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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快樂在農村

    老人有兩個兒子一個女兒怎麼解決贍養問題?

    如果是在農村,對於老人的養老問題確實是十分嚴峻,國家對於農村老人養老非常重視,也出臺了一些非常好的政策,也有一些非常合理的意見和建議,來確保農村老人的養老問題能夠得到解決。

    對於老人三個孩子怎麼養老,這個問題如果是在農村一般情況是這樣,首先,老人力盡所能的把孩子養大,給兒子娶上媳婦,不過這個時候老人也已經老了,家裡有兩個兒子的,就有兩處宅基地,通常情況是大兒子結婚出去單過,小兒子和父母住在一起,當然女兒結了婚就出門了,不在家住了,這樣一般都是跟小兒子住,但不在一起吃飯,自己過自己的日子,這是在老人還能自理,還能幹一些簡單的體力勞動,能自給自足。

    如果一旦老人不舒服,或者有病了,自己買點藥,因為現在有養老金,如果嚴重,基本上都是兩個兒子拿錢給老人看病,這裡作為女兒,出於自願,可以有錢的出錢,沒錢的出力,沒有人會和她攀比。

    如果老人不能自理了,在農村基本上都是兄弟倆輪流來照顧老人,這裡說的不是不孝順,為什麼要輪流哪?其實也可以理解,每個家庭都會有這樣那樣的事情,兄弟倆輪流,也能輕鬆一點,畢竟照顧老人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大家說是不是?

  • 2 # 星飛恙

    對於子女贍養老人這個話題,真的是數不勝數,但是每一個相似的問題又是不同的。

    我說一個近期自己的所見吧,他們家庭有一兒一女,且都成家立業。媽媽去年生病住院花費了小兩萬,住院住了大概2個月,這期間都是女兒和老伴兒在醫院伺候著,兒子在外打工,兒媳因多種原因也沒去醫院看過。剛開始老爸問兒子要醫藥費,兒子也都沒有二話,很及時。後來兒子和老爸說:希望她姐姐也能承擔一些。老人聽後很傷,傷心的理由是認為這可能是兒媳的主意,兒子有點兒沒主見。兒媳從來到婆婆生病前都是當女兒一樣,洗衣做飯都不捨得讓兒媳做,當然包括兒媳的衣服。還有女兒出嫁的時候,家裡並不富裕所以沒陪嫁什麼東西,兒子結婚的時候給兒子蓋了新房啥的。

    現在孫子都十來歲了,婆婆生病住院看都不去看一次,所以老人覺得非常委屈。其實在農村有個風俗,父母生病一般都是女兒幫忙去照顧,出錢的是兒子,為什麼呢,因為老人把房子什麼的都給了兒子,所以女兒一般都是去照顧,給錢、給多少那是人情,不出錢兒子也不會說什麼。老人雖然傷心但畢竟是自己的兒子,就很理智的和兒子說,我可以讓你姐姐出錢,但是這房子要有你姐的一份,你想好了。

    從法律上來講,子女都有贍養老人的義務,但一般在一碗水端平的情況下,如果出現傾斜太多,就會鬧到法院去,這不是大家想看到的,要不然你的良心會痛的。如果說在子女中有生活條件好,站出來主動承擔更多的費用,那是親情,我們更應該尊敬。在養老的問題上,大家都要經歷,雖然世事多變,但不變的是血親。都是自己的子女,都是自己父母,都是自己的兄弟姐妹,人生不過幾十年,不要讓親人失望也不要讓自己遺憾。

  • 3 # 港胚123

    三子女各出三分之一錢財聘請保姆,大家每週回去探望一次,平時打打電話……這樣老人不會太孤單,又有人照顧,可以了。

  • 4 # peter230156180

    簡單 所有財產分給兩個兒子 再去閨女家找女婿養老 順帶著順點東西偷偷給兒子們 一舉多得 反正女婿是別人的兒子 能坑就坑

  • 5 # 明儀居士

    不管你有多少兒女,拉大了完成任務了,能給兒女幫點忙就盡力而為,不能幫也不必免強。在還能自理的時侯,早點離開兒女單過,堅決徹底乾淨的在內心深處去掉養兒防老的思想,誰樂意養誰就養,你不養也不說三道四,誰養了也不要表功,也不要表揚,也不要攀比,你養了也不是我叫你來養的,你得到外人什麼評價是你自己做的,每個兒女如果攀比就不用來養。老人道做好自己亦是如此。老人不要把養育兒女說的功如泰山,只認為是為大自然做功而己。老人不說那個兒女好那個兒女不好也就沒了孝與不孝,頭上三尺有神明,自己說自己的兒女不好自己又光榮到那裡呢?老人有老人道,老人有老人的境界,老人有老人的品質和素養。

    當兒女的長大了,唸了書識文斷字有能力了,在養育老人的事上會算賬了,怎麼養老卻不知道了。那個兒女知道老人在養育兒女的時侯按平均餵養了,誰吃多少奶水誰知道?誰得病了父母幾夜沒睡好覺誰知道?可憐天下父母心,一雙父母拉了二兒一女確不知怎麼瞻養老人。兒女亦有道,得道的人得道的家,有道即比沒道好。個人觀點望友批駁。

  • 6 # 依山傍水758

    養老糾紛,說來說去還是經濟問題。我過去在單位時,農村養老案子比例不算小的。而且這些問題都比較棘手,有些老人,苦了一生,老年得不到養老,後來矛盾經過法院解決了,但回去後,即使吃、住問題按排好了,還得看沒良心、不道德子女的臉,受他們的氣。但是如今,我們這兒過去的郊區都城市化了,農村原房子徵收後,農民住進和城市一樣的高樓。失地農民年輕的開始了打工生活,到了六十歲以後,可以從村裡、街道拿到退休生活費了,年紀越大,退休生活費越多,一般七十多歲可拿到2000元左右,所以老人既有自己拆遷後分到的住房,又有固定收入,雖然這筆錢不算多,但這裡的農民很滿足,他們不再伸手向子女要錢了,晚年生活也算過得蠻有尊嚴。如果不能獨立生活的,就帶著收入隨子女生活,子女似乎都很滿意。有時遇到過去鄉里的基層幹部,和他們聊聊,都說現在養老糾紛很少了,倒是拆遷發了財的農民,房產糾份多了。所以養老的根本問題,還是要發展經濟。

  • 7 # 頌戈44341677

    不菅其子女是一個也好,是男是女也好,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有規定,其子女有法定的贍養義務與責任。

    對老人贍養不外乎是精神層面和經濟層面

    如果老人沒有養老金,子女在經濟層面給予的尤為重要。這也是贍養老人是否作為的重要原因。

    子女及成家後其收入的寬餘是首要的,可以將老人接到身邊;也可在老人駐地安排(定時匯生活費)或就近入養老服務中心;隨時電話手機等聯絡,關心安慰一下父母

    如果錢少且住房也小,無法接到身邊,給予一定的生活費是必須的。

    如果是能做的,都做不到,那就是未盡贍養責任!

    如果子女有條件且不作為,老人自身經濟條件好且有房產之類的,可以選擇“剝奪其子女的法定繼承權”,自己對財產進行處置 ,將財產給予願意照顧好自己的人 。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

    (大意是)中的意定監護人,突破了傳統的血緣關係,和較多的法律法規的要求,(如繼承法)可以成為財產的繼承人

    意定監護人可以是老人認定的子女,也可以不是且與自己認定的對自己進行照顧護理其生存、生活的血緣關係外的人

    其財產可以由意定監護人繼承

    而不是習慣上的子女順位繼承。

    說白了,就是

    我的子女對我不好,不管不聞不問如我不存在一樣,我的財產就不給你們

    我認為除了你們以外的人,只要對我好,照顧陪伴,在我需要的時候始終在我身邊,使我精神身心快樂……我的財產就給這個意定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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