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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中學教之道

    看了一下曝光影片!

    影片中,學生被一男子踩在地上,男子用皮帶抽打學生。 男子疑似山丹縣學樂輔導學校負責人!

    現在還不明白事情的原委,但是對於男子的行為,個人是深深的不敢苟同!

    首先,男子如此暴力的行為,對於學生的自尊心的傷害是非常大的。

    從影片可以看出,男子在與皮帶抽打學生的時候,其他學生都在旁邊站著。被打學生估計以後可能都快沒臉見人了。

    其次,暴力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只會加快矛盾的積累和暴發!

    可能被打學生確實犯了很嚴重的錯誤,可是對待學生的錯誤的處理方式非常的不妥當,並且是在大庭廣眾之下,根本就沒有考慮過學生的感受。

    最後,男子這樣的行為,與其他學生和家長來說都是極其不合理的。

    對於其他孩子來說,是一個很不好的榜樣,對於家長來說,如此粗暴的教育方式,更不敢讓家長將孩子送到這樣的學校。將孩子踩到地上,用皮帶抽打,不僅傷了自尊,更讓孩子的身體受到傷害。我想任何一個家長看到自己的孩子受到這樣的處罰方式,肯定都是非常憤怒的。

    影片中所說的學校屬於輔導學校,那可能不一定是公立學校,有可能是私立的輔導機構!綜合以上問題,也可以暴露出一些教育機構的弊病。

    第一,私立的輔導機構,只以盈利為目的。對孩子只有教,沒有育!

    私立的輔導機構,大多隻做到知識的傳授,對於孩子身心的健康和成長教育方面,還是存在很多問題。而且也不願意花費一定的時間和精力去關注孩子的身心健康!

    第二,無論男子的身份是什麼,都應該受到嚴肅處理。

    如果是老師,這樣對待學生,那麼師德肯定不過關,有問題。如果男子不是老師,那更不能這樣對待學生!一般私立輔導機構對於老師的要求可能更為寬鬆,管理上可能還達不到一定的標準。

    第三,對於體罰和懲戒的界定不能只限於公立學校。

    說起老師體罰孩子,可能很多人都會想到這種情況只發生在公立學校,但是在有一定規模的私立學校,也是有這樣的情況出現的,對於教師的要求,一些私立的輔導機構也應該有一定的規定,並且要進行嚴格的監督!

    最後…還是期待真相吧!很想知道學生做了什麼,才使得這位男子非常暴怒,發生這樣的行為!也希望當事人能夠認真反思自己的行為,對於孩子的錯誤能夠正確對待。

  • 2 # 一縷正義的光芒

    看了看連結的影片,連續看了3遍,雖然聽不出那個打人者在說什麼,但是我們能夠看到那個被打的孩子在地上無助而可憐的掙扎著,如果被打的孩子有激烈反抗的動作,也許我會覺得這個孩子平時太頑劣,該打,可是,影片中他就那麼歇著身子躺在那裡任由那個所謂的老師抽打!孩子究竟犯了多大的錯?!能讓這個“老師”如此窮兇極惡?!真不知道孩子的家長看到這個影片會心疼成什麼樣子!從周圍其他孩子的狀態和這個打人者的醜態基本可以判斷,這絕對不是公辦學校(公辦學校的老師不會如此惡劣),甚至私立學校都不是,應該是校外輔導機構吧。可憐無知的家長們,看看吧,你們把孩子送到了魔窟!那些禁止在校老師從事有償家教的部門領導們也看看吧!這個被打的孩子一定會記恨這個打人者一輩子!作為一名老師,我實在無法想象,這種惡人是如何取得輔導資質的?!

  • 3 # 三水三心

    第一,毆打事件發生之前,一定有其他事件

    毫無疑問,在此之前,一定發生過一些事情,大機率來說,這件事情應該是極為惡劣的,讓這名培訓機構的負責人,怒不可遏,才做出這番舉動!

    由於當下,人們對於教師不敢管的現象,深惡痛絕,已經有不少的人,其中包括一些教育界的專門人士,對此提出了一些看法,而《人民日報》等權威媒體,也提出“將懲戒權還給教師”,這件事情,就自然會引發人們更多的關注。

    所以,目前,調查清楚前因後果,有利於對這件事情進行整體的關照。個人一貫反對不分前因後果,一棍子打死的處事方法。

    當然,查清楚前因,並不能夠作為減輕這名負責人如此毆打學生的理由。這就是我下面要說的第二點:

    第二,在法治的軌道上,應依法查處毆打學生的嫌疑人

    該培訓機構的負責人的行為,無疑是一種違法行為。具體來說,應該是涉嫌違反《未成年保護法》,如果體罰行為,造成了一定的嚴重後果,比如,造成輕傷及以上,或者造成這個學生心理出現嚴重偏差或者行為失常,經法醫鑑定,還有可能涉嫌違反《刑法》中的“故意傷害罪”。

    所以,當務之急,是對學生進行傷情鑑定,儘快拿出處理意見。個人認為,該事件,由教體局來調查處理已經很不合適,當地公安及機關應該依法介入,監察機關應當實時跟進。

    畢竟,保護未成年的合法權益,就是保護未來!

    但不管如何,沒有任何的法律,賦予這名負責人,對學生事實如此殘暴毆打的權利——即使是家長,在學生進入該機構時,已經和培訓機構簽訂同意其使用暴力管理的協議!

    要知道,任何協議,只要是違法的,該協議都不受法律保護!

    我們知道,當下,人們對於《未成年人保護法》頗多微詞,但從法治精神的角度,只要這個法律沒有修改,那麼,法律就必須遵守,違法就必須追究!

    在這一點上,該培訓機構的負責人,毫無疑問,簡直就是一個法盲!

    第四,該事件不能成為人們抹黑教師的理由

    現在,一些別有用心的人和一些不明就裡的吃瓜群眾,抓住一切機會,抹黑教師。這一事件,一定會成為一些人抹黑教師的新證據。事實上,這位所謂實行“軍事化管理”的培訓機構的負責人,是否是教師,本身是很值得懷疑的。

    要作為教師,首先要具有教師資格,也就是持有國家頒佈的教師資格證,其實是要在實際的教育教學或管理崗位上。

    個人對培訓機構,並沒有反感,但以為,對培訓機構的人,可以稱為老師,但不一定可以充當教師(感興趣的朋友,可以檢視我的問答中,有老師和教師的辨析)。

    也就是說,這位負責人,既然並非教師,又豈能因此來黑教師呢?

    總之,作為未成年人,犯了錯,還是要在法治的軌道上來處理教育及懲戒,使用暴力的教育,不過是讓學生產生“以暴制暴”的影響罷了!

  • 4 # 山村老師看教育

    黑師黨:嘿嘿!!終於又逮到機會了,又可以各種噴各種黑教師!!

    老師:還好公辦學校裡沒有這種蠢貨,不然廣大一線教師又要背鍋!

    對於此影片,山村老師也找出來看了兩遍,影片中的男子確實十分暴力。影片中,男子手拿皮帶,腳下踩著一名學生,口裡邊說著什麼,邊用皮帶抽腳下的學生。而教室裡還有其他學生站著抬著書不敢抬頭看,只有極少數的人偷偷的看。

    目前該事件還在調查中,但從影片中該輔導學校負責人的行為可以看出該負責應該不是公立學校教師,甚至連私立學校的教師都算不上。該負責任應該只是校外的輔導機構。公立學校的老師們不敢這樣暴力的毆打學生,因為大家都知道,未成年人有未成年人保護法,毆打學生,這是違法行為,公職教師暴力毆打學生的後果很嚴重。

    且不論該負責人是否是公立或私立老師,只要觸犯了未成年人保護法,那麼就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既然是犯了法,那就應該交由公安機關處理。讓法律來制裁這樣的人,未成年人有受到法律保護的權利。在學校老師罰站都算體罰,都違規,這暴力毆打已經讓孩子身心受到傷害。對於這樣的人,必須依法給予嚴懲。對於這種培訓機構,應該取消其培訓資格。

    同時,也請那些網噴,黑師的鍵盤俠們看清楚,這樣的人是否是教師再噴再黑。不要讓廣大教師無辜背鍋,不要讓更多的一線教師更加的“負責任”。

  • 5 # 落曹為寇

    都放家裡供著吧!我們養育的是下一代,不是自己的祖宗。看看驗傷報告,真有事,老師不是人,若無事,我們該反思我們的教育體系

  • 6 # chugq

    這些媒體天天吃了沒事,一點小事無限放大,當老師不去管孩子,隨其任性,將來有一天孩子不成器,是不是又要把責任推到學校和老師身上。

  • 7 # 愛河北人

    先還原一下事件經過:

    事件的起因暫時不得而知,但是這位培訓機構工作人員毆打學生的做法卻讓人有點不寒而慄。我們並不反對對學生進行適當懲罰。但是,這樣類似於黑社會性質的懲罰,卻是每個正常人都做不出來的。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六十三條明確規定,禁止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我們看,這位培訓機構的工作人員,對學生進行毆打的同時,也進行了侮辱,情節應該是十分嚴重,而且遠遠超過了體罰或者變相體罰的範疇,應該定性為“毆打”。可以按照一般的社會案件進行處理。

    現在各地培訓機構良莠不齊,有很多都是無證經營。教育主管部門和行政執法部門應該對此進行整頓。關停那些不合格的培訓機構,淨化培訓市場。使得在在職教師退出培訓市場之後,老百姓能夠放心的將孩子交給培訓機構,而不是擔心被忽悠,擔心遇到像甘肅這樣近乎黑社會性質的培訓機構,不僅花了錢,學不到東西,還得挨打受氣。

  • 8 # 楊鍋來了

    皮帶抽打,腳踩學生頭部,萬惡的體罰現象屢禁不止呢?何其讓人心痛啊

    從網路上搜索到了相關影片,事件具有比較可靠的真實性。

    從影片中發現一男子打了一通電話後,就直接用皮帶直接抽打孩子,旁邊還有幾個孩子站在旁邊,因為語音不清楚,所以具體原因不知為何。

    字幕顯示應該是教育部相關部門的迴音吧,矛盾指向了培訓機構的投資人,又是一例可能是“臨時工”所做所為。

    這次唯一的不同的是,矛盾指向了培訓機構,不再是公立學校的事件了。

    但是,不管是什麼樣的機構,什麼樣的培訓學校。只要是教育行業的,都必須遵循教師職業道德規範要求,規範從教,嚴格遵守相關規定,堅決不能做出對學生的任何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包括語言上的。對於此類的行為規範要求,沒有任何人能例外,不管你是校內教師還是校外負責人,甚至投資人。

    同是即使作為投資人,你的管理應該界限於對學校管理層或者學校大事件的決策上,對學生的管理是不是應該完全由具有相關教師資格證的老師或者是學校領導層呢?誰授於這樣人的權利來直接管理學生?甚至對學生拳打腳踢的。

    強烈呼籲有關部門對此類現象進行嚴肅處理,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調查,該嚴懲就嚴懲,此類機構或者學校一定還存在其它違規行為,必須堅決進行清理,不然還會有更多的孩子受到傷害,包括身體上和心理上的傷害。

  • 9 # 櫻花落11

    不瞭解事實真相,就不要妄言。是該學生家長求該輔導機構的人員替他管教孩子,當時家長就站在旁邊,另外,輔導機構都是以盈利為目的,算不上真正的老師,所以,不要再黑老師!作為老師,我可以理直氣壯地告訴大家,公立學校的老師不可能會這麼做,除非是變態!

  • 10 # 邂逅了的青春年華1

    是事實嗎?有些學校的學生結夥成群歐打老師的也有,咱不調查???家教不到的孩子也應該罰,但這位老師有些過分。

  • 11 # 冬D冬

    對毆打學生的人,必須依法嚴懲,但不能以此作為黑師的證據

    學生應該管,但是不一定要毆打,

    現在的老師也難,不管吧,學生不學習,管吧,又管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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