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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火火的冰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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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轉身發現夢
在目前很多的創業中,有接近百分之50都是和自己朋友一起努力奮鬥的。
下面分為了2大要素;
第一要素,在與朋友創業之前我們一定要明確的2點:
1)首先是我們自己和朋友之間的信任度,這也可以說是否經得起考驗的問題。我們不能被利益左右。
2)我們和朋友之間在創業領域的見解與認知,一定要大致相同,還有貢獻與能力大致匹配。很多現在一起創業的人會因為理念不同,付出不一樣而分道揚鑣。所以在前期,我們和朋友一定要先定位,然後在後面的創業過程中一起成長,在成長中不停交流溝通!
第二要素,明確一起創業後,接下來就是很正式的東西:
1)雙方協商敲定創業合同協議,合作的目的與目標;
2)確定各自的投入和分配比例分配;
3)明確各自的職責範圍與工作內容;
4)財務的管理,公司的每一筆支出或者收入費用一定要有明細,出入賬單也需要相關人員都簽字確認;
5)雙方合作的退出機制與條款;
6)在合作過程遇到分歧或者摩擦的預防機制;
7)合作中能增加建立信任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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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我是貳農
1.謹慎選擇合夥人。合夥人的人品、價值觀、工作態度、才能,你都要了解,四者缺一不可,排列順序先後如上。因為一個人平時生活上和工作上可能是完全不同的兩種表現。有些人適合做好朋友,卻不適合做合夥人。
2.要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合作協議及商業保密協議,要防止因為私心膨脹而導致分裂。親兄弟也要明算賬,一切都要按照法律程式走,就算再好的朋友也要先小人後君子。不然最後哭都來不及。
3.要掌握主動權。如果合夥,自己必須要在全部企業經營中控制自動權,如人事、財務、客戶材料、上游供給商的關係等核心資源。這樣出現問題你才有足夠的能力去處置,把經營傷害降到最低。
4.合作中要建立良好的溝通。真誠信任的溝通才是長久的根本。高能力的人不一定適合當合夥人,不一定要股份去留人,可以採用高薪加分紅的方式。
5.遇到衝突時一定要做最壞的打算。出現分歧自己心裡要做最壞的打算,做到心中有底。要理智、心平氣和,不要衝動。做好退出機制,合夥中突然有人想退出,必須考慮對後續經營的影響,避免有人退出後使生意陷入困境。
6.最好不要讓雙方的親戚來你們公司上班。家事私事不好分,一些小摩擦最後可能都會演變成雙方的矛盾。
合夥需謹慎,不然最後可能連朋友都做不了,老死不相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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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京益企業法律顧問
根據您說的合夥創業,需要注意的問題頗多,首先,合夥本身是多人,並不是一人來決定公司事務,難免產生分歧。其次,創業階段是一個不斷摸索,不斷成長的過程,難免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為避免後期出現矛盾建議從開始就規避風險,避免後期矛盾的惡化,影響企業運營導致個人損失。
第一,公司成立是必須起草公司設立協議和公司章程。公司設立協議,是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由發起人訂立的關於公司設立事項的協議。公司章程是指公司的投資者制定的,對公司、股東、公司的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的調整公司內部組織關係和經營行為的自治規則。公司章程具有自治性,對全體股東具有約束力,違反內部事務自治的基本規則——公司章程要承擔相關責任。公司名稱、註冊資本、經營範圍股東構成、出資形式和數額等事項是公司章程和設立協議必須註明的事項。公司章程一般以設立協議為基礎,吸收設立協議的基本內容,包括:公司的組織機構、股份轉讓、增資、減資、合併分立、公司終止的情形等。
第二,明確出資所佔比例及利益分配,最好是以書面協議的方式制定一個股權協議,在公司章程的基礎上,設立一個股東之間的協議來約束合夥人之間的權利及義務,雖然中國公司法有明確的規定,但是有些擦邊球的風險還是需要提前規避。
第三,要對公司公司組織形式的明確其相應的責任範圍。在普通合夥企業情況下,合夥人對債權人的債權請求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就無限責任來看,每個合夥人和獨資企業是一樣的,不同之處在於合夥人對企業債務不僅負無限責任,且要負連帶責任,單個的每一位合夥人可能會對企業的全部債務首先予以清償,爾後由其再向其他合夥人追償。在普通合夥企業形式下,每個合夥人在理論上雖然對合夥企業的債權人承擔的責任要小,但連帶責任的規定有可能使他承擔合夥企業不能清償的全部債務的責任,而像其他合夥人的追償能否實現並不確定。在有限合夥企業中,有限合夥人承擔的責任如同有限公司的股東那樣,而普通合夥人則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在弄清公司形式及責任範圍後,制定好公司章程、約定好股東協議,基本上後期面臨的問題都會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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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合一股權設計
他適合做你的合夥人嗎
並不是每個人都適合創業的。你們彼此擅長的是什麼?都有什麼分工?擅長領域是否有重合?這個朋友適合創業嗎?他有創業精神嗎?他對我們的生意期許是什麼?撈一筆就走還是要長期做下去?公司遇到困難時,他會先想著打退堂鼓嗎?這些問題,你最好都考慮到,如果一場合夥的生意,註定失敗又失去朋友,還不如不做。
財務必須公開透明很多朋友合夥做生意,最好鬧得不歡而散,都是這個原因。本來剛起來做事的時候,就覺得彼此都比較信任,現在就談錢的使用與分配問題,顯得太不信任對方,彼此也都不會越線。但隨著業務做得越來越大,營收越來越好,就出現很多問題。合夥人收到的專案款項並不打入公司賬戶,隨便報銷費用等等,都是最後導致合夥人分道揚鑣的導火索,而這個問題,很多人合夥創業都不注意。
股權分配股權分配是保證你們生意能有走多遠的重要基礎。按什麼標準來分配股權?是否要設定股權分期成熟機制?是不是要預留股權給後續進入的優秀人才?股權退出機制該如何約定?合夥人退出是否要約定人走股留?公司的股東因為股權分配問題鬧到法庭上的現象,比比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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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騎牛看熊
人生中的不同階段,都會結識到與自已志趣大致相同的朋友,可能是同學、鄰居、同事等。朋友之間也會出現芥蒂和隔閡,有時好朋友在一起創業,也會因投資意見、管理方式、專案計劃等產生分歧,最終導致分道揚鑣。
既是朋友,那麼最初多數是以感情的原因走到了一起,可能是“發小”,可能是一見如故,然而一旦因利益組合到了一起,那麼很多事情的感情色彩就會改變,人與人之間的信任將會受到社會的考驗。如果是投資抉擇而造成難以調合的矛盾,那就應本著擱置分歧,相互做一些讓步,退一步海闊天空,也許對方是正確的呢?做生意的夥伴有時候也是要互補的,這樣才能在自己的立場上沒有看到的東西,被另一方看到並彌補。
如果實在是無法商談,意見出現了嚴重的分歧,那麼這時也應該友好地分手。俗話說:“人情留一線,今後好見面。”畢竟是因為最初建立的感情,感覺互相情投意合才走到一起做生意,一旦出現矛盾衝突之後,自已首先應該將情緒平緩下來,讓實踐來檢驗對錯。如果是因第三方引起的衝突,雙方更應理智而冷靜的分析和處置。無論以後是否還在一起做生意,只能說明不適合一起賺錢,但仍然應該保留最初那份情感,失去一個朋友很容易,而得到一個朋友卻很難。
如果不是涉及道德和人品方面的本質問題造成分道揚鑣,適當情況下是可以堅持的,畢竟賺錢從來都不是簡單的事情,如果無法堅持可選擇一個較好的理由退出,不宜決別保留這份友誼。分道揚鑣並不一定要去割袍斷義,或許有一天又走到一起,相逢一笑泯恩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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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西域達摩
1.謹慎選擇合夥人。合夥人的人品、價值觀、工作態度、才能,你都要了解,四者缺一不可,排列順序先後如上。因為一個人平時生活上和工作上可能是完全不同的兩種表現。有些人適合做好朋友,卻不適合做合夥人。2.要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合作協議及商業保密協議,要防止因為私心膨脹而導致分裂。親兄弟也要明算賬,一切都要按照法律程式走,就算再好的朋友也要先小人後君子。不然最後哭都來不及。3.要掌握主動權。如果合夥,自己必須要在全部企業經營中控制自動權,如人事、財務、客戶材料、上游供給商的關係等核心資源。這樣出現問題你才有足夠的能力去處置,把經營傷害降到最低。4.合作中要建立良好的溝通。真誠信任的溝通才是長久的根本。高能力的人不一定適合當合夥人,不一定要股份去留人,可以採用高薪加分紅的方式。5.遇到衝突時一定要做最壞的打算。出現分歧自己心裡要做最壞的打算,做到心中有底。要理智、心平氣和,不要衝動。做好退出機制,合夥中突然有人想退出,必須考慮對後續經營的影響,避免有人退出後使生意陷入困境。6.最好不要讓雙方的親戚來你們公司上班。家事私事不好分,一些小摩擦最後可能都會演變成雙方的矛盾。合夥需謹慎,不然最後可能連朋友都做不了,老死不相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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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兜兜的老豆
合夥做生意跟結婚比較像。
結婚前都想象婚後生活怎麼甜蜜,而沒有想法如果離婚了怎麼辦。
做生意前都只考慮怎麼去賺錢,賺錢了怎麼分,而沒有考慮到虧損了怎麼去止損,會有哪些虧損的情況出現,怎麼去解決。
合夥生意開始之前一定要注意一下幾點
1.分工劃分一定要清楚,誰負責就負責到底,旁人只有建議權沒有決定權。所謂用人不疑疑人不用。
2.開支要清楚,只憑收據報銷,開了收據正當理由報銷的就不要有任何異議,不要斤斤計較。
3.做風險評估,以及預防措施。做生意都有風險,不要因為生意虧損交朋友都沒得做。
再奉勸一句投資有風險,生意都難做,特別是合夥生意,虧損時都怕吃虧,盈利時都想多撈,沒有永遠的朋友,只有永遠的利益。
志同道合,人品端正,流程規範,才是一切開始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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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大簡萬一
合夥要注意的事情太多,主要的3點:
1、合夥規則:主要包含人員加入、退出規則,人員職責規則、利益分配及損失承擔規則,總的來說這方面原則是“醜話先說”。
2、具體行動:緊抓方向,各司其職,共同出力。
3、執行計劃和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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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孫大善人的幸福生活
好多朋友在平時生活中相處的非常好,一旦兩人產生利益或者經濟來往到最後往往會變成仇人,所以朋友之間在一起做生意還得謹慎,不能生意沒有做好而朋友也沒得做,如果真的要在一起做生意,第一兩個人必須提前講清楚各佔多少股份,怎麼分紅,什麼時候分紅,如果生意不是很順利需要注資兩個人怎麼按比例注入資金。第二兩個人不能過於計較,有什麼問題當面說清楚,不能背後埋怨,絮叨,一些小問題也不能一直隱忍,要知道小問題會積累成大矛盾。第三一定要給對方充分的尊重,特別是在員工或者客戶面前,不要感覺關係好想怎麼就怎麼,要充分給足對方面子。第四兩個人合作前半年屬於興奮期一般不會發生矛盾,接下來一年之內屬於磨合期,兩年之內不發生矛盾基本上可以長期合作,來個人即使朋友又是生意夥伴何樂而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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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丫2437
牽涉到金錢的一定事先就要講清楚,該分清楚的就要分清楚,勉得後來失義氣。至於做事情方面就不要那麼計較,誰多做點少做點的都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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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小喬52628042
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最終是分。
不分的都是一方不在乎錢的。除非大企業。股東巨多的。小企業都是分歧矛盾到分開!看看新東方合夥人
看看我自己!
不掙錢分!掙錢少分!掙錢多分配不均,也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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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xiangLong祥龍
做生意也就是經商,商人都是以利益為第一的,而利益往往又是破壞友情,親情的利器,所以說在利益面前感情和友情都是很脆弱的。民間有一句話:親戚不交財交財兩不來。在做生意之前必須把生意所涉及的方方面面形成書面文字加以儲存起來,(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合夥協議)以防以後發生糾紛時沒有處理依據,這是至關重要的不可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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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浩仔的vlog
這年頭合夥做生意很難,如果這個專案比較少的,儘量不要有太多的合夥人一起做。畢竟這個年代生意難做,一旦遇上生意不景氣,賺不了什麼錢的時候,合夥人之間的矛盾就會增多,甚至到最後反目成仇的例子比比皆是。合夥做生意首先,要明確合夥人之間的出資比例以及所佔股份比例,特別有一些以技術或者資源入股的,開始之前一定要簽訂好相關協議或者有些是單純投資的,自己不參與經營的,都必須要明確好。另外要補充一份合夥人的退出機制協議,因為創業過程會有很多問題,有人想退出的時候,可以保障到大家的利益。合夥做生意,不建議是三個人合夥做,三個人合夥所產生的矛盾比兩個人甚至四個人都多太多了,三個人往往很難調解,到最後很容易團隊解散,正所謂一個和尚有水喝,兩個和尚有水喝,三個和尚沒水喝,就是這道理。祝您創業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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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雕刻師玄明
最主要我認為是合同……無論什麼都要欠合同……以免產生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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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行走天下632
大家應該坦誠相對,把帳目和金錢公開透明免得產生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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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愛吃兔子の蘿蔔
一個建議,跟金錢掛鉤的絕對要擺出來,弄到明顯上來,別說什麼朋友感情不信任啥的,最後一跟利息掛鉤就說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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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合夥做生意
一應該建立必要的規章制度;俗話說:好朋友,勤算帳;只有必要的規章制度才是監督並制約的保證,經營者才能在權力範圍內,放開手腳去大幹一凡事業;作為入股者也能夠透過必要的監督/制約機制,監督企事業的經營情況,做到心中有數。
二、應該有最起碼的信任;信任在合夥的前提和重要保證,只有相互的信任,才能做到放心地把錢、才、力投入,只有相互的信任,才能讓經營者在自己的資產逐步做大的同時,也讓合夥朋友發了財。
三、應該明確經營者的權力和義務,權力與義務相統一,既要有經營/管理/決策的權力,又要有享受較大收益的義務,必定我們現在生活在市場經濟的社會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