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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打聽生活

    現在很多公司一般籤合同都是一次籤三年等等較多,所以勞動合同到期時常常會出現不續簽的情形,那麼不籤究竟有沒有經濟補償金呢?我們要分兩種情況來看。

    一、勞動合同到期,員工不想續簽。

    這種情況下,公司會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安排勞動合同續簽的事情,通常會讓員工在勞動合同續簽意向表上簽字,如果員工不想續簽並簽名確認,那麼就和自己離職一樣,在這一個月內主要就是處理工作交接事宜。在合同到期後,員工領取完工資就可以走人了。這種情況下是沒有任何經濟補償金,而且這種情況也不能領取失業金的。

    二、勞動能夠合同到期了,公司提出不續簽。

    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一樣有權不續簽勞動合同。同樣會讓員工提前在勞動合同續簽意向表上簽字確認,如果員工選擇續簽,但公司不想再續簽,那麼公司需要提前一個月想公司送達不續簽勞動合同通知書,已表示有告知員工,接下來的時間一樣就是安排工作交接等事情。但不同的是,這種情況下公司是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標準就是按照員工的工作年限,每工作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給員工。

    三、以下情況,即便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也不能提出不續簽,否則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處於病假/工傷醫療期,這個時候公司不能提出不續簽,必須要等到員工的醫療期結束後,才可以。勞動合同也可以相應延長到病假期結束。

    2、員工正在休產假,這時公司一樣要等到哺乳期結束才能解除勞動合同。

    總的來說,是否補償,要看誰提出不續簽勞動合同,如果是員工提出,那麼就沒有經濟補償金,如果是公司提出,就需要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 2 # 社保偵探

    問: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是否要給補償?超老師答:

    勞動合同到期,大家可能覺得續不續簽在於單位,其實不然,各個地區要求不同,我們要具體分析。

    首先,以北京市為例,第一次勞動合同到期(期限小於6年),續不續簽的主動方是「用人單位」,如果公司決定不續簽勞動合同,只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勞動者,就可以不用任何補償經濟補償金。

    其次,如果是第二次續簽勞動合同,續不續簽的主動權就在「勞動者」手裡,如果勞動者要續簽,用人單位卻不續簽,就得補償N個月經濟補償金(工作滿1年補償1個月,不足半年補償0.5個月)。

    最後,如果員工處於「醫療期或者三期」範圍內,就算勞動合同到期也要暫時延期至醫療期滿再決定要不要延期,如果非法不續簽,則屬於違法解除,需要補償2N個月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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