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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狂喜淡墨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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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sunshine書法者
書法藝術從開始存在到現在 ,在書法的藝術領域裡湧現出了太多的大書法家,和叫人拍手叫絕,美輪美奐的書法作品。比如:鍾繇的《宣示表》,王羲之的《蘭亭序》,《集聖教序》等 ,歐陽詢的《九成宮》,顏真卿的《多寶塔》,柳公權《玄秘塔》楊凝式的《韭花帖》米芾的《蜀素帖》《苕溪詩帖》等等,這些大家的法帖被我們喜愛書法 ,學書法,研究書法的人,一直都在研究關注著。
有的後世書法家或者愛書發的人,他們在學習在學習古人書法的路上,為了想能達到古人的書法修為,那就是“臨摹”,志在臨摹到惟妙惟肖的程度,從而隨著時間的推移 和自己對書法的理解,慢慢的會形成和古人書法很像,但會有自己本身的特點的書法,這個時候就比較慶幸的是書法就略有精進,可是古人大家太多了,而且各具風貌 ,如果你想有更高的書法修為,那就要努力做到博採眾長,化為己用。
可在臨摹古人法帖時,當你臨的很像的時候,不管從字形,還是章法上,都很接近原帖的時候,你這時可能會有疑問,我這是在抄襲嗎?如果非要從嚴格意義上講這時就叫抄襲,因為你幾乎寫了和古人一模一樣的書法作品。那就是抄襲。可如果你是用古人的字集了一首詩,一幅對聯,只是字形很像古人 ,這樣的書法作品,就是一個新的書法作品,從廣義上來講,有抄襲的嫌疑,可畢竟這幅作品古人是沒有寫過的,我們只是集了他的字,所以也可以勉強的說,這不是抄襲。
可在學書法的路上,你不這樣反覆的去“抄襲”古人書法,你的書法是很難進步的,至少在字結構,用筆的技巧,章法的佈局上,就憑自己的猜測去寫字,你又不是傅山(據說傅山很聰明,學書法本能舉一反三,他會把在古人那學到的筆法,或者,字的結構,章法,透過自己的總結領悟能有好多種變化,而這些變化,有都是高階的,當然這和傅山的博學多才是分不開的),或者很棒的才子之類的,那還就得好好的不要厭煩的去“抄襲”古人的書法,其實你在“抄襲”古人的書法時,只要你自己都覺得你“抄襲”的很好的時候,你會很喜悅的,可要坐到惟妙惟肖的“抄襲”那也是很難的 ,因為古人的用筆神髓你得掌握,所以這就很難。
可眼下當代的書法抄襲,有時是讓人很詫異,或者很看不慣,比如在全國的書法展覽裡,有的人他就臨摹了古人的書法作品,一字不差的這種,那這就是抄襲,或者有的人把上一屆甚至很久的別人已經獲獎了的書法作品再照著人家的再寫臨摹一遍,然後去參加書法展覽或者比賽,這就是嚴重的抄襲,人家原作者可以透過法律告你的,這種抄襲就是讓人很不齒的,和很反對,要杜絕的!
在學書法的過程中我們離不開抄襲古人書法,因為這樣我們才能繼承和發展。但決不能在書法展覽或者書法比賽時去抄襲,這樣就很不好。有些可恥的,是種很不好的惡習,一定要改,你就寫你自己的,用你的所學,寫出一幅只屬於你自己的書法作品,那怕他不好,但它是你的。是屬於你一個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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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潘茂生書法文化研究
書法抄襲,實質就是剽竊他人作品牟取“暴利”的作法。利用現代高仿技術複製原作,然後適當的改一下,偽作中不註明臨摹出處等字樣,只落上自己的款識,目的讓人們誤以為是本人寫的,其實不是原創,充其量也就是個模仿秀而已,可能連臨帖的事兒都沒有幹過……這種投機取巧騙取榮譽和自欺欺人譁眾取寵的行為非常可恥,也是不道德的!
之所以書法界類似有這樣的小混混,都是因為什麼大賽呀、獲獎啊、入會呀,把一些不情願下苦功夫練書法的人審美觀搞畸形了!究其原因是文化腐敗、藝術腐敗……
我認為,真正的書法功夫比賽,必須是現場大活人親自上臺書寫比拼,類似電視節目〈武林風〉、〈星光大道〉、〈越戰越勇〉、〈黃金一百秒〉、〈我要上春晚〉……那還有點意思,能讓人心服口服,至少能看出來書法基本功怎麼樣,有沒有發展潛質。單純看所謂書法作品那幾個破字兒評選優劣,豈不是瞎胡扯,一件獲獎作品就能證明是高手了嗎?那是運氣。
再者說了,書法大賽評委都是些什麼人? 他們有權威部門發的〈裁判員證〉嗎?
所以,我認為,既然書法是藝術行為,那就要像聲樂、舞蹈、戲曲一樣,變成舞臺藝術,書者如同演員,必須展示書寫全過程,不僅按字型美觀程度打分,執筆法、運筆法,以及身法等肢體動作,也應在評價範圍之內,這才叫書法家、藝術家。否則,就是寫字匠。
還是踏踏實實練功夫吧……名利都是身外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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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詩夜城主
“書法抄襲”
這四個字好顯眼啊,難免大部分的人都會有疑問,書法是漢字的“藝術體”,而漢字又是大家共用的,怎麼能說是抄襲呢?我寫我的字、你寫你的字、他(她)寫他(她)的字,難道寫的一模一樣就叫抄襲了嗎?這說不過去啊,或者說你先寫,我後寫,難道是我在抄襲你的字嗎?
之所以有人提出“書法抄襲”這樣的一個詞,那是因為在秦漢時期書法開始逐漸擺脫實用性的束縛,形成獨立的藝術門類,開始進入一個自覺的階段,既然書法成為了藝術,那麼藝術就會有“原創”和“高仿”之分,也就是所謂的“抄襲”,當然了,抄襲的書法是和原創的書法至始至終都有區別的,
比如王羲之的《蘭亭序》從古至今不知道有多少人在抄襲了啊,而且很多書法家抄襲王羲之的《蘭亭序》一舉成名,抄襲的程度接近99%,從書法內容到“筆法”都極其相似,讓人很奇怪的是“抄襲者竟然還能成為書法大家”?按理說抄襲的作品是一文不值的,所以我們要慎重討論“書法抄襲”的問題,
書法的特殊性在於哪裡呢?在於每個書法者入門書法時,都要去學習臨摹名家的書法作品,因為書法是沒辦法自學的,最主要是因為要體現書法的藝術價值,也就是審美價值,書法和繪畫一樣都要經過模仿的過程,其實真正意義上來說模仿的是技法,其它是沒辦法模仿的完全一樣的,
書法藝術和其它藝術又有所不同,畢竟古人就造了那些漢字,寫來寫去都會“雷同”,所以嚴格上來講書法是不存在“抄襲”這樣的概念的,即使你把王羲之《蘭亭序》的真跡落款成自己的名字,也不叫抄襲,或者你把自己的書法讓名家落款,也不叫抄襲,這隻能說是盜版而已,或者說“只要沒有涉及到商業利益”,其書法作品都不叫抄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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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老閒事主任
蘭亭序就是抄襲作品,一千多年大家學習前人的筆法丶章法就是抄襲,不抄襲者反而被抄襲者漫罵,這就是中國傳統文化的一個大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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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劉曉林九天居士
當書法淪為抄書的手藝
劉曉林
於中國文化而言,書法是書寫之法而絕非抄書之法。
抄書並非不可,但不能成為書法家的書寫“主體”,更不能是書寫的全部。區域性、階段性地抄書當屬無可厚非,反之則勿稱書法家。
抄書大致可分兩種情況:1、抄寫別人的文字內容。2、抄寫別人的文字形體。如果說後者情有可原,那麼前者則是理無可恕。抄寫別人的文字形體是書法家的必經之路,書法家至少要多瞭解前賢們的書法面貌,這樣才能更好地促進自己對書法的理解和對技法的掌握。傳統者,傳世之統則,流傳之統理。(劉曉林語)抄寫別人的文字形體事實上也是向傳統學習的過程。試想:當一個人一輩子在抄寫著別人的文字,即使達到了神采飛揚,也只能是“借屍還魂”的把戲。當代的中國書法界已經到了抄書氾濫的時代,無數的所謂書法家在“創作”時將早已謄寫在本子上名言錦句置於案臺,邊寫邊看。更有甚之,一生僅寫特定的幾種內容。不可否認,抄書的好處很多——容易達到嫻熟,節省腦細胞……
抄書之法如果進入不到書寫之法,其將遠離書法藝術的精神性。換言:我們有理由這樣說,失去了精神性的藝術很難歸入傑出的範疇;更不要逞論什麼偉大了!(主觀的精神性可以看作對“藝”的詮釋,客觀的表現性可以視為“術”的註腳。)通常作品中傳遞出的精神性強弱與藝術創作主體影響力大小近似成正比。換言,大藝術家如果其腕下所出毫無精神性,這樣的大藝術家只能是美其名曰的大藝術家。我認為精神性既包含了藝術家在藝術人生中的豐富性,也包含了藝術家在作品中的純粹性。(不少學者忽略了藝術家在藝術人生中的豐富性對藝術價值中的影響)或者說:藝術家跌宕多姿的生涯和難以企及的修養共同構築了藝術價值中的精神性,兩者反過來制約了藝術價值。
中國書法是一門綜合藝術,文學、哲學、美學等隱藏其中。當創作者的綜合學養越高,其傳遞出的氣息格調則越高。藝術成就的高低必須透過作品本身來闡釋,作品本身的高低則透過氣息格調來傳遞。技法只不過是從事藝術所務必掌握的“器具”,氣息格調受制於學養。如此來說似乎有些玄妙,但確實是一種客觀存在。偉大的藝術家無不具備這種透過作品來傳遞氣息格調的能力,遂之形成藝術品的精神性。一旦精神性形成,賞者和作品之間便自然產生交流、共振以至於相互融合。
當書法淪為抄書的手藝,其已然失去了創作者內在的生命律動——儘管貌似有板有眼,實則沒有了自己的“DNA”。社會上數不清的人出於種種原因和目的,以抄書為能事。在《蘭亭序》、《心經》、“唐詩宋詞”、“精氣神”的海洋裡跌宕騰挪,抄的昏天黑地。“書如其人”早已成為虛妄之語,無數的你我成為了他人的影子。
當書法淪為抄書的手藝——書法不再是書法!到哪裡去尋找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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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翰墨書道
1月3日,中國書法家協會在官網釋出通報,公佈了近期國展中部分作品臨摹、抄襲的違規情況,共有13名國展入展作者被取消入展資格,這件事引起了非常大的反響和震動。
什麼是書法抄襲呢?就是完全或部分模仿他人作品的形式、內容、風格及雷同筆墨創作的作品,且帶有一定的隱瞞真相甚至欺騙性的作品,參加公開的展覽或其它以原創為規則、形式的公眾場合的活動。書法抄襲,就是指書法領域出現了類似上述情況的作品。他不同於作品臨摹,臨摹是學習,不會再要求百分之百原創需求的場合出現。一旦出現,就有嫌疑,甚至就是抄襲。因為這是一種違反參展基本規定的行為。也不同於臨摹作參加【臨摹作品展】,因為臨摹作品展的指向就是臨摹,這是有嚴格清楚的規定的。還有就是那種帶有欺騙性質的等不良的其他原因的目的惡意的作品都屬於抄襲。
臨摹和抄襲的目的不同,性質不同。有人把馮承素臨摹的《蘭亭序》說是抄襲,這個觀點是錯誤,馮承素臨摹《蘭亭序》這種形式的出現是有其歷史原因的。而且馮承素臨摹行為不但不是抄襲而且是名正言順的臨摹,在古代沒有照相製版技術的條件下,無法複製藝術品原作,沒有這種技術,就不能夠使得藝術作品特別是書法作品廣泛傳播乃至流傳至今。在古代還有碑帖形式複製的下真跡一等的作品。
臨摹和抄襲,他們的目的和抄襲是有著本質的區別的,一個是保護,一個是破壞,是竊取為己有。一個是善意的,一個甚至帶有惡意。
不可否認,學習書法的臨摹,是以學習繼承經典書法技法為目的的,但臨摹作品一旦進入不該出現的場合或環境就具有抄襲的形質。因為參加非臨摹性質的展覽的臨摹作品,就是違規和不道德,就是超抄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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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邁克劉
比著寫,寫的還挺像,是為抄。嚴格來說,大家都在抄,形式上的抄與內容上的抄,本質上有區別麼,五十步笑百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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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老孔
書法抄襲?莫名其妙的詞。
你抄襲一個“祭侄稿”試試?
是現在的書法比賽太無聊,沒有比賽規則。
書法比賽應該如此
1,就寫同樣的字
2,用同樣的紙筆墨
3,用同樣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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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戴朝模
我認為書法沒有抄襲,只有臨摹。學習書法,都是臨摹前人書法,從中獲得字法,筆法、章法等書法技巧,為我所用。好的臨摹作品,也是藝術,如蘭亭,大家的臨摹作品。但這樣的作品,是不宜拿到創作展上去的,只能拿到臨帖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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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書法抄襲?
得到訊息,大學生國展取消了幾名抄襲書法作品,文章有抄襲現象,書法作品也有抄襲,
一般寫文引用後,可註明引用的作者或書名,都是明智的,也是尊重智慧財產權,大凡寫論文或著書,後面註釋都有引用別人文章的書名著作。而偷用別人東西,當做自己東東,應該是欺世盜名了。世態啥事沒有?
書法作品創作盜用他人。何謂抄襲?我的理解是,應該選擇別人創作的作品作為題材,內容一樣,筆跡一樣,章法結構佈局一樣,筆跡乃筆法模擬趨同,章法的落款一樣,僅僅作者印章是自己的。
書法作品展已經有臨摹展,因此應該臨摹古今有典之作。是否把臨摹與抄襲混為一碼事,因此首先弄明白摹與抄之概念,在一些書展,很多是臨摹作品,如啟功作品,或是舒同作品,其結體佈局一樣,即內容形式俱同,在落款形式也一樣,印章是自己的,這是否是抄的,叫抄襲,也叫摹臨,兩者往往混淆不清,現在各種書展,開始出現了抄襲這個問題,力究這個現象,以前就有,而現在開始杜絕,以前國展很多現代創新時尚的亦乃大眾稱之“醜書”作品,類同甚多,模樣差不多,區別是內容形式不同。這算不算抄就?不算。僅屬於筆意筆法一致罷。
故界定抄襲,一般是在創作展中,內容形式,筆跡一樣,僅剩印章為已者,這可能被界定抄了。
自己是如此理解的,願聽聽別人咋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