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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聊無可了

    莫虎無非就是想多多滴賺你的錢,折磨你幾個回合罷了,這跟一些無良醫生從病人身上弄錢是一樣的! 最可恨的是栽贓陷害周立波的人……毒品槍支總有來處嘛

  • 2 # 兩袖清風63013363

    作為國內的一名吃瓜群眾,因為喜歡《一週立波秀》,所以對周立波出事後一直關注。關於這個問題,覺得小編應該在美國媒體提問比較妥當,畢竟華人都不太瞭解一個美國律師的職業操守和口碑。據美國華裔有人稱:莫虎收的是辦理此案訴訟的基金,也叫準備金。如果是準備金無可厚非。請問莫虎在此案中做的工作量值多少美金?被辭退了為何不退還剩餘金額?為何同一個案件其他兩檔律師收費這麼低卻能夠迅速起到效果?而莫虎大律師拖延了許久也一事無成甚至傳言此案後果不堪設想?是莫虎職業技術和能力問題還是其它原因?同樣此案中的唐爽及某某為何不讓他們出庭說明?哪怕對方拒絕,這些是否是律師的責任和義務?

  • 3 # 力挺中國

    莫虎在華人界口碑極差,常敲詐華人,他以為立波有錢,故設圈敲詐。莫虎,臺灣人,早年泡了個上海女孩,莫是騙子,專騙華人!小心華人兄弟!

  • 4 # 大叔探保

    因為我自己並不在美國,所以不太清楚他在美國華人圈的口碑如何,但是從幾個細節可以看出這個人的人品的確一般:

    1.莫虎收了20萬美金律師費,而周立波第二任、第三任律師費用加起來也就是10萬美金。此外,莫虎還讓周立波妻子再準備50萬美金,以備到下一個階段使用。

    3.即使我們談論說律師應該是能力來定律師費,可是莫虎收了20萬美金以後,做了什麼嗎?反而是一件並不太複雜的案件,愣是往後拖延了很久。這是能力的一種體現嗎?

    4.跟周立波撕作為吃瓜群眾我本來對莫虎沒有什麼意見,但是你們兩個人開撕怎麼扯到中美關係上了?這屬於二人個人恩怨,而現在莫虎卻把這件事上升到了政治高度。從這一細節我就感覺莫虎這人真心人品不怎麼樣,作為律師,你可以針對周立波提出的觀點進行反駁、舉證,但是你把事件上升到另外一個高度,這就是你的不對了吧?

    5.作為一名美籍華人,他所謂的挑撥中美關係自己是代表的誰呢?周立波很明顯代表的是華人了,那麼他呢?

    6.周立波的妻子在接受媒體採訪的時候透露了一個小細節,她說莫虎沒事就會給她打電話,一打就是一個小時,後來才明白原來在美國律師都是按照小時來收費的,打電話也是要錢的。

  • 5 # 我思故我在笛卡爾

    真相如何已不重要,反正周已脫罪,單憑周脫罪後為達到洗白自己的目的,不惜利用自己公眾人物的話語權,在無任何真憑實據的情況下,僅憑猜測,就含沙射影地指稱曾經的朋友陷害自己,再結合其長期以來所表現出的為人刻薄,心胸狹窄,錙銖必較,爭強好勝,永遠自我感覺良好,凡事都是別人的錯的心態和人品,身邊的朋友一個個變仇人,我認為周的可信度非常低,信不過。現在對方沒有利用新聞媒體與周呈口舌之利,而是透過法律途徑來還原真相,兩相對比,就看得出孰是孰非了。

  • 6 # 莫言悠然

    我是長年久居工作在國外的華人,我認為周立波被設計的面很大,首先外國法庭判定有罪或無罪,顯然周立波是無罪的,所以被釋放回國。更換律師是當事人的權利,你能為我洗脫罪名我用你,你沒有能力為我洗脫罪名,我必須在案件進行中更換律師。律師受理完案件或者中途被退出沒有什麼可爭議的,此“虎”律師在案件中起到什麼作用他自己清楚,沒必要參與案件外的網路紛爭,這是職業操守。至於陷害,在國外生活久了,知道一點,低調,認識人越少越生活的平靜,因為在國外的華人素質參差不齊,國外的華人缺少團結性,窩裡斗的大有人在,自己坑自己人的人更是不在少數,協同外華人聯手坑自己同胞的人更是大有人在,覺得此案很有可能設計成複雜案件,不然更換律師會如此快速審理,釋放當事人。

  • 7 # 掛羊頭賣狗肉628

    大家還是仔細看看悟空搬出的照片,先說周立波本來就頭大的人,照片上看瘦了許多。腦門大下巴小,看上去挺落魄的樣子。身掐囹圄一副茫然失措無奈地站著,中間是夫人,而那個就是莫大律師。怎麼不見唐學生呢,不然差不多主要角色都到齊了。當然幕後主角可能永遠不露面,可憐周先生出門遠行遭遇牢獄之災,本來指望同胞出手解困。那知遇上的是狠角色,從照片上看此人會令人不寒而慄,毛骨悚然。劇本不錯,演員也很對頭,合乎劇情。

  • 8 # 雲淡風清43929701

    轉帖一個微博回答 微博名:紐約企業家基金

    【既然有這麼多人對周事件感興趣,我就再說幾句】

    1. 周說20萬律師費的問題:其實99.99%的中國吃瓜群眾,並不知道美國的律師費是怎麼支付的,周的說法倒是很符合華人付律師費的方法,然而在美國這行不通。根據美國全美律師協會的要求,客戶先行付給律師的費用,我們叫retainer,什麼是retainer呢?來看看美國律師協會的解釋(見附圖):A retainer fee is a lawyer will ask the client to pay some money in advance before any legal work will be done,this money is referred to as a retainer fee, and is in effect a down payment that will be applied toward the total fee billed.

    這什麼意思呢?就是說律師根據客戶案子的難易程度,和客戶約定先收一筆錢,然後律師根據自己的工作量和已經提供的服務,按照約定每小時的收費標準,把賬單一張張的寄給(billed)給客戶,直到法律服務結束時,才最後結算,多退少補,解約後也有明細賬單,莫虎從業40年,應該懂得最基本的操作,收了20萬隻做兩件這麼簡單的事,還要周“維權”才能結算,可能對部分華人聽起來“合理”,但在美國法律這沒必要,法律也不允許,這是最基本的“常識”。

    2. 瞭解美國司法制度的都聽說過“律師-委託人特免權”(attorney client privilege)裡,有明確的律師保密義務(Confidentiality and Limitations),莫這個時候別說告客戶,關於案情他一個字也不敢透露,否則立即丟掉律師執照,能做的,也只能是發一個宣告威脅威脅。所以你看到的版本是周的一面之詞,並不奇怪。莫需要啟動法律程式,需要得到法官的允許才能進行下一步的動作。

    3. 我不說莫虎執業40年水平有多高,成功失敗的案例都有報道,需要提醒下的是,成功移民美國的這麼多華人,有幾人的案子是白人做的呢?華人律師為中國客戶拿回鉅額賠償和脫罪的案例在本地報紙時有報道,不要拿種族說事,睜眼說瞎話不好,就是論事比較好。

    4. 在法治國家,客戶更換律師,特別是刑事律師的情況太常見,辛普森就換過幾任律師,莫的名譽受損也不是沒打贏官司,而是半路被周換掉了。換人的因素多種多樣,週一口咬定是錢的事,但不排除看到賬單超出心理預期要求換人,所以我也很想聽到莫虎的版本,有機會見面我就問問他本人。

    5. 最後想說,現在客戶翻臉律師,至少說明律師客戶關係緊張,不排除律師有一定責任,我不會盲目為任何人背書,但如果你只能聽到爭議雙方一方的說辭時,最好帶點常識和邏輯,用上最基本的判斷,避免被忽悠瞎捧場,就說這麼多了。

  • 9 # 張旺174182606

    周立波有沒有問題我不清楚,但是,請的律師曝光委託人的私密或違法證據,咱也不說職業道德,也不說違規,就問你敢不敢花錢請這樣的律師?是不是和宋喆差不多,客戶花錢請來坑自己?

  • 10 # 習粉絲

    周立波有罪無罪咱不說,憑什麼莫虎這樣一個不入流的律師收費要20萬+50萬美元(而且還是對自己的同胞和熟人),而一個知名大律師徹底贏得官司才5萬美元,這不明擺著嗎?

  • 11 # 畄畄咂

    貧窮不代表思想貧窮,信任周立波,就憑這位莫某的一句話,挑撥中美關係,渺小的我就呵呵了。相信周立波的每一句話,很久以前就知道,在國外生存的華人,有凌弱欺小的人群,專門欺騙那些剛到國外,一切都懵懂無知的華人。

    何況周立波是名人,不差錢,能黑多不黑少。

  • 12 # taku4

    周把事件如實公佈了,莫只是發了一個不古不今,激情澎湃的宣言。看不見任何周有意攻擊莫或者破壞所謂中美關係的事實事件……桑蘭案件、周立波案件中瞭解了莫律師的一些皮毛,也許是職業技能,小事化大、簡單化複雜、無罪化有罪是斂財的基本原則——莫要丟掉良心,莫要丟掉真誠!莫要真把自己當成了……

  • 13 # 九月菊花a

    律師是高收入的職業,社會地位也很高,但美譽度不高。有無數的段子嘲諷律師,比如:一個成功的律師開著一輛嶄新凌志被一輛卡車刮掉了車門。律師心痛地歇斯底里尖叫:剛到手凌志現在全毀了!警察到後律師還平靜不下來,警察說:難道你不知道你的左臂從肘部以下沒有了嗎?一定是在卡車撞你時刮斷了。天哪!律師尖叫起來,我的勞力士手錶在哪兒?

    周立波對莫虎的指控符合我們對律師的印象,我不知道他們之間到底發生了什麼,就覺得周立波說莫虎那些話是真的。當然周立波口碑也不好,他倆互撕互咬,我就不帶感情地看看熱鬧。

  • 14 # 壹葉舟jinbiao

    現在國強民富,國民出行國外旅遊難免磕磕碰碰需要法律和其他的援助。為了不使被坑和訛詐!利用周立波事件讓有識之士揭發國外一些醜陋面是必要的、具有科普和教育意義,也許能減少一些涉外糾紛。

  • 15 # 尚振雲律師

    不能簡單的以律師費的高低評價一個律師。只要莫虎律師收費能與其能力、資歷、社會影響力相匹配就是合理的,也是由市場決定的,收費高低本身並無不妥。這個社會對於律師越來越多的帶著有色眼鏡來評價,誠然,律師這個行業裡確有少數無職業道德、唯利是圖的不良律師,但我想,每個行業都有利己主義者,都有不那麼道德的人。

  • 16 # 山高水長159172087

    周立波是個擁有三才的奇人,人才,口才,狂才。周立波的犯錯和出事,是心然結果,因為人怕出名豬怕壯,出名後就成了公眾人物,再一味的高調出鏡,口無遮掩,信口雌黃,喜歡賣弄,就有失公允,令人生厭。目中無人的人最終會自我羞辱,侍才傲物之流終被淘汰。

  • 17 # 億萬富翁32

    狗日的華人敗類,就像八十年代日本的一些中國黑幫,本身也是從中國偷渡過去的在那邊站穩腳跟後就開始敲詐勒索剛過去討生活的華人,聲名狼藉。莫虎只不過把敲詐手段從野蠻變得文明一點而已,採用恐嚇聳人聽聞等手段也許敲詐得更多,殘忍程度比黑幫過之而無不及。

  • 18 # 慧定Eddie

    繼續互相撕咬,一嘴都是毛

    贊成的,反對的靜下心吧,隔一段時間再回首自己的發言。就會覺得很無聊。當然與人消災者不在此限。

    正常的人不會招惹無端事。會鬧的風風雨雨不過就是物以類聚人以群分。

  • 19 # A燒水的悍馬

    周立波瑕疵不少,不夠內斂不夠低調,主觀意識太強,以至於心直口快得罪了不少人,沒被得罪的也有不少人看不慣他的行為方式,但是,他的優點遠遠蓋過了他的瑕疵,從他主持的幾擋節目可以看出,他是內心有大愛的人,感性,善良,從他的捐款也說明了他願意去幫助別人。大蒜與咖啡的事我也不贊成他的觀點,但不能拿這事去定性他,畢竟世上沒有純粹的人,人都是充滿矛盾的綜合體,善惡的天平倒向善的這頭,你就不能評價這個人是惡人。表達的不好,但就是這個意思。這次事件一直在關注,網友相信周的還是居多,有些人認為他只是抓住程式的漏洞逃脫了,可即使是程式合法那些證據就有效嗎?毒品,槍,都沒有他的指紋和DNA,那肯定是別人放的。是別人送的還是別人藏的,我也不知道,但我們可以分析,如果是送的,周沒碰過,這事有可能,但後面警察搜查程式不合法,就可以說明是有預謀的陷害,如果是藏的,那就不用我解釋了,所以這事我相信周立波。

  • 20 # 康澤林

    我算看明白了,所謂民主,就是分一把刀給律師!衙門口朝南開,有理沒錢別進來!還沒到衙門口,律師先扒你一層皮,真是合法的屠夫!而法律援助無償的律師,基本跟二愣子一樣,送人頭!

    美國有人真要害你,沒有周立波的財力,基本涼涼!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哪部作品可以被認為是國漫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