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因傷病或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需長期治療或誤課,由監護人提出書面休學申請並提交有關證明材料,學校稽核後報教育主管部門審批。學生中途到國外、境外就讀的應辦理休學手續。由監護人提出書面出國出境休學申請,出具出國護照、簽證等有關證明,經學校稽核,報教育主管部門審批。學生休學期間保留學籍,休學期限一般為一年。畢業年級學生一般不予休學。學生休學期滿,須按期復學。復學時,由學生向學校提交書面復學申請、原休學證明信及有關證明,經學校稽核後,報教育主管部門審批。學校對復學的學生,應及時編入相應的班級學習。學生確已喪失在校學習能力,由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有關證明,經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批准,學校方可開具退學證明。凡未經批准中途退學的,要對其家長進行批評教育,並依法採取措施強制復學。學申請書辦理休學手續辦理時間:開學兩週內承辦部門:教務處教務管理辦公室辦理程式:學生要求休學,必須由本人書面申請(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等),所在學院提出意見,報教務處審批。辦理休學流程圖1.學生由於生病原因,經校醫院提出病情診斷意見和休學建議,由學生向所學院提出書面申請並填寫休學申請表2.院(系)領導審批後,報送教務處教務管理辦公室3.教務處教務管理辦公室稽核後對符合休學條件者,開出離校通知單4.學生憑離校通知單辦理離校手續5.學生憑已全部週轉完的離校通知單到院教學辦領取休學證明回家休養相關規定及注意事項:1.見學生手冊中《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2.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休學:a學生因傷、病經醫院診斷,須停課治療、休養佔一學期總學時1/3以上者。b根據考勤,一學期因病請假而累計缺課超過該學期總學時1/3以上者。c因某種特殊疾病原因,學校認為必須休學者。d在允許修業年限內,學生休學一般以一年為期,特殊情況經學校批准可適當延長,但累計不得超過兩年。
學生因傷病或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需長期治療或誤課,由監護人提出書面休學申請並提交有關證明材料,學校稽核後報教育主管部門審批。學生中途到國外、境外就讀的應辦理休學手續。由監護人提出書面出國出境休學申請,出具出國護照、簽證等有關證明,經學校稽核,報教育主管部門審批。學生休學期間保留學籍,休學期限一般為一年。畢業年級學生一般不予休學。學生休學期滿,須按期復學。復學時,由學生向學校提交書面復學申請、原休學證明信及有關證明,經學校稽核後,報教育主管部門審批。學校對復學的學生,應及時編入相應的班級學習。學生確已喪失在校學習能力,由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有關證明,經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批准,學校方可開具退學證明。凡未經批准中途退學的,要對其家長進行批評教育,並依法採取措施強制復學。學申請書辦理休學手續辦理時間:開學兩週內承辦部門:教務處教務管理辦公室辦理程式:學生要求休學,必須由本人書面申請(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等),所在學院提出意見,報教務處審批。辦理休學流程圖1.學生由於生病原因,經校醫院提出病情診斷意見和休學建議,由學生向所學院提出書面申請並填寫休學申請表2.院(系)領導審批後,報送教務處教務管理辦公室3.教務處教務管理辦公室稽核後對符合休學條件者,開出離校通知單4.學生憑離校通知單辦理離校手續5.學生憑已全部週轉完的離校通知單到院教學辦領取休學證明回家休養相關規定及注意事項:1.見學生手冊中《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2.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休學:a學生因傷、病經醫院診斷,須停課治療、休養佔一學期總學時1/3以上者。b根據考勤,一學期因病請假而累計缺課超過該學期總學時1/3以上者。c因某種特殊疾病原因,學校認為必須休學者。d在允許修業年限內,學生休學一般以一年為期,特殊情況經學校批准可適當延長,但累計不得超過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