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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80後1944689832

    對於這個問題的回答,可以用下面的這個案例來參考一下,和你問到的問題非常相似。

    柳州一女子《暫成為阿玲》因打麻將突發腦溢血經搶救無效死亡,阿玲的家屬將一同打麻將的三人和棋牌室老闆告上了法庭。經過取證調查,法院對此案做出一審判決。

    經過是這樣的,阿玲與阿芳/阿玉/阿紅一起到棋牌室打麻將。在打牌期間,阿紅看到阿玲的牌多了一張,行業術語叫大旋風,已經不能胡牌了,兩人為此爭執了起來,阿玲這時候非常激動地說,不打了,隨即把牌推倒了,其他兩人也看到沒法再戰鬥了,便散夥結束了牌局。

    在這個時候,阿玲突發頭痛,棋牌室老闆趕緊叫來了醫生。但是醫生診斷後發現阿玲病情嚴重,便和棋牌室老闆一起把阿玲送到了鎮衛生院,因其病情嚴重,鎮衛生院無法控制病情,所以衛生院要求將阿玲轉院治療。家屬在衛生院多次要求後才轉院,轉院後因搶救無效死亡,死亡原因為腦溢血。

    阿玲的家屬認為,阿玲的死亡是由於在打牌期間和同桌牌友發生爭執有關,並且認為棋牌室的老闆也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所以將其他三人和棋牌室老闆告到了法院索賠。

    縣法院經過取證後認為,阿玲打麻將賭博,有金錢輸贏的關係,一定會有非常大的情緒波動,並且打麻將期間精神長時間處於緊張刺激狀態,血壓也會隨之升高,血管的壓力也會加大,醫生診斷死亡原因系(腦溢血),經搶救無效死亡。

    是其自身疾病所致。阿玲家屬無證據證實三名牌友在明知阿玲身患心腦血管疾病的情況下,故意對其進行刺激導致病情發作,三人對阿玲死亡無過錯。而棋牌室老闆梁某在阿玲身感不適時,及時詢問並聯系醫生前來救治,協同醫生將其送至醫院,已採取必要救治措施,履行了應盡的安全保障義務。因此,阿玲家屬要求梁某承擔賠償責任的訴請,法院也不予支援。

    海南省的張某和其他三人在一家農村的小賣部裡打麻將,也是在打麻將的過程中突然發病暈倒,被送到醫院搶救無效後死亡。張某的家屬以張某的生命權受到不正當侵害為理由,將在一起打麻將的其他三人和小賣部老闆告上了法院。 經過取證法院判定,張某的死亡,與其他牌友共同打麻將的行為沒有因果關係。 法院不予支援原告的訴訟要求!!!

    從以上兩個案例可以看到,因打牌賭博突發病情死亡的法院是不予支援賠償訴訟要求的,所以如果自身有高血壓的和心臟病患者應儘量不要打牌賭博,情緒不要過於激動!!!

  • 2 # 青年菌

    打麻將抓到好牌高興過度被笑死,那麼牌友到底需要承擔什麼責任嗎?回答是肯定的:不需要。但牌局組織者或場地提供者需盡到積極送醫救治義務,但也無需承擔過多責任。

    大家可以先參考下面一個案例:

    在此類案件中,死者屬於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共同打麻將完全自願,發生突發死亡事件,也屬個人身體健康問題所致,與其他人沒有直接因果關係,所以無需承擔責任。

    有些人,一旦出現什麼事故,就想方設法找有可能承擔責任的人,雖然可能感覺傷亡者平白死亡有些冤,但站在對方角度去想,人家沒招誰也沒惹誰,又為什麼要承擔這種責任吶?那麼假如看世界盃興奮過度,是否也該找電視機廠或世界盃主辦方吶?假如走在路上莫名死亡,是不是應該找交通部門負責吶?所以,到這種時候索賠恐怕只是為了利益,也是不被法律認可的。

  • 3 # SENOR聖諾管理

    看到這個問題,我內心那叫一個鬱悶!

    看來天災人禍,不僅僅是地震、海嘯、泥石流,諸如問題所述的事情還要真注意!

    請喝酒的,被索賠的事例有!

    喊打牌,要是先知道是心臟病,出事時因為怕,都跑了,沒及時救,賠不賠?

    又聯想到,

    如果請吃飯,由於不清楚食物相剋,出了事情怎麼辦?賠不賠?

    總遇到“被狗咬了,過幾天后出事了,於是遍地查是誰家的狗”!“打牌打的心肌缺血,出事了去挖先知不知道病情,及沒及時搶救的蛛絲馬跡”!

    不是我不尊重人權,不是我不同情病人!你說,他們這些人早幹什麼去了?還有這些家屬們,知道有病人病情,為什麼不監護控制好,我們可不可以告他們蓄意謀殺?這種借刀殺人,一舉兩得,防不勝防!

    社會需要和諧,需要理性對待!病人要多注意身體!家屬更要注意多看護!

    我們嘛!要麼就以後不結交獨自玩,要麼隨時準備好行動式血壓計,查查被邀人正常才玩,不正常請滾蛋,莫來害我們!

    請問,這成嗎?是不是太不尊重別人人權了

    所以,該玩還是繼續玩,人人準備一本急救叢書,為我!為你!為大家!

  • 4 # 冠領民商事法律顧問

    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首先,雖然我們都有訴訟的權利,但是,法院不一定都會支援你的訴求。

    其次,從民事責任上說,死者是是自願打麻將的,而且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就是有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而自己沒有控制好情緒,導致突發猝死,和牌友沒有多大關係。

    又次,在刑事責任上,也是件意外事件,誰也不能預測打麻將能死人,不能因為把責任推脫到牌友身上。、

  • 5 # 老王偵查記

    我們小區就有一個這樣的案例,四個人打麻將,有一個老頭子,輸了一晚上,結果有一把,十三么成形了,就等著自摸了,最後摸起來一個一餅,胡了。人一激動,跟這個案例一樣,腦溢血犯了,沒了。

    本來是好事情,但是自己過於將心情寄託到牌身上,這樣大悲大喜,直接導致腦溢血發了。

    後來這個人沒了,家屬將其他三個人告上法庭,原因竟然是胡牌了沒給錢。看到這裡,我就笑了。自己老人的性命,還敵不過一局牌錢。雖然多點,但這能挽回老人的性命嗎?

    而題目中說的這件事跟這個差不多,自己抓打好牌,別人又沒起衝突,這個牌友需要負什麼責任?畢竟你抓到好牌,大家都要給你錢的。不能虧都讓人家吃,便宜都讓人家佔了吧。所以把牌友告上法庭也沒有用的。

    之前就有一個案例,發生了爭吵,老人老溢血死了。家屬把其他人告上法庭,最後法院駁回了請求,認為爭吵和腦溢血沒什麼直接關係。自己拿著牌激動了,不能將責任推卸給他人。

    人生路還很長,要做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還是比較難的。

  • 6 # 律師說

    打麻將抓到好牌高興過度笑死了,牌友是否承擔責任應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突發疾病,但其他牌友不施救,應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侵權責任中的違法行為不僅包括作為的違法行為,也包括不作為的違法行為。牌友門、們相約在一起打牌,該先行行為導致了他們之間在發生危險時,具有對自身及其他人進行救助的義務。在打牌過程中,因激動突發腦溢血,其他人應當立即實行救助義務,撥打120尋求幫助或者直接送至醫院。若其他牌友有能力履行,卻未履行該義務,導致該人因搶救不及時而死亡,主觀上具有過錯,其不作為行為完全符合民事侵權的構成要件,故應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牌友積極施救

    打麻將的過程中,以金錢下注賭博,輸贏必定會產生情緒起伏,且長時間處於精神緊張狀態,血管的壓力、刺激也會被加重。若能證明牌友是其自身疾病所致,且證實三名牌友並不是在明知該死者身患心腦血管疾病的情況下,故意對其進行刺激導致病情發作,其他牌友對其死亡無過錯。

    棋牌室是否應承擔責任

    若棋牌室及時發現該死者症狀,並聯系醫生前來救治,協同醫生將其送至醫院,採取必要救治措施,履行應盡的安全保障義務,就不應承擔法律責任。

  • 7 # 笑顏254199207

    多好的人生結局呀!為什麼要找別人麻煩呢,本身帶著病因才有這樣結果,不能怪別人的,本人特羨慕這樣離去的人生,死在笑的那一刻!多好!

  • 8 # 陳武鵬律師

    前不久我們這裡發生了一起相同的真實案件。一個趕集的熱鬧日子,四個老人一起在茶館打麻將消磨時光。在最後一局裡,老人甲牌運不好,只胡四萬一張牌,其中三個四萬都被打出去了,還有一個四萬也不知是在牌庫裡還是在其他人手裡,總之就是這把能胡的機率微乎其微。

    在一個改變老人甲整個人生的重大時刻,他忽然摸到了那張僅存的四萬,於是欣喜若狂地哈哈大笑起來,一邊笑得合不攏嘴一邊斷斷續續地說:“我就胡這一張牌,都讓我給摸著了,運氣實在是太好了。”說完以後,老人甲就全心全意地放聲大笑,根本停不下來。

    不得不說老人甲的運氣“真的太好了”,他一氣不喘地放肆大笑足足有三分鐘,整個茶館的人都被他給吸引過去。忽然之間,一口老血充上大腦,老人甲的笑聲戛然而止,頃刻之間倒在牌桌上一命嗚呼了。

    那麼,和甲一起打麻將的另外三個老人需要對他的死承擔責任嗎?結論顯而易見,但凡懂點事理的人都清楚這純屬意外事件,和一起打麻將的三個老人毫無關係。除非是臉皮極厚的貪婪之徒或者是精神錯亂的神經病,才會認為三個老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吧。

  • 9 # 酒騎風

    在民法上,有一種義務叫”附隨義務“

    簡單的說,就是把兩個沒什麼關係的人,透過一個契機聯絡在了一起。就產生了一個義務。

    比如李二狗帶著別人家的孩子打醬油,雖然李二狗不是那個孩子的監護人,但是因為是李二狗抱孩子出去的,所以抱出去這段時間,李二狗對孩子的照看義務和孩子親爹是一樣的。

    說到打麻將的也是一樣。

    抓到好牌過於興奮死了,牌友需要做的,就是及時叫救護車搶救。畢竟突發性疾病牌友也搞不定。所以只要其他牌友不坑隊友,及時打電話報警,那就沒責任。義務盡到了,總不至於逼死人。

    但是有的坑貨牌友,看見對方發病了,大家把桌子上的錢收拾拿回家買豬頭肉下酒。結果人因為搶救不及時死了。這時候不好意思,牌友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當然不至於坐牢,賠錢吧。

    有的小夥伴提出,那酒桌上是怎麼回事呢?

    道理是一樣的:

    比如李二狗特別能喝酒,他把一桌子人都灌趴下了,然後自己仰天大笑三聲,哈哈哈,猝死了。這時候所有酒桌上的人,都沒有責任。

    但是比如李二狗根本就不能喝酒,同桌的王美麗不停的勸酒,這時候勸酒的王美麗就產生了一個”讓李二狗安全回去“的義務。李二狗喝多了王美麗要照顧;李二狗住院了王美麗要賠錢,等等。

    如果李二狗和王美麗在喝酒的時候雙雙猝死,各打五十大板,就意外事件了。

    那我們簡單總結一下吧。

    1. 只要大家在一個封閉的環境裡,有人出事了,原則上在場的人都有報警,叫120的義務。

    2.如果有前行為,比如帶著未成年人出去,那麼就產生了對未成年人的照顧義務。但是約成年人出門,結果對方死路上了,沒責任。

  • 10 # 法重情深

    打麻將抓到好牌是非常令人高興的事,但是因為高興過度笑死了,那就有點兒得不償失了。

    出現這些事情後,牌友們一定會嚇得驚慌失措的。那麼在這種情況下,一起打牌的牌友要不要承擔法律責任呢?

    一般情況,正常打牌是一種娛樂行為,亦或者是一種賭博行為。這種情況下,打牌人起到一副好牌或者一副壞牌都是有可能的。起到好牌就會非常激動,起到壞牌也會非常生氣。

    如果打牌人有重大疾病,那麼有可能因為一副好牌會高興過度笑死,也可能因一副壞牌生氣過度氣死。

    這兩種情況都可能有的,這主要是打牌人自身的疾病造成的。作為牌友不知道打牌人自身的情況,更預料不到打牌人何時會起到一副好牌,何時會起到一副壞牌?所以打牌人因為自身情緒激動而死亡,原因完全在於他自己,其他牌友是不能預見和控制的,是不應當承擔法律責任的。

    但是還有特殊的一種情況,就是:打牌人本身感覺到身體不好不願意打牌,而是其他牌友鼓動著非要打牌,那麼這時如果造成打牌人死亡的,其他牌友應當有逃脫不掉的法律責任,至少應承擔30%的次要責任。

    所以,打牌有風險,娛樂須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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