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唐宮廷文人和律詩及對唐詩的貢獻
唐初統治者對文藝採取了比較寬容的態度。以李世民本人為代表,他雖然也主張文學為政教所用,對前代帝王如梁武帝父子、陳後主、隋煬帝等雖有文才卻不懂得管理國家大為不滿,但作為一個具有雄才大略的皇帝,他卻懂得文藝同政治並無直接因果關係,他也不相信所謂“亡國之音”的陳詞濫調。而且,李世民在文藝方面也有相當的造詣,能夠從藝術上欣賞文學。他親自撰寫的《晉書·陸機傳論》,就大力稱讚陸機“文藻宏麗”的創作。這雖不能直接引起文學的興盛,至少也是為之提供了良好的環境。
唐初的幾代君主,不僅太宗如其自稱喜“以萬機之暇,遊息藝文”(《帝京篇·序》),高宗、武后、中宗等,也都如此。為了炫耀大唐帝國的治世氣象,他們又廣引天下文士,編纂類書,賦詩唱酬。由此在唐初先後出現了幾個宮廷文人集團。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詩人,有太宗朝的虞世南、許敬宗,高宗朝的上官儀,武后時的“文章四友”(李嶠、杜審言、蘇味道、崔融),中宗時的宋之問、沈佺期等。這些宮廷文人,或位居顯貴,或為帝王所獎掖,每有所倡,天下靡然成風。他們的大量創作,內容也不外歌功頌德、宮苑遊宴,既無須亦難以深入抒發情思。與南朝及隋代宮廷詩相比,可以說稍歸於“雅正”,但也因為這種“雅正”而更顯得蒼白無力。其意義主要在於維持了一種藝術風氣。但在他們的其他一些作品中,卻有時透露了詩歌沿革的訊息;其中有的詩人,還對詩歌體制的建設作出了積極的貢獻。
初唐的宮廷詩人在藝術上所追求的是繁縟綺錯的裝飾風格。這種裝飾性的重點,起初是對偶的修辭技巧,爾後又增之以調聲的技術,並且最終把對偶技巧和聲韻技術結合起來,從而在形式上推進了律詩的完善和定型。早在齊梁時期,詩壇上便已出現對偶說和聲病說,但前者失之粗略,後者又失之瑣細,且兩者各不相侔。至北朝後期和陳隋詩人,五言詩的律化更進了一步,有少數詩篇已經符合唐人定型格律的規定,但在理論上沒有提出新的總結,有些問題(如粘附規則)還沒有完全解決。七言詩的律化,更處於幼稚階段。唐初的上宮儀提出“六對”、“八對”之說,在劉勰提出的“事對”、“言對”、“正對”、“反對”之外,又增之以“雙聲對”、“疊韻對”、“扇對”等,把原來僅限於詞義的對偶又擴大到字音和句法的對偶。稍後的元兢,不僅提出了字形和詞義的對偶,而且提出了調聲三術,表現出將聲律與對偶緊密結合的新努力。從武后至中宗神龍、景龍年間,在當時的一批宮廷詩人筆下已大量湧現平仄協調、又合乎粘附規則的全篇合律的詩篇,標誌著五、七言律詩的完全成熟。可以說,在律詩形式的完成過程中,宮廷文士起了規範化和統領風氣的作用。其中,尤以杜審言、宋之問、沈佺期三人的成績最為顯著。
杜審言(約645—708)字必簡,今存的詩主要系五言律詩,也有少數七律。他的詩,句律精嚴而筆力雄健,無論是五律還是七律均完全合律,無一失粘者。他在武后天授初所作的五言排律《和李大夫嗣真奉使存撫河東》,長達四十韻,完全合粘,可見他對律詩這種新體制駕輕就熟的功夫,所以深為時人所重。杜甫曾稱引李邕對審言的評價:“鐘律儼高懸,鯤鯨噴迢遞。”(《八哀詩》)意即指此。明人許學夷稱其為“律詩正宗”(《詩源辯體》)。他在江陰任職時所寫的《和晉陵陸丞早春遊望》一詩,曾被明代的胡應麟譽為“初唐五言律第一”(《詩藪》):
獨有宦遊人,偏驚物候新。雲霞出海曙,梅柳渡江春。淑氣催黃鳥,晴光轉綠蘋。忽聞歌古調,歸思欲沾巾。
詩以大地回春的絢麗風光反襯遊宦者有家難歸的悲哀,用聲色俱現的外景點醒時不我與的苦澀情思。“偏驚”、“忽聞”兩句,頓挫有力;“雲霞”、“梅柳”一聯,感覺何其明快。從詩情來說,在當時也算是較為充實的了。
與杜審言同稱為“文章四友”的,還有李嶠、蘇味道、崔融,他們均在武后朝任過鳳閣舍人。李、蘇曾為執宰大臣,位顯名高,所寫的多為奉詔應景之作,李嶠並有詠物詩百餘首,均了無情致。但在詩律上他們卻是高手,在當時頻繁的應制活動中,他們的詩合律率最高,宜為“一時學者取法”(《新唐書·李嶠傳》)。
宋之問(約656—約713)、沈佺期(約656—713),主要活動在武后和中宗兩朝,尤其在中宗神龍、景龍年間,他們均以修文館學士的身份頻頻出入於宮廷文會,堪稱詞臣班首、文場勍敵,時人號為“沈宋”。據《唐詩紀事》載:“武后游龍門,命群官賦詩,先成者賜以錦袍。左史東方虯詩成,拜賜坐,未安,之問詩後成,文理兼美,左右莫不稱善,乃就奪錦袍衣之。”同書又載:“中宗正月晦日幸昆明池賦詩,群臣應制百餘篇。帳殿前結綵樓,命昭容選一首,為新翻御製曲。從臣悉集其下。須臾,紙落如飛,各認其名而懷之。既進,唯沈、宋二詩不下。又移時,一紙飛墜,競取而觀,乃沈詩也。及聞其評曰:‘二詩工力悉敵,沈詩落句……蓋詞氣已竭;宋詩……猶涉健舉。’沈乃伏,不敢復爭。”由此可以看出他們在宮廷文人集團中的地位。
沈宋的主要貢獻,在於完成律詩的體制和擴大律詩的影響。他們傾大力於律體的寫作,以自己的創作實踐總結了五七言近體的形式規範。一方面,他們完全避免了五律中的拗澀之病,另一方面,他們又進一步推進了七言歌行體律化的過程,截長挈短,使之趨於凝鍊和完整,脫胎為較為嚴格的七律。沈佺期早在武后時期,便已寫出全無失粘現象的七律,他的為數甚多的七律,在合乎規範方面堪稱宮廷諸詩人之首。
由他們所倡導的“沈宋體”,實際上就是“華藻整慄”(王世貞《藝苑卮言》評沈、宋語)的五七言律詩。元稹在《唐故工部員外郎杜君墓系銘》中說:“沈、宋之流,研煉精切,穩順聲勢,謂之為律詩。由是而後,文變之體極焉。”這是“律詩”之名首見於文獻。可見是先有沈宋合軌表率在前,爾後律詩一體才為人們所公認,從而確立其在詩壇的地位的。自齊永明以來兩百多年,中國古典詩歌的格律化過程終於完成。
沈、宋以後,律詩的規範為越來越多的人所接受,“神龍以還,卓然成調”(《詩藪》),當時應制諸題已大多合律,風氣之盛,並已越出宮廷圈子之外了。
當沈、宋把生活實感注入到這種律體詩中去時,他們也寫出了一些頗為精警動人的篇什。五律如宋之問的《題大庾嶺北驛》:
陽月南飛雁,傳聞至此回。我行殊未已,何日復歸來。江靜潮初落,林昏瘴不開。明朝望鄉處,應見隴頭梅。
又如沈佺期的《雜詩》其三:
聞道黃龍戍,頻年不解兵。可憐閨裡月,長在漢家營。少婦今春意,良人昨夜情。誰能將旗鼓,一為取龍城。
宋詩抒發貶謫之悲苦,借風物以寄興,以虛擬的望梅之舉將歸思委婉寫出,唱嘆有情;沈詩雖是傳統題材,卻也寫得真切動人,中二聯以時空交錯的手法,把相思雙方疊影在一起,於對偶整煉中又見飛動之致。
沈、宋的七律,雖尚不能同後世大家之作媲美,但這種規整的形式,在他們手中已是揮灑自如,不覺有何束縛,說明他們對律體的運用,已到了相當純熟的程度。茲舉沈佺期《遙同杜員外審言過嶺》一詩為例:
天長地闊嶺頭分,去國離家見白雲。洛浦風光何所似?崇山瘴癘不堪聞。南浮漲海人何處?北望衡陽雁幾群。兩地江山萬餘里,何時重謁聖明君。
初唐宮廷詩人雖然在詩歌形式方面作出了重要的建樹,也偶有情致動人的佳作,但其總體面貌,卻是在華美的形式中呈現出情調上的蒼白平庸,這是宮廷文學很難避免的。使詩歌擺脫宮廷的羈縻,面向更廣闊的時代生活,煥發新的蓬勃生機,這個任務,不能不主要落到了那些來自草野閭里的作家身上。
初唐宮廷文人和律詩及對唐詩的貢獻
唐初統治者對文藝採取了比較寬容的態度。以李世民本人為代表,他雖然也主張文學為政教所用,對前代帝王如梁武帝父子、陳後主、隋煬帝等雖有文才卻不懂得管理國家大為不滿,但作為一個具有雄才大略的皇帝,他卻懂得文藝同政治並無直接因果關係,他也不相信所謂“亡國之音”的陳詞濫調。而且,李世民在文藝方面也有相當的造詣,能夠從藝術上欣賞文學。他親自撰寫的《晉書·陸機傳論》,就大力稱讚陸機“文藻宏麗”的創作。這雖不能直接引起文學的興盛,至少也是為之提供了良好的環境。
唐初的幾代君主,不僅太宗如其自稱喜“以萬機之暇,遊息藝文”(《帝京篇·序》),高宗、武后、中宗等,也都如此。為了炫耀大唐帝國的治世氣象,他們又廣引天下文士,編纂類書,賦詩唱酬。由此在唐初先後出現了幾個宮廷文人集團。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詩人,有太宗朝的虞世南、許敬宗,高宗朝的上官儀,武后時的“文章四友”(李嶠、杜審言、蘇味道、崔融),中宗時的宋之問、沈佺期等。這些宮廷文人,或位居顯貴,或為帝王所獎掖,每有所倡,天下靡然成風。他們的大量創作,內容也不外歌功頌德、宮苑遊宴,既無須亦難以深入抒發情思。與南朝及隋代宮廷詩相比,可以說稍歸於“雅正”,但也因為這種“雅正”而更顯得蒼白無力。其意義主要在於維持了一種藝術風氣。但在他們的其他一些作品中,卻有時透露了詩歌沿革的訊息;其中有的詩人,還對詩歌體制的建設作出了積極的貢獻。
初唐的宮廷詩人在藝術上所追求的是繁縟綺錯的裝飾風格。這種裝飾性的重點,起初是對偶的修辭技巧,爾後又增之以調聲的技術,並且最終把對偶技巧和聲韻技術結合起來,從而在形式上推進了律詩的完善和定型。早在齊梁時期,詩壇上便已出現對偶說和聲病說,但前者失之粗略,後者又失之瑣細,且兩者各不相侔。至北朝後期和陳隋詩人,五言詩的律化更進了一步,有少數詩篇已經符合唐人定型格律的規定,但在理論上沒有提出新的總結,有些問題(如粘附規則)還沒有完全解決。七言詩的律化,更處於幼稚階段。唐初的上宮儀提出“六對”、“八對”之說,在劉勰提出的“事對”、“言對”、“正對”、“反對”之外,又增之以“雙聲對”、“疊韻對”、“扇對”等,把原來僅限於詞義的對偶又擴大到字音和句法的對偶。稍後的元兢,不僅提出了字形和詞義的對偶,而且提出了調聲三術,表現出將聲律與對偶緊密結合的新努力。從武后至中宗神龍、景龍年間,在當時的一批宮廷詩人筆下已大量湧現平仄協調、又合乎粘附規則的全篇合律的詩篇,標誌著五、七言律詩的完全成熟。可以說,在律詩形式的完成過程中,宮廷文士起了規範化和統領風氣的作用。其中,尤以杜審言、宋之問、沈佺期三人的成績最為顯著。
杜審言(約645—708)字必簡,今存的詩主要系五言律詩,也有少數七律。他的詩,句律精嚴而筆力雄健,無論是五律還是七律均完全合律,無一失粘者。他在武后天授初所作的五言排律《和李大夫嗣真奉使存撫河東》,長達四十韻,完全合粘,可見他對律詩這種新體制駕輕就熟的功夫,所以深為時人所重。杜甫曾稱引李邕對審言的評價:“鐘律儼高懸,鯤鯨噴迢遞。”(《八哀詩》)意即指此。明人許學夷稱其為“律詩正宗”(《詩源辯體》)。他在江陰任職時所寫的《和晉陵陸丞早春遊望》一詩,曾被明代的胡應麟譽為“初唐五言律第一”(《詩藪》):
獨有宦遊人,偏驚物候新。雲霞出海曙,梅柳渡江春。淑氣催黃鳥,晴光轉綠蘋。忽聞歌古調,歸思欲沾巾。
詩以大地回春的絢麗風光反襯遊宦者有家難歸的悲哀,用聲色俱現的外景點醒時不我與的苦澀情思。“偏驚”、“忽聞”兩句,頓挫有力;“雲霞”、“梅柳”一聯,感覺何其明快。從詩情來說,在當時也算是較為充實的了。
與杜審言同稱為“文章四友”的,還有李嶠、蘇味道、崔融,他們均在武后朝任過鳳閣舍人。李、蘇曾為執宰大臣,位顯名高,所寫的多為奉詔應景之作,李嶠並有詠物詩百餘首,均了無情致。但在詩律上他們卻是高手,在當時頻繁的應制活動中,他們的詩合律率最高,宜為“一時學者取法”(《新唐書·李嶠傳》)。
宋之問(約656—約713)、沈佺期(約656—713),主要活動在武后和中宗兩朝,尤其在中宗神龍、景龍年間,他們均以修文館學士的身份頻頻出入於宮廷文會,堪稱詞臣班首、文場勍敵,時人號為“沈宋”。據《唐詩紀事》載:“武后游龍門,命群官賦詩,先成者賜以錦袍。左史東方虯詩成,拜賜坐,未安,之問詩後成,文理兼美,左右莫不稱善,乃就奪錦袍衣之。”同書又載:“中宗正月晦日幸昆明池賦詩,群臣應制百餘篇。帳殿前結綵樓,命昭容選一首,為新翻御製曲。從臣悉集其下。須臾,紙落如飛,各認其名而懷之。既進,唯沈、宋二詩不下。又移時,一紙飛墜,競取而觀,乃沈詩也。及聞其評曰:‘二詩工力悉敵,沈詩落句……蓋詞氣已竭;宋詩……猶涉健舉。’沈乃伏,不敢復爭。”由此可以看出他們在宮廷文人集團中的地位。
沈宋的主要貢獻,在於完成律詩的體制和擴大律詩的影響。他們傾大力於律體的寫作,以自己的創作實踐總結了五七言近體的形式規範。一方面,他們完全避免了五律中的拗澀之病,另一方面,他們又進一步推進了七言歌行體律化的過程,截長挈短,使之趨於凝鍊和完整,脫胎為較為嚴格的七律。沈佺期早在武后時期,便已寫出全無失粘現象的七律,他的為數甚多的七律,在合乎規範方面堪稱宮廷諸詩人之首。
由他們所倡導的“沈宋體”,實際上就是“華藻整慄”(王世貞《藝苑卮言》評沈、宋語)的五七言律詩。元稹在《唐故工部員外郎杜君墓系銘》中說:“沈、宋之流,研煉精切,穩順聲勢,謂之為律詩。由是而後,文變之體極焉。”這是“律詩”之名首見於文獻。可見是先有沈宋合軌表率在前,爾後律詩一體才為人們所公認,從而確立其在詩壇的地位的。自齊永明以來兩百多年,中國古典詩歌的格律化過程終於完成。
沈、宋以後,律詩的規範為越來越多的人所接受,“神龍以還,卓然成調”(《詩藪》),當時應制諸題已大多合律,風氣之盛,並已越出宮廷圈子之外了。
當沈、宋把生活實感注入到這種律體詩中去時,他們也寫出了一些頗為精警動人的篇什。五律如宋之問的《題大庾嶺北驛》:
陽月南飛雁,傳聞至此回。我行殊未已,何日復歸來。江靜潮初落,林昏瘴不開。明朝望鄉處,應見隴頭梅。
又如沈佺期的《雜詩》其三:
聞道黃龍戍,頻年不解兵。可憐閨裡月,長在漢家營。少婦今春意,良人昨夜情。誰能將旗鼓,一為取龍城。
宋詩抒發貶謫之悲苦,借風物以寄興,以虛擬的望梅之舉將歸思委婉寫出,唱嘆有情;沈詩雖是傳統題材,卻也寫得真切動人,中二聯以時空交錯的手法,把相思雙方疊影在一起,於對偶整煉中又見飛動之致。
沈、宋的七律,雖尚不能同後世大家之作媲美,但這種規整的形式,在他們手中已是揮灑自如,不覺有何束縛,說明他們對律體的運用,已到了相當純熟的程度。茲舉沈佺期《遙同杜員外審言過嶺》一詩為例:
天長地闊嶺頭分,去國離家見白雲。洛浦風光何所似?崇山瘴癘不堪聞。南浮漲海人何處?北望衡陽雁幾群。兩地江山萬餘里,何時重謁聖明君。
初唐宮廷詩人雖然在詩歌形式方面作出了重要的建樹,也偶有情致動人的佳作,但其總體面貌,卻是在華美的形式中呈現出情調上的蒼白平庸,這是宮廷文學很難避免的。使詩歌擺脫宮廷的羈縻,面向更廣闊的時代生活,煥發新的蓬勃生機,這個任務,不能不主要落到了那些來自草野閭里的作家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