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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快樂的殿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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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濤哥分享
觸及人們利益的東西一般不能隨便解決的!
至於婚前同居,開放,自由的社會!再說是你情我願,不違法!也起不到解決問題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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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狂奔的狐狸123456789
杜絕婚前同居,男的不幹了。。。杜絕彩禮,女方不幹了。
前者導致沒能力的渣男連女朋友都難找。後者導致重男輕女思想更加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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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蟆怪556
杜絕婚前同居,這一點從盤古開天地就有的男歡女爰,能杜絕得了的嗎?電影巜被爰情遺忘的角落》喚醒了沉睡中的男女。歷史不可重演。禁止索要高價彩禮,倒是可行,可以斷絕一些不願勞動,望女發財的可鄰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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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遇見逗逗
1. 先放總的結論:並不能。
婚姻之所以會產生問題,並不是婚前同居或者彩禮帶來的,根源是在於婚姻中的兩人。
2. 婚前同居,可以提前瞭解對方的生活習慣,能夠提前發現問題,互相磨合。
但,就算是婚前同居或戀愛同居,也不能預測真正的婚姻生活。
婚前同居只是兩個人的磨合,而婚後是兩個原生家庭的磨合,再加上生活中的柴米油鹽,以及小寶寶的到來,這些才是真正的問題,當遇到對的人就做對的事,並不需要演練,結局大家都不可預知的。
3. 彩禮跟婚姻幸福與否的關係也很大。
想分享一個讀者朋友彩禮的案例,或許比較有代表性:
“我老公家裡條件不好,就他一個孩子。
結婚的時候,我媽媽按當地習俗,要8萬彩禮,男方父母有點為難。
後面我媽媽說,就6萬吧,酒水酒席女方出錢。
我們家條件一般般,嫁妝我父母是回給了我40萬。
但是我父母說他們就兩個女兒,都要當男孩子養。
嫁妝多給點,就不會在男方被看低,也不會被欺負。這算是他們這輩子的積蓄,當然也給我妹妹預留了一部分。
我媽有時候就跟我說,她和我爸爸都有社保,以後退休了,都有退休金,不用我養。
但是我們還是要存點錢,因為男方父母沒有社保嘛。然後就是必須有一點經濟預防未來可能遇到的變故以及疾病。”
彩禮和嫁妝,在一定程度上都考驗了兩個家庭的契合和理解程度,能磨合且溝通得來的,婚後生活都比較愉快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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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浴火鳳凰777
不能。不要彩禮,白給的更不懂得珍惜。不同居可以,但是不共同生活一段時間很難發現不合適的地方,這樣只能增加離婚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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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吾悅萌主
這個問題看起來是一個問題,其實它又包括了現實中關於夫妻婚姻的很多方面。
首先來說婚姻過程中的時間是不受限制的,在一個人漫長而短暫的生命中婚姻的時間也不會每個人都一樣,要多久都多久。
當兩個人從開始的初相識,到後來的相交,相戀,以及再後來的走入婚姻的殿堂。每一步都是不可或缺的。
有些人會說一見鍾情也不是沒有可能的事情,但是現實中的一見鍾情還是鳳毛麟角太少了。兩個人從一開始就互相愛慕對方的事情就像童話故事一樣離現在的男男女女們太遙遠了。
現實生活中的白馬王子和灰姑娘以及白雪公主和她的英俊王子這樣的橋段是很少的。
現在的社會中兩個人的結合大都是取決於你雙方家庭背景以及個人的能力。
在如今的社會上每個人都面臨著不同的生活壓力以及多多少少的社會負擔,為了結婚拼命工作。
當幾乎每一個人都在這種壓力下艱難生存時,他們的內心裡難免會產生一種對現實社會的逆反心理。有些人會變得失去理智,也有人會變得自暴自棄,使得他們在社會中摸爬滾打產生的負面情緒得不到釋放。
婚前性行為是一種不需要太多感情投入的相處方式。兩個人就像寒冬黑夜裡的兩個流浪漢抱在一起相互取暖一樣,彼此都不需要太在意。因為兩個人都在對方哪裡得到了自己現在需要但相對容易獲取的溫暖。這也是一種有效緩解自身壓力給自己帶來更好突破的一種過程。等你們熬過了這最開始的艱難磨合期以後隨著感情的不斷升溫兩個人一起走入婚姻後他們的感情就是能經受的住時間考驗的那種。
彩禮這個事物是在婚姻過程中產生的一個很尷尬的存在。
如果一個女方父母辛辛苦苦二十多年把一個大姑娘從小培養到現在。他們是付出了很多的。金錢只是一方面,感情才是最大最多的付出。
現實中每一個家庭的生存狀況以及自身所面臨的各種問題都不少,有地區上的差異也有每個人性格能力上的不同。
發展好的地方人們的物質水平就要好於發展相對落後的地方。無論發展咋樣娶親都是各個地區家庭的大事。婚姻中的禮儀都不會太隨意。多多少少的彩禮也只是婚禮上的一段小插曲。只要雙方情投意合,做父母的就不要太介意物質上的多少。這就叫你好,我好,大家好。
生活中真正的鍋碗瓢盆是不可能不發生碰撞的,誰的家裡能沒有一點煩惱。只要雙方在生活中能做到互相幫助,禮讓謙恭,我想會少去很多困擾。
婚前性行為也好,彩禮也好都不應該是婚姻中受到困擾的主因。就算沒有婚前試愛,沒有彩禮,也不能保證生活中不會受到其他問題的困擾。比如個人性格不同,生活方式不同,消費觀念不同,還有就是相互感情的變淡。
婚姻是自己的,如何過的好就如何過,沒有什麼模式可借鑑,也不需要對其他人的照搬硬套。
只要兩個人心在一起,其他的都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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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太后老佛爺的少女心
不能。
除了物質還有精神層次的。
有的人因為外貌,有的人因為家庭條件,有的人因為對方的性格,有的人因為挑的厭倦了,自己年紀也大了,不想再挑了,那就將就將就吧!
所以說初戀是最青澀、最純粹的。到了結婚年紀找物件,大部分是以結婚為目的的。
兩個人走到一起不容易。但是,誰都不能對誰保證什麼,結婚了也會離婚,離婚了也可能復婚。
從兩個家庭重新分裂出一個新的家庭,兩個不同生活環境的人走到一起,要經過磨合期。我覺得愛情要棋逢對手,婚姻要旗鼓相當。就算不是門當戶對,也不要相差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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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吳宗英528
首先,我們先要看一看因擾婚姻的因素是什麼?第一應該是兩人的感情,在婚前婚後兩人的感情有一個起伏點,婚前基本屬於熱戀期,兩個人的感情基本上是膠融狀態,而結婚後基本上慢慢迴歸平淡,甚至會出現一些危機,這就是所謂的七年之癢,這時也是夫妻間最糾結最困惑的時間段了,大凡婚姻危機就在這階段,過了這階段愛請就逐步演變成親情,雖然兩人有一定的分歧,但都學會相互包容,加上孩子逐漸長大,兩人的心思逐步合力到怎樣培養孩子的身上,從而自覺地遠離了這凡塵的誘惑。當然,我這裡說的是絕大多數人是這樣的。
第二,困擾婚姻家庭的應該是經濟,柴米油鹽,房子車子,這是很現實的問題,拮据的家庭矛盾更重。所以我們除了有一顆相愛的心外,更要加倍努力搞好經濟,為自已愛的人和我們的孩子營造一個溫馨舒適的家。
第三,困擾婚姻家庭的應該是妯娌,婆媳等等之間的關係,相互關係融洽,則家庭美滿,否則則會矛盾不斷,給我們的婚姻帶來的困擾更大。
至於婚前同居好壞不能一慨而論,杜絕婚前同居也不能解決婚姻帶來的困擾,關健還在於兩個人的包容心,對物質的需求心及與家人相處的親和力。
至於索要彩禮只不過是一個外在因素,有時候它也存在一定的誘因,杜絕彩禮也不能徹底解決婚姻帶來的困擾,關健還在於你們怎樣去經營這段婚姻這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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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蝸牛吃板栗
首先,婚前同居可以提前地讓雙方進行到事實婚姻當中,他們會在這段時間內評估對方是否適合自己,包括生活習慣及性等方面是否契合。如果發現問題後還是沒辦法解決的話,那麼他們將會分開並尋找下一個合適的,並不會因為一紙婚約的約束而得過且過。
其次,索要彩禮在側面上也反饋男方經濟條件狀況。如果無法滿足自己的物質需求,就算是勉強結婚,最終也會因為經濟問題而產生矛盾的,畢竟貧賤夫妻百事哀呢!
所以,這兩者之間並沒有絕對關係。
回覆列表
1、已經登記結婚並同居生活的。
這種情形下一般不予返還,無論是理論上、司法解釋的規定上、司法實踐上還是風俗習慣上,認識是一致的
2、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時間較長的,一般應當以兩年以上。
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兩年以上。對該種情況確定不予返還,主要理由:首先,在當地廣大農村地區,一貫將舉行結婚儀式並共同生活視為男女結婚的標誌。雙方一旦結婚,就成為了一家人,婚約就自然的過渡到婚姻階段,訂立婚約的目的包括給付彩禮的目的都已經實現。接受彩禮的女方在人們的心目中,就由一個大姑娘變為了媳婦,其道德評價就會降低。根據習俗,在這種情況下,彩禮一般就不再返還;其次,兩年的限制主要是基於訴權的時限原則。男女雙方締結婚姻,都是希望長期共同生活,如果雙方不辦結婚登記同居生活時間較短,雙方訂立婚約的目的沒有實現,那麼彩禮還是需要返還的。同居生活的時間限制,主要還是參照訴訟時效的規定來確定。
3、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期間生育子女的。
男女雙方同居生活雖然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是雙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為一個名符其實的家庭。如果雙方解除這種所謂的“婚姻”關係,將會給女方造成更大的傷害。因此,確定這種情況下彩禮不再返還。
4、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禮確已用於共同生活的。
一方面接受的彩禮已經在共同生活中花費掉,其權利的客體已經不存在,屬於返還不能;另一方面彩禮用於共同生活,事實上已經與“夫妻”共同財產相混同,也不應當返還。這種情況在司法實踐中應從以下幾個方面掌握:首先要求“確已”用於共同生活。這就要求接受彩禮的一方,要提供確實充分的證據加以證實,避免依此為藉口拒絕返還彩禮;其次女方在“結婚”前購買的嫁妝,雙方共同使用,不能視為用於共同生活。因為女方的嫁妝是其“婚前”財產,在雙方共同生活期間,男方也有其婚前財產用於共同生活,都不能使用該項規定;另外,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員因生活、生產需要並實際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雙方患病花費、共同經營投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