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的職責是負責公司所有與財務相關的業務。
一、依據黨和國家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國資監管的有關規定,依法實施財務監督,發現企業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財務會計制度的行為,應及時向企業提出並督促整改。
1、稽核企業具體財務會計制度的制定並對其執行情況實施監督。對企業財務會計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性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發現企業內控機制存在問題的,提出完善的意見和建議。
2、對企業財務會計資料,包括會計憑證、賬冊、財務報表和財務報告等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保證公司財務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發現問題的,提出意見並監督整改。
3、對企業月度財務會計報告進行稽核,對年度財務決算進行稽核並簽署稽核意見,對主要經濟指標及經營業績進行分析評價,有關重大變化分析原因,並形成書面意見。
二、參加總經理辦公會議,對固定資產投資專案論證、對外投資、貸款、內部借款、對外擔保、
產權轉讓、資產重組、企業改制及財務、審計等重大經濟事項,提出獨立意見和建議,按照職責對總經理辦公會批准的重大決策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三、稽核企業重大經濟事項,提出獨立的意見和建議。
1、稽核企業投融資、全部經濟合同、大額資金使用、貸款、擔保、資產評估、 資產抵押(質押)、年度全面預算、利潤分配和虧損彌補等事項的計劃或方案。
2、稽核企業改革改制、兼併收購、資產劃轉、債務重組、資產重組、資產處置、資產損失核銷等有關事項,並獨立發表稽核意見。
3、防範企業財務危機,指導監督企業財務危機處置工作。
四、參與、檢查、監督企業財務管理、財務監督及企業管理方面工作
1、參與制定企業年度經營目標、中長期發展規劃及企業發展戰略;參與制定資金使用計劃、
費用開支計劃、物資採購計劃、籌融資計劃及全面預算;參與經濟合同的評審;參與制定企業財務管理、監督方面的規章制度;稽核企業具體財務會計制度,監督、檢查、指導企業財務會計制度的執行情況。
2、監督企業財務人員工作質量和執業水平,對企業財務會計機構的設定和財務負責人的任免、獎懲有建議權。
3、根據工作需要,查閱企業財務會計資料,審查企業財務收支情況、企業經營管理中的有關檔案、合同、資料,並要求相關部門或人員做出解釋。
五、對重要財務事項與企業負責人進行聯籤。
六、對企業重大決策和規章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總的職責是負責公司所有與財務相關的業務。
一、依據黨和國家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國資監管的有關規定,依法實施財務監督,發現企業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財務會計制度的行為,應及時向企業提出並督促整改。
1、稽核企業具體財務會計制度的制定並對其執行情況實施監督。對企業財務會計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性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發現企業內控機制存在問題的,提出完善的意見和建議。
2、對企業財務會計資料,包括會計憑證、賬冊、財務報表和財務報告等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保證公司財務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發現問題的,提出意見並監督整改。
3、對企業月度財務會計報告進行稽核,對年度財務決算進行稽核並簽署稽核意見,對主要經濟指標及經營業績進行分析評價,有關重大變化分析原因,並形成書面意見。
二、參加總經理辦公會議,對固定資產投資專案論證、對外投資、貸款、內部借款、對外擔保、
產權轉讓、資產重組、企業改制及財務、審計等重大經濟事項,提出獨立意見和建議,按照職責對總經理辦公會批准的重大決策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三、稽核企業重大經濟事項,提出獨立的意見和建議。
1、稽核企業投融資、全部經濟合同、大額資金使用、貸款、擔保、資產評估、 資產抵押(質押)、年度全面預算、利潤分配和虧損彌補等事項的計劃或方案。
2、稽核企業改革改制、兼併收購、資產劃轉、債務重組、資產重組、資產處置、資產損失核銷等有關事項,並獨立發表稽核意見。
3、防範企業財務危機,指導監督企業財務危機處置工作。
四、參與、檢查、監督企業財務管理、財務監督及企業管理方面工作
1、參與制定企業年度經營目標、中長期發展規劃及企業發展戰略;參與制定資金使用計劃、
費用開支計劃、物資採購計劃、籌融資計劃及全面預算;參與經濟合同的評審;參與制定企業財務管理、監督方面的規章制度;稽核企業具體財務會計制度,監督、檢查、指導企業財務會計制度的執行情況。
2、監督企業財務人員工作質量和執業水平,對企業財務會計機構的設定和財務負責人的任免、獎懲有建議權。
3、根據工作需要,查閱企業財務會計資料,審查企業財務收支情況、企業經營管理中的有關檔案、合同、資料,並要求相關部門或人員做出解釋。
五、對重要財務事項與企業負責人進行聯籤。
六、對企業重大決策和規章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