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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與生活相約

    如何看待朴槿惠明確表示拒絕審判過程被電視直播?

    根據韓聯社最新訊息,朴槿惠今天(4月2號)下午再次向法院遞交親筆信,她在信中明確表示不希望宣判過程被直播。 早前,南韓法院曾表示可能會為了保障國民的知情權權和國家利益而對朴槿惠4月6日的一審宣判進行電視直播。並且發函徵求關於判決電視直播的事宜。 朴槿惠在信中說:“有人發函徵求我是否同意電視直播,對比,我表示不同意。” 南韓中央法院在去年7月曾對現行的“有關法庭旁聽、攝像等規則”進行過一次修改,允許對前總統朴槿惠、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和崔順實等人所涉案件的審判進行電視直播。並且法院有權在被告人不同意的情況下進行電視直播。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之前李在鎔和崔順實的一審判決都沒有進行電視直播。 李在鎔案一審宣判時,法院以:“進行直播給被告人造成的損失大於直播帶來的公共利益”為由禁止媒體在法院進行拍攝和直播。崔順實案一審判決時,法院再次以尊重被告人的意見為由,拒絕了進行電視直播。

    由此可以看出,雖然法院有權在被告人不同意的情況下對宣判進行電視直播,但是考慮到朴槿惠信中態度堅決,法院可能再次選擇不進行電視直播。另外,從朴槿惠的信中可以推測,4月6號的一審判決,朴槿惠很有可能會選擇出席庭審,而不是像之前大多數人預測的那樣拒絕出席。

  • 2 # 429方寸世界

    電視直播對朴槿惠沒有任何好處。電視直播讓自己案件判決書在公眾中暴露無遺,即使上訴能改變一些認定,但案件事實被全體南韓民眾知曉,全體民眾會評判案件是否公正合理,而且二審法官要改判就會面臨公眾意見,對朴槿惠而言,沒有任何好處。朴槿惠案件宣判電視直播,只會讓法院的審判得到公眾的認可認為法院的判決是公正的。

  • 3 # 西北偏北看北涼

    4月6日,審判就要到來了。朴槿惠此時以親筆信的形式要求當局不要直播案件的審判過程,這是人之常情,沒有什麼可批評的。

    一般來說,涉及國家重大政治層面的案件,媒體和民眾的興趣都會比較高昂,但這類案件大都會涉及到一些極為機密的問題。和朴槿惠案密切相關的兩位人物,一個是崔順實,另一人是李在鎔,分別被判了幾年的有期徒刑,值得注意的是,這兩位的審判過程都未對外進行直播,應該是考慮到保密這一塊。

  • 4 # 林儀萍

    一:雖然加在樸槿慧21項罪名中,有好多是不成立的,但閨蜜干政門可是樸槿慧親口承認自己有錯的,作為被告人誰都不希望自己罪名被赤裸裸的展現在人們面前。

    二:樸槿慧至始至終都在關心自己的案件,如果被電視直播,無疑被人們認定樸槿慧犯罪事實,對以後上訴增加難度。

    三:能讓樸槿慧支撐到現在,也有一部分外面鐵粉者的功勞,她不想讓鐵粉們失望。

  • 5 # 花卉小姐姐

    朴槿惠做為當事人有權拒絕電視直播審判過程,審判結果朴槿惠已經心知肚明。如果是無罪釋放那麼電視直播審判還好,可是現在的情況下是審判結果一定是朴槿惠被判重刑,直播庭審無疑是對朴槿惠的侮辱。法院在考慮庭審進行電視直播的時候徵求過朴槿惠的意見,朴槿惠寫信說道“有人發函徵求我是否同意電視直播,對此,我表示不同意。”既然法庭徵求了被告人的意見,那麼就應該尊重被告人的意見。法庭對李再榕和崔順實的宣判都沒有進行電視直播,參考於此,對朴槿惠也不應該做電視直播。

  • 6 # 寧靜觀世界

    如何看待朴槿惠明確表示拒絕審判過程被電視直播?

    沉默半年之久的朴槿惠在一審判決來臨之際再次發聲!

    “我收到了詢問是否同意電視直播要求的函件,在此,我不同意直播。”

    4月6日,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一審判決即將來臨之際,這是朴槿惠於4月2日下午向法院再次遞交的親筆信。其中明確了自己的立場。

    3月28日,朴槿惠曾透過國選律師,將第一封親筆信上交到法院。信中稱:沒有站在法庭,是健康原因而不是否認司法權和抵制受審!朴槿惠打破了半年之久的沉默,接連兩次上交親筆信。而第二封信則明確闡述了自己拒絕電視的直播。

    那麼,南韓法院能否同意朴槿惠的請求呢?

    我們知道,南韓有關法律規定,為了保障國民的知情權和公共利益,允許對宣判過程進行電視直播。

    那麼,如何看待朴槿惠明確表示拒絕審判過程被電視直播呢?

    一年了,朴槿惠案已經陸續羅列了21項罪。從“閨蜜干政” 到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等等。檢察院已經提請判決朴槿惠30年,並處罰金1185億韓元(7億人民幣)。不過,此前對李在鎔和崔順實的一審判決,法院則尊重了他們的意見,沒有公開庭審直播。

    然而,對於關注度極高的朴槿惠案,法院能否採納朴槿惠不同意直播的意見,其最終完全取決於審判長的意見。

    我想,朴槿惠接連兩封親筆信,闡述自己的觀點和立場,一定是想抓住機會做最後一搏。

    然而,朴槿惠拒絕了電視直播。

    我想,是因為卸下來媽媽標誌性髮型,滿臉滄桑,兩行清淚的形象,不想出現在曾經熱愛自己的人民面前?還是有什麼難言之隱和保密可言?其實,此時的朴槿惠,我想說,人生如同春花夏日秋月冬雪,花開花落雲捲雲舒是大自然的規律。

    當然,“歲月靜好”,不僅需要順其自然,適當的時候,也是需要自己的搏擊來換取。

    如何看待朴槿惠明確表示拒絕被電視直播呢?

    我也想從另一個角度說,如果南韓真想讓萬人矚目的朴槿惠案,得到人們心服口服的效果,想捍衛法律的尊嚴與權威。

    那麼,對朴槿惠案整個庭審進行全程直播,也不失為一種極為明智的選擇。

    那朴槿惠案就有可能成為南韓歷史上第一位一審判決被直播的案例。

  • 7 # 行燊1

    去年,在三星集團李在鎔和崔順實被一審判決時,其二人都拒絕電視直播庭審現場,韓法院從保護個人權益的角度考慮均採納了李、崔二人的個人意見。朴槿惠畢竟是南韓的第十八任總統,面對韓檢方提請法院對朴槿惠判刑三十年的訴求,朴槿惠不是不知道,而且法院在庭審過程中一定會歷數其涉嫌犯罪的指控,如此這般,若電視直播整個對朴槿惠庭審宣判的全過程,不僅有損於朴槿惠個人的人身權利,而且一樁樁、一件件指控陳述又一次會勾起南韓民眾的傷感和憤懣的情緒,這無疑於給民眾的心頭撒鹽。更有甚者,朴槿惠對韓檢方的所有指控一概持否認態度,出於個人考量,一審宣判後她一定還要走上訴之路,朴槿惠向法院提出拒絕一審庭審宣判電視直播的書面要求,折射出本次她出庭的極大可能性,而且,相信朴槿惠在法庭上一定有話要說。基於以上理由,朴槿惠提出的拒絕電視直播的要求不無道理。

  • 8 # 毒刺劍客

    南韓最高法院在審判前徵求朴槿惠意見,表明最高法院還是尊重了朴槿惠的個人意願,也是體現司法公正,透明的方式,但是作為南韓前總統被審判,本來就不是什麼光彩的事,被電視直播,只能是出醜。

  • 9 # 阿佩呀

    4月6號,朴槿惠面臨一審宣判,在法院徵詢朴槿惠是否同意,法庭現場進行電視直播,朴槿惠親自寫信給法院,明確表示拒絕。

    “今後就按照法官們的意思,隨便判吧”。有多少樸粉不停的在文章裡復讀,好像朴槿惠真的如“聖女下凡”一般。對於自己被判刑一事可以置之不理。就憑一句,“讓歷史去證明我的清白”,就認為朴槿惠是清白的,是被韓檢給冤枉的。

    可是,事實就像秋風掃落葉一樣,無情的扯下朴槿惠貌似善良的偽裝。也同時用嘲笑回答了,樸粉小編們故意裝扮出的無知。想想那些煽情的話語,肉麻的文章,把一個個樸粉弄得就跟蟹腳成員似的。不分白天和黑夜,連做夢都在高呼“朴槿惠嫁給國家的人,三無女,要錢何用?”。

    我只想弱弱的問一句,那些說朴槿惠要錢何用的人,你見過多大的錢?你見過錢咬手嗎?朴槿惠一生不差錢,那是她爹朴正熙獨裁統治時期,把國庫都當成自己的錢包了,給她的。

    吃慣的嘴,走慣的腿,花順手的錢,好打扮的人。朴槿惠全佔了,沒錢萬萬不能的道理,朴槿惠比樸粉們認識的深刻多了。什麼朴槿惠不相信南韓的法律公正?又哪來的朴槿惠對南韓司法絕望了?純粹就是胡編亂造。

    朴槿惠看完韓檢起訴書時,就知道自己和閨蜜崔順實合謀貪汙受賄的事,敗露了。她的那些鐵桿部下,一個個都早已向韓檢低頭認罪,把朴槿惠給徹底的出賣了。閨蜜崔順實透過律師李京載也公開宣佈,朴槿惠想把所有的罪行都推給閨蜜,崔順實不背這個“鍋”。貪汙受賄了主謀是朴槿惠,崔順實只認自己是隨從犯罪!

    朴槿惠就是靠著聚光燈,把自己包裝成一個親民愛民的模範生。朴槿惠旋轉活躍在國際舞臺,為的就是聚光燈。說朴槿惠把自己“嫁給國家”了,已成了南韓民眾揮之不去的傷痛和笑料。但是,要是說朴槿惠生來就是為了聚光燈活著,嫁給聚光燈了,還可以說得過去。

    今天,朴槿惠拒絕聚光燈,那就是意味著朴槿惠真的不適合舞臺工作了,她也應該謝幕了。

  • 10 # 清聲艾語

    朴槿惠:“有人發函徵求我是否同意電視直播,對此,我表示不同意。”

    這是4月2日朴槿惠向法院遞交親筆信寫到的,其中並未提到為什麼不可以直播的原因和理由。但是決定權並不在朴槿惠,而是在審判長手裡,去年8月1日起南韓《關於法庭旁聽及攝影規則》修訂案規定,一審和二審的宣判是否可以直播由審判長決定。

    但是,朴槿惠在宣判當天將不會出庭接受審判。既然不出庭,裁判部門會對被告人因轉播受到的不利因素是否大於國民的知情權,而進行裁定是否直播。 作為吃瓜群眾,真的希望看到直播,但被告人缺席這直播也真沒什麼意思了。

    朴槿惠為什麼拒絕直播有幾種可能:一、她真的怕影響自己在民眾心中的地位。二、她想給本案遮上一層面紗來顯示她的無辜。三、為了拒絕而拒絕,如果拒絕成功,這將是朴槿惠對抗的第一次勝利。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因為愛所以放手,如果有個人對你說,因為愛你所以放棄你,你會相信Ta對你的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