上牌的時候必須要有購買手續和合格證,還要拿著本人的身份證去填寫資訊。經過兩三個月的試執行之後呢,很多車輛都沒有手續和合格證,一些部門就放寬了給電動車上牌的的規範要求。這樣做也是為了更好的照顧本地區,大多數電動車消費者的一些實際情況而惠顧辦理。有很多網友的評論中可以看出,有些地區在上車牌還必須具備這些手續,但是電動車上牌的時間也有一兩年的時間了,我想發生象我們這個地區大多數早購買電動車的人會丟失手續和合格證,我想,在他們本地區也有可能給一些惠顧政策放寬電動車上車的一些細節,這是在4月15日之前所辦理的電動車一些實際情況吧。
畢竟,以前購買的電動車由於年限比較長,手續和合格證丟失的佔大多數,至於這種情況,地方政府也會考慮實際情況給予解決,這要看你們地區怎麼樣惠顧這些辦理辦法,只能根據你們本地的實際情況去辦的,想辦法把自己的電動車上車牌。所以上牌照不能簡單的事情複雜化了,就會引起很多人的氣憤和怨聲……!
-
5 # 水木母嬰
如果交警動真格隨時等待被處罰、被強制報廢甚至違章坐牢……因為極大部分電動車都是超標,超標意味著違章……隱患極大。
-
6 # 7815316
有些人腦子有病,非要把電動腳踏車與電動摩托混為一談。想走非機動車道,請使用合規的電動腳踏車。想速度快,可以使用電動摩托,但需遵守機動交規。有牌最大作用是肇事逃逸可按牌找你負責。
-
7 # 三年早知道
電動車上牌是對的,任何車都應該有牌照和行車證,但是考駕照就有些扯淡,能夠買車就肯定會騎,誰也不會拿生命開玩笑。
-
8 # 疆鐵木真
不讓上牌就別上牌,上牌是好事嗎你以為?建議大家騎腳踏車出行,別買電動車了,購置稅,保險費,以後還不知道會不會讓年審呢!
-
9 # 軍風
明賣明買的電動車,當然是合法的,也是受法律保護的個人財產,任何人無權掠奪搶劫沒收!
懲處違規是正常的!
-
10 # 周兵817
現在 社會 誰跟 你 講 道理,這個 社會 有 權 有錢 人說 今天 它 說 可 以,明 天 它又 說 不可 以,誰 為 百姓 想過 賣 一輛車 動 車 不允 以。
回覆列表
合法生產和銷售的電動車不能合法上路的問題越來越多了
隨著電動車市場的快速膨脹,越來越多的電動車問題浮現了出來,這個問題就是其中之一。在電動車比較少的時候,很多問題可以裝作看不見,管理者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而當電動車群體越來越壯大,再開始管理時,就難免會出現這樣的難題。
我們很多人肯定都有這樣的印象,一開始,所有的電動車都不需要上牌,不需要購買保險,更不需要駕駛證,只要是電動的,就是代表了沒有人管理,這也成了電動車的一大賣點,就連今天有一些地區依然有不良商家將這作為賣點。
而後來,國家開始管控,要求電動車必須上牌,而且只有特定的,符合標準的才可以上牌,但管理並不規範,所以可以看到,隨著道路一線管理的逐漸嚴格,很多電動車都開始上牌,但是一定有人注意到,是任何電動車都可以上牌,甚至是一些明顯的超標電動車。這一方面是因為標準制定過低,很少有電動車可以符合要求造成的,導致大家根本就無視了這個標準。另一方面是政策實施不到位,發放牌照的單位缺少監管,很可能自己也不清楚這個標準的具體要求。
再到現在,隨著今年新國標的實施,雖然對電動腳踏車的要求已經詳細化、具體化、要求進一步放寬,但是仍然只有不超過20%的電動車可以符合這個要求。並且車管所對牌照的發放進一步的嚴格。導致很多承諾可以辦理牌照的電動車無法上牌,還有電動車銷售商承諾代辦的牌照,幾個月辦理不下來。
電動車上牌難還有一點原因,車管所負責電動車牌照發放處一般有一本“目錄”例如西安市車管所就有一本《2018年電動腳踏車產品市場檢驗目錄名單(第一批)》的資料,只有這個目錄內的電動車才掛牌。也就是說,消費者在購買時不光要考慮電動車是否超標,不可以相信銷售商的承諾,只有查閱這份資料才能確定是否可以上牌,而大多數的人根本不知道這份《目錄》的存在。
電動車的管理沒有形成體系化
目前的電動車的管理狀態,可以說是人人都在喊著加強管理,而最終承受管理電動車壓力的往往只有一線交警。
生產單位、銷售單位缺少監管,導致消費者購買到有合法生產、銷售證明的電動車,卻是非法上路的尷尬處境,而正如前文所說,大部分人都只是在銷售電動車處瞭解電動車上牌的狀況,更甚者,很多人根本不知道電動車需要上牌,這點知識往往是在交警執法時才學習到。
缺少監管的市場,生產/銷售單位為了銷售的目的,肯定會隱瞞上牌的真實情況,無可厚非,這一板子打在他們身上恐怕欠妥。個人認為,電動車本身不是非法產物,是光天化日合法銷售的,要解決這個問題很簡單,即使暫時無法完善電動車生產、銷售的管理,作為管理部門,或者交通執法部門,完全可以在這些銷售點(電動車銷售點往往是程聚集式的)宣傳或者張貼電動車上牌、管理、標準、政策等等的,讓買車的人瞭解這些是對人民群眾財產保護負責的體現,而且這並不難實現。
而現實是,市場銷售野蠻生長,然後要麼一刀切完全禁止,要麼將全部的壓力給了一線執法交警,這不僅僅是對群眾財產安全的漠視,更甚者,會激化群眾與執法民警之間的矛盾甚至是仇視,從經常可以看到的衝卡逃避查處、警民扯皮、甚至是暴力抗法新聞中,可見一斑。
9月7日早高峰,西安交警在南二環太白立交橋下,依法糾處兩、三輪車非法載客等交通違法。一男子駕駛紅色兩輪電動車搭載一名女士時,被交警毛偉攔截,男子加速衝卡逃離,在太白立交橋下向南逃去。後座上的女士差點跌落下來,嚇得尖叫幾聲…20分鐘後,該男子騎兩輪電動車又逆行駛而來,期間彎腰撿拾起一塊有尖頭的地磚砸向交警毛偉,隨後駕車逃離現場,整個過程未減速、未停車。目前,張某亮因涉嫌妨害公務被碑林公安依法刑事拘留。(來源:華商報)目前,國家針對於超標電動車群體,依然沒有相關政策的影子
而有一個好訊息是,2018年4月19日,工信部起草了《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准入許可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行業內人士分析,此次徵求意見有可能解決兩輪三輪電動車的身份問題,而非目錄內的電動車企業也可以申請電動摩托車生產許可。
另外,在不退貨的情況下,有兩種可以解決題主問題的方式
1、在沒有禁摩政策的地區,可以嘗試帶著發票、合格證可以去申請摩托車牌照,但是必須繳納購置稅、交強險並且有摩托車駕駛證(D)需要注意的是,這類牌照屬於機動車。如果當地禁摩,或者也根據工信部發布的機動車目錄發牌,那就不行了。
2、在2手置換網站或APP,將車輛轉手給方便使用的人,這算是儘量減少損失的無奈之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