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交通緣

    小區自治是最好,我們小區就是自治,如電路有問題打電話給供電部門,馬上會到小區搶修,保潔小區自已請保潔員。小區每戶全年的管理不到一干元。小區全是步梯房,水管有問題打自來水公司,馬上搶修,服務相當滿意,物管公司是強加於業主們的負擔。

  • 2 # 老包有時不線上

    小區自治,業主才能有話語權,這個理由成立。

    按照物業的法律法規,小區成立的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就屬於自治,不再委託物業公司管理,由業主出面承擔物業管理職責,則稱之為自管。提問人可能將“自管"當成“自治"表述。透過業主委員會,廣大業主已能夠發出自己的聲音,即有話語權,但實際上,很多業主感覺到,自己的意見往往是石沉大海,這裡面主要有以下幾方面原因:

    沒有正確的消費觀和契約精神,物業管理方和業主方,圍繞一個錢字,爭吵不休,大打出手。也就不鮮見。

    二、自治自管的環境欠缺。這環境分為內外兩部分。

    1、內環境。小區裡沒有這一部分具有公信力的人,由他們承擔起物業管理的職責。有的業委會碌碌無為,只等著換屆,有的業委會呼風喚雨,詢私舞弊。這兩種都是極端,業主們同樣是沒有話語權的。

    2、外環境。當地職能部門的監管力度,司法可介入的深度,以及當地市場化服務性企業的可選擇性都是外環境。

    小區裡面的業主有充分的法律意識,民主意識,內外環境皆具的情況下,小區自治是可以成功的,業主的話語權方得以體現。

    第一點所述法律意識淡漠的問題,如果透過內外環境糾正,大多數業主的話語權仍可以保證。即小區的自治仍是有可能成功的,但是代價比較大。

    第一點和第二點條件不滿足,小區的自管成功率極低,低到生無可戀,當然業主的話語權基本上就喪失了。

    三、自管操作層面無實操法規細則。小區自管是自治的終極形式。這種形式也可能是幾十年以後的主流,但現在不是。缺少相應配套的操作類法規規範,制約了小區自管的發展。

    比如說業主委員會很多地方不承認法人資格問題。沒有法人資格就不能開展經營活動,比如僱傭工人、簽訂合同、開設賬戶以及維權訴訟等。好不容易進入了自管階段,有限的精力卻投入到了我是誰?我有什麼資格?這不是問題的問題解決中,尷尬無比。有少數小區解決了開設賬戶,簽訂合同的走的可能是非正規途徑,更多的業委會主面臨著看似能解決小問題,確實不易解決。這裡面存在著嚴重法律合規性問題。

    綜合說來,物業管理現在最大的矛盾,在於物業服務質量持續下降,物業費收繳率亦持續走低。管理方和業主方各說各的理,各吹各的調。這演變成先有雞還有先有蛋的問題。

    老話說,人上一百,五顏六色。對於規模小的小區,以上問題解決的難度不是很大,自管能成功,但對於大規模商品高層住宅,難度不是一般的大,鮮有自管成功的例子可證明。

    各小區業主的話語權,那就看以上問題解決的程度,不一而論。

  • 3 # 小哥154340059

    沒有物管,由業主和業委商議自管,既節約成本,有問題簡單方便就解決好了。物管的產生同中國住房為什麼是會由開發商產生,是一樣的出處,一樣的原因。為什麼一定要有物管公司,既然是市場經濟,就不應由政府規定。還不是多些門坎好收錢,你有我有大家有,倒黴的是業主(百姓)。

  • 4 # Yuelaiyueh

    在我們小區業主哪來話語權,物業是老大,公共區域收費都是物業的,幾千戶的小區人就這樣屈服了,由於業主心不起所以物業肆無忌憚。

  • 5 # 雪厚松高1

    小區之夢

    小區怨氣似火燒,

    物務服務半枯焦。

    居民心中如湯煮,

    諸葛解道把扇搖。

    注:人民群眾急盼高層

    關注解決小區居民生活

    服務問題。

  • 6 # 使用者8908281

    別怪我說的不好聽,還是交那點物業費問題,物業哪有白乾活的,你上班不拿錢幹嘛?沒了物業,小區將大亂,垃圾遍地,違建叢生。希望取消物業的人,可能就是不想交錢,喜歡佔小便宜,混水摸魚的人!

  • 7 # 溫馨9524845

    一句話的事,物業要創造更多利潤,錢從哪裡來?業主(住家戶)唄。社會責任就不是賺錢的機器,專業的事讓專業部門管理,水、電、氣、以有了收費部門不是沒有人欠繳嗎,。衛生和綠化讓市政環衛部門管理,交通停車由交警管理,治安警察,日常工作社群加入進來,制定收費標準,錢住家戶出(請不要用業主,太高大上了平頭百姓承受不起)。中央為啥要治理村霸?物業在這樣下去,最終成就又一霸。

  • 8 # 為公平正義而進言

    首先,國家應該廢除物業管理條例,然後由居委會管理,按成本收取費用,和農村一樣,重大事件召開會議民主協商決定。

  • 9 # 老陳談價

    老陳談:物業亂象背後的邏輯

    邏輯思維,從經驗和理論兩個維度,對各種現象做理性思考,理性推理和歸納出理性判斷。對小區亂象,在同一概念基礎上,透過理性推理,作點歸納總結,判斷各方行事的邏輯關係,推斷問題發展的方向,或可推匯出最佳解決方案。

    本小區以物業公司給全體業主的一封公開信為蝴蝶的煽動,物業管理費將漲價1000多萬,在平靜的湖面上掀起了一場風暴,打破了各方利益的平衡。

    至少激起了廣大業主的思考:一年收入5000多萬,還不包括大量被懷疑未列入收入。公共設施權屬模糊不清,小區公共福利大幅縮水。僅以財報顯示虧損為由漲價。為什麼?投訴,疑問,無人理會。怎麼辦?

    部分業主中的高素質青年才俊,發現每一個業主相對於物業公司都是個人對組織,是弱者。只有成立業委會,才能使物業費的收支有監督,進而業主權益獲得保障。

    將近期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志願者,業委會,籌建工作等現象背後的邏輯所做的思考推送給大家,可各取所需,或多有得罪,見諒。

    業主群體的邏輯將另文分析,因為,太大,且各有各的人生軌跡,邏輯自然不同。

    一、志願者的邏輯:

    漲價不能再繼續,

    物業賺錢要有節制;

    腐敗來自於專權,

    廉潔必須靠監督;

    難監督因無組織,

    組織就是業委會;

    只有業委會主體,

    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小區亂象;

    為自己財產安全,

    總要有志願者挺身而出。

    二、業委會的邏輯:

    依據國家和各級政府的法律法規,

    集合業主權益的組織主體。

    以保障業主權益為宗旨,

    以業主依法授權為權力邊界。

    代表業主行使監督為日常工作,

    以阻止無端漲價企圖為切入點,

    動員業主自覺參與自身權益維護。

    業委會成立的結果不難推理,

    歸納為五個有利於:

    有利於業主權益邊界的清晰確權;

    有利於業主物權和附加長遠保值;

    有利於促進業主與物業的和諧關係;

    有利於加強對物業的監督防止濫權;

    有利於社會民主自治和基層組織建設健康發展。

    三、物業服務企業的邏輯:

    1、現行法律法規(廣州市),對物業公司還是宏觀的軟約束,沒有規定業委會成立的時間。就有了從開發商名下接手物業賺錢的商機,機會就是利潤。

    2、小區大,人心散,業主散,集合困難。

    多次試探性的縮減福利,有小眾投訴隨便對付,最終什麼都不做也很快平息了。

    漏洞百出的財報,質疑的聲音年年有,年年過關。

    抓緊,沒業委會的時機賺錢主業不動搖!減福利,躲監管,花光榨淨,步步侵貪,漲價成為常態化。

    3、坑蒙拐騙搶是商戰伎倆,巧運作出奇四招輪番登場:

    一是巧立名目,上改造工程專案,最好能竊走維修基金這塊肥肉。

    二是模糊產權,能賣就賣,以造成既成事實。瞞報收入。

    三是取消福利,縮減服務,以節省開支。

    四是騙取簽字,瞞報收入,物業費漲價,以增收。

    待到小區老化需要大筆投資,物業費也已經無法再漲時,已割完最後一把韭菜。反正物業本來就不是它的,沒有法律約束公司不以賺錢為目的,真賠錢為你服務,華麗撤退。留下破舊頹敗的小區和業主,你們自己治理吧!

    四、事業組織的邏輯

    (業委會的籌建團隊):

    有核心有組織,

    有理念有實踐。

    有目標有計劃,

    有策略有重點。

    有格局才有團隊,

    有抱負才有擁躉。

    有道義有法律,

    有韌性才能成功。

    2018年8月3日

  • 10 # Bobo68614136

    這個是當然的。很遺憾,中國把小區治理也推向市場,所以物業公司說物價飛漲,物業費大漲也是應該的,就能夠得到政府機構的認可,所以現在一塊幾的有,四五塊的也有,一片混亂。只有回覆社群管理業委會管理才是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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