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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楊已經回國了,拿了四塊金牌,但落寞的背影彷彿吃的鋼刀,很多人迴應說他損害了集體的利益,但我還是想問,他到底損害了哪個集體的利益?而四塊金牌的榮譽除了孫楊還有誰沾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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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劉心安她爸

    此次出行比賽,孫楊是代表的國家,並不是他個人,所有一切都需要按照國家規定來辦事。頒獎典禮需要統一制服,孫楊肯定不會不知道,關乎國家面子,孫楊也不會不在意穿衣服這件事,有意而為之,確實是把個人利益趨於國家之上的意思。

    這件事是孫楊錯在先,誰還沒犯過錯,孫楊欠國家,欠全華人名一個道歉,一個交代,我想他真心道歉,大夥會原諒他這一次的。安踏方面也做得不太好,別人動了一下我的蛋糕,我要往死里弄,言語步步緊逼,故意把事情放大,讓人感覺孫楊過錯大於天,不可原諒一樣。

  • 2 # 王義濤

    印尼亞運會孫楊得了四塊金牌,他現在默默地回家了,沒有聽到讚揚,聽到的是對孫楊的斥責!

    孫楊發獎儀式的舉動,應該嚴厲地批評乃至處罰,這由國家體育局來決定。網友也有權對孫楊提出批評,安踏也有權批評乃至指責。但我們要功過分明,有些人只看到孫楊的問題,卻不看孫楊為國拼搏而流淚的情形。有些人不懷好意地說,孫楊是為自己名利而拼搏而不是為國家,這種想法太齷齪了,頒獎儀式上升的是國旗,奏的是國歌。有些人站在道德的高度指責,大帽子往孫楊頭上扣,這也太沒低線了!安踏你是贊助商,你可以從商業的角度指責孫楊,你也無權說出只有官方才說出的話:“置個人利益於國家利益之上,凌駕於國家利益之上",誰給你這個權利!有什麼資格?

  • 3 # 老頭無票15

    孫故意違反國家隊的規定,用國旗遮蓋國家隊指定服裝,他的行為是對國旗的玷汙。是故意違反國家隊的規定,不是“穿錯”。違規比違約性質更惡劣。規矩是約束每個人行為的,是一個團體、組織、甚至國家(法律)約束成員的準則,關係到全體成員的利益。契約是當事人雙方訂立的規則,只關係到雙方的利益。不守規矩,個人主義膨脹,今後可能會成為禍害。

  • 4 # 閒適人家

    沒有一個人可以凌駕於國家利益之上。運動員的拼搏精神就是我們民族的財富,從商業角度,運動員的運動成績也是對運動品牌的促進。沒有體育的興旺,何來商家的品牌升值助力?所以,不能認同以上的說法。

    事件的主線是契約執行情況,但是,宣告卻偏離了這個方向,成為定格孫楊“品質”的硬剛。這就是爭議的源頭。

    為什麼我們都“忽略”了孫楊的小動作,如果不是商家的提醒,還不知道這事。因為孫楊的金牌是眼球搶點,孫楊的驚喜四金。也就是說,頒獎服再搶眼也不如金牌。

    在觀眾都鍾情於孫楊時,孫楊卻被商家定性為凌駕於國家利益之上。這是情感上的不能認同啊!

    需要指出:契約可以用各種渠道解決,宣告卻是打在消費者身上的悶棍!

  • 5 # 冬日殘雪

    人家孫楊在火線為國拼命,你安踏躲在幕後還捅刀子。到底是誰在凌駕國家利益之上!以後我絕不會再穿安踏的任何產品,以抗議安踏公司利益高於一切的做法!

  • 6 # 手機使用者61242373497

    不要動不動就給人家扣大帽子,多無聊啊,安踏你能代表國家嗎?你們這樣做百姓多討厭你們那,不要窩裡鬥了,得饒人處且饒人。

  • 7 # 使用者5817910073629

    國家利益是拿金牌,不是你安踏的利益。挨不著,這只是合同遵守問題。孫楊講,平時訓練國家隊並未出錢保障,所以他不承認這種契約,此為經濟糾紛。與國家無關。

  • 8 # 西子283650686

    是安踏的利益凌駕於國家利益之上,而不是孫楊,孫楊是為金牌而來的,不是為了穿一件衣服而來的,熟輕熟重掂量著吧

  • 9 # roll100

    分析一下網友普遍觀點

    1.合同是別人籤的,和孫楊沒關係,所以孫楊想穿什麼就穿什麼

    嗯嗯,這個理由強無敵,所以我們去上班可以無視老闆給我們的指派,應為對方沒和員工籤合同,是老闆籤的接的訂單,讓老闆完成訂單去,我們用著工廠的機器,拿著老闆的工資,完全可以自己接點私活,當兩項衝突的時候,我們可以無視老闆的活,自己幹自己的,就算被強制要求了,我們也可以製造不良品,搞小動作抗議

    恩,還有那些電競俱樂部,站隊接的廣告沒權利印在隊員身上,應為沒和隊員籤

    2.安踏噁心,上綱上線,以勢壓人

    這事發生在你身上,對方是國家,你去和國家打官司?贏了官司,輸了前途。你去和剛拿了金牌的人吡吡?別人開無敵嘲諷,你吃得消?第一次直接不穿,,被隊裡嚴令,第二次就差把吉祥物全程摁在上面,第三次更牛逼,拿國旗當遮擋物,就是懟著你的臉打,不讓人憤怒?原因是什麼,地球人都知道,妨礙你361吉利榮耀加身。這事安踏完全是被動受者,攻方打臉的一直是孫楊,但金牌直接可以顛倒是非黑白。

    3,贊助多的是,孫楊就一個

    很好,其實這不是安踏和361的事,下次換成李寧10億中標,孫楊個人贊助換成耐克福特小米,大家有樣學樣,各穿各的,然後你看見中國隊進場穿的花花綠綠五顏六色各個牌子精心設計的隊服,一堆商標貼滿左右前後,那場面確實好看,然後李寧血本無歸還不讓人說,更有網友表示李寧應該大肚一點直接和個人贊助商和和氣氣,我想說,這種事來幾次這項標王就泡湯了,或者可以叫支援的網友出錢。

    4體育賽事摻雜著太多贊助廣告

    我想說不拉贊助國家撥款?國家有錢嗎?給你體育多,其他諸如社保醫保養老保險軍費就得少,每個專案沒有一個會說自己經費充足,就算經費充足,中國有個吊咋天的詞叫“突擊花錢”,每年最後一個季度,所有單位會瘋狂揮霍經費,最瘋狂的一年最後兩月揮霍的經費超過去年前10個月總和,至於為什麼,自己百度,所以體育專案撥款經費永遠不夠,不夠哪裡來,當然是拉贊助,這是全世界都在做的事,應為,就算你不拉,也是浪費,比如你開會,喝的東西,比如水,飲料,肯定要放上桌面的,你打算免費給人廣告嗎?顯然不可能。所以贊助對任何國家任何賽事都是重中之重。

    5孫楊奪了金牌,為國爭光,理因特殊對待

    6孫楊穿安踏領獎會違反361合同

    不存在的,國家法律規定一物不能二賣,可以細化,但不能二賣,賣了就是違法,什麼叫細化,就是比如一個人,他招標可以分開對他左肩右肩前胸後背等任何地方分開招標,甚至你可以把尺寸都寫在合同裡,所以招標時候,本屆雅加達亞運會,中國代表團領獎服贊助商為安踏。按照要求,任何登上領獎臺的中國運動員必須身穿安踏的領獎服。這個標既然安踏中了,那就得穿安踏,不可能會再把此權力賣給361,361吉利榮耀也完全沒權利要求孫楊領獎服也用他們的廣告服,就像你不能把別人的房子賣給另一個人,這事361越界了,而且一直處於進攻方,現在確好像一個受害者,可能這就是金牌的力量,但是不能宣注於紙面的合同,可以有口頭協議,你事辦成了,我怎麼怎麼樣,事情辦砸了,也沒有紙面協議沒發追究責任,孫楊可能和這三家有口頭協議,或者他自己自作主張,誰知道呢

    7,這條新編輯新增的,這點是最近兩天突然冒出來的觀點,那就是孫楊在低谷的時候只有361贊助,其他贊助商在哪?所以孫楊理應幫361

    首先分析一下,這兩天拿這條說的人很多,甚至衍生了很多版本,我想說,這些運動品牌在你表現出足夠的潛力的時候就會找運動員簽約,很多運動員不像娛樂明星,今天代言這明天代言那,應為運動員巔峰就那麼長時間,所以大多數運動員終其一生都是和老東家簽約到底,孫楊簽了361,當然不可能籤其他,至於為什麼下面說,應為我看了這幾天的評論,突然這個論調冒出一大堆,甚至有些人腦補了一大堆,給你的感覺就是沒有361孫楊基本就餓死了,361培養了孫楊,沒有361就沒有孫楊,基本上把國家培養的功勞全按在361身上了,那些教練啊場地啊按摩師一些基本都是無關緊要的,主要是361的功勞,而還有一些人腦補出孫楊纏綿病榻奄奄一息,361像母親一樣無微不至,無限拔高361,這讓我很有些奇怪,所以我就特別留意,然後一些隊形很整齊的評論出現,比如“我立馬買了一雙361壓壓驚“今天就去買361”,然後我查了一下孫楊過去的比賽,沒有亞運會關注度高,基本上就和這次一樣,雖然沒有這次高調和別人不一樣,但都選擇了遮標,這次你可以說應為安踏發表宣告導致孫楊洩私憤故意為之,那麼以前他在只能穿其他品牌隊服的時候為什麼遮擋貼標?那麼答案就一個,361給了孫楊一個排他協議很重的合約,就是無論什麼場合你都不能穿除361外其他任何運動品牌,這無疑是一個略顯霸道的協議,應為越高階的場合361並越沒有權力決定運動員隊服的穿戴,應為這是該賽事的權力,需要獨立招標,所以我想,孫楊如此鍥而不捨的遮擋應該是361的排他協議太霸道,二來孫楊可能也無所謂,並沒有當回事,否則他也不會還帶著吉利和華為榮耀站到領獎臺享受國旗的榮耀,結合這兩天的評論,我想說,另一家在偷偷入場,藉著金牌的東風,挾持民意,破壞規矩打擊對手的同時,還在給自己攫取最大的利益,可謂一石數鳥

    這裡還得補充一下,應為我又看見了很多類似的說法,但對於另外兩個品牌確無人提及,有些人可能下意識的避開不談,我覺得這個說法的漏洞在這,你們應該補上:孫楊看病是做的吉利汽車,報警用的是榮耀手機。網友每次提及為何帶著吉利榮耀上領獎臺,不是避開不談,就是一句:這只是附帶而已。這充滿著老司機帶帶我的語感真是讓人懷念,就像公會團下副本你開著老闆號去毛裝備一樣,當然361是毛裝的,吉利榮耀只是混成就老闆。

    “你這種說法有問題,沒人說和孫楊沒關係,但是這是兩個不同的關係,安踏和體育總局的贊助關係,體育總局和國家游泳隊還有孫楊的關係。安踏要維權只能找國家體育總局,他們才是協議主體,就像你請清潔公司來家裡做清潔,沒做好,甚至打壞了你家值錢的東西你是和清潔公司維權還是找清潔工維權?道理是一樣的。至於體育總局怎麼處理孫楊,那是他們內部管理問題,和安踏無關。 ”

    答:行,就按你舉得例子:保潔打爛了屋主的東西。那麼如果這個保潔明目張膽的展示出自己背後站著另外三家公司,是受人致使或自作主張,以損害自己公司形象以及屋主的舉動來達到宣傳另外三家的目的,屋主連發一份宣告說:你這麼做是損害公司形象的宣告都不行?所以當初保姆縱火案事主無權職責保姆行徑,而如果這個保姆背後還是受人指派會怎麼樣?所以事主連一篇宣告一條微博譴責改保姆都不能發?只能去懟家政中介?你找格力買空調裝修師傅上門把空調砸了掏出美的眾泰小米名片和你說以後記得空調買美的,你會不會罵他一句撒逼,何況你這還能退到錢錢,你確定安踏能退到錢?

    9.九乃數之極,這條終結一切,關於孫楊到底該穿什麼的爭論其實根本不存在,首先一物二賣性質和詐騙雖略有不同,但兩者有很大的共通性,所以中國隊領獎隊服只有一件,不存在兩件三件四件五件,那麼事情已經清晰名了,假設孫楊穿361是對的,那麼他的隊友就是錯的,其他金牌如羽毛球隊也是錯的,應該罰,而安踏是得利方,憤怒的應該是361,而孫楊後幾次領獎也穿錯了,還是得罰,所以孫楊橫豎都違規,其實該穿什麼,孫楊自己在後幾次已經給出了答案,其他運動員也給出了答案,根本不存在什麼爭議,而網友可以因為自己的觀點立場扭曲事實,恨不得強行讓孫楊錯下去來證明自己是對的,就算我說了這條,也會有一些人說國家隊領獎服運動員能瞎雞巴穿,想穿什麼就穿什麼,是別人的自由

    “ 孫楊錯沒錯在我看來從來就不值得討論。他就是錯了嘛,除非有別的情況出現,不然該怎麼罰,怎麼罰。現在的問題是安踏該不該支援。誠然他在法律上是受保護的,可他的做法和他所譴責的孫楊有何區別。他可是企業啊,沒了一己之力公然在比賽尚未結束之時去引發輿論施壓主力選手,這樣的行為沒有道義的程度,我認為還要在孫楊的錯誤之上。孫楊根本就不需要譴責,一件明擺著就是錯的事情還需要特意反覆強調嗎?反而安踏才應該輿論譴責,因為他這個行為是沒有觸犯法律的,只有輿論譴責才能懲罰他。 ”

    說的很好,既然沒有法律懲罰安踏,而且贊成者很多,我建議群眾應該實名舉牌或者網路簽名,遞交全華人民代表大會,修改憲法民法刑法等法律,在其中增加一條:運動員在比賽期間,任何造成他人損失、違反法律、損害國家榮譽形象的行為將獲得臨時豁免權,在此期間被損害物件不得發表任何直接或者間接的言論影響運動員情緒心情以影響比賽,如果違反,將怎麼怎麼處罰,大家看看還有什麼要補充的

  • 10 # 手機使用者69529564617

    本來我對安踏還是比較認可的!但在孫楊為國爭光的關鍵時刻,給孫楊扣大帽子,不會說話,不會做人!!突然很反感安踏這個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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