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日誌是從工程開始到竣工,由專職安全員對整個施工過程中的重要生產和技術活動的連續不斷的詳實記錄。是專案每天安全施工的真實寫照,也是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原因分析的依據,施工安全日記在整個工程檔案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位置。“志”的本義是指記載的文字。施工安全日誌就是從開工至竣工,每天進行書面記錄所形成的一本資料,它記載著施工過程中每天發生的與施工安全有關的有記述價值的事情。只有對施工安全日誌的理解有一個準確的定位,才能準確地把握施工安全日誌的編寫思路。施工安全日誌在理解上的定位應該是:(1)施工安全日誌是一種記錄。它主要記錄的是在施工現場已經發生的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安全問題和隱患,並對發現的問題進行處理的紀錄。(2)施工安全日誌是一種證據。它是裝置設施是否進行了進場驗收、質安員是否對現場安全隱患進行檢查的證明。(3)施工安全日誌是工程的記事本,是反映施工安全生產過程的最詳盡的第一手資料。它可以準確、真實、細微地反映出施工安全情況。(4)施工安全日誌可以起到檔案介面的作用,並可以用於追溯出一些其他檔案中未能的事情。(5)施工安全日誌作為施工企業自留的施工資料,它所記錄的因各種原因未能在其他工程檔案中顯露出來的資訊,將來有可能成為判別事情真相的依據。日誌記載內容記載內容施工安全日記的內容可分為三個方面:基本內容、施工內容、主要記事。(1)基本內容包括了日期、星期、天氣的填寫;(2)施工內容包括了施工的分項名稱、層段位置、工作班組、工作人數及進度情況;(3)主要記事包括了①巡檢(發現安全事故隱患、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等)情況;②設施用品進場記錄(數量、產地、標號、牌號、合格證份數等);③設施驗收情況;④裝置設施、施工用電、“三寶、四口”防護情況⑤違章操作、事故隱患(或未遂事故)發生的原因、處理意見和處理方法;⑥其他特殊情況。填寫過程中存在主要的問題(1)未按時填寫,為檢查而作資料:當天發生的事情沒有在當天的日誌中記載,出現後補現象。有記錄人員平時不及時填寫安全日誌,為了迎接公司或者其他上級部門的檢查,把自己關在辦公室裡寫“回憶錄”。在某些工程專案的施工安全日誌不難發現,今天已經是六月幾日,但往往施工安全日誌的填寫還停留在五月份中旬,更甚者出現三、四月份的都沒有填寫。(2)記錄簡單:沒有把當天的天氣情況、施工的分項工程名稱和層段位置的軸線、樓層等寫清楚,工作班組、工作人數和進度等均沒有進行詳盡記錄。試想一下,連工作的班組和人數都不能清楚,怎能做好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3)內容不齊全不真實:根據施工安全其他資料顯示,某種設施用品是在某月某日進場的,但日誌上找不到記錄;捏造不存在的施工內容,由於施工日誌未能及時填寫,出現大部分內容空缺,記錄者就憑空記錄與施工現場不相符的內容。(4)內容有塗改:一般情況下,施工安全日誌是不允許有塗改的。(5)主要記事中“其他特殊情況”一欄基本沒有填寫:其實“其他特殊情況”可記載①停電、停水、停工情況②施工機械故障及處理情況等。(6)部分專案的施工安全日誌記錄用圓珠筆填寫。(7)“巡檢(發現安全事故隱患、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等)情況”一欄記錄了安全事故隱患,後面“違章操作、事故隱患(或未遂事故)發生的原因、處理意見和處理方法”一欄的記錄空白,填寫沒有閉合。施工安全日記的填寫要求及注意細節那記載施工安全日誌時要注意那方面的問題才能寫好要求的內容呢?主要有以下幾方面:5.1應抓住事情的關鍵意思。例如:發生了什麼事;事情的嚴重程度;何時發生的;誰幹的;誰領誰幹的;誰說的;說什麼了;誰決定的;決定了什麼;在什麼地方(或部位)發生的,要求做什麼;要求做多少;要求何時完成;要求誰來完成怎麼做;已經做了多少;做得合格不合格等等。只有圍繞這些關鍵意思進行描述,才能記述清楚,才具備可追溯性。施工日記應按單位工程填寫。5.2記述要詳簡得當。該記的事情一定不要漏掉,事情的要點一定要表述清楚,不能寫成“大事記”。5.3當天發生的事情應記在當天的日誌中要逐日記載,不得後補。施工日誌應按土建、裝置安裝等專業劃分,分別填寫。土建專業的施工安全日誌必要時也可涵蓋其他專業的部分內容。5.4記錄時間要連續:從開工開始到竣工驗收時止,逐日記載不許中斷。若工程施工期間有間斷,應在日誌中加以說明,可在停工最後一天或復工第一天裡描述。5.5停水、停電一定要記錄清楚起止時間,停水、停電時正在進行什麼工作,是否造成經濟損失等,是由於那方面造成的原因,為以後的工期糾紛留有證據。5.6施工安全日誌的記錄不應是流水帳,要有時間、天氣情況、分項部位等記錄,其他檢查記錄一定要具體詳細。安全日誌是安全員在一天中執行安全管理工作情況的記錄,是分析研究施工安全管理的參考資料,也是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後,是可追溯檢查的最具可靠性和權威性的原始記錄之一,認定責任的重要的書證之一。希望各專案安全日誌記錄人員都能重視施工安全日誌的填寫,為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盡一份力量。
施工安全日誌是從工程開始到竣工,由專職安全員對整個施工過程中的重要生產和技術活動的連續不斷的詳實記錄。是專案每天安全施工的真實寫照,也是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原因分析的依據,施工安全日記在整個工程檔案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位置。“志”的本義是指記載的文字。施工安全日誌就是從開工至竣工,每天進行書面記錄所形成的一本資料,它記載著施工過程中每天發生的與施工安全有關的有記述價值的事情。只有對施工安全日誌的理解有一個準確的定位,才能準確地把握施工安全日誌的編寫思路。施工安全日誌在理解上的定位應該是:(1)施工安全日誌是一種記錄。它主要記錄的是在施工現場已經發生的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安全問題和隱患,並對發現的問題進行處理的紀錄。(2)施工安全日誌是一種證據。它是裝置設施是否進行了進場驗收、質安員是否對現場安全隱患進行檢查的證明。(3)施工安全日誌是工程的記事本,是反映施工安全生產過程的最詳盡的第一手資料。它可以準確、真實、細微地反映出施工安全情況。(4)施工安全日誌可以起到檔案介面的作用,並可以用於追溯出一些其他檔案中未能的事情。(5)施工安全日誌作為施工企業自留的施工資料,它所記錄的因各種原因未能在其他工程檔案中顯露出來的資訊,將來有可能成為判別事情真相的依據。日誌記載內容記載內容施工安全日記的內容可分為三個方面:基本內容、施工內容、主要記事。(1)基本內容包括了日期、星期、天氣的填寫;(2)施工內容包括了施工的分項名稱、層段位置、工作班組、工作人數及進度情況;(3)主要記事包括了①巡檢(發現安全事故隱患、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等)情況;②設施用品進場記錄(數量、產地、標號、牌號、合格證份數等);③設施驗收情況;④裝置設施、施工用電、“三寶、四口”防護情況⑤違章操作、事故隱患(或未遂事故)發生的原因、處理意見和處理方法;⑥其他特殊情況。填寫過程中存在主要的問題(1)未按時填寫,為檢查而作資料:當天發生的事情沒有在當天的日誌中記載,出現後補現象。有記錄人員平時不及時填寫安全日誌,為了迎接公司或者其他上級部門的檢查,把自己關在辦公室裡寫“回憶錄”。在某些工程專案的施工安全日誌不難發現,今天已經是六月幾日,但往往施工安全日誌的填寫還停留在五月份中旬,更甚者出現三、四月份的都沒有填寫。(2)記錄簡單:沒有把當天的天氣情況、施工的分項工程名稱和層段位置的軸線、樓層等寫清楚,工作班組、工作人數和進度等均沒有進行詳盡記錄。試想一下,連工作的班組和人數都不能清楚,怎能做好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3)內容不齊全不真實:根據施工安全其他資料顯示,某種設施用品是在某月某日進場的,但日誌上找不到記錄;捏造不存在的施工內容,由於施工日誌未能及時填寫,出現大部分內容空缺,記錄者就憑空記錄與施工現場不相符的內容。(4)內容有塗改:一般情況下,施工安全日誌是不允許有塗改的。(5)主要記事中“其他特殊情況”一欄基本沒有填寫:其實“其他特殊情況”可記載①停電、停水、停工情況②施工機械故障及處理情況等。(6)部分專案的施工安全日誌記錄用圓珠筆填寫。(7)“巡檢(發現安全事故隱患、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等)情況”一欄記錄了安全事故隱患,後面“違章操作、事故隱患(或未遂事故)發生的原因、處理意見和處理方法”一欄的記錄空白,填寫沒有閉合。施工安全日記的填寫要求及注意細節那記載施工安全日誌時要注意那方面的問題才能寫好要求的內容呢?主要有以下幾方面:5.1應抓住事情的關鍵意思。例如:發生了什麼事;事情的嚴重程度;何時發生的;誰幹的;誰領誰幹的;誰說的;說什麼了;誰決定的;決定了什麼;在什麼地方(或部位)發生的,要求做什麼;要求做多少;要求何時完成;要求誰來完成怎麼做;已經做了多少;做得合格不合格等等。只有圍繞這些關鍵意思進行描述,才能記述清楚,才具備可追溯性。施工日記應按單位工程填寫。5.2記述要詳簡得當。該記的事情一定不要漏掉,事情的要點一定要表述清楚,不能寫成“大事記”。5.3當天發生的事情應記在當天的日誌中要逐日記載,不得後補。施工日誌應按土建、裝置安裝等專業劃分,分別填寫。土建專業的施工安全日誌必要時也可涵蓋其他專業的部分內容。5.4記錄時間要連續:從開工開始到竣工驗收時止,逐日記載不許中斷。若工程施工期間有間斷,應在日誌中加以說明,可在停工最後一天或復工第一天裡描述。5.5停水、停電一定要記錄清楚起止時間,停水、停電時正在進行什麼工作,是否造成經濟損失等,是由於那方面造成的原因,為以後的工期糾紛留有證據。5.6施工安全日誌的記錄不應是流水帳,要有時間、天氣情況、分項部位等記錄,其他檢查記錄一定要具體詳細。安全日誌是安全員在一天中執行安全管理工作情況的記錄,是分析研究施工安全管理的參考資料,也是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後,是可追溯檢查的最具可靠性和權威性的原始記錄之一,認定責任的重要的書證之一。希望各專案安全日誌記錄人員都能重視施工安全日誌的填寫,為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盡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