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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分文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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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蛩嗚齋主
我不太相信有這個事,如果有可是大麻煩了,麻煩在哪兒?肯定是說不清道不明瞭。你說那畫值二百五十萬誰證明,同是一個畫家的作品時期不同價格總會有差別,關鍵是一幅畫能有孩子的命值錢嗎?千萬不能為一張畫驚嚇了孩子,誰知道那孩子將來會不會比任伯年牌大,可以和家長協商解決,但也不能借這機會擠兌死人,有教訓意義的罰一下我看就行。我也有過類似這樣的事,我有過一幅當代大書法家的字,結果讓媳婦當墊紙熨衣服給烙糊了,我當場很生氣,轉念又一想他那個字能有我們的愛情值錢嗎?沒有,沒有就當沒有處理,犯不上讓一個好端端的媳婦有負罪感,這世界上什麼都是人造的,人能創造人就能有權毀,沒什麼大不了,首先要對人負責,其次再說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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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存希齋書法
佳士得預計在今天舉行一次拍賣,而在這之前也準備舉行一次預展,而就在26日,可以說是悲劇發生了。一名男孩在觀看展覽的時候,將一幅畫作撕毀了,而被撕毀的就是任伯年花鳥四屏的第一幅《澹黃楊柳帶棲鴉》原估價150—250萬港幣。
事故發生過後,佳士得決定撤拍,也是,一幅殘缺的畫作是不可能拿出來展覽的。
而這幅畫肯定會進行修補,那麼,現在就出現了兩個問題:這位男孩是有意的還是無意的呢?男孩該不該賠償呢?我覺得,這位男孩或許是有意的,但這並不是說他是故意撕毀的,可能是在工作人員不注意的時候去觸碰畫作,就造成了這一事故。
從這一點來看,一幅畫靜靜地掛在那裡,如果不是有意去觸碰,怎麼會發生撕毀的事情呢?我覺得孩子在參加這些活動時,還是應該規範自身的行為,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煩!據我所知,目前似乎並沒有找那個小男孩的麻煩,而是和保險公司協商賠償事宜。
很多人表示,不要為了一幅畫驚嚇了小男孩,畢竟他有可能不是故意的,但是我覺得對於小男孩必要的引導教育還是必要的。
如果不規範和認識到自己的行為,惹出的麻煩都需要父母來解決,如果能加以引導,或許就不會出現類似的情況,或者說能減少這樣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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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不二齋
本來以為這是一個惡作劇,結果一查還真有其事:
據文化者獨家報道,5月26日,原定於在本週二(5月28日)的佳士得春拍“中國近現代書畫”專場上拍賣的1393號拍品——任伯年花鳥四屏的第一幅《澹黃楊柳帶棲鴉》——被參觀預展的一位小孩子撕毀了下半截。據說拍賣房方已經把被撕壞的作品撤展,並和保險公司商易賠償問題,目前還沒有看到具體賠償方案。
被這位小朋友撕毀的這幅作品創作於1899年,據今天已經有120年的歷史,預估價在150-250萬港幣之間,摺合人民幣130-220萬之間,對於大多數華人老說,這都不是一個小數目。
任伯年是清代末年著名書畫家,字次元、號小樓,海派著名畫家,初學陳洪綬,後學徐渭、八大山人,與吳昌碩、蒲華、虛谷齊名為“清末海派四傑”,擅長山水、人物、花鳥,是一位技法非常全面的畫家,融諸家之常形成自己清新流暢的繪畫風格,對後世繪畫產生了很大的影響。
任伯年花鳥畫
任伯年名貴繪畫在預展的時候被熊孩子撕毀,我覺得有兩個方面的原因,首先是孩子家長沒有起到很好的監護作用,本來一起去看個名人畫展是好事,開闊一下孩子的視野,陶冶一下情操,提升一下孩子的審美能力,可這一疏忽,導致這麼嚴重的後果,估計家長也是後悔莫及。
博物館書畫展
另一個原因是展方,我之前在博物館看過不少展覽,比較名貴的書畫作品都不直接展示在欣賞著面前,一般都會有一個鋼化玻璃的櫥窗,放在裡面,防止欣賞著用手去觸控,年代比較久遠的紙質書畫作品本來就很容易壞,即使沒有熊孩子撕,被欣賞著反覆觸碰,手上的汗液也對書畫作品有很大的傷害。不知展方這次為什麼沒有考慮這個問題。
不管怎麼樣,事情已經發生了,雖然字畫也可以修補,但其價格肯定會受到影響,最後如何賠償,由誰來賠償,還要等進一步訊息。
不知你對這件事情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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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胡項城
我們要注意的是首先小男孩當時在看畫展的時候,是否有監護人陪同,如果有不管小男孩賠償不賠償,家長都要負監管不力的責任;
我們再來分析小男孩的行為,俗話說“年少無知”“不知者不罪”,作為未成年人,我們是不是應該對小男孩存在惻隱之心,給予小男孩理解和寬容;
而作為主辦方,對於這種存在的隱患,沒有在買票進入參觀之前,就應該有一些提醒的動作,或者禁入的規定;
綜上,個人決定小男孩的家長要抱著歉意對主辦方給予訂單補償,而主辦方應該心存愛意,對一個孩子給予寬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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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詩夜城主
題主所問“小男孩看畫展,把價值250萬的任伯年畫作撕毀,你覺得應該賠償嗎?”這是毋庸置疑,必須要賠償的事情,不管是撕毀誰的畫作,都應該要賠償,但是該怎麼賠償,這又是值得好好協商的事情了,不是展覽館說這幅畫價值250萬,就值250萬,
小男孩看畫展,撕毀畫作開篇已經說了,不管小男孩出於什麼原因,撕毀別人的畫作就是要賠償道歉,但賠償價錢再議,也就是這幅畫是否值250萬,還要專業人士去核實,最主要的是,這幅畫是正品還是贗品,也要去先核實清楚,或許有人會說,展覽館拍賣行怎麼可能會有贗品呢?
親,千萬別那麼天真,誰說展覽館或者拍賣行裡沒有贗品了呢?藝術品的水是深的見不到底的,為什麼有些畫會值幾百幾千萬,為什麼有些畫就值幾十幾百塊?難道價錢低的畫都畫的不好嗎?要知道,很多價錢高的驚人的畫都是炒作起來的,名人效應就是最好最有效的炒作工具,
更何況現在科技技術那麼先進,連人都可以變性整容,何況是一幅不會開口說話的畫,將畫“以假亂真”完全是有可能的,如果確認這幅畫是高仿贗品的話,那還要獎勵那小男孩,把這幅贗品撕毀了,那就上演了一場現實版的“皇帝的新裝”,別讓那些贗品禍害人,
當然了,如果確認是正品的話,該賠償還是要賠償,但責任要分擔,展覽館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既然這麼貴重的畫,為何沒有防範措施?比如,可以掛高一點,至少小孩子伸手接觸不到的高度,難道這點小常識都不懂嗎?即使這幅畫沒被撕毀,而是被小孩子用筆“塗鴉”了,這也是有可能的事情,所以,按正常人的思維,價值200多萬的畫,小孩子是絕對撕毀不到的。
下圖:被撕毀的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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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上帝之瞳
沒啥了不起的,一張畫而已,畫的再好,也沒有照片逼真,別大驚小怪,都是人為操作,沒啥使用價值,從社會學角度看,還沒有同樣尺寸的一塊棉布用途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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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海邊老陳
小男孩是不用賠的,但是他的父母肯定是要賠償的。就算是保險公司先行賠償,過後也會向小孩子的家長(監護人)進行索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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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兩言三語
小孩撕毀純屬意外,保險公司賠償就是了。
像拍賣品如此珍貴的東西都在保險公司進行過保險,一旦發生意外,保險公司就會進行賠償。
另外,像書畫這樣的珍貴拍賣品應該提前做好防護措施,比如用玻璃隔離一下。如果任何人的手指頭都能夠接觸到書畫,或多或少都是一種損毀。
小孩子故意也好,無意也好,已經沒有意義,損毀書畫已成事實!
以後畫展還是有保護性措施為妙,免得發生此類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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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也不熟還行
家長就應該負責任!子不教父母之過!平時不好好教育孩子成人的結果……就應該負責任!孩子長大了後就開始要為自己負責……
如果是我的孩子手欠……我沒有看住!我就要去為自己的錯誤負責!承擔我該承擔的責任!保險公司的過失是保險的!我要付的是我的部分!不可能是因為我的孩子小!我就不負責任!要是幾千萬的?老子打工還不起!一輩子打工能還多少是多少!剩下的小孩長大工作了……也要能還多少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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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定於5月28日佳士得香港春拍的“中國近現代書畫”專場的一幅精美畫作。突然遭遇到來自熊孩子的殘忍手撕。根據網路相關報道顯示,這次被撕毀的是任伯年的一幅畫作《淡黃楊柳帶棲鴉》,改畫作著作於1889年,為此次拍賣會上拍賣品之一,估價約為150——250萬港幣,摺合人民幣約為130——219萬,目前該作品已經做了下架處理。
對於這件事,也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和拍賣行業內的熱評,因為這幅畫作是被一個未成年的小孩子撕毀,到底應不應該索賠,目前還在一個爭議的狀態。對於這件事來說,很多人發表意見說是不允許讓小孩子進入拍賣或所,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文物損失。
但是對於我來說,這類事件在中國已經上演過很多次熊孩子手撕作品的事件,還有在一次拍賣會的展廳上,一位女士正在拿著一個精美絕倫的明清瓷器在把玩,但是由於穿上了高跟鞋,突然摔了一跤,毋庸置疑,手中的瓷器也跟著粉碎一地。從此很多博物館不允許女士穿高跟鞋進入展廳。
對於這件事而言,很多展廳在展示拍賣品時都會很少設定玻璃保護罩,甚至有的還會把拍賣物品隨意讓顧客們把玩。一方面由於為了更好的體驗效果,第二也為了讓消費者滿意。但是如果這樣一昧的追求商業利潤,不把保護文化的價值傳承放在首位,那文物的價值又何在?
熊孩子在撕碎畫作這件事上理應由家長進行賠償,加上很多文物拍賣都會有保險公司理賠,但是更重要的主要責任還是在於熊孩子。家長們在這種廣開場合應當教導孩子如何去做好自己該做的事,把孩子的教育放在首位。
其次,拍賣公司在進行拍賣品展覽的時候,更應該不要一昧的追求商業利益,對於這些文物應當進行合理的保護,儘量多安排講解人員和工作人員在旁邊,一方面可以更好更全面的講解文物的價值和意義,讓消費者瞭解到中國豐厚的歷史文化財富,第二方面有利於更好的傳承和保護好中國的傳統文化精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