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駕駛技巧□正確使用轉向燈
轉向燈是表示汽車動態資訊的最主要裝置,安裝在車身前後,在汽車轉彎時開啟,它為行車安全提供了保障,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請按規定使用轉向燈,使人們提前知道汽車的動向,
做出正確的判斷。
●汽車行至一般平面交叉路口,應根據路面寬度、交通流量的大小以及當時的行駛速度,在距路口30—10米的地方,按轉彎方向開啟轉向燈,如向右轉彎和向右變更車道須開啟右轉向燈,如向左轉彎或向左變更車道須開啟左轉向燈。
轉入設有導向車道的路口,應在進入導
向車道前開啟轉向燈。
●汽車駛入或駛出環形交叉路口時,應根據行駛方向,開啟相應的轉向燈。
●在車輛行駛中,當本車道交通不暢,需要變更車道時,應通過後視鏡,觀察相鄰車道是否空閒,在不妨礙其他車道車輛正常行駛的情況下,應事先開啟相應的轉向燈,然後再變更車
道。
●汽車掉頭時,應開啟左轉向燈,並注意觀察汽車前、後有無來車,然後再行掉頭。
●在沒有標記道路中心實線的路段,需要超車時,應開啟左轉向燈並鳴喇叭(在禁鳴路段除
外)。如果是被超車,應靠右讓行。
●當行駛中需要靠邊停車時,應事先開啟右轉向燈,並注意觀察汽車右後方交通動態,再行
靠邊。
●當駛離停車地點時,應事先開啟左轉向燈,並注意觀察汽車左後方的交通動態,再駛向行
車道。
□正確選擇車道
在劃分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機動車在機動車道行駛。 在沒有劃分中心線和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機動車在中間行駛。
在劃分小型機動車道和大型機動車道的道路上,小型客車在小型機動車道行駛,其他機動車
在大型機動車道行駛。
大型機動車道的車輛,在不妨礙小型機動車道的車輛正常行駛時,可以借道超車;小型機動
車道的車輛低速行駛或遇後車超越時,須改在大型機動車道行駛。
在道路上劃有超車道的,機動車超車時可以駛入超車道,超車後須駛回原車道。
□可以優先行駛的幾種情況
導致車禍發生的原因很多,駕駛員欠缺正確的路權觀念是很重要的因素之一。開車沒有路權
觀念,不僅容易肇事,而且一旦打起官司則往往處於不利甚至敗訴的局面。
總的來說,所謂道路優先權就是在有紅綠燈訊號的路口,依紅綠燈指示行駛。沒有紅綠燈訊號的路口,則是幹道優於支道先行。可是駕駛人如何知道自己的車行駛在幹道還是在支道上?通常來說,在路口看到倒三角形的交通標誌上有個“讓”字、八角形的交通標誌上有個“停”字、地上倒三角形白色標線和一個白色的“停”字等四種情況,即代表自己的車在支道上。
如無訊號燈和這些標誌、標線,沒有幹、支道之分的路口,公共汽車、電車享有先行權。 在進入路口時,應先觀察右側車道有無車輛駛入,如果有,則應讓右側車道的車輛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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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道通行的情況下,在本道正常通行的車輛享有先行權。
上下坡道時,上坡車享有先行權;但要避讓已行至坡道中途的下坡車。
進入環形路口的車讓已在路口內的車先行;讓行車輛須停車或減速瞭望,確認安全後,方能
透過。 □遇彎道
遇轉彎路段時,注意減速、靠道路右邊行駛。
在有交通訊號或交通標誌控制的交叉路口,車輛向左轉彎時,應緊靠路口中心點小轉彎。
向右轉彎遇同車道前車正在等候放行訊號時,機動車須依次停車等候。
□倒車
倒車前駕駛員應注意觀察周圍環境、情況,選定倒車路線,看清前後有無來車,確定安全後,方可倒車。倒車時要穩住油門,控制車速,不要忽快忽慢,車速不要超過5公里/小時,並要掌握“慢行車,快轉向”的操作方法。要注意車前車後情況,確定汽車後面在你視線看不到的“死角”處的確沒有行人或障礙物時再行倒車,不可在情況不明或無把握的情況下貿然行
動。
倒車時特別要注意四周有無小孩站立和活動!
凡在鐵路道口、交叉路口、單行路、彎路、窄路、橋樑、陡坡、隧道和交通繁華路段不準倒
車。 □掉頭
掉頭時應選擇安全、寬闊等易於掉頭的地方進行,儘量避免在情況複雜的路段掉頭。而在鐵路道口、人行橫道、彎路、窄路、橋樑、陡坡、隧道和容易發生危險的路段不準掉頭。
汽車掉頭時應開啟左轉向燈,減速慢行,進入轉向地點後應迅速向左轉動方向盤掉頭。
□會車
駕駛員在會車時必須遵守交通法規,自覺做到“禮讓三先”,即“先讓、先慢、先停”。應在會車前弄清來車及路面等交通情況,選擇適當的會車地點,靠右透過,做到安全會車。
在沒有劃中心線的道路和窄路、窄橋上會車,可先減速,然後靠右,控制車速,穩住方向盤,同時觀察右側的情況,保證非機動車和行人的安全,然後緩慢透過。在狹窄路段會車有困難
時,有讓路條件的一方應讓對方先行。
在道路前方有障礙物或非機動車的情況下會車,應讓對方先行,同時根據對面來車的速度、
路面等情況選定交會點,避免在障礙物處和超越非機動車輛時會車。
行至窄橋處,應正確估計雙方距橋的遠近和車速。車速慢、距橋遠的車輛應主動減速讓
車,讓距橋近、車速快的車輛先透過,切不可盲目搶行,以防發生碰擦。
在視線不清的情況下會車,更應提高警惕性,降低車速;夜間會車,注意及時變換燈光,應在對面來車150米以外互閉遠光燈,改用近光燈,必要時可停車避讓。
在窄路、窄橋與非
機動車會車時,不能連續使用遠光燈。
□超車
超車一般是在高速行駛的情況下進行的,如果不能很好地處理超車中的安全問題,隨時
都可能發生事故。所以在超車時應做到:
超車前須開左轉向燈,鳴喇叭(禁止鳴喇叭的區域、路段除外,夜間改用變換遠近光燈),確認安全後,從被超車的左邊超越,在同被超車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後,開右轉向燈,駛回
原車道。
準備超車前,發現對面有車來時,認真觀察對方駛來車輛的車速和距離,應判斷是否有足夠的時間超越前車,必須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才能超車。如在超車過程中,與對面來車有會車可能時,則應放棄超車。當前車不讓路時,千萬不能強行超越,以免發生事故。如果前車正在超車時,也不準超車,因為此時前車車速正在加快,超越區域距離和橫向間距都不允許再
行超車。
不準超車的情形:
·交叉路口、人行道、浸水路、浸水橋、鐵路道口、急彎路、窄路、窄橋、隧道;掉頭、轉
彎、下陡坡;
·風雨、雪、霧特殊天氣,能見度低於30米以下時;
·在冰雪、泥濘的道路上; ·喇叭、刮水器失效的; ·牽引故障車時; ·進出非機動車道。
□坡道上停車
在坡道上應儘量避免停放車輛,如要停車,一定要做好三件事:掛上低速擋或倒擋、拉緊手
制動器、墊上三角木。
□透過交叉路口
在行近交叉路口處通常有預告標誌,駕駛員看到這些標誌後要提前做好以下準備: ●控制行車速度,在行近交叉路口時,須在距路口100—30米的地方減速。
●注意交叉路口的交通標誌和訊號,服從指揮。 ●在交叉路口停車後等待放行訊號時不要關閉發動機。
●如果要在交叉路口轉彎,應提前發出轉向訊號,進入導向車道,夜間須將遠光燈關閉
改用近光燈,減速慢行,認真觀察,小心透過。
特殊情況下的駕駛
□霧天
霧天行車,一定要控制好行車速度,與前車保持一定車距,並開啟前後防霧燈,如果沒有霧
燈,就應該開啟示寬燈或危險訊號燈。
□雨天
雨水落在擋風玻璃上,會造成視線模糊,給安全行車帶來困難。行車中應降低車速,必要時開啟防霧燈。夜間下雨時,開啟前大燈會形成眩目的光幕,應關閉大燈使用防霧燈,同時車
速應進一步降低。
雨天道路上的行人、騎車人使用的雨具使他們的視線、聽覺都受到影響,往往會聽不到汽車
鳴號,或突然轉向,或在驚慌失措中滑倒,駕駛員要小心避讓。
雨天路滑,為防車輛側滑,必須嚴格控制車速,儘量避免急轉彎或急剎車,會車時應根據路況加大側向間距。當前輪側滑時,可將方向盤朝產生側滑的反側轉動,當後輪側滑時,應將
方向盤朝產生側滑的同側轉動,切不可打反。
路肩和路基被雨水浸泡、沖刷,會變得鬆軟甚至塌陷。
行車中應隨時注意選擇路面,切莫太靠近路邊行駛和停車。特別是在鄉村道路、堤壩、低等級橋樑及山路上行車時,更應小心,儘量不超車;在窄道上會車時,應注意選擇安全地段,以防路肩或路基松塌導致翻車。
□夜間駕駛
夜間駕駛,駕駛員必須開亮前車燈。
夜間行駛在沒有訊號燈的交叉路口時,可用變換遠近光燈示意其他車輛和行人注意。如果行駛中全車燈光突然熄滅,應立即制動靠邊停車,嚴禁繼續行車。在夏季夜間行車還要注意道
路兩側及中間分隔帶花基、橋上的乘涼人員,謹防發生事故。
行駛在不熟悉的線路上,要注意道路標誌和路旁地形,正確掌握和判斷道路狀況。
夜間行車視線不良,正確使用燈光是安全行駛的關鍵。因此,使用燈光應注意以下事項:
陰天、霧天或是颳風下雨,應提前把燈開啟,保證良好的視線。 起步前應先開燈,看清前方道路再行駛。停車時,應先停車後關燈。
對行駛速度的要求
小型客車在設有中心雙實線、中心分隔帶、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分隔設施的道路上,城市街道為70公里,公路為8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城市街道為60公里,公路為70公里。
大型客車、貨運汽車在設有中心雙實線、中心分隔帶、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分隔設施的道路上,城市街道為60公里,公路為7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城市街道為50公里,公路為
60公里。
鉸接式客車、電車、載人的貨運汽車、帶掛車的汽車在城市街道為40公里,公路為50公里。
機動車遇有高於或低於上述規定的限速交通標誌和路面文字標記時,高於上述規定的,准許
按所示時速行駛;低於上述規定的,應按所示時速行駛。
車輛停放
車輛停放,必須在停車場或准許停放車輛的地點,依次停放。不準在車行道、人行道和其他妨礙交通的地點任意停放。
機動車停放時,須關閉電路,拉緊手制動器,鎖好車門。 車輛在停車場以外的其他地點臨時停車時,應按順行方向靠道路右邊停留,駕駛員不準離開車輛。妨礙交通時須迅速駛離。在夜間或遇風、雨、雪、霧天氣臨時停車時,還應開啟示寬
燈和尾燈。
汽車在行駛途中發生故障,駕駛員應觀察周圍交通情況,選擇合適的地點停車,儘量把車停
在道路右側不阻礙交通的地方,並設立警告標誌。
發生故障的車輛停放時,應開啟危險報警燈,在車前、車後設置明顯標誌,夜間或遇風、雨、
雪、霧天時,應開啟示寬燈、尾燈。
幾種不準停車的情況:
·設有人行道護欄(綠籬)的路段、人行橫道、施工地段(施工車輛除外)、障礙物對面。
·交叉路口、鐵路道口、彎路、窄橋、窄路、橋樑、陡坡、隧道及距離上述地點20米以內的
路。
車輛駕駛技巧□正確使用轉向燈
轉向燈是表示汽車動態資訊的最主要裝置,安裝在車身前後,在汽車轉彎時開啟,它為行車安全提供了保障,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請按規定使用轉向燈,使人們提前知道汽車的動向,
做出正確的判斷。
●汽車行至一般平面交叉路口,應根據路面寬度、交通流量的大小以及當時的行駛速度,在距路口30—10米的地方,按轉彎方向開啟轉向燈,如向右轉彎和向右變更車道須開啟右轉向燈,如向左轉彎或向左變更車道須開啟左轉向燈。
轉入設有導向車道的路口,應在進入導
向車道前開啟轉向燈。
●汽車駛入或駛出環形交叉路口時,應根據行駛方向,開啟相應的轉向燈。
●在車輛行駛中,當本車道交通不暢,需要變更車道時,應通過後視鏡,觀察相鄰車道是否空閒,在不妨礙其他車道車輛正常行駛的情況下,應事先開啟相應的轉向燈,然後再變更車
道。
●汽車掉頭時,應開啟左轉向燈,並注意觀察汽車前、後有無來車,然後再行掉頭。
●在沒有標記道路中心實線的路段,需要超車時,應開啟左轉向燈並鳴喇叭(在禁鳴路段除
外)。如果是被超車,應靠右讓行。
●當行駛中需要靠邊停車時,應事先開啟右轉向燈,並注意觀察汽車右後方交通動態,再行
靠邊。
●當駛離停車地點時,應事先開啟左轉向燈,並注意觀察汽車左後方的交通動態,再駛向行
車道。
□正確選擇車道
在劃分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機動車在機動車道行駛。 在沒有劃分中心線和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機動車在中間行駛。
在劃分小型機動車道和大型機動車道的道路上,小型客車在小型機動車道行駛,其他機動車
在大型機動車道行駛。
大型機動車道的車輛,在不妨礙小型機動車道的車輛正常行駛時,可以借道超車;小型機動
車道的車輛低速行駛或遇後車超越時,須改在大型機動車道行駛。
在道路上劃有超車道的,機動車超車時可以駛入超車道,超車後須駛回原車道。
□可以優先行駛的幾種情況
導致車禍發生的原因很多,駕駛員欠缺正確的路權觀念是很重要的因素之一。開車沒有路權
觀念,不僅容易肇事,而且一旦打起官司則往往處於不利甚至敗訴的局面。
總的來說,所謂道路優先權就是在有紅綠燈訊號的路口,依紅綠燈指示行駛。沒有紅綠燈訊號的路口,則是幹道優於支道先行。可是駕駛人如何知道自己的車行駛在幹道還是在支道上?通常來說,在路口看到倒三角形的交通標誌上有個“讓”字、八角形的交通標誌上有個“停”字、地上倒三角形白色標線和一個白色的“停”字等四種情況,即代表自己的車在支道上。
如無訊號燈和這些標誌、標線,沒有幹、支道之分的路口,公共汽車、電車享有先行權。 在進入路口時,應先觀察右側車道有無車輛駛入,如果有,則應讓右側車道的車輛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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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道通行的情況下,在本道正常通行的車輛享有先行權。
上下坡道時,上坡車享有先行權;但要避讓已行至坡道中途的下坡車。
進入環形路口的車讓已在路口內的車先行;讓行車輛須停車或減速瞭望,確認安全後,方能
透過。 □遇彎道
遇轉彎路段時,注意減速、靠道路右邊行駛。
在有交通訊號或交通標誌控制的交叉路口,車輛向左轉彎時,應緊靠路口中心點小轉彎。
向右轉彎遇同車道前車正在等候放行訊號時,機動車須依次停車等候。
□倒車
倒車前駕駛員應注意觀察周圍環境、情況,選定倒車路線,看清前後有無來車,確定安全後,方可倒車。倒車時要穩住油門,控制車速,不要忽快忽慢,車速不要超過5公里/小時,並要掌握“慢行車,快轉向”的操作方法。要注意車前車後情況,確定汽車後面在你視線看不到的“死角”處的確沒有行人或障礙物時再行倒車,不可在情況不明或無把握的情況下貿然行
動。
倒車時特別要注意四周有無小孩站立和活動!
凡在鐵路道口、交叉路口、單行路、彎路、窄路、橋樑、陡坡、隧道和交通繁華路段不準倒
車。 □掉頭
掉頭時應選擇安全、寬闊等易於掉頭的地方進行,儘量避免在情況複雜的路段掉頭。而在鐵路道口、人行橫道、彎路、窄路、橋樑、陡坡、隧道和容易發生危險的路段不準掉頭。
汽車掉頭時應開啟左轉向燈,減速慢行,進入轉向地點後應迅速向左轉動方向盤掉頭。
□會車
駕駛員在會車時必須遵守交通法規,自覺做到“禮讓三先”,即“先讓、先慢、先停”。應在會車前弄清來車及路面等交通情況,選擇適當的會車地點,靠右透過,做到安全會車。
在沒有劃中心線的道路和窄路、窄橋上會車,可先減速,然後靠右,控制車速,穩住方向盤,同時觀察右側的情況,保證非機動車和行人的安全,然後緩慢透過。在狹窄路段會車有困難
時,有讓路條件的一方應讓對方先行。
在道路前方有障礙物或非機動車的情況下會車,應讓對方先行,同時根據對面來車的速度、
路面等情況選定交會點,避免在障礙物處和超越非機動車輛時會車。
行至窄橋處,應正確估計雙方距橋的遠近和車速。車速慢、距橋遠的車輛應主動減速讓
車,讓距橋近、車速快的車輛先透過,切不可盲目搶行,以防發生碰擦。
在視線不清的情況下會車,更應提高警惕性,降低車速;夜間會車,注意及時變換燈光,應在對面來車150米以外互閉遠光燈,改用近光燈,必要時可停車避讓。
在窄路、窄橋與非
機動車會車時,不能連續使用遠光燈。
□超車
超車一般是在高速行駛的情況下進行的,如果不能很好地處理超車中的安全問題,隨時
都可能發生事故。所以在超車時應做到:
超車前須開左轉向燈,鳴喇叭(禁止鳴喇叭的區域、路段除外,夜間改用變換遠近光燈),確認安全後,從被超車的左邊超越,在同被超車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後,開右轉向燈,駛回
原車道。
準備超車前,發現對面有車來時,認真觀察對方駛來車輛的車速和距離,應判斷是否有足夠的時間超越前車,必須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才能超車。如在超車過程中,與對面來車有會車可能時,則應放棄超車。當前車不讓路時,千萬不能強行超越,以免發生事故。如果前車正在超車時,也不準超車,因為此時前車車速正在加快,超越區域距離和橫向間距都不允許再
行超車。
不準超車的情形:
·交叉路口、人行道、浸水路、浸水橋、鐵路道口、急彎路、窄路、窄橋、隧道;掉頭、轉
彎、下陡坡;
·風雨、雪、霧特殊天氣,能見度低於30米以下時;
·在冰雪、泥濘的道路上; ·喇叭、刮水器失效的; ·牽引故障車時; ·進出非機動車道。
□坡道上停車
在坡道上應儘量避免停放車輛,如要停車,一定要做好三件事:掛上低速擋或倒擋、拉緊手
制動器、墊上三角木。
□透過交叉路口
在行近交叉路口處通常有預告標誌,駕駛員看到這些標誌後要提前做好以下準備: ●控制行車速度,在行近交叉路口時,須在距路口100—30米的地方減速。
●注意交叉路口的交通標誌和訊號,服從指揮。 ●在交叉路口停車後等待放行訊號時不要關閉發動機。
●如果要在交叉路口轉彎,應提前發出轉向訊號,進入導向車道,夜間須將遠光燈關閉
改用近光燈,減速慢行,認真觀察,小心透過。
特殊情況下的駕駛
□霧天
霧天行車,一定要控制好行車速度,與前車保持一定車距,並開啟前後防霧燈,如果沒有霧
燈,就應該開啟示寬燈或危險訊號燈。
□雨天
雨水落在擋風玻璃上,會造成視線模糊,給安全行車帶來困難。行車中應降低車速,必要時開啟防霧燈。夜間下雨時,開啟前大燈會形成眩目的光幕,應關閉大燈使用防霧燈,同時車
速應進一步降低。
雨天道路上的行人、騎車人使用的雨具使他們的視線、聽覺都受到影響,往往會聽不到汽車
鳴號,或突然轉向,或在驚慌失措中滑倒,駕駛員要小心避讓。
雨天路滑,為防車輛側滑,必須嚴格控制車速,儘量避免急轉彎或急剎車,會車時應根據路況加大側向間距。當前輪側滑時,可將方向盤朝產生側滑的反側轉動,當後輪側滑時,應將
方向盤朝產生側滑的同側轉動,切不可打反。
路肩和路基被雨水浸泡、沖刷,會變得鬆軟甚至塌陷。
行車中應隨時注意選擇路面,切莫太靠近路邊行駛和停車。特別是在鄉村道路、堤壩、低等級橋樑及山路上行車時,更應小心,儘量不超車;在窄道上會車時,應注意選擇安全地段,以防路肩或路基松塌導致翻車。
□夜間駕駛
夜間駕駛,駕駛員必須開亮前車燈。
夜間行駛在沒有訊號燈的交叉路口時,可用變換遠近光燈示意其他車輛和行人注意。如果行駛中全車燈光突然熄滅,應立即制動靠邊停車,嚴禁繼續行車。在夏季夜間行車還要注意道
路兩側及中間分隔帶花基、橋上的乘涼人員,謹防發生事故。
行駛在不熟悉的線路上,要注意道路標誌和路旁地形,正確掌握和判斷道路狀況。
夜間行車視線不良,正確使用燈光是安全行駛的關鍵。因此,使用燈光應注意以下事項:
陰天、霧天或是颳風下雨,應提前把燈開啟,保證良好的視線。 起步前應先開燈,看清前方道路再行駛。停車時,應先停車後關燈。
對行駛速度的要求
小型客車在設有中心雙實線、中心分隔帶、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分隔設施的道路上,城市街道為70公里,公路為8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城市街道為60公里,公路為70公里。
大型客車、貨運汽車在設有中心雙實線、中心分隔帶、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分隔設施的道路上,城市街道為60公里,公路為7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城市街道為50公里,公路為
60公里。
鉸接式客車、電車、載人的貨運汽車、帶掛車的汽車在城市街道為40公里,公路為50公里。
機動車遇有高於或低於上述規定的限速交通標誌和路面文字標記時,高於上述規定的,准許
按所示時速行駛;低於上述規定的,應按所示時速行駛。
車輛停放
車輛停放,必須在停車場或准許停放車輛的地點,依次停放。不準在車行道、人行道和其他妨礙交通的地點任意停放。
機動車停放時,須關閉電路,拉緊手制動器,鎖好車門。 車輛在停車場以外的其他地點臨時停車時,應按順行方向靠道路右邊停留,駕駛員不準離開車輛。妨礙交通時須迅速駛離。在夜間或遇風、雨、雪、霧天氣臨時停車時,還應開啟示寬
燈和尾燈。
汽車在行駛途中發生故障,駕駛員應觀察周圍交通情況,選擇合適的地點停車,儘量把車停
在道路右側不阻礙交通的地方,並設立警告標誌。
發生故障的車輛停放時,應開啟危險報警燈,在車前、車後設置明顯標誌,夜間或遇風、雨、
雪、霧天時,應開啟示寬燈、尾燈。
幾種不準停車的情況:
·設有人行道護欄(綠籬)的路段、人行橫道、施工地段(施工車輛除外)、障礙物對面。
·交叉路口、鐵路道口、彎路、窄橋、窄路、橋樑、陡坡、隧道及距離上述地點20米以內的
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