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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1300891189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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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007鐵鏽
同意就業填寫“同意”即可。
須注意的是學校同意蓋章這一步一定要最後執行以保護學生的權益高校畢業生就業必須由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簽署就業協議書。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各執一份。就業協議書由國家或市高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統一製表。
封面:等用人單位確定後可由畢業生填寫,用人單位要寫全稱;
正表:第一欄由畢業生如實填寫。“應聘意見”一般可填:願意到貴單位就業,並簽上姓名和日期;
第二欄上半欄由用人單位填寫,注意各欄要填完整,以便聯絡,“檔案轉寄詳細地址”一般是用人單位所在地人事、教育主管部門的地址或名稱。“用人單位意見”欄應籤同意錄用等字樣並蓋上公章,注意公章應與用人單位名稱一致。“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意見”一般由用人單位所在地人事、教育主管部門籤具,需由畢業生前去辦理或由用人單位代辦;
第三欄由院(系)和校就業指導中心填寫。前兩欄手續辦好後,畢業生先到所在院(系)就業負責人或聯絡人處簽字並蓋公章,最後到就業中心簽章;
同意就業填寫“同意”即可。 須注意的是學校同意蓋章這一步一定要最後執行以保護學生的權益高校畢業生就業必須由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簽署就業協議書。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各執一份。就業協議書由國家或市高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統一製表。 (一)畢業生 和用人單位在就業協議書上簽名蓋章; (二)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批准蓋章; (三)用人單位必須在與畢業生簽署協議書起的15天內,將協議書送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 (四)學校同意蓋章,並及時將意見反饋用人單位。 採用欺騙等手段簽署的就業協議書無效,並由欺騙責任方承擔違約責任 (五)畢業生如需調整就業單位,在本市、縣、區範圍內的,由當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調整手續;跨地區,由兩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調整手續;從市、縣、區調整到省級、中直單位,或從省級、中直單位調整到市、縣、區的,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調整就業去向,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辦理,每位畢業生只允許調整一次就業單位。 1、畢業生辦理就業手續截止日期為6月30日。 2、畢業生辦理就業調整時,須攜帶如下材料: A 原就業報到證 B 以前已落實就業單位的,須出具原就業單位同意解除協議並經上級就業工作部門稽核同意的書面意見。 C 現已落實單位的,須出具與就業單位簽訂的並經上級就業工作部門稽核同意的就業協議書,或是就業單位出具的,並經上級就業工作部門稽核同意的書面接收意見。 3、已落實單位的畢業生如落實新用人單位,可憑原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和解除協議證明,向招生就業辦申請換髮新就業協議書(每位畢業生只允許換1次),改派由學生自行到省教育廳簽發新的就業報到證。 (六)各類證件遺失怎麼辦? 畢業證書遺失:本證遺失不補,學校給予出具證明。 學位證書遺失:本證遺失不補,學校給予出具證明。 戶口遷移證遺失:向發證戶籍中心掛失,並補辦。 就業協議書遺失:登報申明作廢,攜帶報紙及系稽核同意的書面材料到招生就業辦補辦。(指已簽好的就業協議書)。 畢業生如遺失《就業協議書》,請於就近的報刊登報宣告作廢,隨帶報紙經所在系負責大學生就業工作的老師簽署意見,至招生就業辦,招生就業辦稽核同意後,予以補發。補發的《就業協議書》上註明“該生原件已遺失,此份為遺失補辦件”,以示有別於正式的《就業協議書》。 畢業生如謊報遺失《就業協議書》,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校規校紀處分。 拓展資料: 協議區分 大學生畢業前後往往要簽署三份協議:實習協議、就業協議、勞動合同,但是不少學生和用人單位都不能區分三份協議的特點和效力。 實習協議是指在校學生透過參加實習單位的實際工作進行實踐學習,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 就業協議是指在校學生畢業前與學校、用人單位三方簽訂的協議,目的在於約束學生和用人單位在畢業後建立勞動關係;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的合同。 :-就業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