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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木對的樹

    當你說出讓女友知難而退時,

    應該不是因為家裡的反對,

    而是你已經不愛了,

    可是她還愛著你。

    想讓女的知難而退,

    很容易,

    事事與她作對、吵架,

    等她累了,也就放手了。

    但是在做這件事情前,

    你要想清楚。

    成年人的世界,

    沒有容易二字,

    找到一個滿眼是你的女人,

    就更不容易。

  • 2 # 我的小名叫果子

    感謝邀請,看到這樣的問題,就覺得這個男人很虛偽,其實不是家裡人不同意,而是你已經不愛了,既然你已經不愛了,就要大大方方的說出來,不要拿家人當藉口,這樣也容易讓女孩心存幻想,認為只要我好好努力改變,他的家人就會接受我。這樣不但分不了手,對女孩也是另一種傷害,既然不愛了就說出來,痛快一點,這樣既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女友負責,沒有任何人規定談戀愛就一定走進婚姻,合適才是最重要的!不合適即使走進婚姻,也會離婚,沒有孩子還好,有了寶寶,到那時傷害會比現在更大,所以若愛請深愛,若棄請徹底,不要到最後害人害自。

  • 3 # 安娜日誌
    首先,我覺得你要早點直截了當地告訴你女友分手,不要耽誤她了。

    女生的青春寶貴又短暫,你既然不愛她就不要浪費彼此的時間了,早點讓她去遇到那個真正愛她的人,而不是在這磨磨唧唧、猶猶豫豫的,不要覺得女生離開你會過得不好,錯了,她離開一個錯誤的人,才會遇到一個對的人!

    其次,家人不同意你們在一起只是個藉口,你不愛她才是事實!

    這是21世紀了,不是封建社會,必須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我們都是新時代的年輕人,都有追求愛和選擇愛的權利,父母不同意你就猶豫了,那我覺得你適合讓你父母把關幫你找個滿意的物件,或者,你問下你父母喜歡啥樣的,你按照他們的標準來找。

    如果你只是因為父母的原因放棄她,而你又還喜歡的話,我覺得一是,你可能跟父母喜歡的女生不一樣,那你可能就要犧牲自己來滿足父母了;二是,你不夠愛她。

    最後,知難而退的是你,不是她。

    你只要跟她講一聲:分手吧,父母不同意我們在一起。短短几個字,她就離開了,沒啥難的,而你,還在費勁心思地讓人家提分手來減輕自己的責任!

    其實,真的沒必要,愛情這種事沒有誰對誰錯,不愛了就儘早提出來,難道你還想製造一場戲,比如:你跟別的男生玩曖昧被我抓住了,是你對不起我,才導致我們的感情破裂的,用這樣的戲碼來讓女生知難而退嗎?

    這樣不止你的家人朋友鄙視你,連你自己都瞧不起自己吧?

    不要太自以為是,把自己看得多麼“聖潔”,多麼“無辜”,多麼地讓人“心疼”,說出“分手”不是渣男,而製造一些莫須有的罪名安在女生頭上,讓她“知難而退”才是渣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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