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證的有效期是以信用證規定的時間為準,不是計算出來的。信用證有效期是開船後15天之內有效,在信用證開出前,信用證有效期是要需要算的,並且一般取決於這2個因素,一個是最遲裝運日期,二是交單期。銀行在這一活動中所使用的工具就是信用證。信用證有效期是外貿企業到銀行交單議付的時間,不是以開證行收到單據的時間。在外貿業務行業裡,信用證是比較新穎的一種結算方式,而信用證有效期是作為議付的一個時間,以便有利的進行外貿業務。擴充套件資料信用證有效期同最晚裝運期的關係1、裝運期或最遲裝運期:即賣方將全部貨物裝上運輸工具或交付給承運人的期限或最遲日期。(提單的出單日期即開船日不得遲於信用證上規定的有效期,若未規定有效期日期,則裝運日期不得遲於信用證的到期日)2、到期日:也就是信用證有效期。(承運人即賣方在向銀行提交單據時,不得遲於此日期,因此承運人應在此日期之前將提單交到賣方手中,以便其及時向銀行交單議付。)3、交單期:即運輸單據出單日期後必須向信用證指定的銀行提交單據要求付款、承兌或議付的特定期限。(信用證中如有規定,必須在規定的有效期內交單;如沒有規定,則最遲於運輸單據日期21天內交單;但兩種情況下,單據還不得遲於信用證的到期日提交)4、雙到期:信用證規定的最遲裝運期和議付到期日為同一天,或未規定裝運期限,實踐上稱之為雙到期(原則上信用證的到期日與最遲裝運期應有一定的間隔,以便承運人有時間辦理制單、交單、議付等工作,但如果出現雙到期情況,承運人應注意在信用證到期日前提早幾天將貨物裝上運輸工具或交給承運人,以便有足夠的時間製備各種單據、交單和辦理議付等手續。)
信用證的有效期是以信用證規定的時間為準,不是計算出來的。信用證有效期是開船後15天之內有效,在信用證開出前,信用證有效期是要需要算的,並且一般取決於這2個因素,一個是最遲裝運日期,二是交單期。銀行在這一活動中所使用的工具就是信用證。信用證有效期是外貿企業到銀行交單議付的時間,不是以開證行收到單據的時間。在外貿業務行業裡,信用證是比較新穎的一種結算方式,而信用證有效期是作為議付的一個時間,以便有利的進行外貿業務。擴充套件資料信用證有效期同最晚裝運期的關係1、裝運期或最遲裝運期:即賣方將全部貨物裝上運輸工具或交付給承運人的期限或最遲日期。(提單的出單日期即開船日不得遲於信用證上規定的有效期,若未規定有效期日期,則裝運日期不得遲於信用證的到期日)2、到期日:也就是信用證有效期。(承運人即賣方在向銀行提交單據時,不得遲於此日期,因此承運人應在此日期之前將提單交到賣方手中,以便其及時向銀行交單議付。)3、交單期:即運輸單據出單日期後必須向信用證指定的銀行提交單據要求付款、承兌或議付的特定期限。(信用證中如有規定,必須在規定的有效期內交單;如沒有規定,則最遲於運輸單據日期21天內交單;但兩種情況下,單據還不得遲於信用證的到期日提交)4、雙到期:信用證規定的最遲裝運期和議付到期日為同一天,或未規定裝運期限,實踐上稱之為雙到期(原則上信用證的到期日與最遲裝運期應有一定的間隔,以便承運人有時間辦理制單、交單、議付等工作,但如果出現雙到期情況,承運人應注意在信用證到期日前提早幾天將貨物裝上運輸工具或交給承運人,以便有足夠的時間製備各種單據、交單和辦理議付等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