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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左耳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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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往事如煙胖婆婆
現實中有多少家庭是離婚不離家的?你覺得是什麼原因?
今天晚上,我來回答這個問題:“有多少家庭是離婚不離家的?你覺得是什麼原因?”對於這個問題,我覺得這種情況在我們現實中,確實是佔有不少的份額。在這些離婚不離家的人中間,大概有下面幾個原因。
一,有百分之三十多的朋友,是因為孩子。在多年的婚姻生活中,雙方已經有了孩子。雖然夫妻感情已經不在了,但無論是父親,還是母親。愛孩子的心卻沒有摻假,他們不希望兩個人的婚姻破裂的訊息影響到孩子的生活。因此,一部分人就會選擇離婚不離家。
二,還有百分之三十多的朋友,是因為現實生活中的一些利益關係,而選擇了這條路。這裡所指的利益關係有多種,比如:買房子,或者是分配生活中的即得利益。這種情況的夫妻,兩個人之間,還要夫妻之情,也有夫妻之實。他們只是對外宣稱離婚了,可是他們的事實婚姻還在的。這種情況就是我們俗話說的“假離婚”。
三,剩下的這百分之三十多的人,則是因為迫於無奈,而選擇的隱忍。這種情況是,他們雖然是離婚了,感情也不存在了。但是,他們因為各種原因,不得不同居在一個屋簷下。有的是因為在事業單位上班,怕離婚了,影響自己的政治前途。還有的是因為自身條件不好,沒有能力再另外買房子居住。而選擇的在一起湊合著用,以前的夫妻之間的共同財產。所以說,,他們也會選擇這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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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陽光西海岸
婚姻死了,感情也就死了。沒有了愛,往往也很難再恨得起來。離婚不離家,原因大致只有三個:第一位也是最重要的原因是因為孩子。也許孩子還沒有到心理上可以接受這種現實打擊的年齡,或者是孩子處於某一個關鍵時期比如中考期,高考期,為了避免影響孩子的成績,只能暫時不分家。第二個原因是財產分割因素。雙方各執己辭,互不相讓,而法院判決方尚無法做出正確的裁決。這種情況也是相當多的。第三個原因,侵佔對方財物,說白了就是“老賴”行為,索取所謂的分手費未果而採取的卑劣手段。第四個原因比較暖心:其中一方因經濟原因暫時找不到落腳點。這是很常見的現象。我覺得以上三點都是很讓人感到無奈和冷酷的。唯獨第四種情況尚留有一絲溫存。其實婚姻不可以強求,即便是有了共同的孩子,該離還得離。給孩子做好心理疏導,哪怕一時難以接受,也比讓TA成天生活在壓抑的環境下要好。筆者就是一個單親家庭,所以很有資格建議所有的夫妻,不必牽強,分開也許才是最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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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嫣然笑175571944
現在有些家庭看似要離婚,確沒有離婚,還在一個家裡,但經濟是獨立的,電費水費物業費孩子教養費生活費,均攤,說是為了孩子,給孩子一個家的感覺,有什麼家的感覺,只是孩子在同一個地方不同時間的見到父母,他們把孩子在學校以為去了太空孤立的,孩子是人,是人就有社會性,家裡三個人其實都是孤獨的,這個家沒有了溫暖,只有人數。家庭是和人品有關,好人品的家庭永遠是幸福的,離婚的一個說一個不好,從不仔細想想自己做錯了多少。毛主席的自我檢討,家庭矛盾出來了,大家坐下來自我檢討一下,多檢討,檢討也就是換位思考。這個家庭過不好,下一個家庭能過好嗎?人無完人需要理解協調,最簡單的。有一個女人,說男人不好離婚了,她的待人處事,我也受不了,就一個刺蝟,我不知道刺蝟的刺啥時候是收起來的。個別的人需要過別的方法,那的選對人,有耐心知道刺蝟啥時候收刺,用什麼方法叫刺蝟收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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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不離家真的很悲哀,要麼為了錢,要麼為了孩子!被這些牽絆,就沒辦法徹底解脫!總感覺這樣的關係是病態,要斷就斷乾淨,除了孩子事能不有交集儘量不交集!破鏡難重圓,還是早點結束的好!我認識一個女人離婚不離家,為了孩子,兩個人共住一個屋簷下,做最熟悉的陌生人。孩子跟大人生活那麼久,也不傻早就知道了!離婚後,丈著女方捨不得孩子男人變本加厲的家暴,而女人卻無可奈何,沒有房子,離開這個城市就看不到孩子!這是血淋淋的現實!所以女人一定要自強自立,不要把全部精力都放在男人和孩子身上,那樣你就成為了別人的附屬品,沒有自我,就不會有價值有吸引力!這個社會,女人當自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