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級礦量又叫生產礦量,指的是在礦床開採過程中按巷道掘進的程度及採礦準備程度,分別圈定的可採儲量,叫做生產礦量。生產礦量分為開拓礦量、採準礦量、備採礦量三個級別(露天礦的採準礦量與備採礦量是一致的),故又稱為三級礦量。
所以,對石灰石露天開採的礦山,實際上是二級礦量。
地下開採主要包括開拓、採切(採準和切割工作)和回採三個步驟。開拓是為了由地表通達礦體而開鑿的豎井、斜井、斜坡道、平巷等井巷掘進工程。採準是在開拓工程的基礎上,為回採礦石所做的準備工作,包括掘進階段平巷、橫巷和天井等採礦準備巷道。採準工作量礦塊中每千噸待採工業儲量需掘進的採準、切割巷道的長度,其大小用採準係數表示,單位為m/kt。由於巷道的斷面不完全相同,採準工作量又可用m3/kt表示。採準、切割巷道的具體佈置見空場採礦法、充填採礦法和崩落採礦法。切割是在開拓與採準工程的基礎上按採礦方法所規定在回採作業前必須完成的井巷工程,如切割天井、切割平巷、拉底巷道、切割塹溝、放礦漏斗、鑿巖硐室等。回採是在採場內進行採礦,包括鑿巖和崩落礦石、運搬礦石和支護採場等作業。這三個步驟,開始是依次進行,當礦山投產以後,為能保持持續正常生產,仍需繼續開鑿各種井巷。如延伸開拓巷道,開鑿各種探礦
開拓礦量屬設計可採工業礦量的一部分。是指已全部或部分完成開拓工程量和達到一定勘探程度(Ⅰ、Ⅱ類,B+C級;Ⅲ、Ⅳ類C級)的開拓水平以上的工業儲量。開拓礦量分為地下礦山的開拓礦量和露天礦山的開拓礦量。地下礦山的開拓礦量凡按設計規定的開拓系統中的井巷工程均已完成,形成了完整的礦井提升、運輸、通風、防排水、充填等系統,據此可開掘採準巷道,並完成採準工作以前的生產探礦工程,在此開拓巷道水平以上範圍內所控制的工業礦量,稱為地下礦山的開拓礦量。露天礦山的開拓礦量凡計劃開採的區域內,礦體上面覆蓋的岩土已剝離,露出礦體表面,並完成了通往開採臺階的運輸塹溝或斜坡路等開拓工程,則此臺階以上的礦量,稱為露天礦山的開拓礦量。開拓礦量的計算保安礦柱的礦量,在起保護作用期間,不能列為開拓礦量。只有在解除保護作用或允許回採這種保安礦柱時,才可將其列人開拓礦量。開拓礦量的計算公式如下:開拓礦量=〖(開拓露出的礦體長度×礦體平均橫斷面積)-開拓礦量貯備期內不能開採的礦體體積〗×礦石平均容重×採礦回收率
採準礦量:採準礦量是開拓礦量的一部分。在已開拓的礦體範圍內,按設計規定的採礦方法所劃分的採準坑道(如上下中段運輸平巷、採礦場的天井等),均已開掘完畢,生產探礦已完成,採場外形業已形成,則此採礦場範圍內的開拓礦量,減去開採損失及採準礦量儲備期限內不能開採的礦量後,即為採準礦量。採準礦量的邊界,應以採礦場劃分的形式和回採順序而定。在同一採場內的頂底柱和礦壁不能與礦房同時回採時,採準礦量的邊界即為礦房的邊界;如同時回採,則採準礦量的邊界即為採礦場的邊界(必須在完成礦柱回採設計所規定的採準工程後,方可列入採準礦量)。 “呆滯礦量”(包括:留在採準礦量儲備期限內不能開採的臨時性礦柱的礦量;採準礦量儲備期限內受開採程式限制不能開採的礦量及由於其他原因被積壓的礦量)和採準工程已採出的礦量,均不得列入採準礦量之中。採準礦量的計算公式如下:採準礦量=(採場斜高×採場沿走向長度×礦體平均可採厚度×礦石平均容重-地質損失-呆滯礦量)×採礦回收率
備採礦量是開拓礦量的一部分。在開採臺階上,礦體的兩面圍巖已被剝離,臺級上面和側面礦體已露出,平臺探礦工作已完成,上個臺級坡底線向外留出採礦裝置佔用的最小安全平臺寬度以外,並夠佈置一排炮孔以上寬度的,具備回採條件的礦量,稱為備採礦量。在備採礦量範圍內,凡廢石夾層厚度夠分爆厚度的應予剔除,夾石後面的礦量亦不得列為備採礦量。備採礦量計算公式為:開拓礦量=〖(開掘帶長度×礦體平均橫斷面積)-備採礦量貯備期內不能開採的礦體體積〗×礦石平均容重×採礦回收率
所謂三量平衡,對石灰石露天開採礦山就是開拓礦量與備採礦量之間保持適當的比例,以便做到可持續生產。即按照“礦山先行”的原則,優先安排礦山建設工作。生產礦山必須嚴格遵守“採剝並舉”,“剝離先行”的原則,保持合理的“三量”(開拓礦量、準備礦量、可採礦量)關係。要抓好計劃開採、穿爆工作和裝置管理工作。
三級礦量又叫生產礦量,指的是在礦床開採過程中按巷道掘進的程度及採礦準備程度,分別圈定的可採儲量,叫做生產礦量。生產礦量分為開拓礦量、採準礦量、備採礦量三個級別(露天礦的採準礦量與備採礦量是一致的),故又稱為三級礦量。
所以,對石灰石露天開採的礦山,實際上是二級礦量。
地下開採主要包括開拓、採切(採準和切割工作)和回採三個步驟。開拓是為了由地表通達礦體而開鑿的豎井、斜井、斜坡道、平巷等井巷掘進工程。採準是在開拓工程的基礎上,為回採礦石所做的準備工作,包括掘進階段平巷、橫巷和天井等採礦準備巷道。採準工作量礦塊中每千噸待採工業儲量需掘進的採準、切割巷道的長度,其大小用採準係數表示,單位為m/kt。由於巷道的斷面不完全相同,採準工作量又可用m3/kt表示。採準、切割巷道的具體佈置見空場採礦法、充填採礦法和崩落採礦法。切割是在開拓與採準工程的基礎上按採礦方法所規定在回採作業前必須完成的井巷工程,如切割天井、切割平巷、拉底巷道、切割塹溝、放礦漏斗、鑿巖硐室等。回採是在採場內進行採礦,包括鑿巖和崩落礦石、運搬礦石和支護採場等作業。這三個步驟,開始是依次進行,當礦山投產以後,為能保持持續正常生產,仍需繼續開鑿各種井巷。如延伸開拓巷道,開鑿各種探礦
開拓礦量屬設計可採工業礦量的一部分。是指已全部或部分完成開拓工程量和達到一定勘探程度(Ⅰ、Ⅱ類,B+C級;Ⅲ、Ⅳ類C級)的開拓水平以上的工業儲量。開拓礦量分為地下礦山的開拓礦量和露天礦山的開拓礦量。地下礦山的開拓礦量凡按設計規定的開拓系統中的井巷工程均已完成,形成了完整的礦井提升、運輸、通風、防排水、充填等系統,據此可開掘採準巷道,並完成採準工作以前的生產探礦工程,在此開拓巷道水平以上範圍內所控制的工業礦量,稱為地下礦山的開拓礦量。露天礦山的開拓礦量凡計劃開採的區域內,礦體上面覆蓋的岩土已剝離,露出礦體表面,並完成了通往開採臺階的運輸塹溝或斜坡路等開拓工程,則此臺階以上的礦量,稱為露天礦山的開拓礦量。開拓礦量的計算保安礦柱的礦量,在起保護作用期間,不能列為開拓礦量。只有在解除保護作用或允許回採這種保安礦柱時,才可將其列人開拓礦量。開拓礦量的計算公式如下:開拓礦量=〖(開拓露出的礦體長度×礦體平均橫斷面積)-開拓礦量貯備期內不能開採的礦體體積〗×礦石平均容重×採礦回收率
採準礦量:採準礦量是開拓礦量的一部分。在已開拓的礦體範圍內,按設計規定的採礦方法所劃分的採準坑道(如上下中段運輸平巷、採礦場的天井等),均已開掘完畢,生產探礦已完成,採場外形業已形成,則此採礦場範圍內的開拓礦量,減去開採損失及採準礦量儲備期限內不能開採的礦量後,即為採準礦量。採準礦量的邊界,應以採礦場劃分的形式和回採順序而定。在同一採場內的頂底柱和礦壁不能與礦房同時回採時,採準礦量的邊界即為礦房的邊界;如同時回採,則採準礦量的邊界即為採礦場的邊界(必須在完成礦柱回採設計所規定的採準工程後,方可列入採準礦量)。 “呆滯礦量”(包括:留在採準礦量儲備期限內不能開採的臨時性礦柱的礦量;採準礦量儲備期限內受開採程式限制不能開採的礦量及由於其他原因被積壓的礦量)和採準工程已採出的礦量,均不得列入採準礦量之中。採準礦量的計算公式如下:採準礦量=(採場斜高×採場沿走向長度×礦體平均可採厚度×礦石平均容重-地質損失-呆滯礦量)×採礦回收率
備採礦量是開拓礦量的一部分。在開採臺階上,礦體的兩面圍巖已被剝離,臺級上面和側面礦體已露出,平臺探礦工作已完成,上個臺級坡底線向外留出採礦裝置佔用的最小安全平臺寬度以外,並夠佈置一排炮孔以上寬度的,具備回採條件的礦量,稱為備採礦量。在備採礦量範圍內,凡廢石夾層厚度夠分爆厚度的應予剔除,夾石後面的礦量亦不得列為備採礦量。備採礦量計算公式為:開拓礦量=〖(開掘帶長度×礦體平均橫斷面積)-備採礦量貯備期內不能開採的礦體體積〗×礦石平均容重×採礦回收率
所謂三量平衡,對石灰石露天開採礦山就是開拓礦量與備採礦量之間保持適當的比例,以便做到可持續生產。即按照“礦山先行”的原則,優先安排礦山建設工作。生產礦山必須嚴格遵守“採剝並舉”,“剝離先行”的原則,保持合理的“三量”(開拓礦量、準備礦量、可採礦量)關係。要抓好計劃開採、穿爆工作和裝置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