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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一紙家書

    是否需要孩子放棄,主要有兩個影響因素:

    這套房子中是否有您愛人份額。孩子是否成年。房產登記在您名下,不一定意味著這套房子是您個人的。

    與婚姻有關的房屋產權問題,跟登記情況、實際出資情況等兩個因素有關。

    如果這套房子是您個人的(例如,您的婚前房產、您用個人財產購買的房產),在登記為您一個人名字情況下,將視為您個人財產。愛人去世了,房產不發生繼承,也不會涉及到孩子是否需要放棄的問題。如果這套房子是您夫妻共同出資購買,雖然僅登記您一個人的名字,依然為夫妻共同財產。其中,房產一半份額屬於您愛人,發生繼承。

    針對第一種情況不再多做解釋。重點說一下第二種情況。

    如果是第二種情況,還要看孩子是不是成年。

    假定房產屬於題主夫妻共同財產、一半份額髮生了繼承。

    繼承權是可以自願放棄的。但是,繼承人必須要滿足一個條件: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如果題主的孩子已經成年(滿18歲、或者滿16歲且依靠自己的勞動收入養活自己),那麼題主要想賣房,孩子必須要做出書面放棄。如果題主的孩子還未成年,已經不是需不需要放棄的問題,而是不能放棄。題主作為孩子的家長,也不能代替其做出放棄表示的行為。

    所以,就題主問題可以給出這樣一個結論:

    在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情況下,您打算賣房,在孩子已經成年情況下,必須要做出書面放棄;在孩子未成年的情況下,不需要做出書面放棄——因為必須要給孩子保留繼承權。

  • 2 # 依山傍水758

    幾種情況:①房子原屬你亇人所有,愛人去世後,因房產中原沒愛人的份額,那麼房產仍屬你亇人所有,賣房是你自己的事,與子女無涉,自然無需子女表態,也談不上讓子女去進行放棄繼承的公證。②房產雖僅登記於你名下,但系婚姻期間用一方或雙方收入購買,或部分購資有婚後一方或雙方收入,那麼該房屋中有你愛人的份額,而你子女均表示放棄繼承母親的份額,現在你要賣房,子女可以公證的形式表示放棄,也可以自書放棄繼承母親的遺產,還可以由你和子女共同約定,子女繼承的母親的部分贈與你亇人所有,總之憑上述公證或自書放棄書或雙方約定子女繼承部分贈與父親亇所有的合同,你都可以賣房。③如房產中有你去世愛人的份額,而你的子女也不願放棄他們該繼承的份額,那麼你必須與他們協商,補償給他們該有的繼承房屋額的補償款,或約定賣房後,按他們房屋份額,付給他們該有份額的房款,雙方簽訂協議。爾後你可以賣房,如那亇關鍵因房產涉及子女問題不暢通,可出示約定書等,應該沒問題。這樣做比較簡單,當然上述牽涉到自書或雙方約定的,也可以公證,不過只要都是雙方真實意志的表示而留下了有效書證,不公正,不影響你的賣房行為。

  • 3 # 馬俊哲律師

    如果是婚姻期間取得,這房子屬於婚後共有財產,不管登記人是夫妻倆誰,住房產權一人一半。你配偶死亡,需要辦理繼承手續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堅壁清野是什麼意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