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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寒冷19575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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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努力奔跑的小牙醫
DG公司來中國境內簽訂的平臺售賣合約,找的代言人,所以需要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歧視華人也就無視了中國平等互利的原則,既然不遵守規則那中國的法律也就不需要保護他們的權益。
所以這些本就不矛盾,國家利益高於一切。想在中國賺錢,那中國的法律法規就不容忽視,不遵守,就不應該得相應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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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希寶寶4394
個人觀點:一般的國際品牌都會在中國成立分公司或辦事處,或者授權給中國某一公司進行業務代理,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尤其是在華業務都是由總公司稽核、批覆,簽訂授權書,由在華公司簽訂業務合同。
合同前提一般為平等、互惠互利原則。
合同關於違約責任,會寫明如有違約,可向簽訂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即使起訴,我不認為這件事情可以上訴出中國以外的地方。在中國,會有哪個法院會判定一個辱華的公司勝訴?
非法律人士,只是見過比較多的國際名品合同,發表一些自己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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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刀尖上的吻
應該不算乙方違反合同。因為合同是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訂的,甲方言論上歧視乙方已經先違反合同。要賠錢也是甲方賠給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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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錦袍客
在公正的法律面前,每一個組織,企業,個人和外來的企業,個人的合法權益,將受到保護!
如果一個外來企業,沒有從事背叛當事國的諸如間諜或分裂預謀等行為或活動,當事國應遵循“契約精神”。
如果外來企業內部的商業廣告,或人員等做出有損當事國的聲譽,可由當事國提起訴訟,並終止合同,甚至可以驅逐出境。
本事件中,如果外來企業人員或其簽約企業做出侮辱當事國傳統文化的行為,則無明確的法律限制。說白了,那只是傷害了當事國和當事華人民的愛國主義感情!
換句話說:事件發生後,當事外來企業管理層透過媒體向當事國做出誠摯道歉。並保證更正其企業文化,禁止企業內部人員和其簽約企業再次做出有損所在國聲譽和侮辱其文化的事來。之前,因愛國憤而終止合同的人員或商業平臺應繼續履行雙方簽署的所有合同。
當然,如果任何個人或商業平臺拒不履行合同,當事外來企業可依據當事國《合同法》向法院提起訴訟。結果,一定是勝訴!
不過,我相信D&G高層不會那麼愚蠢。即使因此有違約情況,它也不會提起訴訟。因為是它的人首先傷害了我們的傳統文化!之前的風波已經激起了全華人民的義憤填膺,再糾纏下去,恐怕連龐大的中國市場都會丟失!
道歉,甚至丟人都是小事,能賺到大錢才是天道!
這是一個成功商人的基本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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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飝Ri
我們歡迎外國企業來中國投資興業,同時在華經營的外國企業也應當尊重中國,尊重華人民。DG設計師的言論涉嫌辱華的事情相信大家都已經知道了,而在其言論被曝光後,不少之前和DG方面合作的明星與模特也紛紛透過各自的官方渠道全部取消與DG的合作,不出席上海的秀場活動。而粉絲們在看到偶像們的這波兒神操作以後,也紛紛表示抵制DG。最後,DG方面也取消了這次秀場活動。自己主動取消活動的,根本不存在違約的!我相信明星模特都一樣,愛國與金錢二選一,肯定是愛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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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掌櫃的酒館
這就體現出這家公司會如何關公了,假如我是這家公司,我會反過來賠償中國違約金。破產也要對自己的錯誤言論付出代價。一個人再有才華,再有錢,沒有一顆互相尊重的心,在哪裡都生存不了!這也給某些不懂互相尊重的國家一種警示,尊重是人類相處的最基本,不要以為有點錢,科技領先一點點,就以為自己能飛上天,宇宙大著呢。格局也能解釋一切,某些人格局小,說再多也白搭。我們華人要努力堅守,互相尊重才能完成最美好的中國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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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溫州農村家常菜
不要臉,強烈譴責炒作女熱巴,一點正能量都沒有的女星,現在還借愛國名義大肆炒作自己,滿屏都是熱巴穿DG服裝圖片炒作,這是在變相宣傳DG,炒作沒底線了,強烈要求封殺熱巴。明星沒錢嗎?幾個億都拿得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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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Blackcat1
首先DG違反了中國的憲法,憲法對許多國家來說是根本大法。違反憲法意味著違反一個國家的民族和根本利益。中國憲法規定任何人各機構不得從事分裂民族,搞民族歧視。也給中國的公民規定中國公民有維護國家統一和榮譽的義務。中國所有法律是以憲法為基礎制定的,憲法地位高於其他法律。所以DG違法在先,中國的公民的行為是履行憲法規定的公民義務,所以DG如果提起訴訟,是完全不用負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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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雲海秋風
“如果一個外來企業,沒有從事背叛當事國的諸如間諜或分裂預謀等行為或活動,當事國應遵循“契約精神”。”按照你說的,也可以,簽約的模特走秀時,可以舉著“義大利是狗屎國家,義大利人吃狗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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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寒冷195752319
只看合同是如何簽約的?法律是按合同判決的,如果是允許單方面?那就不需要賠償,如果是合法合同?那隻能按法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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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努力奔跑的小牙醫
DG公司來中國境內簽訂的平臺售賣合約,找的代言人,所以需要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歧視華人也就無視了中國平等互利的原則,既然不遵守規則那中國的法律也就不需要保護他們的權益。
所以這些本就不矛盾,國家利益高於一切。想在中國賺錢,那中國的法律法規就不容忽視,不遵守,就不應該得相應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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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希寶寶4394
個人觀點:一般的國際品牌都會在中國成立分公司或辦事處,或者授權給中國某一公司進行業務代理,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尤其是在華業務都是由總公司稽核、批覆,簽訂授權書,由在華公司簽訂業務合同。
合同前提一般為平等、互惠互利原則。
合同關於違約責任,會寫明如有違約,可向簽訂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即使起訴,我不認為這件事情可以上訴出中國以外的地方。在中國,會有哪個法院會判定一個辱華的公司勝訴?
非法律人士,只是見過比較多的國際名品合同,發表一些自己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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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刀尖上的吻
應該不算乙方違反合同。因為合同是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訂的,甲方言論上歧視乙方已經先違反合同。要賠錢也是甲方賠給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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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錦袍客
在公正的法律面前,每一個組織,企業,個人和外來的企業,個人的合法權益,將受到保護!
如果一個外來企業,沒有從事背叛當事國的諸如間諜或分裂預謀等行為或活動,當事國應遵循“契約精神”。
如果外來企業內部的商業廣告,或人員等做出有損當事國的聲譽,可由當事國提起訴訟,並終止合同,甚至可以驅逐出境。
本事件中,如果外來企業人員或其簽約企業做出侮辱當事國傳統文化的行為,則無明確的法律限制。說白了,那只是傷害了當事國和當事華人民的愛國主義感情!
換句話說:事件發生後,當事外來企業管理層透過媒體向當事國做出誠摯道歉。並保證更正其企業文化,禁止企業內部人員和其簽約企業再次做出有損所在國聲譽和侮辱其文化的事來。之前,因愛國憤而終止合同的人員或商業平臺應繼續履行雙方簽署的所有合同。
當然,如果任何個人或商業平臺拒不履行合同,當事外來企業可依據當事國《合同法》向法院提起訴訟。結果,一定是勝訴!
不過,我相信D&G高層不會那麼愚蠢。即使因此有違約情況,它也不會提起訴訟。因為是它的人首先傷害了我們的傳統文化!之前的風波已經激起了全華人民的義憤填膺,再糾纏下去,恐怕連龐大的中國市場都會丟失!
道歉,甚至丟人都是小事,能賺到大錢才是天道!
這是一個成功商人的基本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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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飝Ri
我們歡迎外國企業來中國投資興業,同時在華經營的外國企業也應當尊重中國,尊重華人民。DG設計師的言論涉嫌辱華的事情相信大家都已經知道了,而在其言論被曝光後,不少之前和DG方面合作的明星與模特也紛紛透過各自的官方渠道全部取消與DG的合作,不出席上海的秀場活動。而粉絲們在看到偶像們的這波兒神操作以後,也紛紛表示抵制DG。最後,DG方面也取消了這次秀場活動。自己主動取消活動的,根本不存在違約的!我相信明星模特都一樣,愛國與金錢二選一,肯定是愛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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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掌櫃的酒館
這就體現出這家公司會如何關公了,假如我是這家公司,我會反過來賠償中國違約金。破產也要對自己的錯誤言論付出代價。一個人再有才華,再有錢,沒有一顆互相尊重的心,在哪裡都生存不了!這也給某些不懂互相尊重的國家一種警示,尊重是人類相處的最基本,不要以為有點錢,科技領先一點點,就以為自己能飛上天,宇宙大著呢。格局也能解釋一切,某些人格局小,說再多也白搭。我們華人要努力堅守,互相尊重才能完成最美好的中國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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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溫州農村家常菜
不要臉,強烈譴責炒作女熱巴,一點正能量都沒有的女星,現在還借愛國名義大肆炒作自己,滿屏都是熱巴穿DG服裝圖片炒作,這是在變相宣傳DG,炒作沒底線了,強烈要求封殺熱巴。明星沒錢嗎?幾個億都拿得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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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Blackcat1
首先DG違反了中國的憲法,憲法對許多國家來說是根本大法。違反憲法意味著違反一個國家的民族和根本利益。中國憲法規定任何人各機構不得從事分裂民族,搞民族歧視。也給中國的公民規定中國公民有維護國家統一和榮譽的義務。中國所有法律是以憲法為基礎制定的,憲法地位高於其他法律。所以DG違法在先,中國的公民的行為是履行憲法規定的公民義務,所以DG如果提起訴訟,是完全不用負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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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雲海秋風
“如果一個外來企業,沒有從事背叛當事國的諸如間諜或分裂預謀等行為或活動,當事國應遵循“契約精神”。”按照你說的,也可以,簽約的模特走秀時,可以舉著“義大利是狗屎國家,義大利人吃狗屎”。
11月22日,D&G事件持續發酵,無論是代言的迪麗熱巴,還是代言的藝人,合作的電商平臺都已經自行與其終止合作。那麼問題來了,如果D&G以單方面違約為理由起訴電商平臺和簽約藝人要求其賠償的話。法律該如何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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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合同是如何簽約的?法律是按合同判決的,如果是允許單方面?那就不需要賠償,如果是合法合同?那隻能按法律判決。