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規定如下:“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理論上來說無論什麼公司都是如此。但是有許多公司總是會鑽空子,以其在當前公司工作年限來計算年假的。例如你2020年03月進入公司,當年是沒有年假的,得工作一年之後才有年假即2021年三月之後才有年假。而且只有當年剩餘月份加權的年假,即5天*(12月-03月)/12月=3.75天(3.75*8=30小時)。
還有的是我之前去的一家公司,進入就有年假。因為我之前工作過,有累計工作年限。還是按照剩餘月份加權來算的。
還有就是一定要注意,如果當年的年假沒有休完的話,可以折算成三倍工資的報酬。
當然這個主要是看公司的,一般國企、外企、央企等之類的都是按照法律規定的來休年假的。更加可惡的是有的公司沒有年假,以私企為主(這裡沒有故意貶低私企的意思)。
所以年假怎麼算,如果是剛入職的話,當然這就考慮到應聘入職的一些坑了。我們跟HR或者公司領導談的時候一定要問清楚這幾點:
1、有沒有年假?什麼時候開始有?是入職就有還是入職一年後才有?
2、有沒有五險一金?五險一金怎麼交?繳費基數又是怎麼算的?是入職就交?還是轉正才交?還是入職一年後才交?
3、如果有加班,有沒有加班費?加班費怎麼算?
當然,應聘的時候不要害怕問這些問題。企業是以盈利為主,我們員工也是以賺錢為主,這本來就是一個矛盾卻又相輔相成的關係。
法律上規定如下:“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理論上來說無論什麼公司都是如此。但是有許多公司總是會鑽空子,以其在當前公司工作年限來計算年假的。例如你2020年03月進入公司,當年是沒有年假的,得工作一年之後才有年假即2021年三月之後才有年假。而且只有當年剩餘月份加權的年假,即5天*(12月-03月)/12月=3.75天(3.75*8=30小時)。
還有的是我之前去的一家公司,進入就有年假。因為我之前工作過,有累計工作年限。還是按照剩餘月份加權來算的。
還有就是一定要注意,如果當年的年假沒有休完的話,可以折算成三倍工資的報酬。
當然這個主要是看公司的,一般國企、外企、央企等之類的都是按照法律規定的來休年假的。更加可惡的是有的公司沒有年假,以私企為主(這裡沒有故意貶低私企的意思)。
所以年假怎麼算,如果是剛入職的話,當然這就考慮到應聘入職的一些坑了。我們跟HR或者公司領導談的時候一定要問清楚這幾點:
1、有沒有年假?什麼時候開始有?是入職就有還是入職一年後才有?
2、有沒有五險一金?五險一金怎麼交?繳費基數又是怎麼算的?是入職就交?還是轉正才交?還是入職一年後才交?
3、如果有加班,有沒有加班費?加班費怎麼算?
當然,應聘的時候不要害怕問這些問題。企業是以盈利為主,我們員工也是以賺錢為主,這本來就是一個矛盾卻又相輔相成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