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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AC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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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Wxm622
發配是勞改的最早方式!古代設立監獄的初期就已經有配屬勞動改造了。這主要是因為物資生產不足的時代,犯人需要吃喝費用,看管犯人也得吃喝費用,這些肯定不能由國家出了。在虞舜時代,發明監獄的司法首領皋陶就提出了部門獨立,都得自己勞動自立更生。
在古代,發配是一種重刑,比肉刑要恐怖很多,僅次於死刑。這個刑法是古代統治者攏絡人心的高招,一方面可以證明他們的仁慈,另一方面是人盡其用,讓犯人繼續為他們效力。但對於很多犯人來說,簡直是生不如死,有的犯人在聽到要被髮配時,當場撞牆而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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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經典守望者
這涉及到古代的處罰原則問題。古代的處罰原則和今天不同,古代實行的是嚴格的“罪刑相當原則”,而且犯人用來贖罪的也不是自由而是等量的苦難和體力勞動。秦代時期與漢代早期所採用的肉刑甚至是用分離身體的某一部分來贖罪,胼手砥足,墨劓髡囚都是如此。而廢除肉刑後,流刑的使用頻率明顯上升。所謂的流刑也不是簡單的流放到當地,而是要在遙遠的邊境從事極端辛苦的重體力勞動,或者有些體質不好的囚犯直接死在了流放過程中。
回到小說本身也是如此。比如林沖持刀誤入白虎節堂,很明顯是高俅有意誣陷,判官在判決時網開一面判了流刑。因為單純囚禁的刑罰在當時是比較輕的處罰,要比流刑輕很多,所以判官也不敢僅僅判處囚禁,武松、宋江也是一樣的。
同時,古代考核官員成績當中有一項叫做“刑名”,主要就是看判決案子的情況,最高的分數就是“案無積卷,獄無累囚”,也就是說官府內沒有久懸不決的疑案,監獄中也沒有多少犯人,最好的情況就是監獄常空,代表當地治安良好,是盛世的景象。所以,官員們也喜歡將囚犯發配,以減少監獄內部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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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月關略萌
如題,在古代,流放是一種比較重的刑法,僅次於斬首。流放也分等級,從流放的距離就可以分辨出,罪行越重流放越遠。而選擇流放而不是關進監獄,自然是因為流放比關監獄更符合統治者的利益。主要有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流放和關監獄是兩種級別程度的犯罪在古代,流放是僅次於斬首的大罪。而關監獄則相對來說罪行輕很多,通常關個幾天就放出去了。而流放的犯人所犯罪行程度兌換成關監獄,恐怕不是一年半載,至少也要數年以上。
第二,補充邊防或偏遠地區的兵力。在古代,由於交通運輸以及經濟發展水平所限,在一些偏遠地區和邊防要塞人口密度小,條件艱苦,徵兵十分困難,即便徵到兵也沒人願意去。但對於封建社會統治階級來說,這些又都是“王土”,捨不得割捨又沒有足夠的兵力來駐守。這種矛盾怎麼解決?這個時候,犯了罪的犯人就是最好的選擇!流放雖然相對麻煩,卻是一個極佳的補充兵力的方法。同時,流放的過程也是一種精神和肉體上的折磨,相對於關監獄來說,刑法更加重。
第三,節約開支成本。對關進監獄的犯人,自然不能不管不問,最起碼的吃喝必須要提供,不然還不如直接斬首來的方便。其實,這是一筆相當大的開支,相當於養著一群白吃白喝的廢人。並且犯人罪名能到“流放”級別,恐怕關押的時間可就不是一般的長了。在古代可沒有公益組織,也沒有愛心人士給這些人提供吃喝花費。所以與其關進監獄,還不如將這些犯人流放出去,節約成本開支。
第四,開荒拓土,補充勞動力。對於流放的犯人,除了邊防充軍外,還有開礦勞作等作用。將這些犯人發配流放到需要開荒拓土或者生產農田等,增加了社會勞動力,促進了農業經濟發展,可以說是一個合理的分配生產勞動力的好方法。
綜上所述,流放比關進監獄更加對統治者有利。並且,在對犯人的處罰程度上來說,也相對重很多。既符合了國家朝廷的利益又達到了懲戒罪犯的目的,可謂一舉兩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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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五月琴絃
古代犯人分幾種,一種有學之士或武士其於就不重要什麼雞鳴狗盜殺人犯等這些如重罪往往一殺了之或長期關押,能流放說明他她有本事如殺之當權有悔就挽不回基本流放者都是有品官或將士再搖擺不定時往往流放有朝一日也可召回,那些犯官將軍大多受迫害被流放只要不死也想能召回再為朝庭奉獻流放雖重不致死有可能翻盤,說明流放對古時還很重要!
在電視劇《水滸傳》當中,我們經常可以看到官府對於犯了事的好漢們更喜歡使用流放的手段來折磨他們,動不動就是流放上一千里或者三千里。這說起來容易,做起來可是真的難。為什麼說這件事做起來很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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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許多古代劇裡,經常會出現罪臣及其家眷被流放的橋段。流放刑罰在中國起源很早,並且沿用歷史悠久,從遠古流放之刑出現,到清末被廢除,歷經了幾千年。有人會質疑道:既然罪大惡極為何不秋後問斬,還要派衙役押送到千里之外的地方?難不成完成這段艱難的旅程,就可以洗清罪過,回到家鄉安然度日了嗎?其實,流放這項刑罰殘酷程度僅次於死刑,但比死刑有更深遠的意義。
中國國土廣闊,而歷代君王對流放之地的選擇也是煞費苦心,西北絕域、西南煙瘴、東北苦寒以及一些荒蕪的海島都前後成為過流放地。流放者跋涉千里,走到荒無人煙之地,永世不得離開,簡直生不如死。 因為邊疆偏遠地區的人煙罕至,瘴氣非常重,一般人到了這裡,基本上是很難活下來的,所以平常的百姓都願意到這些地方去。因此,朝廷將這些犯人流放到地廣人稀的邊疆地區去,讓他們在那裡自生自滅。如果活下來,還能幫助開發邊疆地區。
被髮配的犯人全部是要去邊疆的,在古代守邊也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僅僅有軍隊是不夠的,也需要這些犯人發配過去,平時發展農業,遇到戰爭還可以當排頭兵,百利而無一害。在古代偏遠的邊疆地區,由於人煙稀少,單單是依靠駐紮軍隊來抵禦外敵,是很難抵禦外敵入侵的。另外,朝廷將大量的軍事物資運送到這裡,需要花費巨大的人力和物力。但是如果將那些犯人流放的這些地方,平時既能開展農業生產,戰時又能幫助軍隊保家衛國。
這些流放犯只需要將他們送去那裡,並且給予一點資助,他們就會對朝廷感恩戴德了。比如:在秦漢時期,在現在的廣東、廣西、海南等嶺南地區,就是朝廷只要流放犯人的地方,因為那時這些地方人煙稀少,但是今天的廣東已經成為了全國經濟最為發達的地區之一。
古人發揮了物盡其用的特點,充分利用到了每一份的人力物力,將合適的人安排到了合適的地方,又能減少關押犯人所造成的食物浪費,從這一點來說,我覺得古代是比現在要做的好的,如果也將現代犯罪的人放到最危險的地方工作,諸如礦洞這種地方,而不是在監獄裡面安穩的度過天年,那我覺得就會減少不少的犯罪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