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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dxg1021

    我覺得降央卓瑪並不是刀郎的好友,只是前期唱過刀郎的歌,而刀郎本人比較大度。沒有追究!但降央卓瑪長此以往,最誇張的是西海情歌居然有人打上字幕說是降央卓瑪主創的這就已經不是簡單的愛好了,這牽扯到商業糾紛的事情!此事刀郎並沒有錯!後期降央卓瑪把責任推到主辦方上更是不明智!大眾雖說是愚昧的,但時間長了誰也都不傻!都能分辨是非!所以這次我站刀郎!碰到事情就該有個態度,不是一味的謙讓!該做就做,該撕還得撕!人家並不會因為你的大度而對你有一分仁慈!

  • 2 # 任存利

    降央卓瑪在我印象裡翻唱的歌挺多,自己創做的歌好象並不多見。做為一個歌手沒有自己拿手的東西,很難走的遠的!這次事件也不怨刀郎,誰願意讓自己辛辛苦苦創作的東西讓別吃現成的,去嫌錢!

  • 3 # 趙日金141

    某些明星們出名後時間久了,怕有人忘記,不是互相吹捧就是互相貶低,語出驚人,行為怪異,以引起人們的關注,小把戲而已。

  • 4 # 涅槃20181215

    刀朗和降央卓瑪兩位歌手我都喜歡,各有特點。刀朗創作,卓瑪創新;只要不影響彼此聲譽,沒有必要撕破臉面。彼此相得益彰反而增加粉點。一位音樂人因告旭日陽剛而聲譽大損,得不償失。

  • 5 #   

    特別特別討厭降央卓瑪!!沒有一首原唱!全是翻唱別人!拿著別人的心血汗水理直氣壯去賺錢!!!不懂得適可而止!變本加厲!!!支援刀郎!!!!!

  • 6 # 8棟2單元1

    覺得不要太 責難降央卓瑪,因為文化素低養低一點,不能要求太高,自已創作對她來說太難了,但她努力到今天這個樣子,已經很不錯了。凡事客觀一點就好!

  • 7 # 使用者雲龍

    刀郎將降央卓瑪告上法庭,我論為刀郎做得很對!刀郎勇敢站起來捍衛自己的利益和尊嚴!這個社會確實需要正能量,降央卓瑪越來越離譜了,她近幾年在各大場合和網上無數次地翻唱別人的原唱主創歌曲,大把大把的金錢裝入自己的口袋,受傷害最大的應是刀郎,光一首《西海情歌》就足夠她花上N年了。這就好比一大果園,刀郎從平地,下底肥,栽種小苗,精心培育成材,結果了,豐收了,別人也進園偷摘,天底下拿有這種好事,刀郎自己吃不完,怎麼處理那是他自己的事。別人不經主人同意私自採摘就是偷盜,是違法的,理應受到制裁。刀郎好樣的!同時也奉勸降央,你天生一副好嗓子,難得的女中音,多創作一些自巳適應的好歌曲,還是有自己生存的地方和大量喜歡你的粉絲

  • 8 # 深圳市付訓科技發展有

    降央卓瑪被稱為亞洲最美女中音,她翻唱了許多歌曲都不是自己獨創的,唱得再好也是沒有實力的。

    刀郎將她告上法庭那也是她觸犯了刀郎的創作權了,侵犯了刀郎的人身利益了。

  • 9 # 使用者金蟾

    依降央卓瑪的文化程度,估計創作不出自己的作品!但為什麼沒有作曲家、詞作家為她量身定做歌曲呢?很多歌星不都是這樣的嗎!

  • 10 # 勞心者3

    刀郎是擁有一眾歌迷的歌手,他的歌極富地域特色,他的嗓音給人以蒼桑之感,很有藝術感染力。他出道後遭遇坎坷,屢受打擊,甚至被某些大牌歌手說得一無是處,可是他默默承受,低調行事。

  • 11 # 薇雨lily

    刀郎告降央卓瑪是19年的事了,因為降央卓瑪商演中經常翻唱刀郎的歌,被她翻唱得比較火的是《西海情歌》、《手心裡的溫柔》,但後來她直接將歌寫上自己的名字,明晃晃的佔為己有,刀郎為了保護自己的原創作品將降央卓告上法庭,要求賠10萬元,這遠遠不及她商演翻唱獲得的報酬吧,所以,從這一點上來看,刀郎應該也算兼顧了好友之情。

    很多人說,要不是降央卓瑪翻唱刀郎的歌,刀郎怎麼還會被大家記起?降央卓瑪的翻唱遠遠超過原唱了等等。個人覺得還是刀郎的原唱更有特色,那種滄桑和情感,沒有經歷過的人是唱不出來的。

    最近爆出近50歲的刀郎要出新專輯了,巡演也在籌備中,不知大家對刀郎的全新復出期待不?

  • 12 # 蝴蝶戲說人生

    降央卓瑪在公開場合多次演唱《西海情歌》和《手心裡的溫柔》,而且還靠著這兩首歌,賺取了不錯的利益。刀郎在忍無可忍的地步下,將他告上了法庭並勝訴。

    不能欺負老實人,降央卓瑪這樣做有失歌手品德,好歹自己也是出名的歌手,有自己的專業團隊,怎麼不透過人家,就把人家作品拿來演出用呢?有失得體,本來挺喜歡降央卓瑪的歌,現在再去聽,是不是心裡頭有點硌。

    不過,我想當時刀郎隱藏多年,重出江湖,是不是也借官司震下江湖呢?

    至於是不是朋友,這很難得知,即使是告告也是正常,不至於反目成仇,多大的事。

  • 13 # 坤歌資訊

    刀郎告降央卓瑪侵犯著作權

    2019年,刀郎以降央卓瑪沒有獲得自己授權的情況下,長時間拿自己的主創歌曲進行商演活動,一張紙狀,將好友降央卓瑪告上法庭。狀告降央卓瑪侵犯著作權。結果,刀郎勝訴,降央卓瑪賠償刀郎10萬元,並停止侵權。

    翻唱“女王”,無任何原唱作品的降央卓瑪,長達十幾年,藉助刀郎原唱作品進行商演撈錢,賠償刀郎10萬元,對降央卓瑪來說,不過是九牛一毛,不痛不癢。而獲得降央卓瑪賠償來的10萬元版權費,對功成名就的刀郎來說,應該也只是零錢。10萬元,很可能都不夠抵消官司費用。

    刀郎與降央卓瑪反目成仇的主要原因,降央卓瑪的眾多搜尋詞條中,她的代表專輯是《西海情歌》

    如果我們留意,把《西海情歌》這條關鍵詞輸入網路引擎器,跳出來的,或者說,一起跳出來的,是刀郎與降央卓瑪,分別演唱的錄影影片。這是刀郎忍無可忍的主要原因,自己的原創作品,被人拿去商演賺錢也就算了,在沒有獲得授權的情況下,還成為別人的代表專輯,這是誰都無法接受的。

    降央卓瑪演唱《西海情歌》多年,之所以沒有被刀郎叫停,基於兩人是老鄉,好友。而降央卓瑪又是刀郎當年主要打造物件。為扶持降央卓瑪進入歌壇,有可能是口頭允許降央卓瑪演唱他的歌曲。但沒有正式授權。而且那時候,歌曲的主要收入靠演唱和賣唱碟。雙方應該都沒有想到,名歌曲會在多年後,在網路引擎器中產生更大利益收入。

    歌曲唱碟退出市場後,降央卓瑪不止一次演唱《西海情歌》,而是在多種場合,持續演唱刀郎擁有著作權的作品,甚至是把演唱會上的錄製品當成自己的作品投放網路平臺進行營銷,甚至是把自己演唱刀郎音樂作品的錄製品當做自己的作品賣給網路平臺獲取利益。如此一來,刀郎自己的錄影作品在網路平臺的營銷將大受影響。降央卓瑪這種行為,已經涉及侵犯著作權。

    在降央卓瑪看來,她的演唱會錄影製品屬於她自己的作品。而法理上,降央卓瑪演唱,製作,錄製缺少刀郎一方授權的任何刀郎作品,都是侵犯著作權。

    刀郎是一個才華橫溢,低調,能忍的音樂人,狀告降央卓瑪,為討回尊嚴

    刀郎被圈內人士排斥,眾所周知。從刀郎對圈內人士的排斥忍讓,公眾心裡都明白,刀郎追求的是音樂創作而非虛名。不過,被自己扶持的人侵犯,不尊重,和圈內排斥是兩碼事。人,可以不承認別人的才華與能力。但別人的真實才華和能力是不可侵犯的。很明顯,刀郎沒有獲得降央卓瑪的起碼尊重。一個歌手,在沒有拿得出手的原唱作品的情況下,把別人的原創作品,公開明注為自己的代表專輯,是對原創作者的極端小看。這應該就是刀郎要降央卓瑪賠償侵權費的主要原因。刀郎意在告訴世人,自己也需要尊嚴與被尊重。那怕你不承認我的個人才能。

    雙方反目起源,主要是降央卓瑪每次演唱刀郎歌曲,想唱就唱,都不告知或徵求刀郎意見。這是降央卓瑪對朋友的極度不尊重。當降央卓瑪的搜尋詞條中,代表專輯畢竟是《西海情歌》時,刀郎忍無可忍了。

  • 14 # 鈴音世界

    沒有最好的嗓音,只有最好的歌曲,世界不缺好嗓子,而缺少讓人聽過不忘的金曲,曲子做得好,更能賞心悅目,招蜂引蝶。

    誰錯了?沒法說,只能說這行當裡缺少尺度和存在漏洞,發現有,早該制止的去制止,早該捍衛的去捍衛,而不是專等當事人走出這步。

  • 15 # 風信子61800

    降央卓瑪聲音比較獨特,但沒有成名曲,都是翻唱別人的歌,一兩次還行,久而久之肯定不幹了,你賺了但是損害了他人的利益,所以刀郎和她開撕也不是奇怪的事情。

  • 16 # ETF之狼

    每到退伍季,軍營裡響的都是刀郎的駝鈴,送戰友踏征程,刀郎蒼涼渾厚的聲音一響起,很多戰友都默默流淚。

    搜了搜是2019年的新聞了,但是還是無條件站刀郎,無論從法律上、情感上還是道義上。

    法律上,翻唱他人歌曲用來盈利,本來就不對。平時快手、抖音裡面那麼多背景音樂,都是要付出高昂的版權費的。隨著中國加入RCEP,對版權的保護越來越嚴格了,你沒看現在免費的電影、歌曲越來越少了嗎?去年,一向高傲的郭敬明、於正不都道歉了嗎?連作品也下架了。窺豹一斑,這是政策導向,國家對此類版權糾紛肯定會越來越嚴格。

    情感上,刀郎一直是我非常喜歡的歌手,一直給人一種憨厚大叔的形象,從2002的第一場雪、情人、衝動的懲罰、披著羊皮的狼到現在西海情歌,創造了一首又一首膾炙人口的歌曲,流行大江南北,但是你聽說過他的緋聞嗎?不炒作不做作,只埋頭給大家風險高質量的作品,這才是一名歌手應有之義。他被某著名女歌手罵作沒有審美觀,只有農民才欣賞他的歌時,他也沒有辯解,有一種你傷害了我,我卻一笑而過的大度。

  • 17 # 譚浩俊

    刀郎開撕降央卓瑪,直接將對方告上法庭,昔日好友為何反目成仇?

    應當說,刀郎的做法是對的,透過法律手段給自己維權,而不是用其他方式。否則,雙方的關係難以處理好。利用法律手段,當然對處理好侵權行為,更能做到合理合法,避免形成不必要的麻煩。至少,就刀郎在處理降央卓瑪侵權問題上的做法是非常妥當的,也是值得支援的。

    反觀降央卓瑪,就顯得比較被動了。明明與刀郎關係不錯,本可以透過授權或者支付版權費獲得演唱的機會,可就是不願,只想著侵犯別人的版權。如此情況下,被刀郎告上法庭,就決不是刀郎不義氣,而是降央卓瑪不上規矩了。至少,對版權擁有者的基本尊重都沒有,當然要承擔法律責任了。

  • 18 # 甜嘟爸爸

    說到底,還是利益惹的禍!再好的關係在利益面前也會不堪一擊。

    刀郎做得有錯嗎?從法律層面講,根本沒有錯。這是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一項必要舉措。以前汪峰狀告旭日陽剛,也是這個道理。

    但是,從感情方面看,也沒有必要大動干戈,畢竟兩個人曾經是好朋友,有什麼糾紛說到桌面上,又有什麼不好呢?

    當然,刀郎很有可能已經提醒過降央卓瑪,估計她沒有聽進去吧!如果是這樣,刀郎將降央卓瑪告上法庭也是無奈之舉,也是維權的正當舉措,應當予以支援才對。

    從他家的身上,我們應當悟出一個道理,即使親兄弟也要明算賬。做任何事情都要有一個度,如果太任性,不聽勸,到頭來吃虧的還是自己。

  • 19 # 茫然老秦

    刀郎開撕降央卓瑪這件事我認為刀郎做得對!

    2004年刀郎釋出了自己的第一首單曲《2002年的第一場雪》正式出道,讓很多人沒想到的是,這麼一個沒有絲毫背景的音樂人一出手就秒殺了全國一大半的一線歌手。2005年更是憑藉《衝動的懲罰》一曲奪得了“金唱片”獎。那段時間刀郎憑藉著自己雄厚的嗓音吸粉無數,我還記得方式大街上每家店基本都在放刀郎的歌。但是他卻漸漸隱退了,留下的只有那些到現在還能忍忍唱幾句的經典。

    很多網友可能會問了,他倆不是好朋友麼?怎麼刀郎還狀告降央卓瑪呢?

    降央卓瑪走紅之後不止一次唱《西海情歌》和《手心裡的溫柔》而且實在刀郎沒有授權的情況下唱的,甚至連個招呼都不跟刀郎打,她卻憑藉這些歌喜歡的盆滿缽滿。這不得不讓我懷疑是不是就是所謂的我把你當朋友你卻把我當傻子。如果真的是好朋友你唱我的歌是不是應該跟我打個招呼,是不是得有我的授權。不說朋友,這起碼是對創作者的尊重吧。從法律的角度說她這就是屬於侵權。

    所有的歌都是刀郎的心血,憑什麼你不僅不付版權費還拿著它做商演賺錢,所以網友們都是很支援刀郎的,在這個時代網紅遍地走,很多網紅拿別人的歌改改詞就說自己原創的事情屢見不鮮,所以版權意識是很需要重視的,我點燈熬油創作的心血憑什麼你們可以肆無忌憚的摘桃子啊。

    而且刀郎也夠仁義得了,只是索賠十萬,降央卓瑪憑藉唱刀郎的歌賺的錢可不止十萬!

  • 20 # 青梅未熟時

    刀郎唱歌的風格和降央卓瑪非常相近,二個人都是四川老鄉,有一段時間兩人有過很好的合作,是亦師亦友的關係。

    十幾年前,刀郎的名字家喻戶曉,他創作的《西海情歌》、《2002年的一場雪》等都取得了不錯的成績。但他的歌聲雖然為大眾所喜歡,卻不為圈內人接受。他的歌曲受到了一眾大咖的吐槽,那英、高曉松、楊坤、汪峰等質疑他的歌曲 受此質疑,刀郎在在06年以後,在他唱歌事業如火如荼的時候慢慢退出舞臺轉至幕後。

    二降央卓瑪在2017年靠翻唱刀郎的《西海情歌》走紅全國,人們甚至認為降央卓瑪的演唱超越了原唱。走紅之後的降央卓瑪在商演中多次演唱《西海情歌》,時間一長,讓觀眾們以為這是她的原唱。

    在這種情況下,刀郎一紙訴訟將降央卓瑪告上了法庭,並取得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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