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們現在經常會看到某某企業拿到了幾個億的B輪融資,投後估值二十個億這樣的新聞,估值十億美元以上的“獨角獸”又頻頻霸屏。對高估值的強調讓很多人都認為企業的估值越高越好,融資越多越好...真是這樣的嗎?
答案是肯定的估值並非越高越好!!
不少創業者認為融資企業估值越高,就說明企業越值錢,越有發展前景,所以當然是估值越高越好。但其實,估值不是一味的越高越好,融資企業要看到高估值背後所蘊含的高風險。
這裡我們就要提到TS(term sheet),即投資條款清單。在投融資過程中,投融資雙方會簽署一份TS,來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在TS中,和融資企業估值相關的“坑”就是“反稀釋條款(反攤薄條款)”:融資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時,若認購新增註冊資本的第三方股東,對合資公司的投資前估值低於投資方認購本輪股權時的公司投資後估值,則投資方有權在合資公司新股東認繳新增註冊資本前,調整其在合資公司的股權比例,以使投資方本輪股權比例達到以本輪投資價款按該次新增註冊資本前對應的公司估值所可以認購的比例。員工期權計劃以及經投資方同意的其他方以股份認購新增註冊資本(認購價格低於投資方本輪認購價格)的情況除外。
通俗的理解“反稀釋條款”,就是融資企業的後續融資時的每輪估值都必須高於前一輪,否則將會觸發反稀釋條款,透過調整前輪投資方的股權比例或者創始股東向前輪投資方支付貨幣補償。條款的目的就是防止上輪投資方的股權價值因為後續估值的降低而被稀釋。
可見,過高的估值會為融資企業帶來沉重的壓力,融資企業若後續的估值無法提高,則要麼會觸發反稀釋條款,要麼就會被迫放棄再次融資的機會。
❷融資並非越多越好
融資企業獲得的融資資金越多,則意味著融資企業有更多的資金支撐企業快速發展,這麼說來應該是融資的金額越多越好。以下是確認投資方用多少資金購買企業多少股權的公式:
投資金額佔股比例=投資金額/融資企業估值×100%。
融資企業獲得投資方的資金,是以稀釋創始股東的股權比例為代價的。可見,融資金額過高,創始股東的股權比例就會被稀釋的更多,一旦創始股東無法保持控股地位,則將不符合IPO掛牌申請企業報告期內實際控制人不能變更的規則;若融資企業IPO成功,創始股東股權比例稀釋過多,持股比例過低,則很容易遭受惡意收購。
為此,創始股東應珍惜自己的股權,要在融資金額與稀釋股權中找到平衡。
❸投前、投後,區別巨大
創始股東和投資方在確認融資企業估值時,應謹慎把握投資方給出的估值是投前估值還是投後估值。一字之差,就會讓創始股東的股權比例失之千里。
舉個例子來看,如果某融資企業按投前估值2000w計算,投資人投資500w,則佔的股權比例就是500w/2500w*100%=20%。而如果按投後估值2000w計算,投資人投資500w,則佔到的股權比例就是500w/2000w*100%=25%。
❹估值與員工期權池
投資方一般都會要求融資企業建立員工期權池,用於實施員工激勵。而這其中就隱含著對融資企業估值和創始股東股權比例稀釋的影響。投資方都往往要求在“投前估值池”中保留足夠的員工期權池。
以上面那個投資方投500w佔20%為例,如果TS中寫明包括員工期權,則意味著在投前就需要設立員工期權池,假設員工期權池有10%,就意味著融資後創始團隊佔股只剩70%。如果TS中寫明不包括員工期權,那融資結束後創始團隊還剩80%,後期的員工期權池可以由創始人和投資人共同協商稀釋。
無論是企業投融資,還是併購交易,一個足夠接近公司真實價值的估值,是雙方交易的基礎。在這個過程中,“賣個好價錢”雖然重要,但也不能本末倒置將估值視為一切。選取適合標的企業的估值方法,確定合理的估值區間,促成交易才是估值的真正意義所在。
近年來,我們現在經常會看到某某企業拿到了幾個億的B輪融資,投後估值二十個億這樣的新聞,估值十億美元以上的“獨角獸”又頻頻霸屏。對高估值的強調讓很多人都認為企業的估值越高越好,融資越多越好...真是這樣的嗎?
答案是肯定的估值並非越高越好!!
不少創業者認為融資企業估值越高,就說明企業越值錢,越有發展前景,所以當然是估值越高越好。但其實,估值不是一味的越高越好,融資企業要看到高估值背後所蘊含的高風險。
這裡我們就要提到TS(term sheet),即投資條款清單。在投融資過程中,投融資雙方會簽署一份TS,來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在TS中,和融資企業估值相關的“坑”就是“反稀釋條款(反攤薄條款)”:融資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時,若認購新增註冊資本的第三方股東,對合資公司的投資前估值低於投資方認購本輪股權時的公司投資後估值,則投資方有權在合資公司新股東認繳新增註冊資本前,調整其在合資公司的股權比例,以使投資方本輪股權比例達到以本輪投資價款按該次新增註冊資本前對應的公司估值所可以認購的比例。員工期權計劃以及經投資方同意的其他方以股份認購新增註冊資本(認購價格低於投資方本輪認購價格)的情況除外。
通俗的理解“反稀釋條款”,就是融資企業的後續融資時的每輪估值都必須高於前一輪,否則將會觸發反稀釋條款,透過調整前輪投資方的股權比例或者創始股東向前輪投資方支付貨幣補償。條款的目的就是防止上輪投資方的股權價值因為後續估值的降低而被稀釋。
可見,過高的估值會為融資企業帶來沉重的壓力,融資企業若後續的估值無法提高,則要麼會觸發反稀釋條款,要麼就會被迫放棄再次融資的機會。
❷融資並非越多越好
融資企業獲得的融資資金越多,則意味著融資企業有更多的資金支撐企業快速發展,這麼說來應該是融資的金額越多越好。以下是確認投資方用多少資金購買企業多少股權的公式:
投資金額佔股比例=投資金額/融資企業估值×100%。
融資企業獲得投資方的資金,是以稀釋創始股東的股權比例為代價的。可見,融資金額過高,創始股東的股權比例就會被稀釋的更多,一旦創始股東無法保持控股地位,則將不符合IPO掛牌申請企業報告期內實際控制人不能變更的規則;若融資企業IPO成功,創始股東股權比例稀釋過多,持股比例過低,則很容易遭受惡意收購。
為此,創始股東應珍惜自己的股權,要在融資金額與稀釋股權中找到平衡。
❷融資並非越多越好
融資企業獲得的融資資金越多,則意味著融資企業有更多的資金支撐企業快速發展,這麼說來應該是融資的金額越多越好。以下是確認投資方用多少資金購買企業多少股權的公式:
投資金額佔股比例=投資金額/融資企業估值×100%。
融資企業獲得投資方的資金,是以稀釋創始股東的股權比例為代價的。可見,融資金額過高,創始股東的股權比例就會被稀釋的更多,一旦創始股東無法保持控股地位,則將不符合IPO掛牌申請企業報告期內實際控制人不能變更的規則;若融資企業IPO成功,創始股東股權比例稀釋過多,持股比例過低,則很容易遭受惡意收購。
為此,創始股東應珍惜自己的股權,要在融資金額與稀釋股權中找到平衡。
❸投前、投後,區別巨大
創始股東和投資方在確認融資企業估值時,應謹慎把握投資方給出的估值是投前估值還是投後估值。一字之差,就會讓創始股東的股權比例失之千里。
舉個例子來看,如果某融資企業按投前估值2000w計算,投資人投資500w,則佔的股權比例就是500w/2500w*100%=20%。而如果按投後估值2000w計算,投資人投資500w,則佔到的股權比例就是500w/2000w*100%=25%。
❹估值與員工期權池
投資方一般都會要求融資企業建立員工期權池,用於實施員工激勵。而這其中就隱含著對融資企業估值和創始股東股權比例稀釋的影響。投資方都往往要求在“投前估值池”中保留足夠的員工期權池。
以上面那個投資方投500w佔20%為例,如果TS中寫明包括員工期權,則意味著在投前就需要設立員工期權池,假設員工期權池有10%,就意味著融資後創始團隊佔股只剩70%。如果TS中寫明不包括員工期權,那融資結束後創始團隊還剩80%,後期的員工期權池可以由創始人和投資人共同協商稀釋。
無論是企業投融資,還是併購交易,一個足夠接近公司真實價值的估值,是雙方交易的基礎。在這個過程中,“賣個好價錢”雖然重要,但也不能本末倒置將估值視為一切。選取適合標的企業的估值方法,確定合理的估值區間,促成交易才是估值的真正意義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