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保安人員工作職責
為加強學校安全管理,確保師生及學校財產安全,營建平安校園,特制訂如下職責。
一、學校保安上崗時必須穿著保安制服,按規定佩戴保安標誌和攜帶保安警具,儀容端莊、精神飽滿、文明禮貌、著裝整潔、依法執勤、按章辦事,嚴格遵守學校一切規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服務意識、安全意識、責任意識和職業道德。
二、學生上下學高峰期,應提前20分鐘到校門口疏導車輛、人流,及時排除校門外(左右50米)的攤點,學校保安要確保校門左右30米內無設攤,無其他商業行為,無車輛堵塞障礙物,配合學校合理安排家長接送區,有效疏通學生擁擠現象。要提高警惕,發現危害學生安全的行為要及時制止,排除不安全因素,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保證校門口外通道暢通無阻。
三、學生上課期間,兩人輪換要經常在校內周邊巡邏,注意發現可疑人、事、物品和其他治安資訊,對校內異常動態和不安全因素,及時向學校領導彙報,並配合做好處置工作。寫好巡邏記錄。
四、值班一定要堅持原則,嚴格落實外來人員准入制度。如有家長來訪,需勸告家長等待,讓預約老師親自到校門口接待,登記後方可入內;其他來訪人員,需問清情況,填寫好來訪登記表,徵得有關人員同意之後,方可入校。
五、嚴禁接送學生的家長及車輛進入校內,其他為學校服務的車輛經學校同意後方可入校。
六、要注意觀察可疑人員可能對師生進行的各種侵害病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對不能制止的行為應及時報警,對正在發生侵害師生的行為,可以使用防衛器械予以制止;配合公安機關做好偵查、處置工作。
七、上課期間不允許學生外出,如有外出學生須持有由相關教師簽字的請假條,同時收好學生請假條,或有班主任陪同方可離校。堅決制止閒雜人員、推銷商品人員進入學校,加強安全防範。
學校保安人員工作職責
為加強學校安全管理,確保師生及學校財產安全,營建平安校園,特制訂如下職責。
一、學校保安上崗時必須穿著保安制服,按規定佩戴保安標誌和攜帶保安警具,儀容端莊、精神飽滿、文明禮貌、著裝整潔、依法執勤、按章辦事,嚴格遵守學校一切規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服務意識、安全意識、責任意識和職業道德。
二、學生上下學高峰期,應提前20分鐘到校門口疏導車輛、人流,及時排除校門外(左右50米)的攤點,學校保安要確保校門左右30米內無設攤,無其他商業行為,無車輛堵塞障礙物,配合學校合理安排家長接送區,有效疏通學生擁擠現象。要提高警惕,發現危害學生安全的行為要及時制止,排除不安全因素,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保證校門口外通道暢通無阻。
三、學生上課期間,兩人輪換要經常在校內周邊巡邏,注意發現可疑人、事、物品和其他治安資訊,對校內異常動態和不安全因素,及時向學校領導彙報,並配合做好處置工作。寫好巡邏記錄。
四、值班一定要堅持原則,嚴格落實外來人員准入制度。如有家長來訪,需勸告家長等待,讓預約老師親自到校門口接待,登記後方可入內;其他來訪人員,需問清情況,填寫好來訪登記表,徵得有關人員同意之後,方可入校。
五、嚴禁接送學生的家長及車輛進入校內,其他為學校服務的車輛經學校同意後方可入校。
六、要注意觀察可疑人員可能對師生進行的各種侵害病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對不能制止的行為應及時報警,對正在發生侵害師生的行為,可以使用防衛器械予以制止;配合公安機關做好偵查、處置工作。
七、上課期間不允許學生外出,如有外出學生須持有由相關教師簽字的請假條,同時收好學生請假條,或有班主任陪同方可離校。堅決制止閒雜人員、推銷商品人員進入學校,加強安全防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