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電器引數:關於此充電器的一些介紹。
手機充電器基本引數 :
供電方式:~ 220V 50Hz 充電方式:限流恆壓式充電
充電器連續工作時間:不小於16小時 最大輸出(充電)電流:120mA- 230mA 空載輸出電壓:4.16 ~ 4.30V
電池充電飽和度:按上述時間充電時,電池充電飽和度應≥90%。 飽和綠色燈亮時電池端電壓:≥4.00V
工作狀態顯示:極性紅色燈亮:表示電池極性與觸片極性不正確, 充電綠色燈閃閃發亮:表示充電器對電池充電,飽和綠色燈亮:表示電池充電容量達90%左右,同進轉入涓流充電。 充電器外殼溫度:不大於65℃
安全效能:符合GB4943-2001《資訊科技裝置的安全》標準,其抗電強度、絕緣電阻技術指標如下:充電器輸入和輸出之間應能承受試驗電壓交流3000V(有效值),判定電流1mA,經1min無擊穿、飛弧現象,試驗後,充電器輸入和輸出間的絕緣電阻在直流500V時應≥4MΩ。 手機充電器引數含義的問題
不同配方的電芯在不同溫度下放電的情況比較(0.2C 25 ℃ 100%) .7 環境適應性_振動 電池充電結束後,將電池直接安裝或透過夾具安裝在振動臺的檯面上,按下面的振動頻率和對應的振幅調整好試驗裝置,X、Y、Z三個方向和每個方向上從10Hz∽55Hz迴圈掃頻振動30min,掃頻速率為1oct/min。
振動頻率: 10Hz∽30Hz 位移幅值(單振幅):0.38min 振動頻率: 30Hz∽55Hz 位移幅值(單振幅):0.19min
振動:試驗後,電池外觀應無明顯損傷、漏液、冒煙或爆炸,電池電壓應不低於3.6V。 5.8 環境適應性_恆定溼熱效能
電池充電結束後,將電池放入40℃±2℃,相對溼度為90%∽95%的恆溫恆溼箱中擱置48h後,將電池取出在環境溫度20℃±5℃的條件下擱置2h,目測電池外觀,再以電流放電至終止電壓。
恆定溼熱效能: 試驗後,電池外觀應無明顯變形、鏽蝕、冒煙或爆炸,放電時間應不低於36min。
環境適應性_碰撞 :
電池充電結束後,將電池平均按X、Y、Z三個互相垂直軸向直接或透過夾具堅固在臺面上,按下述要求調好加速度、脈衝持續時間,進行碰撞試驗。 脈衝峰值加速度 100m/s2 每分鐘碰撞次數 40∽80 脈衝持續時間 16ms 碰撞次數 1000±10
碰撞:試驗後,電池外觀應無明顯損傷、漏液、冒煙或爆炸,電池電壓應不低於3.6V。 、環境適應性_自由跌落 :
電池充電結束後,將電池樣品由高度(最低點高度)為1000mm的位置自由跌落到置於水泥地面上的18mm∽20mm厚的硬木板上,從X、Y、Z正負方向(六個方向)每個方向自由跌落1次。 自由跌落結束後,將電池以1C5A電流放電至終止電壓。
自由跌落:試驗後,電池應不漏液、不冒煙、不爆炸,能插入裝置,鎖釦可靠;放電時間應不低於51 min。 (針對包裝後的成品電池)
安全保護效能_過充電保護:
電池充電結束後,用恆流恆壓源持續給電池載入8h,恆流恆壓源電壓設定為2倍標稱電壓,電流設定為2C5A的外接電流。
電池應不爆炸、不起火、不冒煙或漏液。(針對帶保護板的電池) 安全保護效能_過放電保護 電池在環境溫度20℃±5℃條件下,以0.2C5A放電至終止電壓後,外接(30×n)Ω負載放電24h。 電池應不爆炸、不起火、不冒煙或漏液。 (針對帶保護板的電池)
安全保護效能__短路保護 :
電池充電之後,將正負極用0.1Ω電阻器短路1h。電池應不爆炸、不起火、不冒煙或漏液;將正負極斷開,電池以1 C5A電流瞬時充電5s後用電壓表測量電池電壓。瞬時充電後,電池電壓應不小於n×3.6V。 (針對帶保護板的電池) 安全保護效能__電芯
針對電芯的安全效能, 目前較多采用美國的UL1642 安全標準進行測試與論證, 其主要包括: Short Circuit/Heating /Abnormal Changing/force Discharge/ Crush/ Impact/ Shock/ Vibration/ Humidity/ Drop/ Temperature Cycling / Low Pressure (Altitude simulation) 等12項常規測試。 ATL 目前絕大部分電芯通過了美國UL實驗室的嚴格測試, 並取得了證書。 到目前為止共有37款電芯取得了證書, 容量涵蓋100∽6000mAh 的各種不同尺寸的電芯。
儲存效能測試__荷電保持能力 電池充電結束後,在環境溫度為10℃±2℃的條件下,將電池開路擱置28d,以再0.2 C5A電流放電至終止電壓,放電時間應不低於4.25h(85%)。 儲存效能測試__高溫高溼儲存能力 :
電池在充滿電後, 置於65℃ 95%RH 的環境中48小時, 取出後在常溫下靜置2小時,再以0.2 C5A電流放電至終止電壓。 對比前後的容量,內阻及外觀,電芯厚度增加應小於10%, 內阻增加應小於10%,放電時間應不低於4.5h。 電芯應不爆炸、不起火、不冒煙、漏液或漲氣。 儲存效能測試__高溫儲存能力:
電池在充滿電後, 置於85℃的環境中4小時, 取出後在常溫下靜置2小時,再以0.2 C5A電流放電至終止電壓。 對比前後的容量,內阻及外觀,電芯厚度增加應小於10%, 內阻增加應小於10%,放電時間應不低於4.5h,電芯應不爆炸、不起火、不冒煙、漏液或漲氣。
充電器引數:關於此充電器的一些介紹。
手機充電器基本引數 :
供電方式:~ 220V 50Hz 充電方式:限流恆壓式充電
充電器連續工作時間:不小於16小時 最大輸出(充電)電流:120mA- 230mA 空載輸出電壓:4.16 ~ 4.30V
電池充電飽和度:按上述時間充電時,電池充電飽和度應≥90%。 飽和綠色燈亮時電池端電壓:≥4.00V
工作狀態顯示:極性紅色燈亮:表示電池極性與觸片極性不正確, 充電綠色燈閃閃發亮:表示充電器對電池充電,飽和綠色燈亮:表示電池充電容量達90%左右,同進轉入涓流充電。 充電器外殼溫度:不大於65℃
安全效能:符合GB4943-2001《資訊科技裝置的安全》標準,其抗電強度、絕緣電阻技術指標如下:充電器輸入和輸出之間應能承受試驗電壓交流3000V(有效值),判定電流1mA,經1min無擊穿、飛弧現象,試驗後,充電器輸入和輸出間的絕緣電阻在直流500V時應≥4MΩ。 手機充電器引數含義的問題
不同配方的電芯在不同溫度下放電的情況比較(0.2C 25 ℃ 100%) .7 環境適應性_振動 電池充電結束後,將電池直接安裝或透過夾具安裝在振動臺的檯面上,按下面的振動頻率和對應的振幅調整好試驗裝置,X、Y、Z三個方向和每個方向上從10Hz∽55Hz迴圈掃頻振動30min,掃頻速率為1oct/min。
振動頻率: 10Hz∽30Hz 位移幅值(單振幅):0.38min 振動頻率: 30Hz∽55Hz 位移幅值(單振幅):0.19min
振動:試驗後,電池外觀應無明顯損傷、漏液、冒煙或爆炸,電池電壓應不低於3.6V。 5.8 環境適應性_恆定溼熱效能
電池充電結束後,將電池放入40℃±2℃,相對溼度為90%∽95%的恆溫恆溼箱中擱置48h後,將電池取出在環境溫度20℃±5℃的條件下擱置2h,目測電池外觀,再以電流放電至終止電壓。
恆定溼熱效能: 試驗後,電池外觀應無明顯變形、鏽蝕、冒煙或爆炸,放電時間應不低於36min。
環境適應性_碰撞 :
電池充電結束後,將電池平均按X、Y、Z三個互相垂直軸向直接或透過夾具堅固在臺面上,按下述要求調好加速度、脈衝持續時間,進行碰撞試驗。 脈衝峰值加速度 100m/s2 每分鐘碰撞次數 40∽80 脈衝持續時間 16ms 碰撞次數 1000±10
碰撞:試驗後,電池外觀應無明顯損傷、漏液、冒煙或爆炸,電池電壓應不低於3.6V。 、環境適應性_自由跌落 :
電池充電結束後,將電池樣品由高度(最低點高度)為1000mm的位置自由跌落到置於水泥地面上的18mm∽20mm厚的硬木板上,從X、Y、Z正負方向(六個方向)每個方向自由跌落1次。 自由跌落結束後,將電池以1C5A電流放電至終止電壓。
自由跌落:試驗後,電池應不漏液、不冒煙、不爆炸,能插入裝置,鎖釦可靠;放電時間應不低於51 min。 (針對包裝後的成品電池)
安全保護效能_過充電保護:
電池充電結束後,用恆流恆壓源持續給電池載入8h,恆流恆壓源電壓設定為2倍標稱電壓,電流設定為2C5A的外接電流。
電池應不爆炸、不起火、不冒煙或漏液。(針對帶保護板的電池) 安全保護效能_過放電保護 電池在環境溫度20℃±5℃條件下,以0.2C5A放電至終止電壓後,外接(30×n)Ω負載放電24h。 電池應不爆炸、不起火、不冒煙或漏液。 (針對帶保護板的電池)
安全保護效能__短路保護 :
電池充電之後,將正負極用0.1Ω電阻器短路1h。電池應不爆炸、不起火、不冒煙或漏液;將正負極斷開,電池以1 C5A電流瞬時充電5s後用電壓表測量電池電壓。瞬時充電後,電池電壓應不小於n×3.6V。 (針對帶保護板的電池) 安全保護效能__電芯
針對電芯的安全效能, 目前較多采用美國的UL1642 安全標準進行測試與論證, 其主要包括: Short Circuit/Heating /Abnormal Changing/force Discharge/ Crush/ Impact/ Shock/ Vibration/ Humidity/ Drop/ Temperature Cycling / Low Pressure (Altitude simulation) 等12項常規測試。 ATL 目前絕大部分電芯通過了美國UL實驗室的嚴格測試, 並取得了證書。 到目前為止共有37款電芯取得了證書, 容量涵蓋100∽6000mAh 的各種不同尺寸的電芯。
儲存效能測試__荷電保持能力 電池充電結束後,在環境溫度為10℃±2℃的條件下,將電池開路擱置28d,以再0.2 C5A電流放電至終止電壓,放電時間應不低於4.25h(85%)。 儲存效能測試__高溫高溼儲存能力 :
電池在充滿電後, 置於65℃ 95%RH 的環境中48小時, 取出後在常溫下靜置2小時,再以0.2 C5A電流放電至終止電壓。 對比前後的容量,內阻及外觀,電芯厚度增加應小於10%, 內阻增加應小於10%,放電時間應不低於4.5h。 電芯應不爆炸、不起火、不冒煙、漏液或漲氣。 儲存效能測試__高溫儲存能力:
電池在充滿電後, 置於85℃的環境中4小時, 取出後在常溫下靜置2小時,再以0.2 C5A電流放電至終止電壓。 對比前後的容量,內阻及外觀,電芯厚度增加應小於10%, 內阻增加應小於10%,放電時間應不低於4.5h,電芯應不爆炸、不起火、不冒煙、漏液或漲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