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想爭取兩個孩子的撫養費,真的是當媽的心啊,一個都不能放下。對方也想要孩子,說明他還是愛孩子的。看著就挺溫馨的畫面,不知道為什麼要走到離婚的程度??
如果真的為了孩子著想,應該雙方坐下來好好談一談,把誤會解除了,還是相親相愛的一家人。
從幾個方面給你們分析一下離婚的結局:
一、大寶上幼兒園,小寶應該更小,通常孩子很小的情況下,都是優先考慮判給媽媽。但是,如果你辭職的話,就沒有收入,法院為了有利於孩子考慮,一般都會傾向於經濟收入比較高的一方。
所以,你以為你辭職就可以帶兩個娃,可是經濟收入狀況就處於劣勢,對於爭取兩個孩子的撫養權是非常不利的。尤其是法庭上不能公開說。
兩個孩子小,孩子以後還要上學,青春期,整個的成長,一個人是很難處理得好的。
孩子們將來會有自己的想法,是一個獨立個體,等他們懂事了,看到別人家裡都有爸爸,而自己沒有,對她們的傷害太深了。
撫養費怎麼辦?對方現在穩定的時候,也許會按照約定每月支付,可如果對方再婚,或者工作有變動,撫養費可能就受影響。你要考慮到,如果有一段時間,對方沒有按時支付撫養費,你用什麼來保證孩子正常的生活費用?
這些問題真正發生的時候,真的是非常大的打擊,總是會讓人措手不及,到那時再痛苦,後悔,就太晚了。
而且,你帶兩個孩子,非常不利於你再婚。現在的人都特別現實,功利,不是自己的孩子,沒有幾個真心喜歡的。因為養孩子特別累,事無鉅細,面面俱到,有的親生父母都不太上心,你能指望一個外人?
不要說你離婚後不找了,周圍的人一個個眼神都得壓死你!因為你離婚了,沒有男人就是弱。她們就是欺負你,你能怎麼辦??
二、如果你帶其中一個孩子,可能會面臨分房的問題,當然如果房子是婚前獨有,可以不分。如果不能證明婚前是你自己掏全款買的,你們共同出資的部分以及這些年房子上漲的差價,都要平分的。要麼你留房就需要給他這部分錢。如果你無力支付,房子就歸對方,對方什麼時候付款?這也是個未知數。
看著曾經溫馨的房子,卻幸福不再,箇中滋味兒和毒藥也沒什麼區別。
原本溫馨的家庭,原本有血源的親姐弟,就這樣被迫分開,長時間不見的話,再相見猶如陌生人。
離婚勞民傷財,生生骨肉分離,怎是一個慘字?!!
沒有經歷過,只看到別人再婚的表面幸福,真正經歷過的,即使再婚,又有幾個不後悔的。可是呢,一般人都打掉牙和血吞,總會拼命給自己找到再婚後幸福的理由。基本上都是裝樣子而已吧。
所以,如果不是對方真的不可救藥,儘量不要離婚。人無完人,都有缺點,不改變自己,怎麼能有幸福生活?
離婚想爭取兩個孩子的撫養費,真的是當媽的心啊,一個都不能放下。對方也想要孩子,說明他還是愛孩子的。看著就挺溫馨的畫面,不知道為什麼要走到離婚的程度??
如果真的為了孩子著想,應該雙方坐下來好好談一談,把誤會解除了,還是相親相愛的一家人。
從幾個方面給你們分析一下離婚的結局:
一、大寶上幼兒園,小寶應該更小,通常孩子很小的情況下,都是優先考慮判給媽媽。但是,如果你辭職的話,就沒有收入,法院為了有利於孩子考慮,一般都會傾向於經濟收入比較高的一方。
所以,你以為你辭職就可以帶兩個娃,可是經濟收入狀況就處於劣勢,對於爭取兩個孩子的撫養權是非常不利的。尤其是法庭上不能公開說。
兩個孩子小,孩子以後還要上學,青春期,整個的成長,一個人是很難處理得好的。
孩子們將來會有自己的想法,是一個獨立個體,等他們懂事了,看到別人家裡都有爸爸,而自己沒有,對她們的傷害太深了。
撫養費怎麼辦?對方現在穩定的時候,也許會按照約定每月支付,可如果對方再婚,或者工作有變動,撫養費可能就受影響。你要考慮到,如果有一段時間,對方沒有按時支付撫養費,你用什麼來保證孩子正常的生活費用?
這些問題真正發生的時候,真的是非常大的打擊,總是會讓人措手不及,到那時再痛苦,後悔,就太晚了。
而且,你帶兩個孩子,非常不利於你再婚。現在的人都特別現實,功利,不是自己的孩子,沒有幾個真心喜歡的。因為養孩子特別累,事無鉅細,面面俱到,有的親生父母都不太上心,你能指望一個外人?
不要說你離婚後不找了,周圍的人一個個眼神都得壓死你!因為你離婚了,沒有男人就是弱。她們就是欺負你,你能怎麼辦??
二、如果你帶其中一個孩子,可能會面臨分房的問題,當然如果房子是婚前獨有,可以不分。如果不能證明婚前是你自己掏全款買的,你們共同出資的部分以及這些年房子上漲的差價,都要平分的。要麼你留房就需要給他這部分錢。如果你無力支付,房子就歸對方,對方什麼時候付款?這也是個未知數。
看著曾經溫馨的房子,卻幸福不再,箇中滋味兒和毒藥也沒什麼區別。
原本溫馨的家庭,原本有血源的親姐弟,就這樣被迫分開,長時間不見的話,再相見猶如陌生人。
離婚勞民傷財,生生骨肉分離,怎是一個慘字?!!
沒有經歷過,只看到別人再婚的表面幸福,真正經歷過的,即使再婚,又有幾個不後悔的。可是呢,一般人都打掉牙和血吞,總會拼命給自己找到再婚後幸福的理由。基本上都是裝樣子而已吧。
所以,如果不是對方真的不可救藥,儘量不要離婚。人無完人,都有缺點,不改變自己,怎麼能有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