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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沈理職談

    第一、說說這個行為。

    有人會說,做人要有正義感,勇於面對不合理的人和事,要弘揚正義,那我就想問:既然你想表現正義,那為什麼在職時候不去舉報呢,非要等到離職了在舉報?內心深處肯定也是為了擔心報復或者走的時候發洩一下不滿而已,本身這個行為就不夠光明正大。因此我對這個行為是不提倡的。

    第二、和你是否有利益衝突?

    領導所做的事前和你是否有利益衝突?我覺得很大情況是因為你看不慣,如果損害你的利益的話,你在職時候就不會善罷甘休的,離職時候舉報一波也就是順理一下內心的不滿。

    我認為人在職場還是要看清很多事的利弊輕重,儘量與人為善。我相信你領導的所作所為不是你一個人看的明白吧,是大家都看得到的,我建議你好來好走,保守一點,大家日後還好見面。

    關於領導做的不妥的事情,你既然走了,眼不見為淨,並且沒有不透風的牆,最終他也肯定是作繭自縛。

    第三、具體怎麼做?

    現在的社會關係,你不得不防,因此明哲保身是第一要務。另外,如果你想舉報的話,最好匿名去舉報,一擊必中才行,沒有深刻的利益衝突的話,你還是三思而後行。

  • 2 # 幼芽媽媽

    我不知道你為什麼要舉報領導,原因有很多種,我幫你分析一下這兩種原因:

    如果關於金錢方面,你們領導不給你發工資或是其他問題,這個你是可以舉報的。

  • 3 # 大美西域胡楊57312731

    謝邀!辭職與舉報是兩回事,這事因情而定,談談個人觀點: 一,辭職,有各種原由,理由,是否要辭,則有員工自個選擇了。每個人辭職的理由或許很多。 二,舉報,要視問題確定,法律有規定公民對任何違紀,違法,犯罪行為依法可向有關部門舉報,投訴,申訴。 三,公民行使上述權利,要依紀,依法,依正常程式,有理,有據行使。不得無中生有,顛倒黑白,汙人清白。萬一,查證不實,還要追究不實之責。 綜上:公民,包括員工,舉報,投訴前,慎重考慮謹慎行使權力。舉報方式或形式要守法,據實反映,怎麼行使舉報權力,因情,因事而定了。 歡迎交流,互動。

  • 4 # 職場運營小達人

    不提倡,但也要看情況

    這幾種情況應該舉報

    第一,領導排擠打壓你,無正當理由或為了他的死人利益逼你離開的。

    第二,你正常離開,沒有違反單位的規章制度,但領導不合法的剋扣你的薪水或不發的。

    這種情況自己的正當利益受到了嚴重損害,我們在透過正當途徑包括仲裁起訴等挽回自己損失和保護自己利益的,拿到後,就應該舉報和曝光他,企業沒幾個是乾淨的,老闆領導多少都有點違法的事,抓住要害保留證據,該曝光就給他曝光,免得別人繼續受壓迫受剝削。也算為民除害了。

    以下情況儘量不搭理他就是了,沒必要弄得關係太僵化,畢竟有些行業圈子很小,抬頭不見低頭見的,留有一定餘地,別把自己的路都堵死了,對自己也不太好。

    第一,正常離職,公司也沒有刻意為難你和剋扣你的,走就走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第二,雖然是背排擠打壓走的,但還給你的補償也都到位了,自己利益沒什麼損失的,就算了。

    但保留好你收集的相關證據,如果他以後還是不改正還是找你的茬,那個時候再用證據對付他,讓他不能翻身。

    總之,不管什麼情況,在正當途徑能解決的就儘量正當處理,不用歪門邪道的。但他們逼得你做不了好人,那就拉個墊背的。

    收集證據很重要,企業和老闆在保險,工傷,薪資,稅收,行賄,環保,安全等不可能面面俱到,有時候為了利益就是明著違法,平時注意收集證據,自保為主,不到萬不得已,還是儘量不節外生枝了。

  • 5 # 鏈上甲乙

    面對不良的事件發生或者有損公眾利益時間發生時,對於現代社會的人來說會出現三種態度:一是出於正義感寄希望有人來主持公道,一種是洩私憤藉機報復、還有一種就是冷漠面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而後進行“舉報”這個行為,大多屬於前兩種心態的人。

    回到職場上來,辭職了,然後舉報領導,必定這個領導有有損公司利益或形象的事情發生,並且這個事情你有充分的證據,實質事情的發生是在你辭職前,工作期間已經發生的事情。你基於對自己的保護,不得不選擇沉默,而對於公司層面的理解,你明知道有這事情發生之前卻沒有發聲,該有的損失和不利狀況並沒有及時阻止,現在拿出來說,會認為你的正義和公司主人翁精神麼?回答是否定的,毫無疑問,你在報復。

    如今,辭職了,與原公司沒有任何利益瓜葛,去舉報這個領導,讓人第一時間會認為你是在洩私憤,並且你的辭職與這個人有直接的關係。馬雲說的一個觀點比較實在,說辭職這個事情,沒有那麼複雜,無非兩種情況,一是錢沒給到位,一是心受委屈了,其他的理由都是扯。那麼好,回到你辭職期時舉報了這個領導的行為是否妥當的問題,個人給出以下幾個建議:

    小心被穿小鞋

    按上述的分析,你給公司反應的這個點是不適時機的,相反會有影響你日後職場的口碑風險,也就是說,即便最壞的打算,那個領導因你的舉報而下臺或辭退,他做為領導是不是在圈內也有自己的人脈資源呢?這個氣他能忍?

    也許弄巧成拙

    對於公司層面來說,不知道你在這家公司工作了多久,如果很長時間的話,你的離開,給公司的第一感覺是帶著怨氣,要知道公司對於員工之間的恩怨糾葛不感興趣,感興趣的是是否給公司帶來經濟效益和促進公司發展的良好建議。對於你在辭職時遞交的舉報資訊,也許在公司層面早就瞭解,你想想你做為普通員工都能發現,公司領導能沒有所耳聞麼?或許那個領導的過錯和他給公司創造的效益比,這是可以忽略不計的錯誤。反而,你的辭職,會讓公司感覺你自己走是正確的,沒有帶來任何工作效益,只會打小報告呢?

    如果你在這個公司工作時間並不長,打這個報告,也許是太草率,沒有深入就沒有發言權,看到現象可能只是表面,事情也許不是你所看到的那麼糟,只不過是你沒了解全面罷了。

    時間調整

    如果這個事情還沒發生的話,而這個領導讓你非常不爽的話,建議辭職前跟公司委婉提出,工作一段時間再說,如果公司重視你的建議,並認為你是對公司發展有積極幫助的,沒準你還因此獲得一個更好的發展機會。如果一定時間後,並沒有得到任何反饋,反而你受到了側面打壓報復,說明這個公司也就那樣,你這時辭職有不遲,給了自己一個主動的機會,也規避了跳槽後新公司對於過往職業背景調查時的不良口碑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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