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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晉中一書生

    NBA是一個商業聯盟,任何符合聯盟規定的交易都是被允許的。在沒有任何暗箱操作和其他違反聯盟規定的情況下,聯盟沒有權利否定任何一筆交易。所以,阿杜的事兒,符合要求,聯盟管不了,也無權去管。

    交易保羅當年為什麼被否決。

    2011年12月爆出保羅要被交易到湖人的事。為什麼當時聯盟可以否定這筆交易,原因在於當時黃蜂是由聯盟託管的,也就是說,當時黃蜂隊的老闆是斯特恩,而斯特恩否定交易的理由是:黃蜂沒有獲得足夠多的籌碼。當時的交易籌碼是:湖人將加索爾送到火箭、奧多姆送去黃蜂,得到保羅和奧卡福,黃蜂同時還將從火箭處得到凱文馬丁、斯科拉和德拉季奇。

    而隨後,為了讓交易平衡,交易的籌碼變成了由聯盟擁有的黃蜂隊把當家球星保羅交換到湖人隊,湖人隊把大加索爾送到火箭隊,而黃蜂隊則從湖人隊得到奧多姆,從火箭隊得到馬丁、斯科拉和德拉季奇以及一個明年選秀權。但最終還是被否,保羅最終沒有穿上紫金戰袍。

    而這筆交易之所以被叫停的最根本原因,並非所謂的不平衡,而是聯盟其他老闆同時向斯特恩施壓。

    因為據訊息稱,在得到保羅之後,霍華德也將加盟湖人,(當時的霍華德,聯盟第一中鋒,科比,聯盟第一分位,保羅,聯盟第一控衛,這樣的組合遠比熱火三巨頭可怕)這樣的話,一家獨大的湖人,顯然不是其他球隊想要看到的。

    杜蘭特的情況和保羅完全不同。

    杜蘭特和保羅的情況有著根本的不同,或者可以說,保羅這個交易是聯盟的僅有的個例。杜蘭特加盟勇士,勇士的所有操作都是在聯盟規則範圍內完成的,沒有其他球隊能對此給予否定。

  • 2 # 西瓜籃球集中營

    杜蘭特當年宣佈加盟勇士隊幾乎轟動了整個體育屆,熱度和關注度完全不屬於當年詹姆斯宣佈加盟熱火隊,因為在杜蘭特加盟勇士之前,勇士就已經是超級強隊了,而杜蘭特的加盟也確實打破了聯盟的平衡,所以在當時有很多反對杜蘭特加盟勇士的聲音,而且外界也將杜蘭特加盟勇士和當年保羅差點加盟湖人作為對比,為什麼聯盟允許杜蘭特加盟勇士而不允許保羅加盟湖人呢?其實原因很簡單,因為聯盟無權干預杜蘭特卻有權阻止保羅。

    湖人當年為了增強實力送出保羅加索爾+奧多姆準備得到保羅,而黃蜂也會得到豐厚的回報,他們送出保羅可以得到奧多姆+德拉季奇+斯科拉+凱文馬丁+一個來自於火箭隊的首輪籤,這是一筆已經成型的三方交易,而湖人隊在本身已經擁有科比的情況下在得到保羅可以組成超級後場,科比作為一名超級得分手身邊如果有保羅這樣一名出色的控衛無疑是如虎添翼,可就在交易成型一切都準備就緒的時候,聯盟和Quattroporte大衛斯特恩阻止了這筆交易。

    聯盟阻止這筆交易當時給出的理由是“籃球原因”,要知道的是當時的黃蜂隊是一支新球隊還沒有老闆進行收購,所以黃蜂隊屬於託管在聯盟手中,聯盟擁有球隊的管理權,而當時湖人隊如果組成科比+保羅之後還會繼續交易得到霍華德,而其他29支球隊的老闆知道這訊息之後馬上就給聯盟施壓,因為這樣的組合無疑會打破聯盟的平衡,湖人也會在西部一家獨大,這樣的球隊出現對於其他球隊確實不太公平,所以斯特恩迫於壓力阻止了這筆交易,至於所謂的“籃球原因”就是個幌子。

    所以聯盟是有權利終止這筆交易發生的,而杜蘭特加盟勇士和這件事還不同的地方就是杜蘭特是自由球員,勇士隊有自己的老闆和管理層,雙方你情我願在合法的基礎上籤約合同,聯盟沒有任何權利進行阻止和干涉,哪怕是聯盟其他29支球隊和全世界都抗議,聯盟也沒有權利阻止,所以退一萬步講只能說保羅的命運差了點,如果黃蜂隊有自己的老闆,也許他就加盟湖人和科比拿到總冠軍了。

  • 3 # 籃中世界

    從凱文·杜蘭特2016-2017賽季加入勇士隊開始,便成了所有人口中的:“偽君子”,也從那時開始,聯盟被改變了,擁有凱文·杜蘭特、克萊·湯普森、斯蒂芬·庫裡、德拉蒙德·格林的勇士隊,在聯盟變成了不可阻擋的宇宙球隊。我們先不談其他,在該隊沒有杜蘭特的時候,2015-2016賽季勇士隊就創造歷史,拿下了73勝9負的無敵戰績,超越了喬丹公牛的72勝10負,也是至此,聯盟紛紛開始了巨星抱團,紛紛組建三巨頭、四巨頭。

    看到現在的巨星說走就走,說來就來,我們不禁感嘆,為何幾年前的聯盟組建組頭卻會被阻攔。

    2010-2011賽季的保羅效力於黃蜂隊,保羅的表現算不上出色,場均15.9+4.1+9.8只能說不錯,保羅在夏洛特過的並不開心,想要離開的保羅明指洛杉磯,向洛杉磯和紐約兩座大城市丟擲橄欖枝的保羅,立刻收到了迴應。

    洛杉磯湖人隊看到10年的熱火三巨頭,認為巨星抱團是一條可以走的路,便希望透過三方交易得到克里斯·保羅,他們隨著就開始聯絡火箭與黃蜂,湖人送出加索爾、奧多姆,得到保羅;火箭送出斯科拉、德拉季奇、凱文·馬丁和2012年首輪秀給黃蜂。這筆交易可能極大程度的改變聯盟的格局,克里斯·保羅和科比·布萊恩特兩個頂尖一二號位聯手,湖人隊會強大到我們不敢想象,可是就在交易馬上就要拍板決定的時候,騎士隊老闆吉爾伯特的反對。

    當時的夏洛特黃蜂的球隊歸屬權屬於聯盟,10年的黃蜂遭到出售,甲骨文公司老闆希望買下黃蜂,將黃蜂遷至加州,可是加州已經有國王、勇士、湖人、快船四支球隊,再多一支球隊很有可能會讓城市之間的發展更不平衡,於是聯盟便一手買下了黃蜂隊。

    吉爾伯特或許是因為詹姆斯的出走耿耿於懷,提出如果這筆交易達成,很有可能改變聯盟的格局,讓聯盟的其他球隊沒有競爭力。這個觀點死死的掐住了聯盟Quattroporte斯特恩“聯盟平衡”的觀念。於是聯盟便出手阻攔了這筆交易。

    至於凱文·杜蘭特,在2016年休賽期屬於自由球員,有權加盟任何一支薪金空間允許的球隊。

  • 4 # 體育金字塔

    因為在這兩件事之間,聯盟所扮演的角色完全不同,即便他們並不希望抱團情況出現,卻也對杜蘭特加盟勇士無能為力。

    當初聯盟叫停保羅交易事件被誤解的一個關鍵點在於:當時他們是以“交易當事方”而非“仲裁者”的身份,否決的這筆交易。

    首先做一下背景說明:2010年,黃蜂老闆喬治-西恩因為身患前列腺癌,身體狀況不佳,無力繼續管理球隊,因此想要賣掉球隊。不過因為當時經濟大環境糟糕,西恩遲遲沒有找到合適的買家,於是他向聯盟發出申請,希望聯盟買下黃蜂,暫時託管球隊,等待更理想的買家出現再行轉手。

    最終,NBA理事會通過了收購決議,出資3億美元,取得了黃蜂的託管權,其主要目的,也是為了保障球隊和聯盟繼續平穩發展。後來,在2012年,NFL新奧爾良聖徒隊的老闆湯姆-班森出資3.38億美元,又從聯盟手中買下黃蜂。

    保羅的交易,恰恰發生在2011年黃蜂託管給聯盟這段時期內。當時黃蜂總經理與湖人、火箭談妥三方交易,決定將保羅送往天使城,而就在湖人球迷為保羅和科比組成的超級後場感到欣喜若狂時,時任NBA主席斯特恩卻以“籃球原因”為由,叫停了這筆交易。

    當時這筆三方交易方案,完全符合勞資協議的各項相關規定,按常理來說,聯盟是沒有資格否決的。不過,斯特恩當時其實相當於是黃蜂隊的老闆,他也是作為參與交易球隊的管理者,來叫停這筆交易的。

    2016年,杜蘭特以自由球員身份加盟勇士,同樣符合勞資協議的所有規定,因此作為“仲裁者”,聯盟只能照規矩辦事,沒有任何權利阻止這次簽約。這和當初他們叫停保羅交易,存在著本質上的差別。

    對於當初否決保羅交易,斯特恩事後曾做出解釋,稱當時的交易方案(黃蜂將會獲得凱文-馬丁、路易斯-斯科拉和拉馬爾-奧多姆)對於球隊的整體價值不利,考慮到聯盟正在為黃蜂尋找新的買家,因此決定否決交易。

  • 5 # 允倫and允諾

    為什麼杜蘭特當年加入一支73勝的球隊,聯盟沒有阻止這筆交易呢?反而阻止了保羅加盟湖人的交易呢?

    首先我要說的是這和NBA的體制有關係,黃蜂(也就是現在的鵜鶘)當時屬於聯盟託管狀態,為什麼會託管呢?因為那時候的黃蜂沒有老闆,所以聯盟代為管理,當湖人提出三方交易的從黃蜂得到保羅的時候,聯盟起初也是同意這次交易的,但是聯盟其它的28支球隊老闆聯名上書NBA,認為這筆交易會打亂聯盟的秩序,讓其它28支球隊看不到爭冠的希望,迫於壓力,聯盟只好叫停了這筆交易,也讓科比和保羅這對組合瞬間流產了。

    那杜蘭特加盟勇士聯盟為什麼沒叫停呢?況且杜蘭特是聯盟數一數二的超級巨星,去加盟一支剛剛拿到73勝的球隊,這比保羅和科比的聯手更能打亂聯盟的秩序啊!聯盟為什麼不出面干涉呢?我認為聯盟是沒權力干涉的,因為球員交易是各個球隊的事情,只要不是違規操作,薪資待遇合理,聯盟的是沒法干涉的,這是每個球隊都有交易權利,球員運作本來就是各個球隊籃球運營部在正常不過的事情了,所以我想說,怪只怪當初黃蜂沒人接手,聯盟只有暫代處理黃蜂的一切事物。要不然我們早就看到保羅穿著湖人的球衣和科比並肩作戰了。

    可是現實中哪來那麼多的如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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