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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429方寸世界

    男性為爭取女性嫁給自己而給予女方財物,是從老祖宗傳下來的習俗。

    動物世界,雄鳥為了繁衍後代而不辭辛苦地搭設的鳥巢,四處撲捉豐盛美食,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希望雌性落在自己鳥窩。

    我們雖然是世界主人,但還具有動物的本性。生兒育女,乃是人的本能,男的應當為生兒育女,自備房屋、購買傢俱、準備生活物質。

    男方有本事,女方可能倒貼錢來男方家;男方無本事,又不招女人喜歡,只能要花錢吸引女方到自己家裡。

    彩禮大興地方,都是落後地區。男女雙方,不是為了愛情和幸福家庭,而是為傳宗接代利益結合在一起。女方如果接受男方彩禮,卻不能給男方生兒育女傳宗接代,女方沒有實現男方目的,就不會受到男方重視。

  • 2 # 求知求是

    這是中國社會文化的一部分。我個人覺得彩禮有必要給,畢竟女方父母把孩子養大不容易,有很多不捨。南方給予一定的彩禮,也能體現對女方的珍惜和尊重。女方陪嫁道理也是如此。但可悲的是,社會的浮躁,人心的虛榮把這一切都扭曲了,其實只要在雙方都能接受的範圍內,大家高高興興,日後也少了很多矛盾。但現在動不動學區房,動不動至少10萬彩禮。婚還沒結,人先算計,即使後來也都勉強接受了,但埋下了矛盾的根。父母透過彩禮陪嫁的方式為小兩口送上祝福,為新家打一定根基想來其實是美好的事情。但是當下社會扭曲的實在讓人不堪重負。

  • 3 # 周子周

    我覺得這是種習俗,但是它是不是惡習,仁者見仁吧。

    起碼要彩禮的一方不覺得這是種惡習,而給彩禮的或是曾經因為彩禮問題出現矛盾的人,可能就會覺得這是種惡習,因為他們被傷害了,就容易把這事當成一種壞的東西去看待。

    給不給彩禮,是要商量著來的。如果男方經濟實力可以承擔女方的彩禮要求時,而且思想上也沒怨言,我覺得沒什麼。但如果男方承擔不起,而女方執意如此毫不退讓的話,我覺得需要雙方坐下來好好商量,至於結果,看兩個家庭的意願了。

    因為彩禮問題出現的矛盾不勝列舉,也有很多直接導致感情的破裂,我覺得這都是很不值得的。換個角度看,這其實就是雙方價值觀念不同的體現。而放棄對方,其實也並不是糟糕的決定,起碼知道了未來擇偶的一項標準。吃一塹長一智。

    所以我覺得不必把目光過度地放在彩禮問題上,而是要放在未來的規劃中。因為每個人都是潛力股,你要求他現在達到十年後的水平,那就是無理取鬧了。

  • 4 # 桂花飄香香滿園

    娶老婆要彩禮肯定是一種惡習呵!

    兩個合適的人在一起,談情說愛,結婚生子,再正常不過了,偏偏出來一個“彩禮”問題,橫擋在一對青年男女面前,把一個姑娘家好像當成了商品,而且貴得驚人!

    一些地方的彩禮是什麼“萬紫千紅一片綠”,意思就是要一萬張五元鈔,一千張百元鈔,一百張五十元鈔,加起來就是十五萬五千元人民幣,真的是難倒了好多農村男青年。

    本來嘛,兩個年輕人的結合,男生家裡有個安頓的房子,添置點新傢俱,買點新衣服,結婚時舉行隆重的婚禮,這些都是情有可原,可偏偏娶老婆要彩禮這個惡習像是橫在男生頭上的一把刀,被宰得體無完膚!

    新時代提倡新風尚,希望有政府部門多做文明婚姻新風尚的宣傳,希望新時代的女性移風易俗,提倡文明婚姻新風尚,不要彩禮,破除陋習,文明戀愛,文明婚禮!

  • 5 # 愛吃魚的小雨哥

    在以前吧,男人有主動休妻的權利,在現在這個男女平等的時代,什麼彩禮要車要房都只不過只是丈母孃訛錢的把戲。結婚的女的還是往孃家跑!大把的錢還往孃家送!名字不改,甚至還要把孩子的名字跟女方姓,想離婚了,隨時民政局,想外遇了,隨時在外面找小鮮肉情婦。這還有點道德可言嗎?所以不要再拿現代社會跟封建社會的習俗攪到一塊。古代有古代的權利,現代有現代的規則,結婚從來都不是一個人的事,婚姻是整個社會體系的一種人文表現。單身這麼多,自己心裡沒點逼數嗎?你以為真的是沒錢結婚嗎?都是怕被騙了而已。

  • 6 # 那個啊都是不

    娶老婆,娶老婆,娶老婆重要事情說三遍,本身就是惡習,所以只要是娶老婆的女方要多少彩禮我都支援,沒錢你就娶老婆,看好了是娶老婆,就是把女方娶進門那種,別人養了20多年的女兒憑什麼白送進你家裡,所以消除娶老婆的惡習自然就沒有什麼彩禮的事了。結婚,結婚,結婚重要事情說三遍,只是年輕人自己成年了組成一個家庭,女兒還是女兒和男方父母之間的關係只是他們是老公的父母,公公婆婆是不存在的,改口那也是不可能的,爸爸媽媽是唯一的,只能叫叔叔阿姨,男的叫女方父母也是一樣的叔叔阿姨,所以結婚的事和男女雙方家長沒有什麼大的關係,唯一大的關係就是你們兒子女兒獨立成家了。只要取消嫁和娶彩禮自然會消失,消失自然就沒有什麼你嫁進我們家就是我家裡人,孃家只是你親戚的說法,所以消滅高彩禮要消滅娶老婆的惡俗開始。

  • 7 # ayang850805

    文中的所謂“彩禮”,其實早就不是“彩禮”啦,已經變了味道。

    打著所謂“彩禮”的幌子,借婚姻的名義,大肆敲詐、勒索、攫取男方及其家人的錢財,屬於違法犯罪行為!

    用金錢去換回一個沒有任何感情基礎可言的女人,就和去農村中的大集上,用金錢換回一棵白菜一樣一樣的,二者沒有本質上的區別,都是交易行為,這就是典型的買賣婚姻。

    黨中央、國務院,去年就已經出臺檔案,堅決嚴厲打擊農村中索要高價彩禮錢的行為!堅決嚴厲打擊農村中借婚姻敲詐勒索的行為!堅決嚴厲打擊農村中的各種惡俗陋習!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如果沒有李自成,當時的社會會怎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