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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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東門大街30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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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30598666
一個人犯了死罪,執法部門判了他她死刑,這叫【正義】;
一個人犯了死罪,有些人能把他她【判緩,無期,保釋,赦免】,這才叫【權利】;
但是,這種權利是【人民】賦予給你的,不是你從【孃胎】裡帶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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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RRR300
說明你不再是人珉了,基本屬於比敵人好一點的階層了。不能假釋,保釋。你不能參與一切國家事務,比如說旋舉和被旋舉權。你關在牢裡,馬上要投票了,要不要讓你出去投票呢。別人投給你票,萬一成了人達代表(雖然理論上不可能),羈押,槍斃你還得請示呢。國家要大赦天下,你被剝奪正治權利,對不起,沒你什麼事。建議不要再搞這種問題,很多關鍵詞根本打不出來嘛,一大堆錯別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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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肇洪哥日常的VLOG
人雖然死了,但不表示煙消雲散。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就是永遠不讓其翻身。一個人犯了最嚴重的的死刑,被依法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就意味著此人生前寫過的文章,發表過的演講,演過的影視作品一律禁止出版發行。關於此人的文字,圖片,影片都不可用作正面宣傳,生前獲得的一些榮譽、稱號也會除名,其後人也無法享受其可能帶來的優待。對於普通人影響不大,但對一些有影力的死刑犯有作用,主要是消除對後世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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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使用者品味人生
政治權利指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黨員幹部,職務榮譽等等。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是指犯罪嫌疑人生前享有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包括黨籍職務榮譽等等都被剝奪。
政治權利嘛,也就是剝奪了他在政治方面的全部權利,一切和國家有關的活動都被剝奪,,對於死刑犯來說,無關緊要,但為什麼還要有這麼一條呢,是因為會出現,死刑變死緩,無期,假釋,保外就醫,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