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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大叔探保

    關於此事,我看了完整版的起訴狀,首先我想要的是,《局面》並不是一檔真正的新聞媒體,並沒有追求真正的客觀公正。可以把《局面》看成是一個自媒體,既然是自媒體,不追求客觀公正以及帶有自己的觀點看法也算是可以理解吧!

    在《局面》採訪了唐爽以後,很多朋友都很納悶為何不採訪一下莫虎,既然費那麼大勁跑到到美國,順便採訪一下莫虎不是更顯得客觀公正?但是局面並沒有採訪莫虎,今天反而公佈了莫虎的起訴狀,局面還是很貼心的把中文完整版給發了出來。但是,這標題的指向性就比較明顯了。如果真的是一個客觀公正的媒體,標題肯定不會這麼寫。所以從整體事件來看,《局面》此刻公開起訴狀一方面是想蹭一下此事的熱度。而另一方面,也頗有站隊的嫌疑。

    當然,我們今天的主角不是《局面》,我就談談莫虎的這份訴訟狀所暴露的一些問題:

    1.眾所周知,莫虎起訴周立波是因為莫虎認為周立波說的話是誹謗言論侵犯了他的名譽權,但是莫虎卻在訴訟狀裡面公佈了周立波的一些房產資訊,而且用詞上也都是一些猜測性。比如莫虎用了意圖、據說、據傳聞、或是。說句實話,作為美國紐約的一名知名律師,作為專業的律師,在訴訟狀裡面出現這種不確定的詞彙以及懷疑的詞彙,真的丟律師的身份。

    如果是周立波侵犯莫虎的名譽權,直接就說侵犯名譽權的事就好,說這麼多周立波有房產、想移民、想辦綠卡等問題,這跟名譽權扯不上關係吧?說出這些無法是想讓吃瓜群眾去攻擊周立波的移民問題。從這個細節可以看出,莫虎的人品真的值得商榷。

    2.在起訴狀裡面,莫虎承認了那筆20萬美元的費用是固定費用,而且是正式審批前的相關服務。簡單來說,這筆費用只能夠用在正式審判前。進入正式審判,莫虎則要求周立波另外付一筆費用。這筆費用莫虎在起訴狀裡面說的是雙方協商,算是否認了周立波所說的50萬美金這個數字。之前,有網友評論說美國付律師費是提前預付,20萬美金用不完還可以退還的。但是從事實來看,並不是這樣。這20萬美元只夠莫虎前期的服務費用,正式審判階段還需要支付一筆費用。周立波這個案件複雜嗎?需要費用前期做調研、做調查嗎?又不是很嚴重刑事案件,所牽涉人員也不復雜,前期費用20萬美元,高不高大家可以自行判斷。

    3.在這裡莫虎又用了一個據說,據說這個媒體有6300萬訂閱使用者,作為一名律師,用這些不確定、不嚴謹的詞彙真的讓我有點"刮目相看"啊!

    4.莫虎所要求的1000萬美元賠償金,是基於自己受到的損失才有這個要求的。這個問題就看莫虎能不能拿出相關證據證明莫虎的損失超過了1000萬美元。反正在國內提這種訴求,你是需要拿出相關證據來證明的。

    5.在莫虎的起訴狀裡面,通篇我就看到這麼一點他能拿出的證據,也就是說能證明胡潔向莫虎發了威脅訊息。因為沒有具體的訊息內容,這個訊息算不算威脅還不一定。

    6.在整個起訴狀裡面,裡面的陳述基本都是莫虎自己的判斷或者說是自己的理解。在法律層面上來說,拿不出相應的證據只能算是主觀臆測。具體是否如莫虎所說的誹謗侵犯了莫虎的名譽權,只能是看當地法院的判決了。現在說誰對誰錯,還有點為時過早。

  • 2 # XqP秋平

    王志安‘’不虛此行‘’,公佈了莫虎訴狀的完整版,林林總總82條。莫虎自以為是理由充分,何不和周立波、唐爽一樣,面對王志安的採訪鏡頭,駁斥周立波對你的攻擊和製造的謊言。

    莫虎訴狀的70條才言歸正傳:他的聲譽、職業、業務和實際及潛在客戶關係等方面受到的損失和傷害,莫先生己經受到了不少於1千萬美元的損失。言下之意,沒有周立波的誹謗,這期間莫虎的收入1千萬元以上。

    訴狀中,莫虎沒有公開自己的年收入,憑什麼底氣測算出經濟損失,沒有事實依據支撐,毛估毛算出來的數字,這與律師的嚴謹是不相符的。

  • 3 # 顏二哥有言23

    我有從頭到尾看了【局面】公佈的莫虎起訴周立波的起訴書和羅列的洋洋八十多條說明及起訴理由。讓我們從英文的起訴書開始看。首先,我認為這不是一份已經提交了的正式起訴書。因為上面看不到在法院購買起訴書表格的購買日期號(date purchased)和起訴書的序列號(index no)。由此,不知道原件是否已經提交給法院。

    其二,起訴理由的中文版著重強調了莫虎作為當地律師的資格(可以在基層地方法院到美國最高法院行使律師資格)。在紐約律師界“有口皆碑”。

    其三,強調了周立波是個在中國和海外有影響力的公眾人物。他的一言一行可以影響很多人。它列舉了一大堆周立波在回到國內後在微博發表的對他造成“誹謗”的言論。也包括了利用“桑蘭案”對他汙衊。

    其四,說明了他與周立波因為2016年底的交通違規案而結識,為2017年初的“槍毒案”成為了周的首任律師。案子初期,與周立波簽署了此案庭前法律服務的20萬美金一次性費用協議。以及隨後要求周立波額外簽署一個當案子正式進入庭審的數目不詳(周立波說是50萬美金)的協議。他說與周立波因為在案子中的“法律攻守策略”不同最後而分道揚鑣。

    其五,描述了周立波案發的當晚。某某曾經提議送手槍給周立波,周立波因沒有持槍證而不敢接收。後來毒品(安非他命)和手槍是某某的司機放到周立波的雙肩包裡去的(這讓人有點分不清到底是好意贈送過栽樁)。同時還提到“不知何故,警檢不傳喚唐爽作證”?(唐爽沒留下任何指紋和DNA在雙肩揹包上,揹包上有不知名的三個男性的DNA,以其中一個為主,法律檔案沒有指出是誰)。

    其六,要求周立波賠償不少於一千萬美金的精神和名譽上遭至傷害的賠償,並賠償原告的費用,以及道歉。

    總的來看,莫虎是否真正起訴了周立波還不得而知,至少從【局面】所提供的資料來看是這樣。同時從海量的檔案中文翻譯來看,更像是給國內大陸民眾和海外華人看的。而不是為了提交給法庭的。

    然而,據美國司法部的官方資料,類似如這類訴訟案,最終只有約5%可以正式進入庭審。90%的案子由於不夠條件,或庭外和解,或過分的訴訟要求而被排斥在外。同時對案子的庭審前評估期是3~6個月。由此可見,莫虎是否能夠進入庭審,是否可以起訴周立波,目前還是個未知數!更不要說莫虎的起訴條件是否能夠達到美國司法部對“誹謗罪”定罪的高要求,是否能夠告倒周立波而獲得周立波的千萬美金賠償了!

  • 4 # redsky

    一,局面在這次多方大戰中保持了媒體的中立立場,這其實對紛爭各方都是最有利的立場,媒體在這樣的紛爭中應該扮演的不是舉報人或揭露者更不是裁判官或者審判者。在印象中第一次有媒體如此堅定地守住中立立場,為其他媒體做了榜樣。

    二,作為美國公民的莫虎,對網路“罵戰”,選擇了法律解決,而不像周立波那樣把中國網民越罵越嗨越戰越勇,從虛張聲勢直到罔顧事實的無法無天的網路誹謗文化發揮到極致。任何網路罵戰都不可能靠網路謾罵的分貝高低解決問題。這是兩個社會不同文化體系和法制體系下公民的選擇。

    三,莫虎訴狀本身對中國網民是一個很好的教材,無論在網路上是誹謗人的還是被誹謗的,都可以從訴狀全本中得到教訓和經驗。一個法制健全的社會會讓造謠誹謗者付出慘重代價,1000萬不是隨意要價,而是對制裁的量化訴求。而被網路誹謗傷害的,直接可以學習未來自己的訴狀如何撰寫。

    相形之下週立波像一個不知深淺自以為是的布衣拳手,面對全身法制盔甲隆隆而來的鐵甲對手,且看他是否能招架得住。

    補註:中立不等於公正,中立只是不選邊站,媒體中立的結果是,他可以儘可能充分地展示所蒐集的資訊,儘可能反映各方不同的觀點,因此也更容易讓受眾接受自己提供的材料。中立應該是媒體的主觀態度,但是因為受各種因素影響,媒體顯示的材料有侷限,還有可能被受眾誤讀或曲解,產生“有失公允”的影響,這屬於專業技術或不可抗力的後果,沒法苛求。但中立的態度和立場是根本。

  • 5 # 一多卡門

    其實我現在一直在想,如果莫虎的訴訟贏了會怎麼樣?也不能說明周就是涉毒涉槍(廣大水民肯定又是一番口水仗)因為不是一個案子,就是賠錢道歉之類的,如果輸了呢?周應該又能佔輿論的便宜了,洗白有望,現在事有點亂,看不透,有分析大神給指點指點麼?

  • 6 # zzm25234837

    莫乃說著中文長著中國臉的美國律師,周為自稱為華人的隱形美國中文藝人。共性都是臉皮厚,死要錢。他們的官司自有美國法院審判。打的越大越好,瓜眾自然過癮。

  • 7 # 堅守本心1026

    從採訪和事件的發展角度看,這個採訪結果也在情理之中。周事件當中的人物接連出現也使事件逐漸白熱化,每個人都在自己的角度說明事實,也使得我們這些個吃瓜群眾越來越瞭解事情的發生,從多個角度看這個事件,同時也給了我們很多疑惑,到底誰說的是事實。我感覺這個事從三個角度去看,一、周是不是被構陷,槍和毒是不是周的成為重點。槍的問題很好解決,槍肯定不是周的,這一點應該不需要證明。毒,到底是不是周的,我們看兩點,毒品上有沒有周的指紋或者DNA,法院和檢察機關也沒有定論,我們還沒有渠道得知,再有就是周能不能自證清白,有一個好的渠道就是周去做毒檢,因為毛髮的檢驗可以追溯到半年前是否吸毒,如果周的毒檢透過,我們也可以簡單的排除毒是周的,因為你一個不吸毒的人為何要攜毒呢,解釋不過去嘛。二、某某陷害周的目的在哪裡?任何事件都不是無緣無故發生的,倆個人之間還存在利益糾葛嗎?目前為止周也沒有說明,這個理由合理性在哪裡?誣陷的目的是什麼?如果是構陷,為何唐沒有作證?這樣不是更容易定周的罪嗎?三、在莫的起訴書裡有關於周的移民和購買國外房產的事是不是真的?有關移民的事才是莫要表達的重點,在周最早的發帖中直言華人和美華人,意思很明顯,華人被美華人欺負了,挑起了大家的民族憤慨,還直指唐為美華人(後被唐澄清),這邊周如果被證據指認欲入美國籍,後果就很嚴重,人設崩塌,以前潑的髒水會回到自己身上。再有就是周下一步肯定會跟局面欄目打起嘴官司。因為王局的行為違背了周本來的預想。

  • 8 # 茅山的樹

    事件起伏反轉這麼久,其實各方主角圍繞的重點都是名和利。莫之所以敢怒懟周,就說明他知道周是不乾淨的,他有把握能打敗周才會起訴周,一旦事件上升到檯面上訴訟,周只會暴露更多的問題,這才是莫有恃無恐的原因。周本身就不是一個乾淨的人,包括前妻的舉報,蒼蠅不叮無縫的蛋,你沒有這方面把柄,別人也無從下手!極力的回懟莫和唐,個人覺得除了維護自身形象和利益,也是心虛的表現,你現在懟唐莫的一二三四,都是你說的,沒有事件的直接證據。正常人遇到這類事,涉及到自身的名譽都會直接起訴擺證據,靠審判證清白,到時候清者自清濁者自濁,一目瞭然,噴口水錶面上是搶輿論制高點,實際是忽悠廣大群眾,尤其是你的粉絲,你這樣做很不負責,也是心虛的表現。

  • 9 # 硬核八卦

    起訴是必然的,律師最重要的就是聲譽,聲譽就是飯碗。

    這份起訴書的出現,也讓這幾天來來回回的口水戰終於有了點嚴肅性。

    莫虎本人確實存在著洗不清的問題,比如:

    1、遠超於第二、三任律師的高額費用20萬美元

    2、劉國生曾經在2017年3月份在紐約聯邦法院把曾經的律師莫虎請上了被告席。

    但是莫虎也並非如周立波所說,紐約警察局副局長是個名譽掛職,是虛的職位。

    《紐約時報》在1988年4月17日的報道中稱:“莫虎作為負責審判的警察局副局長(deputy police commissioner of trials),是紐約市政府中亞洲裔最高級別的人,他將在月底辭職加入一家律師事務所。自1984年5月被任命以來,莫先生親自裁定了300多起案件。”

    圖片和翻譯來自騰訊《一線》

    我把這個長長的訴狀中,雙方說法有分歧的那部分事實整理給大家。

    1、是否勒索50萬美金

    周夫婦:莫虎先收20萬,又為了能勒索到正式審判階段的50萬美金,將案情複雜化

    莫虎的反駁下:費用按照合同約定,分階段協議結算,進入下一階段,才能商議下一階段的費用,50萬美金為編造。

    2、是否收取了某某的錢財,因而影響公正性。

    莫虎和唐爽一樣,否認收了3萬美元的現金,以及其他可能的賄賂。

    3、換律師的原因

    周夫婦:莫虎不作為,案件推進緩慢

    莫虎反駁:因自己拒絕實施周立波提出的辯護策略及要求

    4、關於劉國生是否在桑蘭案中對莫虎進行訴訟

    劉國生是桑蘭案的被告,官司打了五年,當時因為周立波對劉說過“幫助人是有風險的”這種話,曾被桑蘭的海明律師起訴索賠。

    這起跨國天價索賠案打了五年,最後因證據不足桑蘭撤訴,劉國生也沒有反訴桑蘭。

    劉國生狀告莫虎,是確有其事的。

    2017年3月27日,劉國生在紐約聯邦法院把莫虎請上了被告席,理由是MALPRACTICE,涉及的金額超過7.5萬美元。

    但是,這件律師費仲裁案尚未下判,從起訴狀文字中,也不能確認劉國生起訴莫虎的具體原因是莫虎收取了天價律師費。

    目前來看,莫虎的確存在著收費過高的情況,甚至可能不只這一次,但是周立波對他的指責是全方位的炮轟,已經上升到他的職業素養、社會地位,甚至人格品質上了,他起訴是必然的結果。

  • 10 # 引吉祥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但莫虎忽悠華人有一套

    別人有房產他來曬,瞭解那細,嫉妒了嗎?!不然怎麼黑周...20萬律師費

    不喜歡這類人

  • 11 # 有一說一12345

    莫虎也是沒辦法而為之,周立波砸了他的飯碗,狗急也要跳牆。也就沒必要接收王志安的採訪了,按職業方式解決問題,再公佈訴訟內容造輿情取代專訪。

    王志安也算有個職業交代,在局面上刊發訴訟全文,說明他已和莫虎做了深度交流;如能獨家採訪某某就更完美了;想消費周立波的機會沒了,也算搭了周立波知名度便車很狠刷了一次存在感。也讓人看到有錢真好,隨時能買動很多人。

  • 12 # 清爽花貓1q

    看了完整版的訴狀,有幾點感想與吃瓜群眾共享。第一、美國的訴狀與國內的訴狀在形式上完全不一樣。第二、美國的訴狀是一事一證。莫虎在訴狀中列舉了近70項事證,相信隨訴狀會附有大量的所謂證據材料。否則不符合莫虎律師的職業特點。第三、莫虎是要求大陪審團審理本案的,只要說服陪審團就有勝訴的可能。因此,在訴狀中使用一些誇大其詞、聳人聽聞語言就是一種訴訟策略了。第四、莫虎在訴狀中對周立波的社會地位、財產狀況、社交領域以及公眾評價做了大量描述,其意圖是要引導大陪審團作出對周立波不利的評價,從而達到其勝訴的意圖。這是比較高明的訴訟策略。第五、訴狀中公佈周立波財產、移民資訊,是引導法官扣押的意圖,告訴法官,周立波及其配偶在美國是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的。為索賠1000萬美金打下了伏筆。所以這份訴狀的分量是可以掂量掂量的。

  • 13 # 陳佳文8

    看了莫律師的訴狀,跑題了。如果我是法官,一一駁回,周先生買房與本案沒有關聯。如果莫律師要說明周先生各處房子與本案的地域管轄有關聯也應該另行選擇一處周先生美國常住地管轄法院起訴,而不是公佈周先生的它處出租房。很顯然,莫律師有仇富心理,想挑起民憤。周先生靠勞動所得在美國買房很正常。從莫律師的訴狀,可以看出莫律師的法務水平,泛泛而談,缺乏中心,沒有法律依據,周先生說的是事實,事實和誹謗是兩個不同概念,難道莫律師不懂嗎?這種律師的水平開的律所在中國不倒閉才怪呢?莫律師在美國混,只能騙騙不懂法的人,這次莫律師遇到高手周了,不好騙了,莫才黔驢技窮寫出這樣事實而非(答非所問的訴狀。這樣的訴狀沒有事實和法律的支撐,一定會敗訴的。周先生加油,我們支援你,相信你是好人。

  • 14 # Annie145625333

    讀完莫虎的起訴書,調理清楚的70條,條條詳實,言之有據,訴求清楚,不愧處之大律師之手。

    該起訴書內容涉及到槍毒案,提到了唐爽和某某,屆時執法的警察、唐爽和某某很可能會以證人的身份出現。被撤訴的槍毒案很可能因為新的證人和證據出現而重啟,真相因此而水落石出。

  • 15 # 難得糊塗的懶貓

    周立波和莫虎之間律師費的糾紛,沒法公開查證,先不說了。但有一點周立波肯定是在胡說八道。他說莫虎不是紐約警局的正式警察,他的履歷是假的。查一下莫虎的履歷就能看到,他曾經做過紐約警局的副局長,這種事情到紐約警局問一下就清楚了,根本沒法造假。光憑這一條,就已經坐實了周立波是在汙衊莫虎。

  • 16 # 打虎拍蠅

    首先,不管《局面》是出於什麼動機公佈莫虎起訴周立波的中文版訴狀,我覺得這是一件好事,畢竟讓大家近距離了解美國的訴訟是怎麼回事,也可以瞭解莫虎到底是以何理由起訴周立波的。

    說實話,沒有認真細看,大概粗略看了一下,跟案件無關的內容較多,而且施以濃墨重彩進行著重描述,居心何在,昭然若揭!

    兼聽則明,偏信則闇。筆者始終堅信這一點,雙方對對方的攻擊越是達到體無完膚的地步,說明暴露的資訊越多,也只有佔有的資訊越多,我們大家也才好做出自己的判斷。

    假如莫虎不公佈周立波的房產資訊情況,我們吃瓜群眾誰知道他在美國也有近千萬美元的房產?加起來一點不比某某的960萬美元的房子便宜!令人疑惑的是,周立波口中身價數十億美元的某某,所住房屋價值跟周立波在美國的房產價值也就差不多,那說明周立波的身家也是很可觀的,如果公佈出來,肯定也會讓我等吃瓜群眾徒有羨慕嫉妒恨之情!只是外匯管理比較緊,錢是怎麼出去的呢?

    再者,莫虎已經公佈訴狀了,希望周立波如其此前所說一樣,“堂堂正正地應訴”,早日將答辯狀也公佈出來,讓我們拭目以待吧!

  • 17 # 使用者11905157991

    看了許多回答,說點自己的看法。

    大家都看過《絕命毒師》,老白這麼有錢,但是他花不出去。因為美國的法律很嚴格,當你的消費和收入不符時,馬上就會有官方介入調查稅務問題。所以說,在美國不動產狀況並不算個人隱私。

    那麼莫虎為什麼要提周立波在美國的不動產?這牽涉一個惡意訴訟的話題,經濟索償是一個民事訴訟的重要手段,但是也受法律的限制。舉個例子,張三隻有100美元的資產,李四向張三索償1000美元,這明顯不合理,因為如果索償成立,那麼張三面臨生存問題,會引發更多的社會問題。同樣當張三有10000美元時,李四索償1000美元,這會得到法官支援,因為這不會影響張三的生活,還會起到警示作用。

    莫虎公佈周立波在美的不動產,就是樹立一個法律依據,周完全有能力賠償,所以他要為自己的言行負責。

    再一點就是演出造假的問題,這折射出中國文藝圈一個很嚴重的現狀。花錢辦演出有償請觀眾,不是什麼新話題,維也納金色大廳的名聲就是被中國的藝術家們搞臭的。有許多明星的受邀演出都是如此,自己從海外發封邀請郵件然後出去演出,其實就是花錢買名聲買資歷。這在中國就是花自己的錢辦自己的事,沒有錯;但在美國不同,這涉及誠信,尤其是專業方面的誠信,這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

    什麼叫專業誠信?這個人有千錯萬錯,但是絕不能在自己的專業領域去造假,這不光是自己的榮譽也是對社會的負責。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神墓辰南最後有沒有和雨馨在一起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