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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六月天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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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塵不染酷
對待愛情,有人喜歡找最愛自己的人;有人喜歡找自己最愛的人;更多人喜歡找彼此相愛的對方。但這種最愛會隨著閱歷、自己的認知、處事態度、現實生活狀況的變化而轉變。不是說不是最愛了,而是以另一種形式來愛了,愛變得更真實、更有生活感。
現實中,不管和你在一起的是你最愛的還是最愛你的,還是彼此相愛的,都有愛的成份存在,都值得珍惜。很慶幸的是和我在一起的人是彼此相愛的人。當初學生時代的戀情不參雜任何外在因素,是那麼純真、那麼的輕鬆愉快。而今面對現實,面對鍋碗瓢盆,我們還能彼此包容、珍惜,相互理解、鼓勵。雖然有時也會爭吵,但從未改變彼此在對方心目中的地位和那份執著的愛。不被現實打敗,即使遇到困難,也能共同努力,坦然面對。他何時回家,家都是他溫馨舒適的港灣;我何時有難,他都是我堅強的後盾。雖然時光無情地在我們的臉上留下痕跡,讓我們變成大媽、油膩大叔,但彼此長久地相濡以沫,相互信任和關心,讓對方在自己的心目中更加完美。褪去年輕時的青澀,換上中年時的睿智和成熟,使彼此在對方的心目中比相識當初更加有魅力,更加愛惜對方。對方拖著疲憊的身軀回家,寄上去一杯熱茶,那不僅僅是茶,是自己對愛的人的心疼和體貼;痛苦的時候有對方堅實的肩膀依靠,那不只是堅實的肩膀,而是愛的保護、愛的力量的源泉。沒有刻意,生活就是在平淡無味之中、在無數不起眼的小事細節中付出愛,享受愛!
也許本來是彼此相愛的人,走到一起後,因為自己的性格、能力、現實環境,讓彼此的愛逐漸消失,為了孩子彼此湊合著生活,但畢竟曾經愛過,曾經有過難以忘記的甜蜜回憶。這時,試著去理解、去改變、去包容,也許愛會重新來到。沒有什麼死心了,還是真的愛的不夠。
生活不易,不管最終和什麼人在一起,那也是緣分,緣分不易,請一定珍惜。試著去愛,去接受,生活終將給你驚喜!
當然,和我們在一起的還有父母,兄弟姐妹,他們愛著我們,我們也最愛他們。尤其是父母那份偉大的大,沒有什麼可以比擬。父母與子女之間的愛永遠都是最真、最愛!
人生苦短,願你我都能和最愛的人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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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各種認證都不能遷移怎
和你在一起的人是你最愛的人嗎?
和最愛的人在一起是幸福的
和懂你的人在一起是幸運的
一
愛情是永恆的主題,愛情也是人生重要的組成部分,影響很大,大到你一生是否幸福,是否生活的愉快,是否內心平穩,沒有後顧之憂。
人們常說,一個成功男人的背後,一定有個好女人。那麼,一個幸福女人的身旁,一定有一個她愛的男人。
二
一個女人,從她的少女時代開始,心中就在勾勒白馬王子的形象,或英俊|瀟灑,或風流倜儻,或才華橫溢,或溫情脈脈。
總之,能找到自己最愛的人,那她是幸福的,能和最愛的人,朝夕相伴,執手白頭,那更是三生有幸。
現實生活中,既使開頭很愛,經過生活的瑣碎,柴米油鹽,最初的熱度己無影無蹤,只剩下平平淡淡,能包容大度,己算不易。
三
我沒遇到過最愛的人。
從小學三年級開始看小說,(哥哥借的)
古今中外,名著看了不少,年青時,愛情小說不但看了很多,還買了很多,其中包括瓊瑤的全部作品,臺灣,香港,內地許多知名作家寫的。
不知為什麼,在書中,在生活中,沒有遇到最愛的人,連具體標準都沒有。
我也很迷茫,怎麼會這樣?
四
還好,在我而立之年,遇到了牽手的那個人,沒有驚喜,只有一點點心動,覺得找到一個有共同語言的人,可以天文地理,古今中外的瞎聊,永遠有話題,不用特意,有時觀點不約而同。
看一眼對方的表情,就知道對方要幹什麼,或要說什麼,無須多慮,懂得也是人生一大幸事。
雖不熱烈浪漫,卻也溫情可人。
五
一生很長,和你生活在一起的那個人,不管是不是你當初的最愛,也不管最後只剩親情和習慣,只要還能相伴,還能理解和寬容,還能和平地生活在一個屋簷下,並且一直堅持下去,結局就是美好的。回答
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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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梅園香雪
婚後的生活,艱辛大於甜蜜。工作、孩子、家務,一個身子劈八瓣都不夠用。我們兩個人都是事業心很強的,都是學校的骨幹教師、教學能手。作為女人,家務活那就得首當其衝,總覺得是分內的事,這個家,除了吃飯睡覺,不會見到他的影子,他幾乎就是個工作狂。有時我自己真的感覺好累,也是咬著牙過來了。把丈夫看做孩子了,母親對孩子還有什麼要求呢?
記得三毛的一篇文章《孩子似的丈夫》,天下男人大同小異吧。只要我愛他,就忍了他吧,有人說“你動搖過嗎?”我堅定地回答“沒有,我對他的愛,就像腳下的磐石一樣堅硬無比!”
回覆列表
任何事情都有兩個方面,兩種結果,一定是各不相同,甚至也沒有對和錯。這樣的問題回答起來,也會受到兩種觀點稱讚或批評,但是我們還是要一分為二,實事求是的來說明這件事。
第一個結果回答:是。能生活在一起的人,應該是最親近、最知心、最愛的人,能在一起一定是緣分的聯絡。
我們每個人都和父母生活過一起,他們是我們最親、最近、最疼愛我們的人,我們愛他們,他們也愛我們,沒有一種愛能超越這種父母對子女的愛。
一起生活的人還有兄弟姐妹,還有戀人、情人、愛人、子女,這都是最愛的人。這是社會的普遍現象和生活現實。
第二個結論也是客觀存在的現實。生活在一起並不是自己特別愛、特別喜歡人。比如:夫妻,有的人從一開始就不是愛,那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導致的結局,雖然生活在一起,有的同床異夢,爭吵不斷,鬧離婚、離分居,搞家暴,屢見不鮮,已不是少數。兄弟們生活在一起,反目成仇者也是比比皆是。
不同的人,看似生活在一起,有的僅是個形式。絕大多數生活在一起的人,是一生中最愛的人,但也有相當多的人,生活在一起,有恨無愛,勉強的維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