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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李英俊吧

    買房子繫結車位的事情已經不是什麼新鮮事了,雖然有的時候業主並不是特別願意接受這樣的事情,但為了能夠順利買到房子,很多人都會選擇接受,而一般來說不管是買房繫結的車位還是自己單獨購買的車位,車位本身都應該沒有任何的問題才是,而翁女士買房時繫結的車位,卻連一輛電動腳踏車都放不進去,這可真是讓她沒有想到。

    日前杭州的翁女士花108萬在嘉興購買了一套房子,而在買房的時候,開發商要求必須繫結一個腳踏車位,當時開發商是讓翁女士簽了一份腳踏車位的租賃合同,在這個租賃合同上面並沒有寫腳踏車位的面積,只是寫著六千元租金,租期一年,租期到了之後,業主可以永久無償租賃佔有使用。

    當時翁女士簽訂這份租賃合同的時候也並沒有多想,因為既然是腳踏車位肯定就能停放腳踏車,其實正常人也都是這樣理解的,可是在去年年底交房之後,翁女士看到這個腳踏車位直接就傻眼了,並且也非常氣憤,因為這個腳踏車位居然只能停放半輛腳踏車,連整輛腳踏車都無法放入。

    規劃局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說,翁女士所在小區的非機動車停車面積是6100多平方米,符合設計規範,而他們作為規劃部門主要是看總面積是不是達標,對於每個車位的實際面積劃多大,這是開發商自己決定的,不過按照規定腳踏車的面積應該在1.8平方米左右,最小不能低於1.5平方米。

    在得知腳踏車位的面積有明確規定之後,翁女士對於這樣的車位有了自己的看法,她覺得這就是開發商想故意隔成這麼多,然後讓房子加車位售賣的總價有所提升,也就是說開發商是為了多賣錢。並且大約一共有160多位業主都被迫購買了這樣的車位,價格從兩千左右到兩三萬不等。目前記者已經將這一情況反饋給了海鹽縣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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