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氏春秋察傳》全文分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總論,論證傳聞不可以不審察,否則就會犯下大錯誤。第二部分透過一系列的例子,舉例論證第一部分提出的“夫得言不可以不察”同時進一步的提出分論點來闡明該觀點,提出“聞而審,則為福矣;聞而不審,不若不聞矣。”“凡聞言必熟論,其於人必驗之以理。”等為主要的兩個分論觀點。第三部分透過對上述部分的論證總結觀點,並且提出解決方法和途徑。文章大體上是總—分—總的結構模式。 《呂氏春秋察傳》主要篇幅集中在論證的過程,因此第二部分為篇幅的主體,第二部分有兩段,兩段皆採用先例後論的方法,使用總分的結構,先提出分論點,再從不同側面舉例論證。兩段不同之處在於第一段採用的是正反舉例論證,作者透過齊桓公、楚莊公的例子證明表達“審之也”的效果,選取吳王、智伯的例子從反面證實“不審也”的後果。第二段在提出分論點之後,採用先敘後議,先破後立的方式,結合論點舉出三個有代表性的例子:例如拿“夔一足”來說事,孔子否定了夔只有一隻腳的說法,而且哀公似乎也知道夔是人,還是樂正,但是不知從哪裡聽說夔只有一隻腳,問孔子夔是不是隻有一隻腳。孔子最後引用舜對夔的評價,指出夔能調和樂律,“以平天下”,像夔這樣的高人,有一個就足夠了。孔子並沒有從正面否定魯哀公的觀點而是透過引用其它觀點,從反面否定哀公的看法,以理服人。如果說魯哀公的例子是一個反例的話,那麼宋君的事例就應該是正面的解說,世上所傳奇聞怪事很多,但聽到的任何傳聞,都應該認真地考察一下,看它在道理上是否講得通。要謹言慎聽,不要盲從。第三個例子更進一步的肯定分論點的正確性,子夏不盲從於史書的記載,大膽的提出自己的看法,並透過實際考察、論證自己的觀點,從而肯定自己的正確性。由此得出結論,凡是聽到的傳聞,都必須深透審察,對於人都必須用理進行檢驗。 《呂氏春秋察傳》在最後一部分說:言辭有很多似是而非,似非而是的。是非的界線,不可不分辯清楚,這是聖人需要特別慎重對待的問題。強調思維及其語言表達有其確定性,是這篇文章的主題思想之一。由於名、辭多有同音、同形而異義,象形而辭不同等現象,一旦把多義詞的不同意義混淆、錯用,或者把具有歧義結構的言辭交付交際實踐,或者把筆形相近的字詞張冠李戴,就容易導致表達喪失確定性,從而造成彼此的誤解,以至言語交際無法正常進行。然後,作者又給讀者提出瞭解決的方法,遵循著事物的規律和人的情理,用這種方法來審察所聽到的傳聞,就可以得到真實的情況了。 《呂氏春秋》,亦稱《呂覽》,為秦相呂不韋集門客各著所聞而成。內容以儒道思想為主,兼及名、法、墨、農及陰陽家言,匯合先秦各派學說,分《十二紀》、《八覽》、《六論》三部分,共26卷,160篇,為雜家代表作之一。《察傳》是一篇典型的議論文,作者並沒有過多的強調個人的感受和看法,而僅是透過不斷的舉例解說,以理服人。文章結構清晰,語言質樸無華,似有“言有盡而意無限”的意蘊。 另外對於這篇文章內容,後人還從中總結了兩句成語“三豕涉河”〈孔子家語七十二弟子解〉作“三豕涉河”比喻文字的訛誤。另一個是“豕亥魚魯”晉葛洪〈抱朴子遐覽〉“書字認知之,猶尚寫之多誤。故諺曰:書三寫,魚成魯,虛成虎。此之謂也。”後以“豕亥魚魯”謂書籍傳寫或刊印中的文字錯誤。可以算作〈察傳〉對於後世成語擴充套件的貢獻。
《呂氏春秋察傳》全文分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總論,論證傳聞不可以不審察,否則就會犯下大錯誤。第二部分透過一系列的例子,舉例論證第一部分提出的“夫得言不可以不察”同時進一步的提出分論點來闡明該觀點,提出“聞而審,則為福矣;聞而不審,不若不聞矣。”“凡聞言必熟論,其於人必驗之以理。”等為主要的兩個分論觀點。第三部分透過對上述部分的論證總結觀點,並且提出解決方法和途徑。文章大體上是總—分—總的結構模式。 《呂氏春秋察傳》主要篇幅集中在論證的過程,因此第二部分為篇幅的主體,第二部分有兩段,兩段皆採用先例後論的方法,使用總分的結構,先提出分論點,再從不同側面舉例論證。兩段不同之處在於第一段採用的是正反舉例論證,作者透過齊桓公、楚莊公的例子證明表達“審之也”的效果,選取吳王、智伯的例子從反面證實“不審也”的後果。第二段在提出分論點之後,採用先敘後議,先破後立的方式,結合論點舉出三個有代表性的例子:例如拿“夔一足”來說事,孔子否定了夔只有一隻腳的說法,而且哀公似乎也知道夔是人,還是樂正,但是不知從哪裡聽說夔只有一隻腳,問孔子夔是不是隻有一隻腳。孔子最後引用舜對夔的評價,指出夔能調和樂律,“以平天下”,像夔這樣的高人,有一個就足夠了。孔子並沒有從正面否定魯哀公的觀點而是透過引用其它觀點,從反面否定哀公的看法,以理服人。如果說魯哀公的例子是一個反例的話,那麼宋君的事例就應該是正面的解說,世上所傳奇聞怪事很多,但聽到的任何傳聞,都應該認真地考察一下,看它在道理上是否講得通。要謹言慎聽,不要盲從。第三個例子更進一步的肯定分論點的正確性,子夏不盲從於史書的記載,大膽的提出自己的看法,並透過實際考察、論證自己的觀點,從而肯定自己的正確性。由此得出結論,凡是聽到的傳聞,都必須深透審察,對於人都必須用理進行檢驗。 《呂氏春秋察傳》在最後一部分說:言辭有很多似是而非,似非而是的。是非的界線,不可不分辯清楚,這是聖人需要特別慎重對待的問題。強調思維及其語言表達有其確定性,是這篇文章的主題思想之一。由於名、辭多有同音、同形而異義,象形而辭不同等現象,一旦把多義詞的不同意義混淆、錯用,或者把具有歧義結構的言辭交付交際實踐,或者把筆形相近的字詞張冠李戴,就容易導致表達喪失確定性,從而造成彼此的誤解,以至言語交際無法正常進行。然後,作者又給讀者提出瞭解決的方法,遵循著事物的規律和人的情理,用這種方法來審察所聽到的傳聞,就可以得到真實的情況了。 《呂氏春秋》,亦稱《呂覽》,為秦相呂不韋集門客各著所聞而成。內容以儒道思想為主,兼及名、法、墨、農及陰陽家言,匯合先秦各派學說,分《十二紀》、《八覽》、《六論》三部分,共26卷,160篇,為雜家代表作之一。《察傳》是一篇典型的議論文,作者並沒有過多的強調個人的感受和看法,而僅是透過不斷的舉例解說,以理服人。文章結構清晰,語言質樸無華,似有“言有盡而意無限”的意蘊。 另外對於這篇文章內容,後人還從中總結了兩句成語“三豕涉河”〈孔子家語七十二弟子解〉作“三豕涉河”比喻文字的訛誤。另一個是“豕亥魚魯”晉葛洪〈抱朴子遐覽〉“書字認知之,猶尚寫之多誤。故諺曰:書三寫,魚成魯,虛成虎。此之謂也。”後以“豕亥魚魯”謂書籍傳寫或刊印中的文字錯誤。可以算作〈察傳〉對於後世成語擴充套件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