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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林日記行

    果斷離婚!我最討厭打自己女人的男人了,尤其是打到第三任。

    我不知道這樣的男人為什麼離婚了還能在結婚,再離婚再結婚,估計是他應該很有錢吧,或者說他身上有你想要得到的東西,所以你還是願意跟他在一起,受不了瞭然後再離開他。

    他要是不離直接走法律程式,不要害怕現在是法制社會,要是他還動手打你,你就報警!要是自己孃家人離得近可以讓孃家人幫助你。女人不能完全依靠男人,只有自己靠得住!

    我想說的是 離婚之後找男人得找有責任有擔當的,而不是有錢的男人,不開心的時候拿老婆出去,打老婆的人!兩個人結婚是要一起過日子,同甘共苦!希望你下一個人男人對你好!

  • 2 # 生活達人木子李

    他不離婚妻子可以走法律程式,你說說這都沒辦法了?嫁人得看清楚,有兩次離婚史了,還是家暴的!你怎麼能這麼盲目的給他結婚了呢?

  • 3 # 長天含秋

    首先要說,家暴是一種心理扭曲甚至變態。心理病症很難醫治,所以凡是有家暴惡習的男人,不要說第三任,就算是八任十任頁照打不誤。其實有家暴惡習的男人,通常情況下在家庭以外沒有存在感,當現實社會地位與精神地位需求不匹配時,只能在依靠打老婆,從而獲取心理平衡,找回男人尊嚴。

    有家暴惡習的男人最受人看不起,更是被女人們深惡痛絕。按理說,一個妻子一而再再而三受到家暴,肯定就會提出離婚,重新尋找伴侶開啟新的生活。但是,這世界就很奇怪,一些女人寧願自己一天到晚過著戰戰兢兢的日子,隨時都要看丈夫臉色行事,經常被丈夫打得鼻青臉腫甚至臥床不起,但就是不肯離婚。

    有的女人好像很享受家暴一樣。我有個女性朋友,據說平均每週要被打兩次,有一次被丈夫打得在床上躺了半個月,還有一次吃飯的時候被丈夫直接用碗砸在頭上到醫院縫了八針,後來在孃家人的干預下透過法院起訴提出離婚。後來經過朋友介紹認識了現在的丈夫,並很快結婚。

    現任丈夫大學文化、工作穩定、收入較高,最關鍵是對妻子呵護備至。再婚兩年後,他們有了共同的兒子,丈夫辭去工作下海經商,目前在商界也算是小有名氣。最值得一提的是,他們家裡的所有房產全部是寫的妻子一個人的名字,家庭錢財全部都是存在妻子個人賬戶上,妻子平時都是穿金戴銀,開著小車四處旅遊。

    一個丈夫,就算有一萬條優點,但只要有家暴這一條惡習,就應該是一票否決。但我這個女性朋友卻好了傷疤忘了疼,依然思念著以前經常把她打得鼻青臉腫的前夫,隨時隨地還叨唸這前夫這也好那也好。是不知道是不是驗證了一句俗話,叫做“男人疼現妻、女人思前夫”。

  • 4 # 維妮邇妖

    這種混蛋 讓孃家人打回去 他打你一次 就讓孃家兄弟過來教訓 而且要狠狠的教訓 讓他知道捱打的滋味 警告他以後再敢動手 比這次還狠 讓他下次動手的時候會手抬起來 不敢落下去 否則 就起訴離婚 脫離苦海

  • 5 # 五星163224201

    打老婆的男人多數是失去心中最愛的女人。娶的妻子他根本不愛,只是需要個女人侍候他。侍候不滿意就會動手打。他們多數是不孝子,有時會對父母動手。沒心沒教養。他們的後代會傳承父輩的惡習,繼續施暴。這是教育的缺欠。是父母的悲哀。這樣的妻子為了生存,只好選擇遠走他鄉,離開這樣的男人。討飯吃都比在這樣的家裡安全。

  • 6 # 小貓鬍子103240101

    毫無疑問,必須拿起婚姻法及婦女兒童保護法的武器,保護自身的安全與合法權益,凡是再婚的夫妻,雙方都務必弄清對方離異的根本原因,這關係到再婚後能否幸福,否則更是苦海無邊。至於這個打散幾個家庭的男人,打人成性,是個婚姻的職業打手,如果還要結婚,對方最好是女子武術冠軍,或職業散打教練,興允能收拾這暴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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